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分卷阅读_101

木丁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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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想想而已,现在他们还没这个资本。

    五天之后,从城里陆续传来消息,说前王的残余势力跟阿尔法打起来了,他险此被人暗杀,虽没死,但也受了重伤。

    唐轩之直呼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谁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的,在唐轩之这里,福也是双至的。

    这天傍晚,北面来了两百人,清一色的吠舍,腕上戴着干净的毛制圣线。看起来个个都骁勇善战,一个抵奴隶兵两个不止。

    他们自称是里沃拉的城民,里沃拉在二十年前被阿尔法的父亲老阿尔法占领,随后进行疯狂屠杀。他们就是当时没被杀死,隐姓埋名活下来的幸存者后裔。里沃拉地处在穆西河上游,民风彪悍,在抵抗阿尔法时把他的两个儿子刺死在穆西河的河迦码头上。战败之后,这些参与的士兵就遭受到灭顶之灾,他们的妻子儿女都被处于火刑。这在南部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仇恨因子死死地埋在他们心底。一代一代延续,直到推翻阿尔法的统治才会消逝。

    有血仇的反抗者,比混饭吃来投奔的奴隶兵们战斗力更强。现在有几方势力在角逐,他们却选择唐轩之。不得不说,连夏枫也低估了“神军”的影响力。

    因为这两百人全部被迫换了姓,唐轩之答应他们,阿尔法死之时,就是他们恢复本姓的时候。

    “誓死效忠神军大人!”吠舍军团齐声高呼。

    姜戈带着他们去营地,途中听见吠舍们议论:

    “神军大人果然跟传说一样,戴着面具。”

    “我兄长猜得没错,他并非北部贵族,就是他们海得拉巴人,只是不知道是哪位大人的后代。”

    “不管是哪位,肯定是神主的安排。”

    “等了二十年,终于等来阿尔法的克星啊!”

    ......

    心急的精兵队长又问:“圣雄大人,咱们现在可以攻城了吧?”

    “你呀!”唐轩之见他那副殷切的样子,说道:“凭你三千条枪就想攻城?先攻南密滋吧,今晚行动,正好看看这些吠舍战力如何。”

    夏枫又琢磨出一个“好”东西,她想,种姓制度太过顽固,如果最后她走了,这里一样落到高种姓人手里。不等于是白忙活了吗?

    华夏一些起义军要么来个割发,要么捆个红头巾以明志。

    她得变一变,后来想到,就在男女圣线的位置绑一个绿色的麻花辫,以此证明他们是“神军”的人。这条绿辫还有非常崇高的意义,三股绳子编在一起,每股绳子代表光明、自由、智慧。圣线什么的就别再戴了,想跟着神军就必须服从神军的规定,不戴是不行的。

    唐轩之带着部队去南密滋后,夏枫就开始收集绿布了。

    这个措施发布出去的第一天,忙着铸王椅制王服的胖镇长还不知道。等他知道的时候,奴隶们手腕上都戴上了,一个个喜笑颜开。首陀罗本就没有圣线,也非常主动前来领布环。

    哈里曼冲进夏枫的指挥部,看见案几上整整齐齐摆着几百根绿辫,急道:“大人,您这是做什么?”

    夏枫没理他,数了四十三根,递给他:“你来得正好,这是你家的。”

    “大人,我...可以不戴吗?”

    “当然可以。”

    胖镇长可没放下心,与“他”打过几次交道,知道他奸诈凶狠。不接布环,也不说话,就望着他。

    “你还有话说?”

    “大人,我不戴绿环,您不会怪我?”

    “我为什么要怪你,你又不是我们神军的人。”

    还说不怪!哈里曼慌了神,心道:乱套了乱套了,现在连我的神主也保不住了。

    “哈里曼,我不为难你,戴不戴随你。但是今天晚上必须给我答案,马车也已准备好,随时可以送你全家四十三口出镇。”

    “出镇?这是我的镇子。”

    夏枫懒懒地看了他一眼:“但是,现在它是我的。”

    “......”哈里曼抹了一把冷汗,说道:“我回去商量一下。”

