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婚为鉴_分卷阅读_22

湜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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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边笑,一边带点微微惊异,跟林一白说:“你觉不觉得突然凉快了?”

    林一白见她的表情像个看见新奇玩具的小孩儿,不禁笑到:“进入森林嘛,是这样的。”

    孟黎自小在城市里长大,也没去过太多地方。几时见过这么的树,而且还一棵比一棵高大粗壮,树冠相连,盘根错节。眼睛都看不过来。

    不多久,突突车经过一座桥。两边栏杆是巨大的岩石雕刻组合而成。一尊连着一尊的神像,一起抱着一根巨大石柱。

    司机回头问他们要不要下车拍照。

    孟黎兴奋地说好,忙不迭下车,举起相机一通拍。林一白走过来跟她说。这些石像是搅拌乳海的故事。这是一个神话传说,大概是说天神和魔鬼一起搅动乳海,从海里获取长生不老药,后来引发神魔大战的故事。每一个寺庙遗迹里几乎都有这个故事的雕刻或者画像。

    孟黎好奇地摸了摸那些斑驳的石头,突然对林一白说:“怎么会叫乳海这么奇怪的名字?”她脑中不禁闪现武大头被剪之前波涛汹涌的画面。

    林一白噗嗤一笑,像看透了孟黎的心思般,道:“能不能纯洁点?”说完,从他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一瓶驱蚊水,然后一手把孟黎抓过来:“你这么白白嫩嫩的,一进去就得喂蚊子。”从上至下,帮她喷了个遍。

    林一白抓住孟黎的手腕,很快便放开。蜻蜓点水的一刹那,却让孟黎差点心跳停止。

    好多年没再和顾容之外的男人这么亲近过!

    林一白做这种事情做得十分自然。他单身多年,独自居住,自己打扫做饭,自己洗衣服。因此比一般男人细心,也更会照顾人。

    尽管不好意思,孟黎仍旧顺从地等他帮自己喷完。想了想,到底没敢说自己帮他也喷一遍的话。只是看在一旁看他对着脖子、手腕喷几下。

    往前再走不远就是第一处遗迹——巴肯寺。司机在外面等,她和林一白一起进去。三三两两的游客散落在青苔满覆的遗迹上。大块大块的石头从墙角、阶梯处塌落。

    寺庙经过修整,有木阶梯供游人走上台基。再沿着石梯往上,一间一间地参观。阳光被森林和石头建筑挡在外面,一阵阵的风从四面而来。走到最高处,可以看见巨大的四面佛雕像,每一尊都带着奇异微笑。

    孟黎心生敬畏,对林一白说:“曾经,这里该有多辉煌灿烂!”

    吴哥窟里散落着上百座寺庙遗迹。塔布隆寺里参天大树从寺庙的石基下拔根而起,巨大的根茎与即将坍塌的城墙融为一体。

    只有吴哥寺保存得最为完好。寺前是宽阔的护城河。走过一大片草地庭院,才能进入寺庙。在回廊里坐着吹风时,孟黎突然看见两个身穿橘红色袈裟的和尚从庭院里走过。

    天空湛蓝,绿草如茵,恢弘而寂静无声的寺庙,远处的和尚。她突然觉得什么都可以忘记,而进入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只有无声美景。

    坐在旁边的林一白,面带微笑,手中摇一把折扇。细心地让微风尽数扑向孟黎。如果说之前的几次见面是心动的好感,那么这一次,让他觉得天注定。

    他和她,注定重逢在吴哥的奇妙之中。

    早上出发前,他问孟黎怎么会一个人来这里旅游。孟黎只说刚好放假,想出来逛逛,又没约到朋友,只能自己来。可是她态度含糊,像是不愿深谈的样子。林一白猜,她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可是她不愿意说,他便不问。

    活了三十几年,总该学会对现实装聋作哑。

    他是个宿命论者,相信冥冥之中有一种潜藏却神秘的力量,在安排和改变着命运。结局不可预测,而过程将让人回味无穷。

    他相信,他和孟黎之间一定被安排了缘分。就算五天之后的事情仍旧未知,他愿意在这五天之内,尽心尽力地陪伴。

    ——————

    从吴哥寺出来,太阳西沉。按照惯常的旅游路线,大部分人会去巴肯山看落日。

    林一白跟孟黎说:“现在山上肯定已经挤满人。我们就算去,也不一定能挤上去。你想去看吗?”

