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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坐在这间教室,我立刻被窗外的景色迷住了。我确定我是走了神,我甚至不知道讲台上那兄弟在讲些什么——我被窗外那奇妙的景色完全吸引了。
在我向左边窗看去时,那里简直就是一个晚春的早晨,太阳光懒洋洋地照在半高的翠柳上,反射出一层层七彩的光晕。那些柳叶下的绿草一个个像是压低了帽檐的绅士。柳枝轻晃,给人一种浪漫而甜蜜的感觉。或许在某个地方还有一对情侣在甜言蜜语。哦,真的,这样的地方一定很适合恋爱,虽然我从未进行过。在这片鲜绿的草地上,捧上一束玫瑰,当然,对面的女孩一定要有一双黑色的长发,嘴唇不能太厚,再要有一个惹人怜爱的小鼻子,我喜欢那种中国的古典女孩,哦,当然也少不了一段感人的告白
可现在是初秋啊!虽然柳叶还未凋落。为何左边却像是晚春呢?再向右看去,是一幅淡秋黄昏图。柳叶已经开始苍黄,再加上柳树下夕阳的斜晖与一只落魄的流浪狗,给人一种落魄颓废的感觉。
相比与晚春,我更偏爱秋天——我可以尽情挥霍自己最后的时光,然后就安静的死去。春天总是给人一种压迫感,就像我的高三——夏天就是战场,我只能磨刀霍霍。当我说出以上那些话时,我已确定我是一名天生的,败家子。如果出生在一个贫穷的人家,或许可以锻炼出我的意志;出生在富贵人家,我是一定会挥霍掉所有的家财。所幸我出生在一个中等人家——不富,也不贫。没有万贯家财供我挥霍,也不必为了食物而挣扎奋斗。我可以平凡的度过学业,找一份平凡的工作,然后就是平凡的死去了。有时候我真的奇怪生命有什么意义。有位哲人曾说:存在就是合理。可我总是想这句话不过是自大的人类为逃避自己而为自己强加上的定义。其实我对生命有自己的阐释:一些悒悒的露珠,出生于黑暗,等待着光明,却死于黎明。
窗外响起了“嗤嗤”的知了声。我很自然的想起了小时候,那时我还经常抓知了烤着吃呢。可长大了就再没吃过了,只是因为大人本身的虚伪。我总认为知了与佛是有一些关系的,可能是因为它的另一个名字——“蝉”吧!唐代文人常以蝉自比高洁。“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这是一种诗意的美。可只要我们学了一点科学,便知道蝉是一种害虫。“幼虫吸食植物的根,成虫刺吸植物的汁。”这是词典上的解释。但在自然眼里,人类才是害虫吧!我很奇怪:在苍蝇眼里人类是个什么东西?窗外的蝉鸣越来越大了,我不禁皱了皱眉,有一种厌恶的感觉,别过身去,让自己远离这蝉鸣。
可别过身去,蝉鸣依然响亮。我强迫自己去注意窗户上的斑点。一会儿后,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光滑的窗玻璃上粘着数不清的微沉,配合上不知是哪位同学没有檫干净而留下的印痕,恰巧构成了一双欲飞的翅膀!哦,我敢打赌,即使是达芬奇也画不出如此的美丽翅膀!对于翅膀任何人都是喜爱的,不然哪儿来的天使呢?对于得不到的事物任何人都是向往的,还有什么比飞翔更令人神往呢?当鸟儿在天空中飞翔,人在地面追逐,哦,原谅我,我想起了“夸父逐日”的传说。因为中国古代太阳就是三足金乌,夸父之所以逐日或许就是想要飞翔的缘故吧!
