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小说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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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特小说是十八世纪中叶的产物,因中世纪哥特式建筑而得名,开山鼻祖是英国的沃波尔(horace walpole,1717-1797)。这种体裁的小说具有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科学与神话相结合的特点,重在表现自然情感的宣泄,崇尚自由,不迷信权威,富含想象、神秘、恐怖的成份,故事地点多发生在布满各种机关暗道的中世纪古堡中,情节与鬼魂、谋杀等奇闻相缠结,当时曾在英国风行一时,是中产阶级用以消闲的读物。自哥特小说出现后,许多著名作家都进行过这方面的创作,如英国的狄更斯,勃朗特(bront?)姐妹,美国的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霍桑等,直到20世纪仍能见到它的踪迹。

    哥特小说的背景多为年代久远、部分坍毁的古堡,既体现居住者高贵身份,又表明他们所代表的一切都已接近末路。小说中一些超自然的现象多具象征意义,同时也增强了故事的想象虚幻色彩。

    简爱用第一人称叙述,从开篇,简爱在一个寒冷的冬日午后看到的比维克的英国禽鸟史的迷人景象,到结尾处芬丁庄园的繁荣茂盛的景象,我们都是用简爱的眼睛看,用简爱的感觉去感受,追随她生活的世界。第一人称叙述在今天看来也许不足为奇,因为小说兴起之初很多小说都是第一人称叙述,如赛缪尔理查生(samuel richardson)的帕美拉(pamela)、克拉丽莎(clarissa),卢梭的新爱洛伊丝(julie ou la nouvelle heloise)等等。但这一点落在女性作家的女性叙述者身上,则是另外一回事。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第一人称叙事即使是虚构的,但因其在形式上与自传难以区分,当时的读者还有把小说当作叙事主人公“真实”生平故事的习惯,这都使得作家不大情愿看见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小说的封面上。在18世纪到19世纪,女性小说家较少使用第一人称叙事。

    具备我们要求一个小说家具备的一切:对人物性格的洞察,以及刻画人物的才能;诗情画意;激情;生活知识。故事不单有一种奇特的、自然展开的、始终不渝的趣味,”“

    凸显一个女性个人真正的情感,摆脱传统的两极。在一些西方国家的文学作品中,妇女们对自己的理解往往脱不出“天使/恶魔”的框框。她们唯恐自己不是人人称颂的纯洁无暇的天使。只是天使的高度实在难以维持。于是她们不能不疑惑自己心中也有个作乱的恶魔。换句话说,所有的女人都患“精神分裂症。”她们既是白雪公主,也是“邪恶”王后,既想遵从父权社会提出的理想和标准,又试图忠实于自己的真实的感悟和经验。不过,无论白雪公主们当如何定论,说简爱这样的人物具有深刻的两面性,却是无可辩驳的。

    女性只有走出了父系文化镜子里映照出的非妖女即天使的神话去寻找经验世界的真我,方能获得女性形象的再生,促成女性主体性的回归,从而获得女性存在的关键。简爱形象塑造的成功就在于它摆脱了以往“白雪公主”式的女性通过美丽温柔而获得幸福与爱情的范式,而是通过女性的自强不息与个人奋斗而获得了爱情与幸福。简爱的自我主体性得到充分肯定,同时也牢牢地树立起了自己的个人地位,获取了个体生命崇高的价值。

    美国著名人类主义心理学家a。h。马斯洛早在50年代指出,人有五个层次的需要,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之外,人还有归属和爱的需要(社会交往需要),这一层次的需要虽不是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倒是更贴近人的需要,作为社会性的动物没有交往没有社会性何谈人呢?满足不了这一层次的需要,她只能是一只“疯猫”中充满了流行元素:哥特式小说的痕迹,浪漫的爱情故事,精神追求型的自传小说以及大团圆的结局等,这些都是吸引大众读者的手段。

    曾几何时,英国现代女作家达夫妮杜穆里埃的一部蝴蝶梦(又译吕蓓卡)使她蜚声文坛,一举成名。一时间,世人争说,好评如潮。由这部小说改编成的电影上映以来也久盛不衰。读过这部作品或观看过影片的人,一定不会忘记曼陀丽庄园那富有神秘色彩的气氛渲染,悬念迭出的曲折情节,以及在故事开头就已死去却又时时处处音容宛在的女主角吕蓓卡的形象。译林出版社最近推出的同一作者的牙买加客栈和法国人的港湾,将我们再次引领进她那阴森、神秘的氛围之中,听她娓娓道来恐怖、惊险、离奇的故事,感受她笔下所特有行云流水般柔美凄婉的语言魅力。

