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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灿宇曾经怨恨过a.n.jell,前辈都消失了,他们怎么敢继续进行活动,用高美男代替前辈,好像前辈从不曾出现过!明明,是前辈为了高美男,为了a.n.jell在努力,明明是前辈……是前辈的歌声打动了他——
不是高美男,也不是高美女,不是所谓的声带,是因为前辈就是前辈,前辈在用自己的情感,自己的心在歌唱,她的声音那么高远,仿佛在他面前展开了全新的画卷一般的世界!只有前辈才是独一无二的!可是……他们竟敢遗忘前辈!粉丝就算了,虽然他们失落,却相信着高美男还会回来,他们却没发现,之前喜欢的人已经完全消失了。
才不是高美男,前辈就是前辈,和别人都不一样的前辈,谁也无法取代的前辈……
虽然觉得愤怒,却又觉得有些窃喜。原来,他们的喜欢,也不过如此。
所以,心安理得地觉得我才是最喜欢前辈的。前辈!是我最喜欢你,是我赢了。可是,赢了又怎样呢,前辈已经……不在了。
曾经作为风向标的,温柔地指引着他,让他憧憬让他仰望着的目标,他的信仰,就这样消失了,好像不曾留下痕迹,好像不曾存在。
好不甘心。
前辈,我还是好不甘心你被忘记,所以,我会永远记得你,代替他们永远记着你。
a.n.jell的演唱会结束后,黄泰京因为太过激烈高亢的歌唱而嗓子受了伤害,白灿宇忍不住骂活该。要不是前辈替你承受了大量的压力,以你的嗓子,怎么可能坚持完整个演唱会,若不是前辈充当了你的影子,替你弥补了高音上的缺陷,你怎么可能表现出那么完美的嗓音,怎么可能会受到粉丝追捧的no.1。
都是因为前辈才有你!你怎么敢就这么恬不知耻地登台!白灿宇心中无限怨恨,直到安社长提出让他接任前辈的位置,在高美男回来之前,暂时成为a.n.jell的一员。
安社长在说这话之前有些犹豫,或许他也在考虑是不是该让他加入,毕竟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高美男要回来,总有一天,a.n.jell还是他们四个。
但白灿宇想也不想地同意了。
因为这是前辈的组合,是前辈的心血,是前辈这么努力想要扶持的乐团,所以我加入,不为了任何的谁,我只想守护前辈。
即便所有人都不知道前辈的存在,那也没关系,我知道,我记得,我将永远铭记,这就够了。
“我不需要另一个主唱。”不想,却是黄泰京冰冷地拒绝了这一提案:“我的搭档只有高美男。”在说完这句话,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讽刺地勾起了唇角,“结果他竟然逃跑了。”
听到这里,白灿宇终于忍不住,朝黄泰京的脸上挥了拳头。
“前辈才不是逃跑了!!!”前辈是绝不会逃跑的!前辈只是……前辈只是无能为力地离开罢了,如果可以,前辈一定不会离开!
然后他们两个人狠狠地打了一架,谁也没有留情的意思,直到双方的脸上都挂了彩,他和黄泰京才被姜新禹和jeremy一人一个拉开。
“够了!住手!”谁也不曾想到,说出这句话的竟然是一向温和的姜新禹。曾经有人说“温柔的人发起火来尤其恐怖”,这句话在姜新禹身上体现得尤为透彻淋漓。他目光有如刀子似的从两人脸上扫过:“我们的脸是要给观众看的,这就是你们的专业素养吗!”
