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找寻

断掌男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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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没有洛十一郎的日子里。

    在没有蒙篱的日子里。

    在同时没有洛十一郎和蒙篱的日子里。

    整个世界仿佛失去了它原本的重量。经历了一场火焰般的盛夏后,秋季以一种势不可挡的速度席卷了整个山头。叶绿素被叶黄素取代,乙烯折断了原本似乎坚不可摧的纤维,被风卷过着落向黑色的大地。

    叶落了,可树还没死,来年还能重回人间。可是人落崖后,还能不死吗?陈曦儿看起来好像比上官瑾还要悲痛欲绝。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我想,如果没有这两个女生在的话,现在崩溃的人一定是刘蛇与周伦。然而,当我们身边有了看起来更需要保护的人后,我们原本脆弱不堪的抵抗力突然间就能强大起来,变成堡垒,变成山。

    在危难的时刻,在手足无措的情况下,男人的本能就是保护好身边的女生,让她们免受苦难,让她们尽量的单纯。

    想了整整一晚上,十几个小时没有合眼,当太阳出来的时候,刘蛇双眼布满了血丝,红的像是被人硬塞进了红辣椒。他在心里是不能接受洛十一郎与蒙篱的死,可是实在找不到半点理由来说服自己。他在心里告诉自己,就算洛十一郎与蒙篱真的去了,他也一定要找到他们的遗体,然后带回上海,否则自己绝不会回去,绝不在踏出这座山半步。

    蒙篱身前最后一个遗愿就是要送上官瑾回去念书,要不是因为这个,要不是由于迷了路也不会爬到山崖上去,也就自然不会遭遇昆云了,或者说,如果是在地面上碰见的话,洛十一郎就会很轻松的应对她的,就不会发生像一失三命这种惨烈的事情了。想到这里,刘蛇又湿了眼眶,眼睛灼热般疼痛。

    他与周伦商量好了,打算先送上官瑾回去,然后他俩留下来寻找洛十一郎与蒙篱的尸体。当他们将自己心里的想法与陈曦儿还有南剑诉说了之后,陈曦儿与南剑几乎想都没想,第一时间就说出了“我要和你们一起去找”后来南剑又补加了一句:我也说不上为什么来,但我就是有这种感觉,洛十一郎肯定还活着,还且还活得很好,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发现他的身上有股独特的气,总是能创造出出其不意的奇迹来。

    南剑没有说出心里对蒙篱坠崖的想法,因为他不敢面对。虽然南剑是个老江湖了,闯荡江湖这么多年来,什么场面没见过,什么样的生离死别没经历过,可是这一次他是前所未有的恐惧,因为投入了真感情,浓厚的兄弟情谊让我怎么坦然的面对你的死。

    我们躺在时光的河底,睁大了眼睛看着水流上方,落叶像无声电影里的那些桥段安静的走过,我们的回忆在眼前渐次流过。没有声音,没有色彩。

    我们无能为力,水压的我们喘不过气来。

    当周伦等人几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后,终于找到一条出去的路了。在这期间,南剑没少被他们俩挖苦。你说你一走江湖十几二十年的“老姜”怎么还没摸清自家门口的状况呢。找条出去的路都这么费劲!

    一开始南剑听到诸如此类的话时,总会憋红了脸的为自己辩解几下,可是后来,习惯了,你们爱说就说去吧。反正谁叫我蠢呢,在山里长大的人竟然会在山里迷路。

    可是,话又说回来,南剑也在纳闷,怎么老是觉得这个山系最近变化很大呢,有种跟以前不太一样的感觉。特别是这次回来后,发现地形有了不易察觉却又真实存在的变化。自己说不清具体哪里不对劲,可是哪天不经意间,那些小东西就这么突然的跳了出来暴露在你的眼前像是示威,像是嘲笑。像是有人在故意玩你。