但是如果我有翅膀,我一定要一双小小的、洁白凌乱的、柔软的翅膀。我的翅膀可以不带我飞翔,但不可以没有飞翔的力量。我的翅膀只需要带我像鱼翅般的偶尔滑过星空,代替我思想偶尔的火花。我又想:如果人类都有翅膀会怎么样?我的眼前立刻出现了一大群人,他们或者在天空高叫着,或者拿着武器在天空撕杀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窗外淡淡的月儿浮现了。月光照在脸上,给人一种不同于翅膀的温暖。我想现在应该已至傍晚了。我甚至可以想象出夜晚的校园——那样的静谧、可爱。当然也少不了一些情侣——现在早恋很正常的,不是还有一些书都写着在17岁之前谈一段恋爱是人生必做的事吗?我一直喜欢在夜晚站在楼上看远处的山上灯火辉煌。一排路灯沿着山路蜿蜒,让人很自然就可以想到龙,我们这儿那座山上就有座庙叫做“九龙头庙”夜晚总是安静的,我可以在这儿看月光与星光交辉,旋转的世界像是块大蛋糕。在城市里就看不到这景象,城市人喜欢把周围打扮得光鲜夺目,特别是在夜晚。我很奇怪离开了自然我们还可以存在多久?当人类成为上帝的时候,就是人类毁灭的时候。夜晚的城市总是车水马龙、人流不断;郊外就不是这样。在城市看不到的天狼星可以在这儿很容易的看到。我仔细观察着星空,一颗颗星星交错纵横。这让我想起了网。我们可以永远看到这些可爱的星星,却永远抓不住。美丽喜欢将自己托付自然,人类却习惯于把一切都掌握在手。这就像是一排排士兵舞动着枪或剑,咒骂塔尖的国王。人类终究是贪婪的,当黑暗来临,便会变成可怕的野兽。一张网可以网罗一切,这会让人类感到恐惧。就像我们可爱的地球被包围在无尽的星空中一样。大自然总是这样的从容不迫:当她想换个玩具时,便用陨石毁灭恐龙;当她的玩具想要把她变成玩具时,她就把玩具像苹果一样握在手。
窗外柳枝轻柔,我曾不止一次幻想自己的生活:轻躺在一片柔柳上,饿了就花香四溢,渴了会有一杯山野青茗。可以吟诗,可以酣睡没有人可以打搅我的思考,我可以押一口粗茶,吐一抹蓝天
但那只是幻想罢了。真实与幻想是一对很有趣的兄弟呢。我们看见真实才可以幻想;幻想并不真实,幻想却真实的存在。这就像是玫瑰与种子的关系。我们把种子埋进土里,浇水,施肥,种子就会慢慢长大,最后变成玫瑰。之后我们欣赏玫瑰的娇嫩,看着彩蝶起舞,阳关洒在玫瑰上组成层层光晕,风会把它的香馥洒满天堂但是我们不能试图去采摘——你的手会把彩蝶吓跑的!
现在,我更加出神地望着天空。夕阳的余辉与浅浅的月儿交互,勾勒出一隅淡青而紫的天空。路灯已经亮了——即使代替不了月光。我喜欢看昏黄的路灯下空荡荡的街道,这让我想起荒凉的戈壁。是的,我喜欢戈壁。我喜欢去想戈壁下一只响尾蛇潜伏在一粒石子后;蜥蜴们围着仙人掌打转,不时吐出舌头,犹如男人谈论女人。我喜欢星空下的戈壁安静到荒凉。白天经历了太多炙灼的撕杀,所以夜晚安静得凄凉。这就像是刚经历了战火的赤壁——到处都是漂浮的残废的木版,血液拌着余火,死尸下沉引来鱼群的争食。会有一位考古学家坐在那儿,手上拿着一个箭簇,正思索箭簇的年代。
当然,我还会想的更远。考古学家可以不是我们这年代的,他来自未来,呃,——对啦,或许到那时人类已经灭亡,这位考古学家就是最后一名人类。考古学家正盯着箭簇,摇了摇头。究竟什么是人类存在过的证据?一个箭簇?一把手枪?核弹的碎片?人类是奇怪的喜欢战争的生物,但用战争证明人类却太勉强了。可究竟什么是人类存在的痕迹呢?一望无尽的沙漠?数不清的骸骨?一根头发?等等,没错,头发!一根人类母亲的头发!考古学家喜出望外,小心翼翼地捧着那根珍贵的头发的化石,热泪盈眶。看呐,它是如此的温柔,略微弯曲而乌黑芳香,即使已过去这么多年,它也未曾发白。还有什么能比这更能证明人类的存在呢?!我可以想象到:婴儿挥着小手俯在母亲的怀抱,使劲吮吸香甜的乳汁。我有一种温暖而幸福而快乐的感觉。我甚至愿意挨个去想母亲的头发,一根一根,柔软,而且顺滑,而且温暖可是遇到了阻碍,有什么东西压在我的肩膀,我的思想一下子冷了下来。有人正对我说:
“嗨,伙计,下课了。”
“是吗?”
“当然,一起回家?”
“哦,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