白灿宇忍不住一愣。对待事业这样严肃认真的态度,自己连半点差错都不容忍,舞姿一定要练习到每个动作都准确,绝不有一毫米的偏差,每首歌的音节都反复琢磨,节奏都掌控得无比精妙,对自己严苛到了残忍的程度——这样的态度,明明就是前辈才有的,结果却出现在了姜新禹身上。
“你们可是最幸福的两个人。”姜新禹冷冷地扫过他们两人,忽然松手放开了对白灿宇的禁锢,他目光冷冷的:“如果继续打下去,即便脸好不了明天无法登台,这也无所谓的话,你们就打吧。”
“别这么自以为是,好像只有你们两个人才爱他似的。”姜新禹带着恐怖的表情,蔑视地看了他们两人一眼,便转身离开了。
他这样大相径庭的转变简直令人大吃一惊,但jeremy却并未表现出半点吃惊的模样,他往日的跳脱都不见了,他沉默地松开了泰京的手臂,道:“泰京哥,我和新禹哥的想法一样,随便你们吧。”
往日活泼的喜欢卖萌的,前辈说什么都照单接受,即便耍他也傻乎乎地相信的金毛青年,脸上露出了复杂的难以言喻的表情,深深地望了他们一眼,便转身走了。
白灿宇狠狠地捏住了掌心,难以言喻的痛苦在心中肆虐。
原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还记着前辈,喜欢着前辈,他们都比不上我的,原以为,前辈虽然消失了,但起码……起码还存在于我一个人的心里,我能以这种方式占有前辈的,可是……为什么还是有别人在。为什么,我和前辈之间,总有别人存在,就算前辈消失了,也还是这样。
黄泰京瞥了他一眼,放下了拳头,不发一言转身离开了,他们之间的气氛如死寂般沉闷,哪里有将来会配合良好成一个乐团的样子。
即便是喜欢着同一个人,即便是因为同一个人而痛苦,却也无法相互理解,或者,压根不愿意相互理解。就连因为喜欢着前辈而痛苦的心情,也绝不想与别人共享,这是前辈给我的,独一无二的。
即便前辈已经消失,我还是希望着,只有我一个人喜欢着前辈就足够了。但如果,前辈喜欢着别人的话,我也没关系,因为,我只是希望着能再次见到前辈,仰望着前辈,憧憬着前辈,一辈子都站在远远凝视你的位置就可以了。这样的话,起码一辈子都不会被拒绝了。
前辈,我从来没求过你,只是这样的请求而已,所以,前辈,能答应我这一次吗。前辈,请让我看着你,好吗。
☆、第101章玖叁绯衣少年
于凛凛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想被什么碾压过一般的痛楚,她忍着疼痛睁开眼,只见眼前俱是一片绯红,模模糊糊的像是个人影子,那人正灼灼地盯着自己,他微微笑着,目光若是能吃人,恐怕他现在已经把她整个囫囵吞下了。
脑袋里一片囫囵,记忆的碎片犹如漂浮的云似的,她一点都抓不到,只觉得头疼。他们两人对视着没说话,那绯衣少年却是走近了一步,铜灯映亮了他的面容,只见他面容鼻塌眼小,眉短嘴厚,生的奇丑无比,还非要做色眯眯的模样紧盯着他,那目光若是有手,恐怕都把她衣服给扒下来了。
经过一阵痉挛般的痛苦之后,于凛凛脑袋里是记忆碎片总算是拼凑成一起了。这具身体的原主名为朱七七,是朱家排名第七的女孩,大约是唯一的女孩的缘故,太过受宠,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子。这女孩喜欢上一个她救助的名为“沈浪”的青年,为了这青年所查的案子,竟胆大包天藏在两名“白衣牧女”的车下,一路跟着回来,却被这里的主人的儿子带进了宅里,接着被他母亲发现,这绯衣少年倒是有心替她隐瞒,朱七七却因着不想被这貌丑的少年侮辱,说出真相,接着便被关入了这石室,押后处置。
于凛凛皱了皱眉。她发现自己身上已是被点了穴,竟是全然动弹不得了。而那绯衣少年已是走到了她面前,在她面前蹲下,笑嘻嘻地伸出手掌在她脸颊上摸了一把。
如此近距离,于凛凛倒是看清楚了他的容貌,照理说,他长得如此丑陋,应是让人看了一眼就不想看第二眼的,于凛凛看着他,却总觉得哪里违和,或者……这不是他的真实面貌?
