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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我毅然回绝,“我们需要一个男同事,我们的工作是需要吃苦的,不是好玩的,而且我们已经很辛苦了,不想再去花精力照顾一个女士。”
陈诗羽终于转过身来,用身体的正面对着我们。她往前迈了一步,吓得我往后退了一步。我知道公安大学侦查系的人,即便是女人,动起手来也不是闹着玩的。
“我们认识吗?你是技术部门的,说话得有依据,疑罪还从无呢。”陈诗羽定定地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
我有些接不下去,说:“我这是经验总结。师父,请您重新考虑。”
“咳咳,我觉得吧。”林涛说,“师父的考虑还是很周全的。我们勘查组经常要下基层办案,但是和基层侦查部门之间的联络不够,沟通起来也没有那么通畅。如果有个懂侦查的同事加入我们,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而且我看这位小陈同志的行头,是个摄影发烧友吧?正好可以帮助我完成刑事摄影的工作,我腾出手来还能更好地勘查现场呢。”
陈诗羽的表情有所缓和,向林涛友好地点了点头。
“这是组织上的决定,你有意见可以,但是必须保留。”师父话锋一转,语气从商量变成了命令,“去装备财务处申领办公桌,以后她和你们一个办公室。”
师父起身出去了,把我们几个人留在那里。我气鼓鼓地站着没动。
大宝见情况已无挽回之势,居然也迅速倒戈,拽着我说:“那个,老秦你别犟了,这陈羽毛是公大侦查系的,你就当多个保镖好了。”
陈诗羽说:“这位同志,第一,我不是保镖,我是有思想有知识的侦查员;第二,我叫陈诗羽,陈诗羽,记住了吧?不叫陈羽毛。”
办公室里的气氛从来没有这么尴尬过。大宝打圆场失败,陈诗羽却只是桀骜不驯地盯着我。我也毫不逊色地盯着她,林涛正要说点儿什么,那台好久没响的指令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大宝一跃而起,抢过电话:“喂?几具?”
电话那边被问得莫名其妙:“哪儿跟哪儿啊?是勘查一组吗?”
“是啊是啊,几具?”
“几句?什么几句?我看看啊,没几句。”看来指挥中心来了个新手,他程式化地说,“啊,这样,你好,龙番市公安局刚才发来请示函。今天早晨七点钟,一名女士骑电动车经过东高架黄口段时,发现桥下一名流浪汉躺在那里睡觉。她远看流浪汉疑似身边有血迹,走近后发现该流浪汉已经死亡,身边有大量血迹,所以报警了。市局法医初步勘验现场之后,觉得案件有疑难,要求省厅给予支援。”
从大宝扭曲的五官和攥着话筒的青筋暴露的手来看,他对这个话痨似的新手痛恨至极。
“别把电话捏碎了,现在买个电话不好报销。”我被大宝的表情逗乐了。
“有命案了,咱们出发吧。”大宝恶狠狠地挂了电话。
“有命案那么兴奋干吗?”我说,“这可是一条命没了啊。”
“我这不是兴奋。”大宝又开始眉飞色舞起来,“我这是为我的身体着想!”
“身体?”我不知大宝所指。
大宝立即摆出招牌造型,竖起两个手指,说:“出勘现场,不长痔疮!”
“咳咳。”林涛正色道,“现在有女生在了,说话要注意点儿。”
收拾好现场勘查箱后,我们叫上驾驶员韩亮,驾车往黄口方向赶。
“以后到现场,一定要严肃。”我在摇晃着的车厢里对大宝说,“要是被人拍到你在现场嬉皮笑脸的照片,发到网上,够你喝一壶的。”
“成天看尸体,总不能每天都哭丧着脸吧?多晦气啊。”副驾驶座上的陈诗羽,木然地盯着窗外,幽幽地说,“发就发,凡是通情达理的人都能理解,会站在我们这边的。”
法医大多都会经历这样一段心路历程:从对尸体的恐惧到对生命的悲悯,从思考人生到最终的淡然。这种淡然,不是情感的淡然,而是对生死的淡然。看破生死,才能轻松上阵,才能把自己的感官调到最佳状态,才能更加集中精力地侦破命案。有人会因为命案现场有法医露出了笑脸而义愤填膺,指责法医不懂得尊重死者。其实这个世上,还有哪个职业会比法医更懂得尊重死者呢?
