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愠不火_分卷阅读_39

红小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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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见面是在一家小咖啡馆里。进了咖啡馆,点了咖啡后聊了几句,顾北淮递给他一个档案袋,打开后,他看到的是dna检测报告。

    报告上显示,顾北淮跟顾萌萌是亲生父女关系。

    “四哥,看到报告了吧?可以死心了吧,emilia是我的女儿,是我跟薇薇的女儿。”

    ☆、第51章父与子(4)

    今天咖啡馆里的人出奇的少。等沈臣闻走后,顾北淮看着dna检测报告,长嘘口气。他真的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庆幸,庆幸当初跟他前妻订婚结婚的时候低调的要命,就两家人凑在一块吃了顿便饭,而后他带着那女人去了民政局扯了证,就飞去拉斯维加斯度蜜月旅游看景去了。

    当初的低调,使得他结婚又离婚的事情,知道的人是寥寥无几的,韩江他也没说过。

    其实,照他老子顾至尚的性子,当初结婚的时候是想风风光光来办场婚礼的,最好是全东城全t市的人都知道才好,可是奈何女方的父亲为人低调不说,还是个心肠不错的公益人士,说是操办婚礼的钱不如捐款给边远乡村的小学,也算是行善积德,为俩孩子积点善缘。女方家这么说了,顾至尚也没坚持什么。

    对于顾至尚来说,反正俩家联姻了,对事业有帮助就好,婚礼什么的,简办更好,他还省钱了。

    ===

    今天的阳光依旧不错,今天的天气依旧很冷。

    从咖啡馆出来,走在异国他乡的街道上,放眼望去,看着街上来来望望的大都是西方人,沈臣闻突然生出一种孤寂感与无措感。

    刚才在咖啡馆里,顾北淮说,四哥,我知道你找了薇薇三年,这三年来,你给我打了好多电话问我知不知道她的下落,我说不知道。我隐瞒你的原因,很简单,我想她留在我身边。爱情本就是自私的,我隐瞒你,我不觉得有什么。更何况,你当初也隐瞒了我,隐瞒了你跟钟薇结过婚的事情。

    顾北淮还说,四哥,我不知道你这三年来为什么要找钟薇,既然当初婚都离了,后来你还怀疑她跟爆料言又清是小三的新闻有关,现在找她有意思吗?

    在他看完dna报告愣神的时候,又听到顾北淮补充,四哥,现在我跟薇薇的生活很幸福,请你离她远一点。不要让她看到你的时候想起以前,想起以前的不幸。

    想起以前的不幸?漫不经心的在街边踱步走着,想着顾北淮刚才在咖啡馆说的话,沈臣闻冷笑一声,冷笑着,却又觉得好像也有点这么个意思。钟薇嫁给他两年,他从来没好好看过她一眼的,嫁给他,算是守了两年活寡。

    虽然天气挺冷的,但是并不妨碍伦敦街头人来人往相拥而簇的情侣们。看着一对对的情侣有说有笑的从他身边擦肩而过,沈臣闻低头思索,慢慢走着。

    走着,良久,沈臣闻叹气,顾北淮能给她幸福,他们还有孩子了。看来,他只能祝福了。

    ===

    永远都是计划不如变化大,在沈臣闻计划着明天就回国的时候,伦敦突然下起了大雪,眼看着雪是越下越大,也不知道航班会不会因此而延误,想了想,沈臣闻决定等雪停了,推迟几天再走。而且,最主要的在伦敦的朋友aaron也一个劲的劝他说再多逗留几天,他还没尽尽地主之谊呢。

    aaron是他在斯坦福念书时的学长,高大威猛,为人幽默风趣。aaron能力很强,在斯坦福毕业后就进了英国一家很知名的创意公司做设计,可以说是工作稳定,薪水也颇为丰厚。做了一年,他就被提升为了创意总监,薪水什么的自然水涨船高。不过,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提升创意总监不久后,他却辞职了,辞职自己开了一家广告创意公司,现在经营的是有声有色的。照他的话来说,一个男人得趁着年轻敢于冒险跟闯荡。

    aaron某些性格方面什么的跟他挺合拍的,所以俩人一直很聊得来。

    “elvin,为什么心情看起来很低落?”夜幕降临,他站在窗前看向窗外发呆时,aaron走过来,递给他一杯威士忌。

    “有吗?我还好。”对着aaron笑笑,沈臣闻给他碰碰杯,喝口酒。

    aaron耸肩摇头,语气诚恳:“你的脸色告诉我,你不好。”

