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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生后来告诉我们他去调查过死者,也就是被剥皮女尸的身份背景,此人叫马琳,今年三十七岁,因为家里人反对她和男友交往,于是离家私奔,在这一过程中发现男友和别的女人有染,于是她在两人的饭食里下了毒药,之后点火烧屋子时殃及池鱼,把楼上的邻居一家五口也给活活烧死了。
枪毙之后尸体被送来了塑化工厂,但是成了残次品被胡乱掩埋在地下……
这人短暂的一生只能用“混乱”二字形容。
王殿臣第二天意识就恢复了正常,我们在青叶村的事情也算是全部了结了,终于能走了。
出了这座鬼气森森的小村子,王殿臣休养了三四天后他买了前往榕城的车票,去还前些日子答应王茂才的事情。
我两再度返回了榕城,接站的人是王茂才,他身边还站着一个极其漂亮的姑娘,第一眼看到她我就不由得一个激灵。
“我给两位介绍一下,这位是梁总,我的好朋友,这次就是她的事情,秦先生,拜托你了。”王茂才笑的时候鼻子抽动了两下,十分不自然。
按照当时的时髦潮流风向标来看这女人是走在时尚前沿的,她大概二十岁出头年纪,鹅蛋脸、皮肤白皙,烫着异常明显的大波浪头,加之染了金色,有点金毛狮王的范儿,穿着一条黑色的踩脚裤,上身穿着一件写满稀奇古怪汉字的文化衫,脚踩板鞋儿,耳朵上挂着近乎夸张的大耳环。
现在如果有女的穿成这样出门非直接被人举报为精神病不可,但在那个年代,这可是最时髦的扮相,从服装到饰品都是最新上市的流行品。
她人也挺活泼,见到陌生人并没有当时绝大部分女孩子所有的矜持与害羞,大大方方的走到我面前道:“秦大师你好,早就听说过你,今日一见果然是年轻有为,我叫梁子歌,是王总的朋友,还请多多关照。”说罢对我伸出五指修长的小白手。
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握过一次姑娘的手,这让我多少有些小激动,两人像模像样的握了握手后她道:“两位远道而来,辛苦了,我在酒楼办了一桌,给二位接风。”
“梁总,您别客气,有什么事儿就直接说吧,吃饭不急。”我道。
“一看秦先生就是做学问的实在人,不过人是铁饭是钢吗,只有在吃好喝好的前提下才能有个好心情,您就别推辞了好吗?”
美女“约饭”当然无法拒绝,于是我和王殿臣上了梁子歌的红色一代广本,去了当地一家新开的海鲜酒楼,进了包厢后她招呼我们坐下,又让服务员上菜,四方人坐定后她端起酒杯道:“今天我高兴,就舍命陪君子了。”说罢,三两的杯子一口闷了。
我和王殿臣都看傻了,随后她将杯口对准我扬了扬道:“我干了,二位随意。”人姑娘都如此豪迈,我也只能咬牙将一杯酒喝了下去。
“秦先生好酒量啊。”王茂才笑着也将酒一饮而尽。
“我还跑得了吗?”王殿臣深深吸了口气,将酒一饮而尽,眼珠子顿时就红了。
老酒下肚,借着酒盖脸四人立马就“走进”了,我借酒装疯的脱了外套道:“今天喝痛快了,咱不醉不归。”
正当我要端杯时王茂才哈哈一笑道:“梁总啊,人我已经给你请过来了,吃完这顿饭就有事说事,都是自己朋友,都别见外,我这边还有点事情,那就不陪了。”
我醉醺醺道:“王总,你尽管忙自己的事情,梁总这边就交给我了。”
这话说的其实是极为不合适的,但当时人已经醉的和狗一样,说句不好听的,我扒她裤子的胆儿都有,何况说两句疯话。
“哈哈,毕竟还要谈正事,你可别把两位高人灌多了。”王茂才起身后交代了一句便和我们告辞离开了。
这时梁子歌走到包厢的窗户边直直的站着,王殿臣道:“梁总,别、别走啊,咱还没喝痛快呢。”
我坐在椅子上只觉得气都快喘不过来了,口水顺着嘴往下流,虽然知道这不雅观,但根本没力气“阻止”自己的口水。
又过了大约一分多钟,梁子歌走到包间门口道:“服务员,送两杯醒酒的汤来。”
“喝什么醒酒汤,我根本就没醉。”王殿臣端着酒瓶东倒西歪道。
很快醒酒汤被人送进来放在桌面上,梁子歌微微一笑道:“两位大师都是男人中的男人,既然敢喝酒,这醒酒汤应该也没啥问题吧?”