不过,这个道理被一个大学女生说出来,我倒是有些吃惊,对陈诗羽的印象顿时好了许多。我偷偷打量了她几眼,对她的好奇更是愈来愈浓。车子仍在颠簸前行,林涛今天似乎特别积极,一路跟大宝聊着过往经手的案件,一边聊着一边不经意地瞄向副驾驶那边。可反光镜里,陈诗羽只是出神地望着路面,并没有太大的反应。我暗自偷乐,不知道当惯了万人迷的林涛,遇到这样的对手,会是什么心情?
车子终于停在路旁,现场已经围满了人。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人群中挤过去,踏入被警戒线围着的中心现场。这个现场位于高架桥下,粗大的水泥墩旁,铺着一条破破烂烂的旧棉被。棉被上卧着一个光膀子的男尸。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身上盖着一床旧棉被,覆盖了面部。因为死者大量出血,棉被的外面已经被血染透,所以才会被人发现异常。”民警上来介绍情况。
龙番市公安局法医科胡科长见我们走进警戒带,脱去手套,迎了过来,说:“好久不见啊,想你们了,所以请你们过来,共同看看这个案子。”
大宝还惦记着我在车上说的话,赶紧道:“别露笑脸,人群中有相机呢。”
“死者是什么人啊?”我问,“刚入春呢,气温还不高,睡觉就光着膀子了?”
“这个人的身份基本已经弄清楚了。”胡科长说,“三十多岁,是个流浪汉,有些智障。在这一带活动十几年了,大家都认识他,叫他傻四。整天疯疯癫癫的,看到陌生的女孩子经过,就喜欢跟过去龇牙咧嘴的,但也仅此而已,不会有太过分的动作。”
“他是怎么活下去的?”我问,“乞讨?”
“他倒是不主动乞讨。”胡科长说,“有时候路人见他可怜,就会丢个一块两块的。他有钱就去附近买馒头吃,没钱就在垃圾箱里找东西吃。有时候附近的住户也会给他一些剩饭剩菜。冬天他就在附近一个涵洞里睡觉,夏天就睡在这桥墩底下。收容所里关不住他,他每天除了睡觉,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外闲逛。”
“什么人会杀这种人?”大宝挠了挠头,“一没钱、二不得罪人,你说会不会是丐帮香堂抢地盘,所以杀个人立立威风?”
“我看你是武侠小说看多了吧?我觉得凶手多半也是精神病。”我说。
“欸?”胡科长说,“老秦说的还真有可能对呢。龙番的确没有什么丐帮,也不存在抢地盘的纠纷问题。我们以前处理的流浪汉被杀案,破案后大都是精神病人作案——哦,对了,这位女士是?”
“哦,新人。”我看了看陈诗羽,她对胡科长点了点头。这姑娘胆子倒挺大,第一次到现场看尸体,她的情绪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胡科长递给我们几套勘查防护装备,等我们迅速穿戴完毕,便带我们走到桥墩旁,指着某处说:“你们看。”
在我们换上装备的时候,盖着尸体的棉被已经被民警装进了物证袋里。为了防止围观群众拍照,民警们在傻四尸体的周围搭起了一个简易帐篷。只见傻四光着膀子,颈部和前胸都已经被血迹浸染,但他颈部的一处创口还是清晰可见。他身边有一件破旧的棉袄,或许是他唯一的衣物,无论春夏秋冬,全靠它来蔽体。
尸体旁边的桥墩上,可以看到扇形的喷溅状血迹,扇形的中点位于死者颈部上方的部位。可以看出,死者可能是处于坐位,被人割喉,然后直接仰面倒下死亡的。
但最为醒目的,是在那扇形喷溅状血迹的旁边,居然有三个用血写成的大字:“清”“道”“夫”。
“清道夫?”大宝推了推眼镜,说,“什么意思?什么叫清道夫?和环卫工人有关系吗?”