    孟黎倒是无所谓:“那就不去了。我想看的是落日,又不是人头,改天去。”

    林一白的手机恰好响起来。为保持距离,孟黎刻意退后两步,等他打电话。

    倒也不是太私密的事情。他同行的朋友说晚上一起去夜市的饭店吃饭,约定七点见。

    林一白这一行有三个男人。两个中国人,一个法国人。法国人小名叫“sushi”,因为他家住的那条街上有一家寿司店,他妈便从小管他叫寿司。另一个叫钱华,是个法国华侨,高中来的法国,跟寿司是同学。

    寿司大学毕业以后开始环游世界,起初在欧洲一带晃荡,去了二十多个欧洲国家。后来不满足于欧洲的山山水水,便满世界地跑。用钱华的话来说,“尤其喜欢老少边穷地区”,长年累月在东南亚、南美洲待着。

    钱华最近刚好辞职,得知寿司在柬埔寨,便拉了林一白一起过来旅游。

    林一白跟孟黎介绍完两个朋友的状况,问她:“我们晚上要一起吃饭,你也来吧?”为了引诱孟黎,又补一句:“地道的柬埔寨小馆子。吃完,还可以去夜市喝两杯。”

    孟黎想想,要是一个人吃饭也挺无聊,于是点头说好。

    ——————

    司机开着突突车一直把他们送进市区。

    夜幕完全落下。夜市上空霓虹闪烁。人群摩肩接踵,喧嚣一片。夜市以一条长街为主,但大概是游客太多,一条街实在容不下,渐渐将附近的几条街都囊括进来。

    一家挨着一家的店面,全是饭店、酒吧以及工艺品店。灯牌做成的招牌,都是英文名字。工艺品店里大部分是鳄鱼制品,鳄鱼皮皮包,还有骨雕。尽管从店外经过,也能闻到浓重的腥味。

    饭店则大部分都叫高棉厨房——。

    天又黑,人又多,挨挨挤挤的,林一白担心孟黎走丢,不断回头看她。后来索性一把牵起孟黎的手,带她穿越人群。

    顷刻间,孟黎半只手都麻了。一颗心提在半空,迟迟不敢放下。她看着走在前面,若无其事的林一白,觉得像一场不真实的梦。

    好像不知什么时候,她就会在顾容身边醒来。再次回到日复一日的生活中,什么也没发生过。

    可是,现在,眼前是酒吧闪闪烁烁的红光,穿着吊带的女人,还有四处东张西望,像在狩猎的男人。混乱而嘈杂的夜市。

    这样的时间和地点,最能刺激肾上腺素的分泌。

    饭店在一条小巷子里。林一白带孟黎走进去之后,便放开她的手。湿热的空气再次包裹住她的手,一瞬间,她竟然十分怀念刚刚被林一白牵着的感觉。

    念头刚转,顿觉荒谬。

    正在她心潮起伏时,林一白突然说:“到了。”

    地点虽然偏僻,人却不少。靠里的一桌,冲着林一白远远招手。

    他带着孟黎一出现,钱华和寿司顿时就跟炸开锅一样。

    钱华立即起身,满面笑容,熟悉得就像跟孟黎在上辈子已经认识一样:“美女,快坐,快坐。”又用胳膊肘捣了林一白一下:“我说你今天不跟我们一起行动,原来是……”语气极为暧昧。林一白笑着拍了他后背一把。

    寿司趁他们俩说话时,赶紧凑到孟黎身边,用英语说:“你明天还要去哪里?整个吴哥我都熟,我们给你做向导……”

    话还没说完,就被钱华毫不留情地打断:“你小子不是签证到期,明天要去泰国躲一段时间吗?”

    林一白一听,连忙问:“怎么回事?”

    钱华指着寿司说:“他签证到期自己都不知道,今天一看才发现明天就是最后期限!得去一趟泰国,在泰国续签以后再重新入境。我们刚还说,明天上午坐大巴去曼谷。”

    孟黎一听,立刻抬头望向林一白。心里突然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第二十八章捉虫

    还没等林一白说话,钱华突然道:“你明天不跟我们走了吧?这不,得留下来陪美女么?”

    话音一落,孟黎和林一白都尴尬起来。两人虽然共同游玩了一天,说熟也熟,但又不是那么熟。而且两个人心底都有些异样感觉,却不能点破。钱华一起哄,就像戳中两个人拼命遮掩的心事一样。两人都有些不自在。

    孟黎赶紧笑着说:“你们有事当然一起走,不用管我。”也不知为何,说完以后心里酸酸涩涩的,眼光不由自主飘在林一白脸上,状似无意而又细致认真地观察他的脸色。心底里分明有一个微弱期盼,希望他说的和自己说的不一样。

    林一白看了孟黎一眼。本来还以为这回可以有时间相处一下,没想到居然要提前走。一时之间也搞不清楚这到底是有缘份还是没缘分。这种情势下,他要再说自己留下来,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于是顺着孟黎的话,瞪了钱华一眼,才说:“你少胡说八道了。我明天和你们一起走。”

    钱华打量两个人一眼,故意叹口气。两个人看着明明就是有点什么的样子,偏偏要故作正经,也不知道在扭捏个什么劲儿。尤其是林一白,五、六年了,好不容易身边出现个女的,还玩儿矜持!

