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第二册》(3)

李诣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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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姐

    今天接到一个老朋友的电话,她总算嫁人了。

    20多年来没少给我制造点头疼事,从小就跟我厮混在一起,性格像个男人。

    直到26岁那年照镜子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个女人,于是开始八方拜托亲朋好友帮她找男朋友,相亲无数,最后在去年认识了大坪医院的一个医生。

    不知道那个医生是不是以一种慰问病人的心态,俩人交往不到半年,突然没有天理地决定结婚。

    其实老朋友大喜,我是真心替她觉得高兴,我和她从小在一个楼里长大,一直拿她当个哥们,勉强能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如果排除她最初性别模糊这一点的话。

    在她订婚的当晚,大家都喝得有点大,我把她拉到我跟前,像小时候一样,摸她的头,捏她的脸,直到弄出一个我觉得好笑的模样后,我爽了,才对她说祝福你。

    这是我的劣习,也许是性格的原因吧,时常会莫名其妙地无厘头起来,不过祝福确实是真心的,我看着她回归女人角色的这些年,男朋友从来都是口中的夸夸其谈,看得出她多么渴望早点嫁人。

    那种饥渴的模样跟我06年前后非常相似。说到这里,今天就不得不来说说我自己的感情了。

    我算是个很晚熟的人,青春期的时候,台球室和电子游戏机对我的诱惑大于女人。自从暗恋同桌被冷落以后,我直到2002年才交往了我第一个女朋友。

    被她吸引是因为一只猫。她是沙坪坝的大学生,那天下大雨,我路过师范大学侧门的时候,看见她蹲在地上,地上有个豁了口的窨井盖,她打了把伞,遮住窨井盖,却忘了自己背上已经被淋湿。

    出于好奇,我偷偷绕到她的身后,想看看井下到底是什么,顺便也欣赏了一下她的背影。抱歉,这只是我悲哀的反射行为。

    当我看到井口后,心里瞬间被温暖融化,井下的踏板上,有只小猫。

    是只很小的猫儿,被雨水淋湿后,毛贴着肉,看上去更可怜。我不免善心大发,于是想下去把小猫给救上来,也可以借机搭讪,实乃一举两得之好办法。

    于是我问那姑娘,掉进去好久了,为什么不叫路过的人帮忙呢,她说掉下去不知道多久,她是听到猫叫才蹲下来给它打伞的,都蹲了半个小时了。

    她还说她先前也求助过路人,但大家都不肯帮忙,没办法只能这样。看得出她是个不善言辞的人,说不通她倒宁肯不说,于是我请她替我打着伞,然后我下到井里,把小猫给救了出来。

    她微笑着跟我道谢,眼里看着我递给她的手上的小猫,尽管衣服和头发都被淋湿,

    却也显得美丽动人,于是那一瞬间,我就中箭了。

    她连连道谢,猫就比较没礼貌了,居然连谢谢都不跟我说一声。于是我接下来说了句愚蠢的话,为的是能和这善良的姑娘做个朋友,也正是因为这句话,她才成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

    我说我是兽医,以后猫病了,我能给它看病。

    现在回想起那句蠢话,想死的心都有。但是因为那句话,我俩成了朋友,继而成为男女朋友。可是在和她交往的一年里,她多次对我的职业产生害怕和反感,当然我无法说服她,甚至没有任何立场来这样做,原本我干的就是见不得光的事。

    于是2003年夏天的时候,有一次骑车带她出去玩,在路过华新街的时候,看到马路中间的栏杆处,有个穿着超短裙的姑娘正在翻越栏杆,于是单车打偏,撞到了花台。

    我和她虽然都没有受伤,但这却成了她提出分手的理由。

    于是我第一段恋情就这么悲催的结束。在之后的几年里,我忙于工作,接触的女生不多,自己也不是个嘴巴很油的人,所以一直没交女朋友是可以理解的。

    直到2006年,我在上网的时候加了一个QQ群,“重庆本地交友”。说来可笑,这个普通的交友群,却让我彻底告别了单身,结婚生子。

    那一晚在家无所事事,没什么电影可看,自己又不爱玩游戏,于是就加了那个群,进群一看,三三两两的男女聊得热火朝天,据说100个成员有70个在说话,还有30个在私聊。那些打情骂俏的言语实在有些让人受不了。于是我就发了一条征友启示:

    本人:男

    25岁

    身高175

    未婚

    品貌佳

    有车房

    无疾病

    除烟酒无不良嗜好

    孤单寂寞的我像是大海里的一叶孤舟

    等着你来打捞电话XX

    本人接拒游戏

    于是很快就有个姑娘跟我说,觉得她的一个朋友很适合我,于是就把那个姑娘介绍给我,让我和她私下聊。

    她叫彩姐,虽然她小我4岁。但我必须得这么喊她,因为遇到了她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也会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

    看来她也对我挺有意思,我并没有对她遮遮掩掩,而是在接触过程中把我真实的职业身份告诉了她,最开始的时候,她很不相信,直到有一次她跟别人一起玩笔仙出问题了,然后我解决掉以后,她才相信了我。

