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要赔偿是谬论

程茂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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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号举行的北京论坛(2011)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暴红网络的“校长撑腰体”北京大学校长周其凤表示,北大学生扶跌倒老人如遭讹诈,北大一定支持,如果败诉要赔偿,北大出20万,多出的由校友募集支持。”新京报11、3

    小悦悦的悲剧让人民群众深感一些人的道德缺失,人情冷漠。在媒体纷纷讨论要如何避免小悦悦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的时候,北大校长的表态无疑具有鼓舞人心的作用。校长的表态无非是要表明,北大培养的学生不仅学习要一流,道德也要成为大家的表率。从这个角度说,我力挺北大校长,希望北大的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但谁能保证北大的学生就不会犯错呢?北大校长说“如果败诉要赔偿,北大出20万。”这样的表态就有些过分了。我们知道,通过法院判决败诉只有二种情况,一是败诉方违法了法律;二是法院错判。如果是法院错判,败诉方可以继续上诉,如果上级法院维持原判,那么应该说判决基本上是公正的。现在北大校长说北大学生败诉了,北大出20万赔偿,这就有点藐视法律,认为北大学生永远是正确的味道了。

    我们当然知道北大很有钱,20万对北大来说不过是毛毛雨。但北大的钱是纳税人的钱,每一分都要用在刀刃上,人民群众不愿看到20万用得不明不白。如果是奖励见义勇为或者助人为乐的学生当然没有问题,但法院经过调查确实证明是学生的过错,并且经过庄严的法庭程序并判决,北大还要由学校来赔偿,这就是一位哲人说的“真理往前一步就是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