    看他又想说话的样子,林一白举起啤酒杯赶紧跟他碰一下。

    吃完饭,几个人继续坐那儿喝酒瞎聊天。

    寿司拿出一条皮筋,对孟黎笑嘻嘻地说:“来,我们来变魔术。”说完,拿着皮筋套在左手食指和中指上,然后手掌弯曲握拳,伸到孟黎跟前:“你吹口气。”示意孟黎低头,往他手上吹气。

    彼时,几个人都喝了不少酒,酒吧里又没有空调,只有一个大风扇对着几桌人呜呜地吹个不停。

    酒精加上燥热的夏日空气让荷尔蒙分泌得格外旺盛。

    钱华看见这边动向,搭在寿司肩上,说他:“你个流氓,又来骗小姑娘。”

    寿司一脸正经:“这是魔法,你懂不懂?”

    “什么魔法要人家姑娘吹你的手?”说着,重重一巴掌拍在寿司的拳头上。疼得他立刻张开手,皮筋突然从原先的中指和食指变到了无名指和小指上。

    看得钱华一声惊呼:“哟,你小子还真能变!”

    寿司却觉得没有感受到美女的唇舌气息,愤愤不平,警告钱华:“你别来捣乱。”然后重新将皮筋套在手指上,示意孟黎再吹气。

    孟黎却笑着不肯吹,还叫寿司把皮筋给她。接过以后学他的样,也将皮筋套在食指和中指上,然后手掌蜷曲我成拳,再一打开,皮筋也瞬间变了位置。

    看得寿司和钱华都惊呼起来。

    “你怎么也会?”

    孟黎笑着将手掌面对他们,弯下手指时,同时将皮筋套在四根指头上,她笑着问寿司:“是不是这样?”

    “你以前玩过?”寿司眨巴着眼睛问。

    孟黎得意地摇摇头:“刚刚看见你手不对劲,就琢磨了一下。”

    林一白侧头盯着孟黎的手直笑。那双手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手,手指纤细,皮肤白嫩。其实不用孟黎多说,他都能猜出孟黎这样的人的大概经历。家庭和睦,父母疼爱,从小便是乖乖女。考上好的大学,毕业找到好的工作,然后嫁一个差不多经历的丈夫。一辈子都不用经过世事险恶。

    而他不一样,很早就来社会闯荡,三教九流什么没见识过?

    这样的两个人本来应该像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孟黎感觉到林一白的目光落在她脸上,停了很久。于是回过头冲他粲然一笑。明媚得似三月春光。

    喝酒聊天,一直闹到一点多,眼看寿司已然东倒西歪。林一白便出去买了单,回来说:“走吧?再不走明天可起不来。”

    孟黎也喝得有点多,一双眼睛半睁不睁的。听林一白的话站起来往外走。刚走到外面,就看见寿司趴在墙角吐。钱华站在一边十分嫌弃。

    林一白站在孟黎身边,笑着跟她说:“以前在法国的时候,有一回我们也是喝酒到半夜,坐巴士送他回家。”一边说,一边指了指寿司。

    又说:“就是那种双层巴士,你知道的。到站时,我们下去,寿司走在最前面,正要下楼梯,下面又刚好有几个人上来。结果他没憋住,稀里哗啦吐了那个上楼梯的一脑袋。”

    孟黎听得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习惯性地摸摸包,想掏手机看几点。结果一摸没摸着,突然一下吓得酒都醒了:“完了,我包不见了。”

    林一白一听也着急了,赶紧问:“是不是刚刚没带出来?重要的东西都在里面吗?”

    “钱包、手机。”孟黎一边说,一边立刻回身往小饭店走。林一白立刻追上她。

    两个人一起到前台询问,但老板和服务员都说没看见。

    饭店同时兼营酒吧,人来人往的,谁知道包会被谁拿走?!

    孟黎又焦急又不死心,回先前坐的位置找——那里已经换了一拨人,都说没看见包。

    林一白也很替她着急:“要不要报警?”

    孟黎颓丧地摇摇头。谁都知道这种情况,报警肯定没用。幸好她的护照放在酒店没带出来,现金也只带了一部分。箱子里还塞着些美金。只可惜她的银行卡、身份证全在钱包里。

    身份证得回国重新办,银行卡现在立刻打电话停掉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