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王的贪财妃_分卷阅读_304

陌浅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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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鼎天面无表情,临晚镜朝闻人初静招了招手,示意他过去床边。

    闻人初静怕定国侯,却并不会因此而放弃任何一个亲近他家小姑姑的机会。

    所以,某只小狼崽儿蹑手蹑脚地挪到床边,靠近临晚镜。还仔细观察临晚镜的脸色,以此判断她现在的身体状况。

    “初初,你不是在陪晓晓么,怎么突然回来了?”这两天要收拾闻人家族的余孽,还真没人顾得上闻人初静,她之前吩咐这孩子去晓晓那边,不知道他怎么突然跑回来了。难道,是从哪里听了她受伤的消息?

    “我……”小狼崽儿欲言又止,他该怎么说,他见到父亲了?与想象中完全一样的父亲。

    与他有着相似的眉眼,却比挺拔高大。可以用风华绝代来形容的男子,他有些明白阿娘为何对父亲那么恋恋不忘了。

    这,还是他根本没有与父亲深入接触之下的直观感受。

    可是,他又有些害怕与父亲接触。万一,他与祖父一样,根本不肯承认自己的存在该怎么办?那他又该何去何从?

    父亲会不会把他赶走?赶到一个再也见不到小姑姑的地方!(敢情,你就是为了见你的小姑姑才留在侯府的啊?)

    “怎么了?”临晚镜捏了捏他尚且有些婴儿肥的小脸蛋儿。

    艾玛,手感真好!

    这孩子,以前说话也不会这么吞吞吐吐的。今儿个这副表情是为哪般?跟个即将被抛弃的小狗狗似的。

    “我见到父亲了。”小狼崽儿咬了咬唇,说出这么几个字。

    他说得吞吞吐吐,临鼎天和临晚镜父女俩也听得迷迷糊糊。什么叫“我见到父亲了”?你父亲不是已经……

    等等,信息量有点儿大,让我缓缓。临晚镜在心里如是说。

    “你胡说什么?”临鼎天的反应稍微正常点儿,他皱着眉,显然不太相信闻人初静的话。他甚至怀疑,这孩子是不是刚刚偷听了他们父女俩的谈话,所以才跑出来说他见到了父亲。

    “我,我没有胡说。”小狼崽儿在外面是多么聪明的娃啊,可每次遇到自家祖父,却总是怂了一大截。

    偏偏,他越是这样,临鼎天就越不喜欢他。他临家的子孙,没有哪个是如此畏头畏尾,连说个话都结巴的人!

    “爹爹,您不要每次都虎着个脸吓唬初初好不好?他还是个孩子呢。”临晚镜心疼侄子,瞪着眼护犊子。

    “他还小?十二岁的孩子还小吗?你爹我像他这个年纪,早就在军中混得风生水起了。就连你哥哥,这个年纪也可以独当一面了!我临家子孙,谁跟他这样,回答个问话都支支吾吾的?”临老爹噼里啪啦数落了一大堆,反正就是怎么看孙子怎么觉着不顺眼!

    哼!一切抢走他宝贝女儿关注的都是敌人!

    “咳咳,这个时候您知道承认这是临家的子孙了?早干嘛去了?您整天这么虎着个脸对人家,知道的是你天生这副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您遇到了阶级敌人呢。”临晚镜数落自家老爹是从来嘴里没个把门儿的。

    反正,临老爹是不会生她的气的。把初初接回来也小半年了,再怎么样也不能像开始那样对人家了吧。就算你不摆个笑脸,那也要有个温暖的小眼神儿啊。好歹,血浓于水,他可是您嫡亲嫡亲的孙子咧!

    “连这点胆量都没有,老子可没脸承认他是我临家人!”虽然,临老爹已经把闻人初静当成自家的一份子了。可是,心里的那道坎儿也不似这么好过的。

    这个孩子是个特别的存在,只要他一出现,就时时刻刻地提醒自己,儿子当年死得多惨。他能给这孩子好脸色看吗?

    “行了,您就口是心非吧您呐!”

    是谁每天都要问一遍教习先生初初的功课的?是谁隔三差五叮嘱厨房,人家小孙子正在长身体,要多做些好吃的的?

    明明做到了一个爷爷对孙子的疼爱,偏偏面儿上表现得比谁都嫌弃。

    “我怎么口是心非了我?老子行的端做得正……”

    眼看着父女俩吵了起来,小狼崽儿在一边瞪着眼睛,表示很无奈。是不是已经没有他什么事儿了?您二位到底还要不要听人家说喂?

