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读书骗人多

包兴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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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读书,我真的有许多“故事”在一篇题为小说生活爱情的自传性小说里我写道,因为喜欢读书(小说)“我”被一个女孩给骗了,后来,又因为读书,骗来了“我”的爱人。所以,我的爱情生活和读书密切相关。我甚至认为,读不读书,读什么书,决定了一个人的爱情观,顺便也安排了他的爱情婚姻生活。

    当我十九岁从师范毕业,走上教师岗位,一晃已经十多年过去了。这期间,有过许多“变故”我辗转了几个学校,甚至还自费跑到北大去旁听,也曾躲到苏州的一个江南小镇静静写过一段时间的小说,但读书的爱好,一直没有变。现在,当我坐下来稍稍清点一些和读书有关的东西,我发现,在我这十多年的教书生涯中,读书又一次次骗了我,也一次次骗了我的学生、同事和领导。

    2003年,当我决定结婚,我发现,教了十多年的书,我只积下五千五百块钱。我的爱人问我的工资都跑到哪里去了。她替我粗粗一算,少说也该有个十万八万。我当时也愣了,惭愧之余,我想到了答案:书。看着一房间杂七杂八的书,她没再说什么——毕竟,她也是爱书之人。一次次经不住诱惑,月积年累,就有了数千册的书。甚至,当我还是在怀溪(俗称平阳的新疆)教书,月工资只有几百元的时候,我也常会找个理由到县城走一趟,买几本书回去读上一段时间。当然,我知道,那么多的工资也不全是花在买书上。但把它们算在“读书”上,的确也不算冤枉。读了书,难免要书生意气,于是,找几个也看点书的朋友喝喝酒吹吹牛;读了几本书,也就想着行千里路,于是,就到一些和文人骚客有关无关的地方走走;读了书,就向往着皇城故都,向往着北大清华那样的高等学府,于是,就自费跑去听听钱理群老夫常发少年狂的讲课,也混在曹文轩、陈平原的研究生里瞎举手,好在,大教授都不拒绝爱读几行书的人

    当然,骗走几个钱算不了什么大事。尤其是把它跟一种精神的欺骗比起来的时候,那更算不了什么。有一天,我爱人的一个好友对她说:大家都说,老包和鬃比,混得差多了。这鬃是我以前的一个同事,一个铁哥们,这哥们的确混得不错,现在当了领导,还买了车。当我的爱人把这话告诉我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同意。

    “差多了?不会吧?扯平也算便宜他了。”我说。

    “就你自我感觉好,大家都这么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我过得挺好的啊。”我不想用“混”字来形容自己的生活“要说我现在的生活还有什么美中不足,那就是有时太忙了,不能尽情看书。”

    “你就知道看书。”

    我的爱人常常以这句话结束对我的评价,那一天,她没再说什么。晚上躺在床上,我却不由得想到白天的事,并想大家——我和鬃的熟人们,为什么把我和他比,同时,我的爱人在转达这话的时候,又有什么心理——按照叙述理论,传话是一种更重要的正面叙述。当然,我很快想明白了,同时心里也滋生了丝丝愧意。不管是大家的话,还是我爱人的转达,都是一种暗示,都是一种提醒,都是一种小小的失望。他们觉得,我可以比现在过得更好,他们觉得,一个爱读书的人,一个不打牌人不无所事事的人,应该过得更好一些。那一夜,我睡不着,只好起来到书房里看书。拿本喜欢的书,先把眼前的一切都放下再说。

    可是,过不多久,一个朋友的到来,又把这放下的事给提起来了。这位朋友的专程来访,让我很尴尬:他一定要借我一些钱,多少由我说。

    他是我儿时的玩伴,只读到小学毕业就去做生意了。其实他小学也没毕业,他和我同桌了五年,我帮他做了五年的作业。他先是在广州卖服装,现在是从那边往我们这儿倒卖冰冻的鸡腿鸡翅,让苍南人做成“乡巴佬”听说一年就可赚一两百万。

    我说,我过得还不错,也不缺钱,想要的东西基本都有了。

    “你自我感觉怎么这么好。”他说。他说了很多很多,我都忘了,无非是我这也需要钱,那也需要钱,唯有“你自我感觉怎么这么好”这句话,一下子击中了我。它把许多事串在了一起,并让我一下子明白了我生活中一种本质性的东西。原来,又是读书在骗我。是读书让我生活在一个自筑的象牙塔里,是读书让我自我感觉良好,是读书让我甚至在别人的同情中也怡然自乐悠哉悠哉。好在,我转念一想,读书的这份大骗,骗的又不是我一个,甚至连苏学士也被骗得感觉良好: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

    钱没借成,我这位朋友走的时候硬是要送我一点什么东西,比如他的劳力士表,他的派克金笔,他的电视手机,他的数码相机,我心里一犹豫,就拿了他的数码相机。作为交换,我送给他我的一本书,并不失时机地告诉他,著名的三联书店正在准备出版我的一本新书从前的村子。

    “你不该要他的相机。”他走后,我的爱人说“跟他讲出书的事也没什么意思。”

    “我的一本书换他一个铁块,他亏得并不大。”

    “主要是,这让你不像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她又说“这叫晚节不保。”

