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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辰憋着一口气,往前跑,尽力忽略点背后那道灼人的视线。
她知道是他,不要去想,不想就不会痛。
她咬着唇,跑得气喘吁吁,身子闯进住院部大门的瞬间,天空骤然闪过一道亮光,一道霹雳滑过天际,雨点如石子般啪啪砸下来。
鹤庆地处高原,稀薄的空气让雷声闷闷地,像是在重锤打在皮鼓上。
她脚步一滞,还未从惊雷中回神,身子就被冲进来躲雨的人群撞上得一个踉跄,膝盖重重磕到水泥地,疼痛迅速袭来。
两位好心的大姐第一时间扶起她,在责备后方不停推搡的人群时,不忘关切,“摔哪儿了?要不要紧?要不要去看医生。”
她摇头,在她们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坐到靠墙的椅子上,想扯出一抹礼貌的微笑,可嘴角仿佛被糊了一层胶水,怎么都扬不起弧度。
穿红衣服的大姐看她眼神发直,担心她摔坏了,“妹子,你动动腿,看有没有摔倒骨头。”
潘辰仰摇头,“我没事,谢谢你们了。”
“那你再坐这儿缓缓,不行就去看医生。”两位大姐交待完后,相继离开。
潘辰坐在椅子上,隔着玻璃看着屋外如注的暴雨,脑袋子里全是那辆黑色的车,还有浅灰色玻璃挡不住的人影,膝盖上灼热的伤痛慢慢变为一种麻木的痹意。
熙熙攘攘的大厅里,她就这么出神,发愣,直到一双手压在肩头。
她木木地抬起头,看见林毓森脸上相继掠过的惊讶和关切。
“出了什么事?”他问。
她张口,想说没事,可喉咙仿佛塞了一块馒头,挤不出半点声音。
脸上有些痒,像是有小虫子爬,她抬手覆上去,指尖是凉凉的湿意。
原来,是眼泪。难怪,他一脸吃惊。
林毓森掏出手帕递给她,等她擦完泪,才蹲下来,盯着她膝盖上的污渍:“怎么弄的?摔了?”
潘辰点头,低不可闻地嗯了声。
林毓森蹙眉,伸手挽起她的裤管,并在她试图躲开时,按住了她,“别动,让我看看。”
他的声音不大,却自带威严,潘辰不敢动,乖乖地仍他拉起裤管。
他半跪在她面前,手指小心翼翼地碰触伤口周围的皮肤,再试着用力摁了摁骨头,然后松了口气,“应该只是擦破皮,没伤到骨头。”
两人隔得很近,近到她能闻到他头发上清爽的味道。
看着膝盖上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潘辰心跳倏地乱了几拍。
空气中有暧昧的味道,紧得令她心慌。
不该是林毓森,或者说,不该是任何人。
她的心里藏不下任何人。
巧妙地挪开脚,她边拉下裤管边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回来,隔壁家属说你下楼来了。”林毓森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我看突然下雨,怕你没带伞,所以下来看看。”
“你吃饭了吗?”潘辰又问。
“在路上随便吃了点,你呢?没吃?”
“吃了,外公送的饭。”潘辰站起来,膝盖的伤口因为运动被拉扯,疼得她吸了口气。
林毓森急忙托住她的手臂,“你别乱动,担心出血。”
“没那么金贵。”潘辰笑着抽出手,强忍着痛一步一步挪向电梯。
望着她的背影,林毓森慢慢收回手,跟了上去。
上楼后,林毓森去护士站要来消毒棉球和纱布,蹲下来想给她处理伤口,却被潘辰拦住。
“我自己来。”
林毓森轻轻挑眉,把东西交给她。
潘辰接过来,简单消过毒后,又撕下两块纱布垫在膝盖上,防止伤口直接碰触裤子。等全部处理完,才握着剩余的纱布,斟酌着开口,“我妈下午醒过一次。”
“我在路上听说了,陈教授说她恢复得挺好,各项指标都不错,如果情况稳定,明早就可以转到普通病房。”
潘辰嗯了声,手指摩挲着纱布,好一会儿才说,“等她转到普通病房,你就回北城吧。”
林毓森看着她,没答应,也没拒绝。
“这些天真的很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妈可能已经不在了。”她勉强扯出一抹笑,“虽然这句话有点俗,但我还是得说,你的大恩,我永世难忘,如果有一天,你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我一定会在所不辞。”
她顿了顿,自嘲地笑道,“其实我这话有点像空头支票,你好像什么都不缺……”
“也不是什么都不缺。”林毓森接过话,好整以暇地看着她,“我缺个女朋友。”
潘辰一怔,半晌才僵硬地笑笑,“你应该不需要我给你介绍女朋友吧。”
“除了你,其他人我应该没兴趣。”
他是玩笑,还是想暗示什么?