    他是得回去商量,镇庙里的三十多个婆罗门还躲在他家呢。那些都是神的司祭者,与奴隶和首陀罗戴一样的布环就是背叛教义,神所不许。

    唐轩之虽有准备,但南密滋镇的顽抗强度还是出乎他预料,攻了一天一夜居然没攻下。来了后才知道,他的老朋友圣司祭大人在南密滋等了他三天了,正愁抓不到他。

    所以,唐轩之的功夫又派不上用场了,不敢凑近,更不敢潜入镇中。跟精兵长一样,扛着□□乱射。他的枪法还不如精兵队长,邺和尚屡次从枪口逃脱,急得唐轩之跳脚。

    “震旦人,打了一天一夜了,你不累我也累。快告诉我你的主人在哪,我不想再招呼你。”

    “死怪物,她回德里了。”唐轩之吼道。老子还想招呼你不成,恶心东西!

    “我信你才怪!”邺和尚试图离近些,刚踏出两步就是啪啪啪的火.弹射过来,他赶紧退回去,继续扯着嗓子问:“她不愿做我的法器,为什么逃出了海得拉巴又跑回来,你们到底想做什么?”

    ☆、第143章【】

    夏枫这里正忙着呢,她刚刚送走乖乖回来领绿环的哈里曼,身边摆着火.药跟导火绳,手上抓着一根竹筒,东看西看。

    听见熟悉的脚步声,赶紧停了手上的动作,问道:“损失很惨重?”

    唐轩之进来就取掉面具,眼睛红得可怕,“跟敌人差不多,丙团都快打没了。就算把三个团都带走,估计也够呛。所以你叫我撤军,我就撤了,重新想个办法,没法强攻。”

    “南密滋方圆十里都是平原,不像之前可以隐蔽。但是,你带两个火.枪团去居然连镇子都没进到?”

    “邺怪物来了,不知他用了什么办法,那些士兵个个精神亢奋,罕见的勇猛,我们一开始就失了先机。”唐轩之说着指着她身边的这些东西,让她赶紧交待,又在搞什么机关。

    “我叫你们退肯定是有原因的嘛,你来了再好,走,我们出去试一次。”夏枫拿起竹筒说道。

    二人来到镇外田边,夏枫一边摆拢竹筒,一边说道:“我们不敢有大伤亡,光靠火.枪是不行的,这东西我计划好久了,一直没机会研究。大量购买火药后,才敢拿出一些来抛洒。”指着远处的的大坑,“那就是刚刚炸出来的,你去摸摸,里面还热乎着。”

    唐轩之看着那大坑震惊非常,这个竹筒有这么大的威力?那不跟炮一样了吗!

    夏枫又指着竹筒,说:“火炮现在又搞不到,所以我就琢磨住这个东西,我管他叫火箭。这比炮可便宜多了,而且方便,一个人就能抗起一根,火炮行吗?”

    唐轩之急道:“你别再跟我说话,赶紧弄来看看。哎呀,枫儿,你这脑瓜子到底装的些什么。”

    夏枫继续汗颜,这个灵感来源于英国佬的康格里夫火箭,康格里夫的灵感却来源于攻印度时,印度人自己发明的土火箭,就跟她手上拿的差不多。这东西绕了一转,还是出现在印度,只不过提前了。前世她因为没啥朋友,回到家就钻进父母的书房翻书看,看似没用的知识,今天又帮了她一把。

    说道:“你拿火石出来,把这根绳子点燃。”

    “它是用什么做的?看着好生奇怪。”唐轩之的十万个为什么.....

    “纸搓的绳,用硝石水泡过的,燃烧速度非常快。你小心一点,别伤着手。”

    唐轩之看得很仔细,竹筒顶端有个拳头大小用油纸包起来的圆柱体,闻着里面全是火.药,要是点燃绳子炸了怎么办?担心道:“枫儿,你拿在手上?”

    “那我插在地里好了,如果上战场它还少个支撑架子,便于调整目标。”就是没有指针,只能凭手感和估算,要想击准,多半要浪费不少。

    “那我点了?”

    “点啊。”

    话音一落,纸绳子迅速烧光,“啾——”一道橙光在空中划出条弧线,落入五百米外。夏枫死死盯着,计算着时间......

    “轰!”落地一秒钟后突然炸开,黑烟滚滚。

    唐轩之低头一看,地上的竹筒还在摇晃,真真切切就是竹筒上射出去的。他高兴得快疯了,眼睛瞪得非大......