    和之前的那个女朋友不同,她虽谈不上喜欢我的职业,但是她至少不反感,至少在尊重,这一点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我也不知道我是吃这一套还是自己真贱,她对我凶的时候我觉得很可爱,看她发火时候的样子,心里还是真的很害怕的,具体要说怕什么,我还真说不上来,大概就是所谓的“一物降一物”吧,她害怕鬼,我抓鬼,她收拾我。

    在重庆这个地方,民风强悍,美女如云,重庆男人性格豪爽直率,脾气火爆,但是在重庆,男人被称为“耙耳朵”,非但不是件丢脸的事,倒还是件挺骄傲的事情,趴耳朵和妻管严同义,指的是害怕老婆的男人。

    然正如叶问老师所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

    如此说来,我对彩姐的尊重已经达到了极致。

    我俩交往了3年多,才开始见面的时候还是很拘束,因为我确实是个对女人没多少办法的人,除了吃饭看电影,我几乎找不到别的方式来约会,偶尔开着那一万二买来的二手车兜风,还非得给车起个“很好开2005”这样的蠢名字,彩姐也算是个随遇而安的人,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也就任我自由发挥了。

    在之后的几年时间里,她陪着我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开心的不开心的,我们总是能够找到同样的调子共同进步,这很难得,而渐渐的我也总结出来了。

    当一个女人肯在你面前将自己的全部缺点展示出来,其实是说明她对你是完全的信任,也把你当作跟她的生命最为接近的人,于是单凭这一点,我也在心里默默保证,绝不负她。

    2010年年末,那天是圣诞节,我有一个很要好的哥们跟我约好,在这一天我俩一起求婚。

    于是我们早早地去买好了戒指,然后商量着怎么求婚才能让对方接受。

    我们选择那天晚上到洋人街去看烟花,在洋人街吃了肉串鱼丸和酸辣粉一系列美食以后,我们到花山等烟火。

    原本我和我朋友约好,回家跟自己的女朋友说,今天晚上是帮对方求婚做见证,于是她们都想不倒是要给自己求婚,四个人坐在花山那个巨大的“LOVE”灯箱字下,各自心里等待着。

    本来我是打算先求的,但是由于过度紧张,也就虚了。

    把这个大好的机会让给了我那个朋友。他比较浪漫是真的,因为换成我一定想不出这样的方法。

    他特地准备了52颗水晶之恋的果冻,用一个小礼盒装着,等音乐响起的时候,他缓缓起身,拿出那个礼盒,对他女朋友说,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你拆开来看看。

    那女的有些惊讶,她大概在想今晚不是要来帮助我求婚的吗,怎么到送起她礼物来了,当她打开盒子,我那朋友又叫她数了数果冻的个数,她说,52个,这时我朋友闪电般的单膝下跪,然后摸出那个闪闪发光的钻戒,深情款款的对他女朋友说,前面是52,这个戒指圈就是一个0,我爱你,嫁给我好吗?

    女生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惊讶到了,然后开始感动地大哭,久久无法停歇,恭喜你,你成功了。

    彩姐在一旁看着,她也许真心觉得今晚的见证很成功,我猜想她没有料到我也打算对她做同样的事情。

    我没有特别的准备什么,就是在电视里学了一招,把大小不一10多个小盒子从小到大的装在一起,最小的那个盒子里装的戒指。

    这招很土,我知道,没办法,我也只能想到这样的法子了,非要我学陈坤老师拉两条横幅示爱,我还真是办不到。

    可是,由于彩姐和我哥们两口子都还沉浸在刚才的幸福里,我这时候的求婚就显得有点奇怪了。当我把盒子送给彩姐,告诉她,这是我送给你的圣诞礼物。

    彩姐一开始还是很高兴的,但是由于盒子数量太多,她渐渐有点不耐烦,继而脸上闪过一丝恼怒的神色,我看不对了,然后手忙脚乱地帮着拆盒子,顺便也在骂自己干嘛要包这么多层。

    当拆到戒指盒的时候,彩姐愣住了,她显然是没有想到,于是我学着我那朋友一般,单膝下跪,正准备把背了很久的求婚宣言喊出来的时候,我却发现,由于紧张,我忘词了。

    不过不怕,我口袋里有做好的小抄,反正都忘词了,风头也被抢尽了,急中生智下,我从裤子包里拿出了那张小抄,开始故作镇定地念着。

    念完后,偷瞄到彩姐,她并没有出现我预料之中的那种激动地哭,却只是淡淡地笑,也不知道这种笑是否有嘲讽的含义。

    不过好在她还是答应了我,所以不难看出要成功一件事小抄的重要性。

    很快我俩就办了结婚证,然后11年的6月结婚。婚后没多久,我就退休了。

    关于爱情,

    来了要争取,不来别强求。

    关于工作,

    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客户。

    关于求婚,

    某种程度上来说跟自首没有区别。

    关于结婚,

    不可儿戏,赌幸福,谁都输不起。别老说着离了一样过,那是在骗自己。

    关于孩子,

    他是我的天使,他使我的生命更完整,期待我们的新作品问世。

    看来我还是适合写点鬼东西,写自己的感情太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