    只是这些起与南剑心里的疑惑又止于了心里,没有对他们说出来。

    他们送走上官瑾的日子已经超过了开学日期。真的要走的时候,上官瑾居然想起来自己的暑假作业还没做完。

    当他们五个人站在尘世满是灰尘的地面上时,回首望去,身后浓浓白雾里可以隐约的看见那个庞大山系的轮廓。南剑看着它突然觉得陌生起来,这真是我长大的地方吗?刘蛇与周伦面无表情的脸上写满了空洞,上官瑾与陈曦儿眼泪噙满泪水,夕阳余辉被泪水折射出无数到光芒,它们变幻着光影在眼里演绎着一幕幕揪心。

    脚下的山路正是通往凡世的路口,大风卷起尘土,泛黄的落叶从脚边飞过。萧条刻满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这个时候,只要他们头也不会的朝前走去,就能彻底摆脱了,从此回归真实的世界,过上正常的生活,不再与神魔鬼怪有半点关系。当然,曾经共患难的朋友,也只能永藏心底了。

    我们每个人都深藏了一份只有自己见过的行囊,怀揣着它,冷漠的上路。

    五个人望着身后的阴影,没有说话,过了好长时间,他们终于转过身来,向前走去。

    来到小镇的时候,天色已黑,于是就找了个小型旅馆暂时住下来。这个旅馆附近就是火车站,供远离故乡的游子歇歇脚,恢复恢复元气。

    这些陌生的地方永远都是冰冷的,他们愿意逗一下旁边的狗狗,也绝不会给人一个微笑。麻木的脸就像冰冷的火车铁皮一样。

    第二天一大早,所有人都醒的特别早,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是一整夜都没睡,什么事情都办完后,当上官瑾坐上火车后,当铃声响起,轰隆声从铁皮怪兽肚子发出撕裂般的声响时,一直望着窗户的上官瑾猛地抽回了头,豆大的泪水夺眶而出,将旁边的那个英俊男生吓得不知所措。

    “我们回去吧”当火车远离后,露出安静又寂寞的铁轨。

    四个人转身离去,这个喧嚣的尘世似乎对他们来说已经没了眷恋,没了幻想。

    前方是那座神秘的大山,白雾将其很好的隐藏起来。或者说白雾的作用根本不是要来隐藏什么,而是暴露,像个导线。

    重新回到山里后,任务正式开始了。在蛇冢里,刘蛇翻出来一个多月前带来的行囊,这个大包里的所有东西还是暑期时兴高采烈装进去的,那时,脑海里全身美丽的幻想。不过现实与想象往往画不上等号,它们之间没有任何线性关系。

    南剑一直在旁边问翻的很认真的刘蛇,问他到底在找什么?

    当刘蛇终于摸到一个小小器件的时候,他几乎兴奋的哭了出来。举着那个小小设备对南剑说道:终于找到了。

    看着一脸疑惑的南剑,他继续说道,这是gps数据反馈接收器。

    南剑眼神一亮,嘴角会意一笑,继续问道:那又怎样呢?

    一旁一直没说话的周伦忽然抢着说道:因为洛十一郎的手表里就装了一个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现在情况一目了然,有了它,刘蛇看着眼前的小玩意儿眼神矍铄“问题就会很快解决”

    陈曦儿上前一把将其夺了过来:这东西必须我来拿着。

    心里还有话只是没有说出来,握着你,感觉你就在我的眼前。

    胖子周伦是个让人一看第一感觉就很粗心的人,可是,他的心一点儿也没你想象的那么粗。

    所以,他看出了陈曦儿对洛十一郎的感情。

    重新调整后,信号接收器又开始工作了。四个人此刻的心情是最近以来最好的一次。大家第一次露出了笑容,干净洁白的牙齿像晴空下的白云。

    吃了一顿暖暖的早餐后,四个人就一头扎进了崎岖的山路,茂密的树林将他们吞没的连影子都干干净净。

    根据坐标上的显示来看,应该走这条路。陈曦儿走在最前面,俨然一副队长的姿势。头发扎成简单的马尾,一席黑色紧身便衣,将凹凸有致,曲线完美的身材展现的淋漓尽致。身上的香水味儿与森林中绿叶青草呼吸出来的清香完美混搭在一起,像是今年国际香水展上最具慑服力的味道。