在还是上官飞燕的时候,于凛凛好歹接触过一段时间的易容术,这少年露出这色眯眯的模样,却是没有强人所难的意思,倒是与他周身气度不合。
“咦,之前不是闹得那般厉害么,如今怎的不说话了?”绯衣少年笑嘻嘻地望着她,指尖在她脸上划来划去,虚起的眼睛色眯眯地看着她。
于凛凛道:“闹有什么意思,你便肯放我出去了么。”
绯衣少年大感惊奇,双手搭在膝盖上,空空地甩着,笑嘻嘻地勾唇一笑:“我可不强人所难,只要你乖乖从了我,我便救你出去。”
于凛凛:“你说这话,不就是在强人之难么。咱们认识不过几个时辰,你又未必喜欢我,何苦要我从你。”
绯衣少年道:“你生的这般好看,我便喜欢。”
“你生的不好看,倒是想着找好看的。”于凛凛故意道。
“你嫌我生的丑?”绯衣少年拊掌笑起来:“这倒是简单了。”他转过身子,过了半晌,回身笑道:“这下你再瞧瞧。”
铜灯下,方才还奇丑无比的少年竟然已变成了貌比潘安的美男子。于凛凛心道“果然如此”,眼睛却细致地盯着他的脸,这张脸唇红齿白,修眉朗目,脸上还有十分自然的红晕,竟一点易容的痕迹都未看出来。
“你若是不喜欢这样的美男子,嫌我不够男子气概,好……”他说话间又转了个身,再看他时,容貌又是变了,剑眉虎目,英气逼人,却是一点脂粉气都没了。于凛凛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变化的容颜,不由道:“你这一手易容倒是精妙,是如何做到的?”
“我倒还是第一次看见对我这一手毫不惊讶的人……莫非你是早猜出我是易容,这才出言激我?”绯衣少年的声音都与之前不同了,若不是于凛凛亲眼所见,只怕还以为是两个人了。不过以前上官飞燕易容成上官丹凤的时候,倒是也能变成她的声音,但那也是上官飞燕经常学上官丹凤说话的缘故,若要她变成截然不同的男子声音,恐怕就连上官飞燕也做不到。
“确是如此。”于凛凛抬起下颔冲他笑笑:“我觉得身体有点麻了,你能给我解穴吗?”
“你若叫我一声好哥哥,我便给你解穴。”绯衣少年笑嘻嘻地望着她,伸出指头在她身上点了几下,于凛凛就觉得自己能够动了。
绯衣少年看她动了动手臂,唇角勾起似笑非笑的笑意。不过这笑容还未舒展就僵住了,无他,因为于凛凛伸手摸上了他的脸。
绯衣少年瞪大了眼睛,难得地有些诧然,不过只一瞬,他很快就回过神来,美人投怀送抱对他而言何乐而不为,更进一步更好。不过他还没伸手揽过于凛凛,凛凛的反应却比他还快,她很快放下手来,笑道:“是人皮面具吧,你脸上没有温度。应该是很薄的人皮面具,不然不会这么逼真。”
绯衣少年愕然地盯着她,倒是没想到她心细如发,竟是关注在这上面。他微微蹙起眉头:“管这些做什么,不如来做些更快活的事情可好。”
于凛凛这世的面皮生的极好,她粲然一笑,那甜蜜的笑靥即使再铁石心肠的人也无法屏蔽,那绯衣少年唇角勾起饶有兴致的笑意,伸手就要往她腰间摸去。
因着上个世界无比和平,也没什么功夫招式,在花满楼那处拿到的技能倒是一直没有使用,但这可不代表于凛凛没接收到。她只伸出了食指和中指,轻轻一夹,就将绯衣少年闪电般探向她腰间的手夹住了。
如若之前还是对少女的改变饶有兴致,如今绯衣少年感受到自己的手指抽不出来,却是蹙起了眉头,狐疑地望着她:“你……方才那女子并非是你!你到底是谁?!”
如果于凛凛之前的表现可以解释为心性稳定了下来,不再激动的话,现在这一手却是怎么也遮掩不了了。只因朱七七之前与这少年的母亲云梦仙子打过,朱七七身集众家功夫,却是贪多嚼不烂,不出五招就败在云梦仙子手里了。
于凛凛这一手“灵犀一指”却出神入化,若是她早使出这一招,怎么会这么轻易输在他母亲手里?