“没问题,当然没问题。”说罢王殿臣端起一碗就灌进了肚子里。
我虽然浑身难受,但脑子还算清楚,闻醒酒汤那味儿实在受不了,强忍着翻腾的胃道:“我不用喝这个,梁总,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嗯,刚才老王在我不太方便说,对了,如果事后老王要问起两位我请你们来的目的,您二位就说是给我弟弟求事业,能捧这个场吗?”
“我懂,有什么事就尽管直说吧。”我隐隐明白眼前这个女人绝对不是个简单角色,而她和王茂才的关系只怕也不是“朋友”那么简单。
果不其然,梁子歌端起一杯酸梅汤呷了一口微笑道:“秦大师,女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是真不容易,长得丑吧,有人笑话你,长得漂亮吧又怕流氓惦记,唉,我想想真是心累。”
“女人在男人面前永远都是弱势的,但是以梁总的才干,应该不输于那些男人吧?”我笑着道。
“哦,这么看来在秦大师的眼里我还算是个人物了?”梁子歌笑吟吟的望着我,那眼神似乎有些奇怪。
不知道为什么被她这种眼神盯着,我忽然觉得有点口干舌燥,身体也有些躁动,咽了口口水我道:“梁总说笑了,你是大老板,何必在意我的看法。”
“老板?”她笑了笑道:“你看我真的像是老板?”
“这可不好说,老板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外貌特征啊?”
“我可不是什么老板,我充其量只是老板身边的一只小花猫而已。”
这个身份在我预料之中,所以也没有惊讶,心里冒出了一句话:好菜让猪给拱了。
那个年代对于梁子歌这种人界定只有一种说法,那就是“情人”,什么“小三、二奶”的名词还没有发明出来,而现如今“情人”指的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并不含有贬义,由此可见九十年代初人思想观念的保守程度。
那个年代愿意给人当“情人”的年轻姑娘也很少见,梁子歌是我人生中所遇到的第一个为了钱而放弃尊严的女人,而且她放的那么彻底,那么毫无感觉,但面对着一张漂亮的脸蛋,我无法愤怒。
“梁总……”
“不要叫我梁总,叫我子歌吧。”她冲我微微一笑。
这一笑虽然称不上千娇百媚,但也煞是好看,男人就是这么没出息,我只觉得浑身热血上涌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尽管说吧,只要能帮忙我一定尽力而为。”
“好,有秦大师这句话我就谢谢您了。”说罢她走到我身边坐下,贴着我耳朵轻轻道:“男人没有几个是老实的,都是吃着碗里瞧着锅里,我们家老王更是这种人里的极品,我想求秦大师帮个忙,我要他死心塌地的爱上我。”
“这……我可没这个本事,人的心长在他自己的肚子里,你要我控制一个人,我可没这样牛逼的道行。”
“大师,我知道您肯定有这样的本事,只是不愿意帮我,难道您觉得我心不诚吗?”说罢她抓着我的手就朝她的胸部按了下去。
这可是我平身第一次的“处女抓”,就这么稀里糊涂的交代出去了。
当我感受到那一团略带弹性的柔软,脑子“嗡”一声,连热气带酒气一起上涌差点没晕过去,随即像触了电似的缩回手。
“唉吆,您这是怎么了?”梁子歌没有丝毫害羞,瞪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貌似无邪的望着我。
王殿臣已经彻底醉倒,呼噜声响起,节奏感十分均匀,所以并不知道我与梁子歌之间发生的种种。
“梁总……”
“叫我子歌。”
“子歌,咱可不能这样,毕竟我和王总是朋友。”
“朋友?”她不屑的笑了,道:“你知道我曾经就是他朋友的女朋友吗?”
我当时觉得这世界要乱。
“秦大师,您就帮个忙吧,钱、人我都可以给你,就看你能不能赏脸了。”
“我真不是推脱,你的要求确实不好办。”
“那你替我想个办法,你是真有本领的人,如果愿意帮助我一定有办法。”她一幅吃定我的表情。
事到如今我也清楚自己是没法推脱了,因为我一个十七岁的“小纯纯”在这样一个风月老手面前无异于婴儿。
我也没有装糊涂,干脆的道:“要说办法还真有,有一种专用在卧房的风水局叫桃花春局,虽然没法控制他的人,但是能让他彻底迷恋床底之好,你愿意试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