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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躺下身子,我多了一丝郁闷。以后打死也不会再开口唱歌了!
隔着架子另一边此起彼伏的呼噜声虽然有些吵,但我还是睡着了。
这人呐,其实说到底是最能伸缩的,就拿我来说,以前不仅有洁癖而且睡觉要求十分高,温度,亮度,都能影响到我。
可这才几个月过去,我竟然穿着浑身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衣服,躺在铺着被子的超市脏地板上,将那些呼噜声当成睡前音乐听。
我记得丽丽和王军刚跟我们回去的那天夜里,我还被丽丽的呼噜声给吵的没法子,跑到客厅躺了一夜。
凌晨,我被沈风给摇醒的时候正在梦里挥舞着大刀砍杀行尸,迷迷糊糊的被弄醒有些分不清现实,眯着眼睛看着蹲在我身边的沈风,下意识的就差点拔刀捅上去。
还好理智思绪回归的比行动快一些。
做起身子,双眼呆滞的发了一会愣,才终于撑着站起身,朝大门外面走出去。
迷迷糊糊中我想着,络腮胡今天质疑的对极了,我就是脑子有病,才会主动申请守夜。
朝外走时,沈风在后面对我说了句:“陈炀,外面来了个小东西,你去瞧瞧,保证你喜欢。”
我困的昏天黑地,胡乱的嗯了两声后就打开了门走出去。
毕竟是冬天了,外面比屋里要冷一些,特别是还刮着寒风。
刚出门,就被一阵冷风给刮的直打哆嗦,脑袋也瞬间清明了不少,将门给带上,我刚准备朝前走,眼神一扫,突然看到门边窝着一团什么毛茸茸的东西。
也不知怎么想的,我瞬间就将那一团毛茸茸定义成耗子,下意识就想尖叫,但在开口之前,我又转念一想…哪来那么大耗子?
暗暗鄙视了自己一通,我猫着腰朝着那团小东西凑了过去,难道刚刚沈风说的小可爱就是这玩意?
还没凑上前,地上那团东西似乎感觉到了我的靠近,身子一动,一骨碌从地上爬起了身子。
我这才看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在看清小东西的脑袋时,瞬间就被萌碎了心。
竟然一只小小的哈士奇,看样子应该是刚出生不超过两个月才对,这个品种的狗一直以来都是我的最爱,时常还在网上查找哈士奇图片,也曾经想过要买一只,但是无奈那时候照顾阳阳已经够让我心力交瘁,实在是没精力分出来再照顾一直狗。
我伸出手又凑上前两步,小家伙和郑荣荣一个样子,也不怕人,小鼻子一耸一耸的就朝着我凑了过来我伸手摸了摸它的小脑袋,绒绒的毛还没长结实,摸上去舒服极了。
蹲在角落里我很快就和小家伙熟悉了,我被它可爱的模样逗的前俯后仰,不停的笑着,完全将守夜这回事给抛到了脑后。
原本我也是临时加进守夜队伍的,那些守夜的黑衣人也干脆不理我,任由我在那跟只小狗玩了整整俩小时!
时不时还有巡逻到门前的黑衣人也伸长了脖子瞧瞧,就在我刚把满地打滚卖萌的哈士奇给抱到怀里,远处传来了几声行尸的吼叫。
周围车顶上立即响起了喀喀喀的上膛声。
原本还正扑腾着的小家伙听到那些叫声后,立即呜呜的叫着,死命的把小脑袋朝我怀里钻。
我安抚的拍了拍小东西的身子,勉强用左手抱住它,右手抽出了匕首,远远的跟着两个,托着枪朝着叫声传来方向走去的黑衣人。
这加油站处于小镇街拐角的位置,视线十分开阔,不用担心大批行尸杀过来太迟发现,但是唯一的缺点就是正对着马路,老是有三三两两的行尸时不时的经过,前半夜睡着前,我就听到外面传来的砍杀声。
行尸数量不多,也就十几只,守夜的黑衣人行动十分默契,留下两个依然守卫的外,其他的纷纷快速抽刀冲了上去。
随着噗噗噗的刺穿脑袋的声音,那十几只行尸很快就倒在了地上,我再次忍不住夸赞‘这群人真不是盖的!’