潘辰锁眉,直直地注视他,气氛突然变得凝重。
林毓森突然笑了,“好了,逗你玩儿呢,我已经订婚了。”
“真的吗?”潘辰不太信。
“千真万确。她比你小一岁,现在在法国念书。”林毓森舒展双腿,懒懒地说,“我们已经订婚2年了,等她毕业就结婚。”
一板一眼,听起来不像假话,不过她有点好奇,“你说她比我小一岁,2年前,那不是才18?这么早就能订婚吗?”
“早?”林毓森扬起一抹笑,“那你要是知道她还在她妈肚子里,就被认定是我媳妇,会不会觉得更不可思议。”
指腹为婚?这岂止不可思议,这种事不是发生在《红楼梦》那样的小说里,怎么会搬到现代?
林毓森笑笑,不置可否。
这种事对潘辰而言真是闻所未闻,加上吃不准林毓森是迫于家庭无奈才跟那个女孩儿订婚,还是另有隐情,所以她选择了沉默,不探究,是最好的尊重。
林毓森似乎也想起什么,微蹙着眉头,陷入沉思。两个人就这样各怀心思,兀自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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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窗外的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
时至午夜,住院楼的灯已熄灭,只有走廊上的应急灯发出惨白的冷光。
潘辰裹着厚厚的毛毯蜷缩在简易折叠床上。一米外,林毓森和衣坐着,头靠墙打盹。
许是姿势不太舒服,他拧着眉,把头扭向一边,似梦似醒地半睁眼,却在瞥到不远处阴影里的人时,骤然惊醒,差点整个人弹起来。
灰暗的光线里,一身黑色衣衫的雷厉显得异常挺拔颀长,黝黑的眸子被暗光映得精亮,宛如黑暗里的幽灵。
林毓森用了两秒让自己恢复镇定,再快速瞥了眼戴着眼罩安睡的潘辰,然后掀开搭在肩上的毯子,起身,缓缓朝雷厉走去。
“怎么,还是放不下?”他轻声问,语气里是不掩藏的揶揄。
雷厉既没有反驳也没有解释,只是置若罔闻地立在那里,目光过他的肩膀,一瞬不瞬地盯着椅子上的人。
近在咫尺,却不敢上前。
他捏紧拳头,心里刮过一阵刺痛,那种令人窒息的硬块又哽在喉头。
视线在两人中间转了转,林毓森倏地恍然,“你们下午见过了?”
“她没见到我。”
他的声音粗哑得不像话,林毓森再仔细一打量,才发现他下巴和腮边满是短短的胡渣,双瞳布满血丝,眼睑下更是一团大大的乌青。
认识多年,这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如此憔悴。
换作以往,他或许会哈哈大笑三声,幸灾乐祸地奚落,“你也有今天”。
然而,此刻,面对这样一个为爱伤神伤身的男人,他非但笑不出来,还罕见地动了恻隐之心。
“既然放不下,为什么非要放?这不像你的性格。”
雷厉摇头,苦笑,“我做了很多伤害她的事,她不会原谅我。”
“故意伤害吗?”林毓森问。
“不,不是,我没想过要伤害她,可……”雷厉抓了抓头发,像一只无措的困兽,“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为什么一次次做伤害她的事。”
“因为你爱她,却不肯定她爱你。”林毓森一语道出症结,“你爱她,在乎她,想拥有她,而她不是。”
是呀,他们的问题不就是一个不择手段拼命追逐,另一个却惊慌失措仓惶躲逃。
雷厉抿唇,嘴里像噙着黄连,苦得刺痛。
他不是一个好猎手,不明白高明的擒获手段其实是让猎物卸下心防,心甘情愿被他套牢。
他太心急,用弓箭利器吓跑了本欲靠近的她。
林毓森见他只是一个劲苦笑,不由摇头,“我真想把你这副落魄失魂的样子拍下来,发给乐周刊,保准能赚一笔丰厚的报料费。”
见他依然沉默,林毓森无奈,“行了,我先走了,这儿就交给你了。”
“什么意思?”雷厉钝钝地问。
“什么什么意思。”林毓森挑眉,“你不会真以为,我会一直留在这儿照顾你女朋友和未来丈母娘吧。”
“我以为……”雷厉看了看潘辰,欲言又止。
“以为我喜欢她?”林毓森道破他的心思。
雷厉别开眼,没接腔。
“说实话,是有那么一点。”林毓森很满意自己的话让对面的男人身子僵了一下,于是故意停顿了好一会儿才笑道,“可惜,她心有所属,我没这个信心能把这人从她心里赶出去。”
“别这样看我,你该知道她心里是谁。”
“虽然我各方面都比你更适合她,但她显然当局者迷。”
林毓森夸张地叹口气,“哎,我老了,经不起折腾,不想打一场没把握的感情仗,还是等我的小未婚妻毕业结婚靠谱。”
“未婚妻?”雷厉怔了下,随即反应过来,“宁宁?你们订婚了?”
林毓森从脖子里扯出一个细细的链子,捏住挂在上面的玫瑰金指环晃了晃,“喏,证据。”
“我没想到,我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