“嗯,我知道的清道夫,是一种鱼,专门吃其他鱼的粪便。”韩亮在一旁插嘴说,“很多人在鱼缸里养这种鱼,可以省去很多清洗鱼缸的麻烦。我以前也养过,挺好养的。就是……有时候它们会把鱼卵一起吃掉,这就不怎么有趣了。”
韩亮是我们勘查一组的专职驾驶员,为了圆自己的制服梦,放弃了管理几千万资产的机会。在很多人眼中,他就是个任性的富二代。韩亮虽然学历不高,见识却很广,所以他总是被邀请参加我们的勘查工作,也帮了我们不少忙。大宝经常调侃韩亮是个无所不知的“活百度”,这次他果然又派上用场了。
一直凝神看着现场的陈诗羽,这时也侧头看了看韩亮,眼神有些闪烁。
“我明白了。”我若有所思,“这是一种签名行为。凶手可能把自己比成了清道夫。他觉得傻四是社会的垃圾,他杀了傻四,就是在为这个世界清理垃圾。”
“嗯!有道理。”林涛一边蹲在桥墩旁边用放大镜看字迹,一边说。
“这凶手神经病啊?”大宝说,“没事杀精神病人做什么?这些精神病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其实是很痛苦的。而且,他也没做过什么坏事啊。”
“所以我刚才说你们分析得很对啊。”胡科长说,“这个凶手啊,我看多半也有精神障碍。一般杀智障者的人都是精神有问题的。”
“精神病人杀精神病人的案例确实不少。”我说,“但是现场留字的签名行为,却是极为少见。”
“而且现场的痕迹,也不支持凶手是个无责任能力的人。”林涛指着桥墩上的血字,说,“这三个字笔画均匀,肯定是软物形成的。我开始还觉得是用手指写上去的,但是这个桥墩的水泥面很光滑,我却看不到一点儿纱布纹路或者指纹纹线。”
“会不会是用毛笔什么的写上去的?”大宝凑过头来看。
“不会。”林涛说,“毛笔也会有毛的纹路啊。”
“那是用什么写上去的?”我问。
林涛沉吟了一下,说:“用戴着橡胶手套的手指。”
“橡胶手套?”我吃了一惊,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橡胶手套。
大宝连忙用手指蘸了蘸身边血泊里的血,在桥墩上画了一下,说:“呀,果真是一样的。”
林涛说:“带有反侦查意识的作案,能用精神病人作案来解释吗?”
陈诗羽摇了摇头。
“什么人作案的时候会戴橡胶手套?”我沉吟着。
林涛说:“还有,现场有很多喷溅血迹、滴落血迹和血泊,尸体的周围几乎都有血染。但是,我却没有看到现场有鞋底花纹的血足迹。”
“没有脚印?”大宝说,“难不成是浮在空中的鬼干的?”
大宝的话还没落音,林涛就打了个哆嗦,吓道:“别瞎说!想吓死我啊?”
陈诗羽鄙视地看了一眼林涛。
“那这是什么?”我指着地面上像是足迹轮廓一样的痕迹问林涛。
林涛说:“这是没有花纹的足迹轮廓,我们穿着鞋套走进现场,踩到了血迹,再踩回地面的话,都会留下这样的足迹。”
“你是说这是我们民警穿戴鞋套进入现场留下的足迹?”大宝问。
“是。”林涛顿了一下,接着说,“不过,如果凶手也穿着这样的鞋套,也会留下这样的痕迹。”
陈诗羽忽然蹲下身,用手指蹭了一下尸体旁边地面上的血迹,说:“凶手应该就是穿着鞋套进入现场的。”
“啊?”大宝吃了一惊,“陈羽毛你是怎么知道的?”