将匕首插回到包里,我挠了挠哈士奇的小尾巴,看来…我主动要求守夜确实有点多余。
不过那些行尸的出现倒是提醒了我一些一直没注意到的问题。
看这小家伙的身形明显是刚出生不久,而世界变成当前这样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这小家伙的母亲应该是在没人喂养的情况下,独自将它生了下来。
这么久它母亲既然要生存就必定要找吃的和水,吃的暂且不说,单单就水来说,哈士奇虽然是很活泼的狗,但也肯定不会打开瓶装水的瓶盖,也就是说它是依靠着喝可能被感染的水存活下来的。
那这样一说的话,现在就有了两个问题,哈士奇没被感染到底是因为当前这病毒只会在人类之间传播还是说…其实水源根本就不是像电影里拍出来的那样,是第一传染源。
我仔细回想起来最近见过的小动物都是否正常,但仔细在脑海里搜索了一圈后却发现…我已经很久没有注意除了活人和行尸以外的任何东西了。
而关于水源是否没被污染这个问题,我注定就是凭自己没法给出答案的,因为我不能让自己或者身边的任何人去冒险尝试。
抱着哈士奇坐到了车里,外面风刮的实在太刺骨,再说外面也不需要我,他们那么多人一个个都跟开了挂似的。
我就不去瞎凑热闹了。
从后座下面拿了根火腿肠出来,撕开喂给小家伙吃,这小东西瞧着挺可爱,吃相却相当不能入眼,不等我给它掰好,直接凑过来抢,我抬手躲开后,它还敢奶声奶腔的汪汪的威胁我。
我有些汗颜……这小东西和郑荣荣那屁孩子绝对是一个德行!
第四十六章药店
第二天沈风喊我的时候,我已经在车里睡的昏天暗地,哈士奇缩在我腿上把自己盘成了个球,也眯着眼睛打瞌睡。
“昨晚瞧见这小家伙就知道你铁定喜欢。”打开车门,沈风一眼就瞄到了那个圆球。
车里猛地灌进一阵冷风,哈士奇甩了甩尾巴抬起头,被突然出现在车门前的庞然大物(沈风)给吓了一个大瑟缩。
我把它提溜到怀里,跨出车对着沈风笑着说:“蛮可爱的,小模样瞧着人心情好。”
沈风也笑了起来:“一会给荣荣瞧见了,可就得是她的了,不然非得跟你闹半天。”
“反正我也没工夫照顾,荣荣如果愿意和它玩倒好了,给咱们省下来多少看她的功夫。”
沈风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其实话说回来,荣荣应该算是很听话,而且很懂事的了,一直以来都没因为她给我们惹过什么麻烦,有时候一些大人都不如她做得好,年龄虽小却很会替别人考虑,就比如那次生病,明明已经病那么久了,为了不给我们添麻烦,她就硬撑着不说。
虽然造成的后果是让我们更加麻烦,但她的本意总是善良的。
果不其然,睡醒了的郑荣荣原本还因为想起昨晚我唱的歌,而窝在沈雪怀里,露出一副一蹶不振的样子。
但当我抱着哈士奇进到超市里时,她抬眼看到的一瞬间,面部立即以一种让人匪夷所思的速度变换了表情。
蹭的一下从沈雪怀里爬起身,咧着嘴,咯咯咯笑着就冲着我奔了过来。
原本还有些迷迷糊糊的哈士奇,在被郑荣荣用一种夸张的力道,捏着脖子一把抱过去时,吓得啊呜啊呜的直叫唤。
我在一旁又开始汗颜…这小东西不会被郑荣荣给玩死吧?
“咦…陈炀,这哪来的狗啊?好可爱~”沈雪也跟了过来,蹲在郑荣荣身前逗弄毛茸茸的小家伙。
有了沈雪在一旁,我总算是暂时不用替小东西的小命担心,荣荣在抱住它的第二分钟内,快速的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郑易易,美名其曰一人一狗加一起就是郑容易了。
虽然对于郑荣荣擅自将郑易易跟了她的姓,让我很不痛快,但想了一圈觉得还是不应该跟她个小屁孩计较那么多,就干脆偷偷在心里将哈士奇改名为陈易易,这下总算是心里舒服多了。
于是,接下来没经过任何人的同意,我们就擅自决定接纳了这个毛茸茸的小成员。
本以为锁天会继续下命令赶路,我们都已经将东西收拾回了车上,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结果锁天那边却突然传来,留下休整一天的消息。
虽然有些奇怪,油加满了,补给也在这家超市里给添足了到底还要休整什么,但转念一想,毕竟我们是在人家的队伍里,既然领导下命令了,跟着执行就是了。
而且停下休整是多么让人舒爽的一件事~这意味着终于不用在路上时那样,想小便一次都得想方设法让车子停在一块有遮挡体的地方。然后忍着尴尬在众人的目光下躲起来方便。
周围虽然时不时有行尸经过,但毕竟有那么多训练有素的人在守着,所以我放心的让沈雪带着郑荣荣还有郑易易出去玩。
和我一同守夜的那些人都回到超市里面睡觉了,我因为之前在车里睡了会,这会不怎么困,干脆就坐在车里躲外面的寒风。
我实在是个挺怕冷的人,在以前冬天的时候,由于之前住的地方不处于北方,所以没有供暖,我就把空调二十四小时的开着,绝不会让屋里的温度低到十八度以下。
今年这个冬天好在一直以来虽然挺冷,但还没下过雪,温度也没曾低到过什么离谱的程度,裹着棉袄还算能过得去。
锁天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车窗边敲了敲玻璃,我赶忙把车门打开裹紧棉袄:“怎么了?有事么?”