    “初初,去给姑姑倒杯水。”临晚镜停了下来,她吵累了。

    后者应声去倒水,调教得跟忠犬似的。

    临老爹默默地看了闻人初静一眼,只想吼一句:老子的茶呢?只给你小姑姑倒,就没老子的份儿啊?

    可惜,小狼崽儿在某些方面还真是少根筋,愣是没发现某侯爷的不满。

    于是,临老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女儿喝口水,然后再次恢复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

    “爹,先别吵。听初初把话说完。你到底在哪里见到我哥了?”如果初初见到了,并且是真人,那她的猜想就完全成立了吧,根本不用查!

    “就在别院。”这下终于轮到他说话了么,小狼崽儿眨巴着圆溜溜的大眼睛。

    “别院?你是说,他去找晓晓了?”好哇,这么重色轻家人,以后看她怎么报仇!

    不过,与此同时,临晚镜又觉得很欣慰,晓晓等了哥哥那么多年,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哥哥没死,他回来了,他回来的第一时间,是去找晓晓。

    不管是第一次的不露痕迹,还是这一次的开门见山,总归是好的。他从始至终都没忘记过她,没有忘记过曾经许下的诺言。

    “嗯。”那人,应该是没错的。不然,娘亲不会那么激动。

    “你确定没看错人,你又没见过你父亲,你是怎么认出他的?”临老爹依旧不相信,一副刨根问底,要问出猫腻儿来的模样。

    “爹,您问的这是什么话?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咱们家又不是没有哥哥的画像。就算我们这里没有,别院那边也是有的。”而且,哥哥那时候可是闻名天下的第一公子,大街小巷都在卖他的画像,那时候的姑娘不知道一人收藏几多呢。

    “那是你哥,不是猪!”临老爹不屑地反驳。

    哟呵,这会儿有底气了是不?有儿子就不疼女儿了是吧?临晚镜翻了个白眼,她爹变脸都快赶上翻书了。

    “初初既然见过了,应该不会有假。可我们也不能排除像那什么一样有人冒充。”最后,临晚镜总结陈词,“为了稳妥起见,爹爹派人去把晓晓接回府里住几天吧,就算陪我待嫁。不管怎么样,她既然不愿意他嫁,那就是临家承认的儿媳妇。她是我嫂子,在这里陪我些日子也是理所当然。”

    临晚镜想得很周到,如果那人是哥哥,他又不愿意现在表明身份,说明他一定有自己的苦衷。他们就算知道了也只能假装不知道,免得打乱了哥哥的安排。

    所以,这边只能先接晓晓回来。另一方面,如果万一那人不是哥哥,晓晓误认了,是件很危险的事情。

    虽然,她觉得彼此深爱的两个人,是不会真的认不出对方的。一下子认不出来,可总会察觉到猫腻。就像自家老爹,冲动地把人接回来,结果慢慢就发现对方是个冒牌货了。

    “嗯,我这就派人去办。”临鼎天点头,这确实是个问题。无论如何,不能让晓晓处于危险之中。

    “您心里有数就行了。”

    其实,临鼎天和临晚镜是心照不宣。两人都知道临晚照如果真的还活着,隐藏踪迹就自然有他的道理。

    所以,父女俩默契十足,出了这个门,就再也不提临晚照是否还活着的事儿。就连暗查,都要进行得更隐秘才好。

    留下闻人初静在临晚镜这边,临鼎天准备去亲自审问那个被抓来的男人。

    他走到外面的时候,看见景王又重新坐上了轮椅,还与月弥夫人相谈甚欢。一时之间,有着说不出的感慨。

    如果这个男人不是夙郁皇族,那他绝对是镜儿托付终身的上上之选。可惜,他偏偏出身皇室。即便看似是个闲散王爷,也肩负着夙郁皇族每一个子孙的使命。所以,从一定程度来讲,夙郁流景即便权利再大,也不可能完全是自由身。

    他到底能不能给自家女儿幸福,确实还是个未知数!