陈诗羽说:“你们看,旁边有几个类似的足迹应该是民警留下的,因为时间不长,所以还没有完全干掉。而这几枚足迹,已经完全干掉了,说明足迹留下的时间很长。另外,我叫陈诗羽,不叫陈羽毛,谢谢。”
一个大学生能做出这样的推断,确实让我有些刮目相看。我赞许地点了点头,表示对她的论断予以支持。
“戴着橡胶手套,穿着鞋套进入现场杀人。”大宝说,“杀的还是精神病人。听上去好像那部美剧,叫什么《嗜血法医》里的情节啊。”
“难道是美剧迷学电视剧情节来杀人?”陈诗羽得到了我的认可,话多了起来。
我摇摇头,说:“人家那是杀坏人,咱们遇见的是杀一个智障者。”
“那就是对警方的挑战?”林涛瞥了一眼陈诗羽,问。
我仍然摇了摇头,说“从凶手留下的这三个字看,仿佛不是为了挑衅。”
“会不会是行内人干的?”胡科长插话道,“鞋套、手套,装备挺齐全啊。”
大宝下意识地环顾了一下四周的几名法医。
我没有吱声。
“动机不明。”林涛说,“你们去尸检看看吧。我打电话叫文件检验科的吴科长帮忙看看这几个字迹的形态,有没有什么可以突破的地方。”
傻四躺在解剖台上,因为体位变动的缘故,颈部的创口还在哧哧地往外冒血。
为了考验陈诗羽的胆量,我特地让她来解剖室帮助我们进行尸检照相。我瞄了一眼陈诗羽,她居然很认真地在观察尸体的情况,完全看不出恐惧。看来这个傲傲的女生,还真有两把刷子。
傻四光着膀子,穿着一条宽大的薄棉裤,裤子上到处都是破口,脏兮兮的棉花从破口处冒出来。裤子的裤襻里穿着一根布带,是作为腰带使用的。从布带的折叠痕迹看,傻四平时把布带的两端打结,用以固定裤子。而他死亡的时候,布带是解开的。
“他的裤腰带是解开的。”大宝说,“是去解手吗?”
我说:“不一定,说不定他睡觉的时候就是解开的。”
尸体全身,除了颈部的一处切创以外,没有再发现其他的损伤,他是被一刀致命的。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刀口特别细?”大宝按了按创口的两侧。
我没有说话,按照常规解剖术式打开死者的颈部皮肤,并且逐层分离了颈部肌肉。
“你们看,”我说,“这是一处切创,就是有人用刀在死者的颈动脉位置,一刀划开,直接导致颈部肌肉和颈部动静脉的同时断裂,血液会迅速从破口处喷溅出来,人也会因为急性大失血而死亡。”
“这一刀直接划在颈动脉处,虽然刀口不长,但是很准。”大宝说,“凶手一刀就取了死者的小命。”
“一般情况下,颈部切创多见于两种情况:一种是自杀;一种是凶手恐其不死,在杀完人后加固,确保死者死亡。”我接过话茬儿,“不过,这起案件中,应该是他杀。创口周围没有试切创。大部分自杀的人,切口的一端都会有几个划痕,叫作试切创,这反映了死者的心理。”
“会不会因为死者是智障者,所以没有试探的心理?”陈诗羽问。
我摇摇头,说:“正因为是智障者,就更不可能找得到这么准确的位置,而且毫不犹豫地一刀毙命。更重要的是,现场并没有发现凶器,说明有人把凶器带离了现场。”
“确实,这怎么看也不会是自杀。”大宝突然瞪起了眼睛,“而且,你们发现没有,刀刃非常薄,半毫米都不到。”
“确实,刀口很深,但是创口裂开的程度并不大,说明这把刀很小、很快、很薄。”胡科长说,“凶手用这么不方便杀人的凶器来杀人,倒是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