    牙买加客栈作为经典的浪漫主义哥特体悬疑小说,其主题也具有一定的经典性:一个孤女,父母双亡,离乡背井去投亲,寄人篱下;在与命运的抗争时,惩恶扬善,最终与心上人远走高飞。然而,当作者将这一经典的主题打造在一个哥特式离奇的背景和情节结构之中,这一经典的主题便爆发出了一种强烈的震撼力。

    小说结构紧凑,环环相扣,悬念迭起,每章往往以悬念结束,使人读来难以释手。小说一开始,作者便以优美凄婉的笔触把我们推到了一片凄风苦雨的原野:风雨交加中,一辆颠簸的马车里坐着一位孤苦伶仃、刚刚失去母亲的姑娘,她要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去投靠自己的姨妈。这样的开篇一开始就唤起了读者对弱者的同情,对主人公命运的担忧。整个小说便围绕着主人公离奇的遭遇展开了叙述。一次又一次历险、一个又一个悬念自始至终暗暗激发和调动着读者的同情心和好奇心。

    作为哥特体小说的作者,杜穆里埃特别擅长运用语言材料的质感来渲染气氛,来生动地体现人物在特定情境中的特定心态和感受,这就使得小说的语言有了一种诗意的美。在这样的语言材料的营造下,整个小说呈现出一派灰蒙蒙阴森森的色调。这正是哥特体小说所特有和必需的风格。哥特体小说与恐怖小说的一个主要区别就在于,前者在渲染情节的恐怖的同时还强调语言形式上的唯美,而后者只是一味注重内容和情节的恐怖性。因此,在哥特体小说这样的文学样式中,形式本身实际上就是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

    作者还很善于刻画人物的心理。小说中有不少十分细腻的心理描写,既有心理感受的直接描绘,也有运用语言的线性特征(语序)对这种感受所作的实时体现。个别地方的心理体现明显借用了意识流的手法,生动地体现了人物的潜意识和在梦醒之间的心理活动。

    除了摹情之外,作者还十分工于写景。这也是杜穆里埃作品的一大亮点。作者用她精妙的笔触让我们如临其境地感受到了淫雨的凄寒、阴风的刺骨和凶宅的恐怖,看到了沼泽的荒凉、石山的狰狞、怒海的狂涛和浓雾的迷蒙。

    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的刻画上也很有特色。从女主人公的眼里看出去,她身边的主要人物都各有其鲜明的行为特征:佩兴斯姨妈嚅动的嘴唇,乔斯默林灵巧的手指,福兰西斯戴维的吞咽动作,杰姆无曲无调的口哨。相形之下,人物语言的个性特征却不是那么鲜明。

    杜穆里埃的哥特体小说虽不乏恐怖的情节,却深受女性读者的青睐,这一方面与作者对女性命运始终如一的关注和情节上引人入胜的悬疑性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她充满女性敏感和柔情的语言不无关系。她的语言形象贴切、细腻生动,叙事娓娓动听,结构如行云流水。最显著的语言特色就是对比喻的运用,其中不乏新奇巧妙之例,从而使整个作品的语言具有一种略带伤感的诗意。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称比喻是作家天才的标志,天才的作家无不致力于创造新的比喻、新的形象。这也正是杜穆里埃的作品历经数十年而不衰的原因之一。

    总而言之,这部哥特体的小说背景阴森灰暗,情节曲折离奇,语言优美凄婉,描写形象生动,心理体现细致入微。作者以高超的语言技巧自如地徜徉在美丑之间、真善之间和梦醒之间,用柔美凄婉的语言负载了离奇恐怖的情节,从而让读者在凄美的语言氛围中去感受恐怖、感受震撼、感受刺激。这种语言的优美与情节的恐怖之间、经典小说的典雅和通俗小说的悬疑之间的独特平衡正是这部小说的引人入胜之处,也是作者的高明和成功的地方。

    与作者的其他主要作品一样,牙买加客栈也是以作者的故乡为背景。所有的地名都确有其所在。为了更生动地体现该小说的这一特点,译者不仅对绝大多数这样的地名进行了细致的考证,并在脚注中作了介绍,而且还搜集了与该小说有关的部分图片和地图,以飨读者。书中的其他注释也均为译者所加。

    像这样一部集美妙与恐怖于一体的小说,读原文诚然美不胜收,但作为译者,要用我们的汉语将这种美包装起来而又不能失去其美,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无论如何,这对译者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