见绯衣少年眉眼凌厉,于凛凛只微微一笑:“你放我出去,我便告诉你,如何。”
“好哇,你这是用了激将法想让我救你呢。”绯衣少年笑道。
“你特意来到这里,难道不是为了救我出去?”于凛凛微笑回应。因为之前对冰箭的调查而中了花蕊仙的计,这具身体的弟弟失踪不见了。朱七七之所以调查“赶人”的白衣牧女们,除了想要帮到沈浪之外,也是想要找到自家弟弟的。
如今于凛凛莫名穿到了这女子身上,心中自然想着出去寻找这朱八的踪影。不过即便她心中这么想着,面上仍然是风淡云轻的笑意,仿佛只是随意开玩笑似的。
绯衣少年打量了一番于凛凛面上的神色,忽然粲然一笑,配合着那剑眉星目,倒真是凛然正气,可惜一双微微眯起的眼睛让他这气质逊色不少:“我之前倒是想放你走,现在却改了主意,将你留下陪着我,岂不自在逍遥。”
于凛凛:“你若放了我,我便告诉你之前那姑娘去哪了,好不好。”
绯衣少年道:“方才你被我母亲打昏,关入石室后我后脚就跟了上来,你觉得我会以为你不是之前那姑娘么……若你与方才的姑娘不同,如若不是你藏私——怕你也没有必要藏私,那么,只有一种可能,这世上有某种移魂之术吧?而你,则是被移魂过来的?”
于凛凛暗暗吃了一惊。她之前在陆小凤面前耍乖,可是故意露出了破绽,让陆小凤对她们一人双魂的想法深信不疑,但陆小凤那时也不过是隐隐摸到了双重性格的门,并未想到移魂一说,这绯衣少年倒是胆大,心性开阔,竟直接便猜到了移魂身上。
见于凛凛神色微妙的变化,绯衣少年已是心头有数了。从之前于凛凛故意套他的话,用激将法,再到她的灵犀一指用来对付他,绯衣少年只觉自己已经吃了好几个暗亏了,如今好不容易占了一次上风,心头不由有些得意,他笑起来:“看来便是如此了。”
两人正对着话,绯衣少年笑嘻嘻地望着她,眼眸里流光溢彩,好不耀眼,还有些孩子气的得意洋洋,于凛凛一怔,还未来得及说话,只听一个娇俏的女声忽然响起——
“好哇,我早就知道你溜到这里来了,你两人这是在做什么?”这声娇笑有如婉转莺啼,格外轻盈悦耳,原是之前与那绯衣少年打情骂俏过的白衣少女。她这时口气里还有些酸溜溜的意味,那绯衣少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忽然站了起来,一步步地冲着那白衣女子走了过去。那白衣女子见他走过来,浑身一颤,之前的话倒是尽数停了下来,脸颊也染上了红晕。
那白衣女子轻呼一声,刚想转身跑,绯衣少年却是轻巧就捉住了她,从后面将她抱了个满怀,手上轻轻一动,就解开了她的衣襟,而那身纯白色的衣裳则是朝于凛凛落了下来。
“我放过你了,还不快走?”于凛凛吃了一惊,那白衣女子却是已经发出了喘息,于凛凛一看,那绯衣少年面容却压根毫无波澜,只一双手在那白衣女子身上游走,那女子就已面染红晕,发出娇哦。绯衣少年见她还敢回头看,面容还平静不已,一点尴尬都没有,惊诧之下,反倒是冲她微微一笑。
方才还没觉得尴尬的于凛凛这时倒是有些尴尬了,她飞快地将那衣服披上,转身打算走,绯衣少年的声音却又响起了:“穿着那衣服,等出门之后,逢左即转,莫要停留,莫要回头,倒是自有人来接你……可别等我改变主意。”
于凛凛穿好衣服,侧头微微颔首道了一句“多谢”之后,便快步离开了这石室。
搂着已经满面潮红喘息的白衣牧女,绯衣少年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勾了勾唇:“叫不回头就真不回头,也真是无情……不过,勾魂之术么,倒是有些意思。”
他笑得诡谲,奔跑离开的于凛凛莫名打了个寒颤,不过之后的路倒是一路顺畅,遇到两劲装大汉,对方见她穿着白衣牧女的衣服,却也没为难她,之后她是被一铁塔般的巨人举上了地道顶端,这两人高的地道,他倒是一抬手就托住了,很快,他打开了地道顶端的巨大石板,于凛凛道谢过后,就从这石板缝隙里窜了出去。
令人惊讶的是,这里却并非是荒地,而是一家棺材店的后室。
☆、第103章玖伍遇白飞飞
于凛凛浅浅地勾唇,倒是真如个光风霁月的公子哥儿似的,王怜花饶有兴致地看她一眼,两人很快相携出了成衣店的门。
“呀,衣服买得太好,这倒看着不像我的书童了。”王怜花带着于凛凛往欧阳喜的宅邸而去,边走还边故意凑近他,作出一副亲密模样。
看王怜花凑过来,于凛凛以一种自然的男性哥俩好的心态搭上了他的肩膀,盯着他的脸瞧,真真儿是半点破绽都瞧不出来,唇角勾起漫不经心的笑意,眼眸笑意流泻:“我倒是不知道你哪张脸是真的了……莫不是这几张脸其实都不是真的吧?”