    沈臣闻只是笑,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他现在的确不好,心情很不好。堵塞的难受,压抑的难受,低沉的难受。

    其实,他跟aaron好久好久没见过了,应该跟他好好聊聊天说说话什么的,可是,却也真的是没心情。

    好像是第一次,人生中的第一次,他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烦躁。

    真是,糟糕透顶的感觉。

    ===

    雪下了三天三夜了。第四天,雪终于停了。今天吃过饭,aaron就去上班去了。aaron上班,沈臣闻则留在家里开始整理东西,准备明天搭飞机回国。在英国逗留了快一周了,该回去了。

    他整理着东西时,却接到aaron的电话,说是忘记带东西了,他现在在公司走不开,麻烦他帮忙送过去。在问清楚是什么东西后,沈臣闻打车去了aaron的公司。

    aaron公司附近有家书店,把东西送去给aaron后,沈臣闻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书店。看看能不能淘几本他感兴趣的书。

    ===

    下了雪,路有点滑。路滑不说,这天气好像更冷了。

    emilia前些天感冒发烧,一直都是精神不振,迷迷瞪瞪的。今天,小家伙终于好起来了,早餐吃了很多不说,也终于活络起来了。一大早起床就跟在她身后是叽叽喳喳的。

    前些天小家伙感冒,基本上都是卧床休息了,窝在被窝看漫画书了。今天吃过饭后,小家伙突然说顾北淮买的那些童话书不好看,让她再去给她买点。小家伙还说,想吃马卡龙,顺便带回来一些。

    嘱咐家里的阿姨好好照顾小家伙,钟薇出了门。

    不知道是缘分还是实在是太巧合,她去书店,竟会碰到沈臣闻。

    作者有话要说:所谓作死就是听说手机能更文后,我硬生生的用手机码的这一章~~≥﹏≤手机码字绝逼是痛苦~~就这么多吧~~⊙﹏⊙

    ☆、第52章父与子(5)

    在书店看到沈臣闻时,沈臣闻正在聚精会神的看着书架上那一排排的书,并没有看到她,钟薇盯着沈臣闻的侧影看了一小会儿,转身去少儿图书区挑了几本书后匆匆离去。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点怕他看到她。

    其实,跟沈臣闻遇到真的没什么,俩人不过是旧相识而已。

    真是,怪异的感觉。

    室内室外真的是冰火两重天,出了书店,钟薇只觉得寒风冷冽入骨。

    遭遇车祸后,虽然现在身体恢复了,但是却留了后遗症,只要天气太冷,或者是下雨下雪什么的,她的膝盖就会痛。

    前些天下雪的缘故,加之这几天真的算得上英国这个冬天以来最冷的天气,她的膝盖这几天都是疼着的。害怕顾北淮担心她,也真的不想再给顾北淮添麻烦,所以她的膝盖偶尔会疼这件事,她从来没对顾北淮说起过,也没对任何人说起过,一直都是忍着的。

    此时,出了门,感受着寒风的吹拂,钟薇只觉得膝盖疼痛难忍的厉害。

    跺跺脚,呼呼气,钟薇俯身揉揉膝盖。

    也许天太冷的缘故,街上并没有多少人,冷冷清清的。钟薇揉完膝盖,站直身子走几步,走在拐弯处,一个不愣神,一辆车差点撞到她。好在被人拉一把,车子径直从她身边擦过去。

    拉她的人身上的味道很熟悉,阿玛尼寄情水的味道。

    抬头看看沈臣闻,钟薇下意识的笑笑:“谢谢。”

    “没什么。”沈臣闻淡淡点头,松开拉扯住她胳膊的手。

    松开手后,俩人突然面面相觑的,彼此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了。

    尴尬的气氛持续了大约三十秒后,沈臣闻视线落在钟薇怀里的书上,没话找话的扯一句:“你是刚从书店里出来吗?”

