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凤

春风拂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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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见到晓凤,是在一个异常炎热的夏天,那一年,我十四岁,晓凤十六岁。我们就像两枚青青的果子,流露着羞涩的笑容,温婉的打量着对方。在那一刻,我清楚地知道我喜欢她,喜欢她的温和、亲切以及那平静自然的态度。

    十几岁的日子里,总是写满了单纯的快乐,还有那些为赋新词想要强说的愁绪。始终不记得我们交谈过些什么,现在想来无非是一些所谓的少女心事,却伴随着我走过了一个那么难忘的夏天。

    从没见过像晓凤这样喜欢小动物的女孩子,认识她这么多年,她所养的宠物,品种也算得上齐全了,从我看到的金丝熊,到后来的波斯猫、狸猫,以及现在的西施犬,还有曾经养过的什么京吧、博美等等,让我数都数不清楚。她的温柔,在对待这些小动物上体现得最为真切,也最让人感动。

    刚认识她的时候,她正养着一对金丝熊,小小的,毛茸茸的,看着她每天为金丝熊打扫,收拾,细心的喂给它们食物,甚至还轻声细语的和它们交谈,那温柔的态度就像一个母亲对待刚刚出生的婴儿一样,让我的心一下子变得无比柔软。母金丝熊在繁殖下一代的时候,性格会变得暴躁凶残,我见了,总是怕怕的感觉,便远远的躲开。然而晓凤却更加细致耐心的照看着它。直到有一次,她对我说,孕育生命的过程其实也是痛苦的,我们不该让她独自承担这份痛苦,应该给予她更真切的关怀。这让我很惊异,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会说出这样的话。我不知道孕育生命是怎样一个过程,但我想当一个细胞发生裂变的时候,大概是会有一种撕裂的感觉存在的吧。这也许是一种灵魂深处的痛苦,深到我们麻木的心灵已无法感知。我知道她是真的心疼这只金丝熊,心疼到能深入它的灵魂去感知它的苦痛。如果,动物真的有灵魂的话。

    我们并不居住在同一个城市,只有在暑假的时候才能聚到一起。这就是为什么现在想起来,所有的回忆都是笼罩在一片暖暖的阳光下。虽然不常见面,也没有过书信往来,但那种心心相印的感觉却从来未曾中断过。每一次相聚,我们都要挤在一张床上,将悄悄话从天黑说到天亮,没有疲惫,也没有倦怠,仿佛一切都已凝固,世界只为我们而存在。不止一次想过,如果我是一个男人,一定要娶晓凤做我温柔的新娘。后来,在书上看过这样一句话:与你无缘的人,你与他说再多,也是废话;但凡与你有缘的人,你的存在就能惊醒他所有的感觉。我想,我与晓凤就是这有缘的人吧,无需更多的言语,也无需长厢厮守,只要知道对方存在着,就能感觉到温暖,感觉到幸福。

    当大头贴盛行其道时,我们相约着照了一次。分开后,收到她的短信,她告诉我,我们的照片放在了她的钱夹里,这样她就可以在每一个想我的瞬间拿出来看看。而我,也正想告诉她,我将照片贴在了衣柜里,这样可以在每天开衣柜取衣服时都看到她。放下电话,那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又一次涌上心头,对她,我是那么的想念与挚爱,我从不知道同性间的友谊也可以这样的醉人,我喜欢她,就像喜欢另一个自己。生命中,有了她,我将不再孤寂。

    时光慢慢的流逝,我们也渐渐的成长,这些年,一直忙于学习,忙于工作,忙于恋爱,再没有聚到一起过。只是偶尔发一个问候的短信,寄一张温情的贺卡,但我们都知道在远方总有一个人,会是你心灵的港湾,累了,倦了,可以去休憩;受到伤害了,可以去疗伤,不会问你为什么,只给你最真挚的关爱。这,也许,就是友情的极致吧。最近一次见到晓凤,是去参加她的婚礼。她知道我一定会去的,我们曾经相约,要见证彼此最最幸福的时刻。婚前的那一晚,她执意要和我睡在一起,她说要把她属于少女的最后一个夜晚留给我。面对她如此厚爱,我只有深深的感动,发誓要给她最最美好的祝福。虽然,我们已有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但丝毫也不影响我们像以前一样亲密,我们絮絮地交谈着,想要将一生的祝福都送给彼此,我们谈着甜蜜的婚礼,和对未来的憧憬。在温柔的低语中,我们进入了甜甜的梦乡。婚礼上的晓凤,是最美的新娘,看着阳光下,她灿烂柔美的笑容,我倍感欣慰。我知道她嫁得很好,那是一个能读懂他,珍视他的男人。从此以后,无论贫穷富贵,无论健康疾病,他都愿意用爱追随她,用爱滋润她,用爱令她美丽一生。作为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莫过如此吧。

    窗外,华灯初上,夜凉如水,想象着晓凤盈盈的浅笑,我感到那么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