“……聪明。”王怜花被于凛凛以“兄逮咱们哥俩好”的态度勾了肩膀还有些发愣,不过转瞬就反应过来,似笑非笑地盯着她,却是于凛凛态度相当自然。
两人就这么勾肩搭背地进了欧阳喜的宅邸,欧阳喜见这两人相携而来,立刻迎上前来,陪着笑脸道:“王公子大驾光临,不知这位是……”欧阳喜目光转向于凛凛,只见这位公子的打扮也是华贵,周身气度浑然天成,他可从未见千面公子王怜花与人这么亲密过——尤其还是男人,自然引起了几分兴趣,只见他面容白皙俊秀,却是大大方方十分坦然,倒真是有大家公子的风范,就是这身形削瘦了些,兜在外衣里实在显得瘦弱,比起女子弱柳扶风的身姿更显风流。
“他是我的朋友,姓朱。”王怜花笑吟吟地侧头望了她一眼,这一眼实在有些亲昵了些,惹得欧阳喜不由怪异地看了王怜花一眼。传言道这位王怜花公子独爱美女,听闻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如今和个男子这么亲密……以王怜花的风流程度,欧阳喜倒是不至于怀疑他是个断袖,但看那亲热劲,还是不由觉得有点怪异,不过那公子无论容貌还是身段,真还不比美女差。
如此美人,倒也值得珍惜呵护。
“王公子,你目光若再不收敛些,只怕你明日就要被传是个断袖了。”于凛凛对自己男装扮相实在太自信了,毕竟他也是扮了三个月的男装没被发现,甚至还和jeremy“同居”了快一个月,她也算是颇有自信了。待到欧阳喜带着两人落座后,于凛凛就不由如此调侃道。
王怜花漫不经心地挑了眉,唇角暧昧笑容弧度未落,一如既往的狂肆,似是完全不在意他人的目光:“那便如何,他们要说,说便是了……更何况,我可确实对你着迷得很。”
即便知道这人所说的全是不可信的甜言蜜语,大概对着个美女都能随便说的,但听着这话,还真是让人心情不由高兴起来。于凛凛感慨了下王怜花的段数高超后,却是完全没有产生什么心动之类的情绪,反而觉得有些好笑。
“王兄,我估计很快你辣手摧花的名声就要加上一句‘男女通吃’了,恭喜你的搜集美人之路更广了呢。”于凛凛歪头懒洋洋地调笑了一句。
好一个优秀俊美的风流公子!
于凛凛调笑的模样映入眼中,如是观察入微如王怜花也不由在心中赞叹了一句。除去有些优柔的面庞,没有伪装的喉结,于凛凛的神态倒是学了个十成十,他若帮着易容一番,只怕随时都能以假乱真,也难怪王怜花之前要认为移魂之前于凛凛是个男子了。
人数倒是渐渐多了,这满堂豪杰,竟只有六七个生意人,其他十多个都是神情彪悍的武林豪杰,除去王怜花和自己这样的少年俊杰,便是个清瘦穷酸的干瘦老头,一身青布衣衫洗的发白,仿佛几天没吃饭了,看着实在落拓,偏偏身后还跟着个青衣书童,也是瘦的只剩几把骨头了,只有一双大眼睛咕噜噜地转。
先出来做生意的是素有“贾剥皮”之称的一白胖中年男子,剃了胡须装得年轻,小眼睛眯着一副精明模样。
他此番来说是只带了两样东西,第一样是个翡翠琢成的蟾蜍,海碗大小,碧光闪闪,一对眼珠子乃是一对桂圆大小的明珠。
看着倒是好东西,但这贾剥皮名声不好,如今站得又远,哪里看得清楚。于凛凛凑到王怜花身边道:“依你看,这能值多少钱。”
王怜花摇扇微微一笑,眼波甜蜜地落在她身上:“怎么的,你想要么?”
于凛凛奇道:“不是王公子你雇佣我来帮你看这些卖品价值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