锁天挑了挑眉毛,伸出手指了指我胳膊缓缓开口道:“你的伤得处理处理。”
我瞄了眼周围,应道:“我也知道得处理,保持卫生嘛,可是碘酒没了,纱布也没了,上次你车里的也给拿出来用了,这会没纱布没碘酒,怎么处理?”
锁天没出声,回头打量了周围一圈后道:“这镇子里应该有药店。”
我一愣:“镇子里肯定有药店啊,哪里没有药店,只不过…你要去药店里找纱布和碘酒?”
锁天点了点头,绕到车子另一边打开门坐到驾驶位上。
“喂喂喂,你不是真打算去找吧?那样其他人就知道我受伤的事情了,你相信我没事,你那些…呃…队友可不一定会相信。”
锁天没搭理我,打开车窗冲外面不远处的两名黑衣人摆了摆手,又指了指镇子的马路后,没等那两人反应,就扭开了钥匙。
为了防备万一,所有车子的钥匙都是留在车子上的。
反正这种时候了,我们也不需要去防备会不会被小偷给偷走什么的。
这镇子的集市实在是不算大,锁天开着车几乎绕了小镇一圈后终于找到了一家不大不小的药店。
只不过药店的门是在关着的,店门是卷闸门,门前还有两只血肉模糊的行尸在蹒跚游荡,当然,无论他们的造型丑到什么奇特的地步,也都不会再让我感到害怕或是别的什么,对于行尸,我也算得上见多识广了。
看着它们身上还带着鲜红的血肉,我皱了皱眉,这两人应该是刚被行尸袭击死了不久,因为时间久了的话,血肉就会变成暗黑色,而且呈腐烂状。
我突然想到每次砍杀那些行尸时捅烂它们脑袋的感觉,就像是捅烂一块没皮的西瓜一样简单,而众所周知,头盖骨几乎算的上人身上最硬的骨头,是根本不可能软成那个样子,一些外科手术需要开颅也还得费好大一番周折。
那为什么行尸的脑袋会那么不坚固?
我盯着那两只朝着车子移动过来的行尸看了会,脑中反复思索着,在锁天下车抽刀将那两只行尸砍翻在地的一瞬间,我脑中突然灵光一闪产生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会不会是这次行尸爆发的某些原因,好比说类似于病毒,对人的大脑有某些刺激或者软化作用,从而导致人类死亡,但大脑虽变的脆弱但毕竟完整没被毁坏,所以那种病毒又在某些方面进行刺激和影响,导致人才能死而复生?
可是死而复生后为什么会变得啃食活人呢?这也是我一直想不透的问题,行尸本就是死了的人,只是被一些未知的东西所支撑着站起来行走,既然已经死了,这些原始的进食欲望就应该不会存在了才对。
可现实明显不是这样的,那些行尸对生肉的渴求几乎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也或许可以说,那些再次站起来的行尸,它们行走的唯一目的就是吃肉,生肉。
甩了甩脑袋,强迫自己先不要去想这些伤神而又没答案的问题,锁天已经走到了卷闸门前,我缓了缓神,也下了车。
这家药店正处于镇子偏北边的路旁,远不如我们之前停留的加油站那里看上去繁华,这里店铺的招牌并不多,应该有很大一部分的门面房子拿来直接住人的。
这种小镇子上,门面房子和家住的房子并不像是在城市里那样分的那么清楚,寸土寸金的,这里家家户户的屋子随随便便拿出来一套都比城市里几百万一套的三室一厅要敞亮的多。
锁天从我头上取下了一个发卡,伸进锁眼里一通鼓捣之后,将发卡还给了我,随即弯下腰一拉,随着‘哗啦’一声,大门就被打开了。
本以为这门是在锁着的,屋里应该不会有什么东西才对,所以我就有些放松了戒备,将发卡往头发上卡,冷不丁的大门打开的一瞬间,里面突然传来了几声吼叫,我心里大惊,下意识的就想去抽刀。
但行动总是跟不上思绪的,还没等我将手从头上收回来,卷闸门里就猛地冲出来了几只行尸,其中一只披头散发的女行尸冲在最前面,一把就将还没反应过来的我给按到了地上。
这下可由不得我再反应迟钝,被扑倒的一刹那,我立即迅速的伸出手死死的顶住了那只行尸的脖子,由于事发的突然我根本没有准备,猛然间也使不出多少力气,那行尸将我扑倒后变的十分疯狂,长大了嘴巴试图咬掉我一块肉!
我将原本空出的左手也伸了上去死死的掐住那只行尸的脖子,同时冲着一旁的锁天喊道:“锁天,救我!”
其实不看我也知道,锁天现在指不定也被那几只行尸给缠住了,暂时分不开身救我。
可就在这个时候,又有一只行尸注意到了被压在那女行尸身下的我,嘶吼的叫着走了过来,我眼角瞄着那边,几乎吓出了一身冷汗,这可怎么办?!
我根本就腾不开手再去挡住那只行尸。
正在我几乎急的脑袋嗡嗡作响的时候,身旁传来了砰砰砰几声枪响接着原本吵杂的行尸叫声立即静了下去,传来了几声倒地后的闷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