    夏枫嫌弃爆炸时间晚了点,决定回去再调节一下火.药比例。

    “我们有炮啦!枫儿,你是天才,战争天才!”

    “......”夏枫真不想要这个称呼,“喂...”话没说完,他人就跑了。

    唐轩之跑了几步又回来:“给我。”

    “什么?”

    “比例你所用的火药比例我马上拿去量产。”唐轩之兴奋得都不会断句。

    ......

    竹子不够就用木头,消耗一半火.药做了两百多根火箭出来,唐轩之马不停蹄在凌晨时分奔向中密滋镇。

    夏枫赶紧回去睡了一会儿,睡醒继续。这种火箭的诞生简直等于开了个外挂。别说小镇,就连海得拉巴都抗不住。所用材料只有火炮的五分之一,威力却小不了多少。关键时,可以自产。

    南密滋战势急转而下,“啾——”“啾——”一根根火箭飞过去,炸得敌人找不着北。

    邺和尚给火箭逼得抱头鼠窜,他原本打算带兵过去捉夏枫呢,哪晓得叛军又回来了,还拿着神器。

    “圣司祭大人,这火灭得没有人点火快,没法打了,赶紧逃吧。”衣衫褴褛的镇长父子使劲拖他。

    邺急火攻心,仰天长啸,仿佛一只崩溃边缘的伤虎,“她真的要杀我!她真的要杀我!我的法器呀!”

    接连三个感叹号,吼声震得镇长父子胸口生疼。赶紧招呼守卫过来一起帮忙把圣司祭拉出去,却被邺甩开,他又跃回城门上,两脚一蹬赴死般冲向敌营。

    “圣司...”

    这声凄惨的喊叫戛然而止,邺根本没有冲过去,而是落在城门外,正动手开城门。口中叫道:“不打了,不打了,这镇子给你的主人吧。”

    镇子父子心说他果然是个疯怪,不再管他了,像被狗追一般扑向马车逃远。

    “杀!”唐轩之一挥手,千军万马齐齐冲进镇子。他目光早已琐定那对父子,一箭射过去,马车夫倾刻间毙命。说道:“快,去人截住那几辆马车,车上有金子。”

    “噫?”邺的胳膊被箭矢刮出几道血痕,他突地飞回城门上,藏在石柱后面骂道:“我都放你们进来了,为什么还要杀我!”

    跑在前面的几个吠舍停住手,问唐轩之:“大人,圣司祭与我们并无仇怨。”

    这是吠舍们第二次顶撞了,唐轩之喝道:“他与我有仇!如果你们只是来杀仇人,趁早离开,我不伺候。”

    “大人,我们.......”

    一个稍年长的吠舍解释道:“大人,圣司祭是神主化身,咱们最好不要伤他。现在城里有很多势力反抗阿尔法,如果那些势力得知我们杀了圣司祭,就跟我们成死仇了。”

    主动为阿尔法转移了矛盾?唐轩之细下一想,吠舍说得对。只觉憋气不已,思考良久,还真不能杀他,至少现在不能。那小怪物不走,敢留在这里,就是知道我不会动他?

    唐轩之改口道:“他身上的怪味令人作呕,我必须杀他。”

    邺的耳朵异于常人,听见他如此说,立即从下身扯出一个乌漆漆的,跟他肤色一样的软东西。

    一股浓烈的香气窜出来,唐轩之在他伸手的时候就下意思屏住了呼吸。

    那奇怪的东西让他扔进了火中,爆出一片紫色的浓烟。

    “我扔了,那是圣神的怜悯之泪。我扔了不行吗?还杀不杀我?”邺说着站出来。不得不说,他是相当有胆识的。

    下身少了一坨东西,好像都“清爽”不少,唐轩之看着顺眼许多,邺自己也觉得少了累赘。

    邺有点心焦,因为唐轩之沉默不语,也不进城门,不知他在打什么主意。

    其实,唐轩之是在等,等那片紫烟散得无影无踪,才跟着士兵走进镇。看见这小怪物就来气,问道:“你想干什么?”

    “没什么,只是想见见我的法...你的主人。”

    “趁早打消这个念头,我不会允许你见她。”

    “哼!你这个震......”邺像唱经一般,特意拖长了音,就是不把震旦人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