    当我偷偷的站在这四个年轻人身后的时候,我差点想到了电影里面的画面,那些寻找血兰的科学家,那些为了钱不顾一切的疯子。不过我喜欢他们身上的那股干劲,超级喜欢。

    白衣老者的居住地如果就凭你一个gps跟踪器就能轻易找到的话,那他就不配穿那件一尘不染的白色长袍,也不配留那种白色山羊胡子了。

    每当他们根据显示屏上的数据走到相应位置时,每当陈曦儿他们感觉洛十一郎应该就在这里的时候,每当他们以为又可以重聚的时候,他们见到的永远都只是一座看不到顶部的山峰,仿佛山的顶部已经冲破了云层,延伸到宇宙。无边无际。

    周伦甚至有将这座山炸开的冲动,看看洛十一郎是不是在这山里头。他有时竟然怀疑山里是空心的,是有人居住的。真是不可思议。

    虽然每天都在寻找,虽然每天都没有什么收获,可是他们却成了寂寞又满足的人。

    因为他们心里怀着某种希望。我一直觉得人有了希望就可以安然而平淡的生活下去,一千年,一万年。

    时光的亡失和生死的渐变都不再重要,它们变成了缓慢流徙的气浪,吹拂过无边的巨木森林。

    他们坚信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洛十一郎也和他们一样,和他们一起一天天的成长,一天天的对着生活露出最倔强的笑容,笑得一脸落寂,那么绝望。

    还有蒙篱,他也不是那么容易倒下的人。因为他的偶像,是个叫做李小龙的天才。

    时光变成黑色的车轮从我们每个人身上碾压过去,我在漆黑的夜里睁大了双眼,仿佛听见了骨骼裂出一道道绚烂花纹时动听的声音。

    上官瑾已经离开近一个月的时间了,不知道这丫头现在在干嘛呢?是不是趴在窗户上看着叶子一片一片掉落就泪流满面了呢?陈曦儿忽然有些想念上官瑾了。

    在森林的另一处,在一个很小却让蒙篱觉得很温暖的小木屋里,蒙篱又吃完了一大碗水饺。满足的放下碗,认真的对着桌前两位看着自己吃完四大碗水饺的救命恩人道谢。

    男的说他叫裂镜,是山里的猎手,女子是她的妻子,叫茧瞳,是名剑术师。

    他们询问蒙篱怎么受伤的,怎么会出现在山里等等一系列的事情。当然,这些事情他们并不感兴趣,他们只是在冲当昆云的口而已。

    蒙篱将自己所有的情况都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并且也在裂镜的口中知道了洛十一郎他们都不知道至少是不太清楚的事情。

    蒙篱恢复体力后,觉得应该离开了,他要尽快赶回去,他还要送妹妹回家。可是,裂镜没有同意,理由是:你现在的身体太虚,并且在深山里昏迷了一整晚,被寒气侵入了体内,如果是被普通的寒气入侵的话,理疗一个礼拜差不多就能痊愈,可是你被入侵的是伴有地下沉积上百年腐叶所产生的瘴气的寒气,危害非同小可,如不及时治疗,必死无疑。

    裂镜的一席话,让刚刚站起来的蒙篱又一屁股坐了下去,虽然刚刚吃完四大碗水饺,但这会儿双腿依然发软,几乎连坐的力气都没了。

    后来茧瞳的话消散了蒙篱内心大部分的恐惧,她说,如果你跟着我练剑的话,你体内的寒气自然会慢慢消去。虽然我是女流之辈,但我自小习的便是纯阳剑术,因为阴性之体持阳剑必能产生难以破解的新招,让剑术师剑术更加强大,我的家族就是用这种方法训练出了一批全新的剑士,称霸剑坛。