    我听了,心里格登了一下。惭愧之余袭来的是一阵阵的暖意。有人说,大多数的读书人,最后身边只剩下两样东西:旧书和老妻。

    当然,最不该的是,读书让我骗了我的学生。读书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都算是不务正业,尤其是读杂书。但因为是教书,而且教的又是语文,所以,我读书的成果往往可以间接地在课堂上得到卖弄,而且常常是左右逢源。有人曾经问过我为什么要选择教书,我给了一个并不严肃的答案:因为喜欢有人听我谈读书,希望有人听我吹牛。在这个年头,如果你不是名人,又不是大权在握的领导,真的很难找到听众。我在课堂上常说的一句自我解嘲的话是:包老师一不小心又“吹牛”了。我的语文课,常常上成名作欣赏课。可是,一届又一届的学生大多都喜欢我的语文课,每一次学校让学生给老师打分,我的语文课总是最受欢迎的,在班里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有时候自我反思,暗自惭愧:我的语文课,很多时候连教参标出的教学目标都没有完成。好在,一届又一届的学生,稀里糊涂、轻轻松松、嘻嘻哈哈跟我学语文,最后都考得不错。因为喜欢读书,难免也就喜欢信笔涂鸦,忙里偷闲,居然也写下数十万言,并常能见诸报刊杂志。这下,就把学生骗得更惨了。他们除了喜欢看我的文章,还喜欢叫我上作文课。过一两个星期,他们就会问:包老师,什么时候上作文课?对此,我倒是常常有过声明:我喜欢写作,这不代表我会教作文。可是学生不信,还是颠来倒去地喜欢听我讲作文。也好在,每一次教学生写作文,看着他们在下面咬笔头,我总是会心痒难忍,也下水写一篇。往往,它就成了一篇有针对性的范文。也好在,我辅导的学校绿地文学社,也被县里评优秀文学社,自己也被评为优秀指导师。其实,对于纯真的学生,我对他们骗的还不只这些。一种大骗,正在我们的生活和交往中酝酿着。在十周年校庆的一篇纪念文章里,我曾这么写道:

    前段时间,初为人父,高兴之余,在学生的“追问”下,我和盘托出了不少“私事”有一天,有几个学生到家里看我家的小朋友。聊天的时候,他们说,他们在寝室里讨论,当包老师的儿子一定很幸运也很幸福。然后,他们又问我怎么给跟师母过情人节和结婚纪念日的,还没有等我回答,他们就下结论说一定是很浪漫的吧。我的学生对我常有这样一些美丽的误会。甚至有学生在周记里以我为例说:包老师那么有钱,看来,书读多了,钱自然也就有了。我不知道骑着拖拉机一般轰轰响的老爷车的我,为什么会给学生留下有钱的印象。是因为我游玩过不少的地方还是因为我有一墙壁的书?不过,我还是挺喜欢这份误会的。我们之所以对一样东西误会,那是因为我们对他投入了我们的主观想象和情感。就像,我们把一棵小草误会成一棵大树,或者把一棵大树误会成小草,都是因为我们对它有了自己的一种理解。也就是说,在我们和误会对象之间有一份秘密,有一份私人的东西。学生对我的误会,是他们对我一种独特的解读,一种对老师非公众非正统的解读。也许,是因为我给我未出世的孩子写过几首歌让他们感到一种异样的感动,也许,是因为我给我未出世的孩子取了个小鸟一样的名字并把它写进了一篇充满亲情和快乐的小说?我不得而知,但我分明读出他们的一种期盼,一种未来,也读出了我对他们的一点影响。我觉得教育,除了让学生带走知识,还应该让他们带走生活的梦想。我喜欢和学生之间有一些私人化的东西。一个老师,他应该常常能从学生那里找回快乐和感动,又常常能对学生充满歉意。作为老师,我们的一部分快乐已经蕴藏在学生之中;作为老师,面对教育,我们已经做的和所能做的,都永远有不够的地方。今年的教师节,学生照例给我们老师送礼物。我看到学生们亲手折的装在“水晶之爱”里的千纸鹤,五彩的纸鹤上签着个性的名字以及对我的美丽误会,还有,我们的秘密暗号——送给我们可爱的格里包。

    是的,就是这份美丽的误会,这份欺骗,让我常常心存歉意。

    其实,读书骗的不仅有我的学生,还有我的同事、领导。有一次,我们的组长(教研组)在学校的教学日志上看了我写的一篇关于小小说写作的下水作文后,她居然写道:老包,其实你更应该去教大学。看来,我们的组长也被我骗得不浅。孰不知,喜欢读点杂书,喜欢涂鸦的老包,其实并不怎么会教书。

    “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平生读古诗,喜欢的诗句不少,这是其中的两句,还有两句是“落花水面皆文章,好鸟枝头亦朋友”说到读书,的确处处是风景,事事是文章,是故事。只是,这风景,是心里的风景,这故事,多是骗的故事。记得一位诗人曾说过:如果我们一生都能生活在一个梦里,那其实也是一件挺幸福的事。用我们乡下的话说,那就是傻人有傻福。作为那个幸福的傻子,在被骗和骗人中,我忙碌着、充实着、快乐着,送走一届学生,又迎来一批学生。无意耕耘,却颇多收获;不务正业,却常得嘉奖。看着学生们一封封情深意重的来信和一本本大红的荣誉证书,惭愧之余,才意识到这骗人的读书,对于教书匠,原来这般营养——也许,我们腹无油水,读书就是大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