    ☆、【245】她的选择我尊重

    见临鼎天走过来,夙郁流景停止与月弥夫人的交谈,转而看向他。

    “王爷可有兴趣一起去看看伤了镜儿的凶手?”就算看景王再不爽,可表面上的功夫是一定有的。

    毕竟,人家除了未来女婿这层身份之外,还是夙郁的王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亲王咧。

    “好。”

    他倒是想看看,那位伤了镜儿的人,是不是长了三头六臂。在众目睽睽之下都能逃跑,还真是够胆儿!

    巫启贤被关在暗室里,本来之前已经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现在的样子也完全是吊着一口气。他甚至没有睁开眼睛,狠辣的酷刑用在他身上,仿佛起不到丁点的作用,他把它完全当成了一场享受。

    实际上,心口的蛊虫仍在慢慢啃食他的血肉,肩胛骨被刺穿的疼痛,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他整个人被钉在十字架上,犹如任人宰割的牛羊。

    “命倒是挺大。”这是景王的第一反应。

    而临鼎天也难得赞同地点了点头:“命如果不大,也活不到现在了。”

    这人之前就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了,而临毅把他丢进暗室之后,暗室的人也只把他钉在十字架上而已。

    关键是他胸口的那只虫子,肥胖,血红,恶心,他却面不改色。这一点,临鼎天还佩服他是个爷们儿。

    “可惜,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夙郁流景的一句话,几乎决定了巫启贤的下场。终此一生,他都不可能再走出临家的暗室。

    当然,此人还会被蛊虫吃掉血肉,根本也没有活下去的可能。

    “他心口的这只,是蛊虫吧?”临鼎天有些不确定地问。

    他对蛊虫知之甚少,而王府有一个来自南疆之人,景王定然比他了解。

    “嗯。”夙郁流景点头。

    虽然,他对蛊虫了解不多,可王府里毕竟有个人专门研究这个的。

    想到这里,夙郁流景立马吩咐人去王府叫来了解连环。他认为,这个老头或许认识解连环,又或者,解连环认识这个老头。

    在此期间,未来岳父和未来女婿终于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喝茶聊天。背景是昏黄阴暗的刑房。

    可即便这样,两个人依旧聊得很投入。

    “王爷,其实微臣一直有个问题。”沉默了许久,临鼎天才开口。

    “侯爷请讲。”

    这不是第一次谈心了,却应该是最郑重其事的一次。因为,他和镜儿即将成亲,眼前的定国侯,即将成为他的岳父,也算得上是他生命里一个很重要的人。

    “你对镜儿是一见钟情吗?”他都不知道,女儿到底什么时候与景王这等危险人物凑到一块儿去的。果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不该让宝贝女儿住进离王府最近的揽月楼吗?

    “算是吧。”

    他始终记得,第一次见面,那丫头不怕死地靠近自己。真诚地夸赞,欢喜地亲吻。不带任何鄙夷,也不带一丝娇羞。

    仿佛,她就真的是在欣赏一件精致的艺术品。在她眼里,满满的都是欢喜,没有恐惧,更不是谄媚。

    那个时候,她应该不知道他的身份的吧?就算知道了,她也是那样坦荡的表情,甚至最后还穿走了他的外袍。

    如若不是得知了她的身份,他真的会以为她是天外来客。因为,她和自己见过的千千万万的女子都不一样。

    她身上有一种很纯的匪气,坦荡,潇洒,恣意,是那么让人想要拥有。

    这样的女子,见过一面应该就很难忘掉了吧?如果你曾经得到过她,就肯定不想失去。而他,只是在第一次见面之后就想把她留在身边而已。

    到了后来,发现自己的感情愈发浓烈,甚至想要得到对方的回应。在那个时候,他才陡然发现,明明厌恶女子的他,也开始期待一个姑娘的出现。

    而这个姑娘,有自己的思想,家世良好,万事不愁。基本上,他都想要强抢了。毕竟,在他看来,临晚镜并不是那么世俗的女子,也不会因为他是王爷就甘愿嫁与。好在,她并不像一般女子那样肤浅。

    亦或者说,从最开始,他就爱上了她的与众不同。

    从临晚镜给予他回应的那一刻起,他才真正地理解到一句话:世上最幸福的事情便是,你喜欢的人,也恰好喜欢你。

    这个问题,景王的答案似乎并不能让临鼎天很满意。

    他接着问:“那你觉得我女儿是个什么样的姑娘?”

    “特别。”

    “特别?”就俩字儿?显然,这次的回答让临鼎天更加不满了,他的眉皱成了一个“川”字,在他看来每个女人都很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