    蒙篱心里有那么一丝丝的矛盾,这一点他看得很清楚,因为茧瞳在帮他,并且主动要教他习剑,他在心里感激不尽。可是当他听见茧瞳说她的家族称霸整个剑坛的时候,他的心里有一丝丝的不悦,因为这就是*裸将自己的兄弟南剑不放在眼里。

    后来他还是答应了留下来。并不是因为他觉得不跟着茧瞳习剑自己就会死,他对刘蛇的医术深信不疑,这区区的一点寒气,他真的不放在眼里,所以在听了救命恩人好心的忠告后,他还是决定回去,至于救命之恩,他日必定回报。

    所以,裂镜与茧瞳见蒙篱去意已决的时候,他们用了最后一招,也是最厉害的一招:他们对蒙篱下了蛊。

    这样,蒙篱就只能很听话的跟着茧瞳练剑,纯阳至刚剑法。

    不要觉得茧瞳是吃饱了撑得,没事非要犯贱到用下蛊的方法来诱骗别人学习自己练了十多年的剑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她的贱术岂不比她的剑术厉害上一千倍!

    茧瞳也是有苦衷的啊!有苦不能言。

    昆云让蒙篱习剑,并且派了自己的心腹剑坛上首屈一指的剑士去教他,原因有二:一是确实是帮他解去身上的寒毒,以报答他可以傻到愿意陪自己坠崖的恩情。二是下次再遇到剑拔弩张的时刻,她可以杀的痛快点,不想让自己的刀沾上不会武功的无能之辈的血。

    蒙篱已经跟茧瞳练了一个月的剑了。他的寒毒也几乎排尽,这一个月以来,他已经可以很自然的称和自己一般大小的茧瞳为师傅了,而这个小师傅,裂镜的伪妻子似乎也对这个大徒弟产生了不可名状的好感,每次她一想到这,就会心跳加速,面红耳赤,不敢再与蒙篱独处一地了。

    这天,陈曦儿他们再一次重复昨日的工作,只是没有再拿那个几乎派不上任何用场的跟踪器。他们就凭着第六感,徒步在这偌大的森林中乱闯,反正也不会在担心遇到危险了,因为最危险的事情似乎已经经历了,已经过去了。

    他们这几天想到了一个比用gps更好的方法,那就是周伦出动他的宠物宝贝龙鹰。果然神兽就是神兽,比那些所谓的科学似乎要靠谱多了。

    龙鹰兴奋的带回了让大家更加兴奋的消息。所有人都跟着这只金潢色大鸟穿行在那些早已走过的崎岖山路上,整座山他们觉得都快走完三分之二了,当然感觉毕竟只是感觉,不能太过相信。这不像谈恋爱,凭着感觉就能找到真爱。

    他们一心想着快点见到洛十一郎,心里想了一千遍见面的可能,所以忘了走过的路线,没有注意到刚才那个拐弯,转过来后的路线是他们从没走过的,要不是龙鹰带路,他们似乎永远都不可能发现这里竟然会有个拐点,而且拐过来之后,山路依然没有任何很隐蔽的感觉,没理由以前没发现过呀。

    龙鹰飞跃了很多巨大到有足够理由相信这些树都是成精的怪物的树,他们在下面精神矍铄的跟着,脑海里只有待会儿见到洛十一郎的表情,不知道他变成什么样了呢?会不会像个大猩猩一样变成野人呀!

    心跳最快的自然是陈曦儿。

    当他们在远处看见龙鹰盘旋与一个稍微空旷一点的空地上空时,他们尤其是南剑格外清晰的听到剑锋劈裂空气的声音,那种灵力,不是一般的人可以施展出来的,就算是南剑,他也没把握能用青龙挥出这种声响来。

    所以,这绝对是个高手,剑法不再自己之下。南剑在心里谨慎琢磨着,可是,为什么一点杀气都没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