    钟薇点头:“是啊。”

    “我也是。”扬扬手中的书,下一秒,沈臣闻只觉得脑袋突然一片空白,空白的不知道该跟她再说些什么好。

    气氛再次陷入尴尬与无声,直到钟薇拢拢头发,说:“我先走了。”

    沈臣闻点头:“再见。”看钟薇转身,沈臣闻动动嘴,想说些什么,可是却终究欲言又止,什么也没说,只是目送着钟薇走了很远很远,他才移动脚步。

    其实,他刚才欲言又止的,是想说句对不起。

    对不起三年前对她有过些许的怀疑,怀疑她跟爆料言又清是第三者的新闻有关。

    不过,他之所以欲言又止,只是突然又觉得没必要了,她现在过得好好的,他没必要挑起三年前的不痛快回忆给她的心情添堵。

    三年前,在钟薇失去联系后不久,他的助理就调查清楚了事实的真相:关于那次新闻,杨美茵是主谋,苏洁是帮凶。杨美茵跟言又清有过节,跟钟薇是同父异母,关系不怎么好,所以一举两得的策划了那场绯闻。

    知道真相后,他让公司法律顾问发了律师函控诉杨美茵跟苏洁诽谤造谣生非,并要求巨额赔偿不说,更是直接对外放话,哪个公司以后再用杨美茵拍戏或者是用苏洁做记者主编什么的,就是跟他过不去。

    没有谁傻乎乎的因为那俩女人得罪他的,可想而知,那俩人在东城是混不下去的。

    他其实不怎么喜欢难为女人,做男人得有点风度,可是,这俩女人让他一点风度都不想有,只想让她们要多惨有多惨。

    而且,三年前,钟薇失去联系后不久,他在家里的卧室里还不经意间看到了钟薇的日记。

    看到钟薇在日记里记录的东西,不论记录什么,都会提及一下他的名字。

    甚至,她今天吃了个鸭脖,都会提及下他。

    ——“我今天吃了鸭脖,很好吃很好吃。不过,如果我没记错,沈臣闻不喜欢吃。沈臣闻最喜欢吃牛肉了。”

    他没节操没礼貌的翻看她的日记时,看着,只觉得她这日记记得真的挺无聊的。

    比如:

    ——“我今天在路上走着,看到有个人的背影像极了沈臣闻。”

    ——“我今天跟陆希去逛街,闻到身边一男人用的阿玛尼寄情水,沈臣闻也用这个。”

    ——“在站牌前等公交车时,看到有个小姑娘手里拿着漫画书,沈臣闻也喜欢漫画书。”

    ……

    是不是挺无聊的日记,可是,无聊的却让他一阵心酸。

    钟薇真傻,傻死了。

    不过,钟薇日记里偶尔也有个稍微不是那么无聊的。

    ——“今天听了一首歌,爱你胜过爱自己。我想,我爱沈臣闻也胜过爱我自己。而且,我想,不论他要我做什么事,我都会乖乖去做的。但是,我想,如果他一直都不搭理我,一直对我不愠不火的,我也总会有死心的那一天。其实我真的挺期待我死心的那天的。哎,如果我死心的那天是沈臣闻动心的那天该有多好啊,虐死那个王八蛋。”

    目送着钟薇越走越远,直至走到某个拐角,背影消失不见,沈臣闻低头看看地面,百感交集。

    也许,她的期待达成了。

    她死心的那天,失去联系的那天,他却真的对她动心了。

    三年前,找不到她后,他真的要疯掉了,只觉得心突然一下子就被掏空了。

    爱情,真的毫无逻辑而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对一个人动心了,找不到她的时候就觉得世界坍塌了。

    不过,她日记里明明也有补充的——“不行,还是不要让我死心的时候沈臣闻动心了,我不舍得他难过,不舍得。”

    不是不舍得他难过吗?可为什么就不给他个弥补的机会就跟顾北淮一起了呢?

    ===

    钟薇拿着书本以及买好的马卡龙回家时,却在楼下看到了顾北淮的爸爸顾至尚。

    “钟小姐,我是北淮的爸爸,我们谈谈吧。”

    “好。”

    谈话是在顾至尚的车里进行的。

    说实在的,今天真的是她第一次见顾至尚。早闻顾至尚这人很严肃,今日一见,果真如此。板着脸,给人距离感和压迫感。

    之前,她是从emilia的口中得知的,说她爷爷想要爸爸找门当户对的女人。emilia不懂门当户对的意思,所以跟她说话时,是想起什么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