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金币

苍白的芦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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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早晨天有点微雨,我打着伞送三岁的小女上学,因为小女太矮,我总是低头看雨是不是淋着她,在一个商贾云集的路口(主要是卖单价低于1。5元的早点),那么偶然一低头,看见一枚硬币躺在地上,人生30多年来,这好像是我第一次有幸碰见这样的可以不劳而获的好事,毫不犹豫的弯腰捡起,弯腰时,伞碰到小鸟一样向前飞奔的小女,对这样毫无预料的事故,小女一向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好奇,我知道这件事小女插手后很难处理,迂回曲折了两个来回,还是不得不如实召来:刚才捡到一枚硬币。小女马上问:

    “是谁的?”

    “不知道。”

    “那怎么办?”小女着急起来。

    “不知道”

    我还是采取消极应答的态度。实在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办,若是小女不知道这件事,事情就简单多了,那枚硬币早安安稳稳躺到我的钱包里了,可现在我是一位负有教化之责的母亲,问题就有点难办了:首先是金额太小,基本上是属于在当今流通领域货币的最小单位,现在连自由市场买菜,小贩们秤杆一翘,随口报出来的一笔交易的最小计量单位就是角了,在超市购物,散装货品的计价倒是圆角分俱全,结账的时候小票上一样打上:请去值班经理处找零,四舍五入金额多少多少,可现在生活条件这么好了,为了那区区几分钱,谁好意思要去呀;再说一毛钱交给谁呀,当然失主最好,一毛钱的失主一般是找不到的,交也得交给个公众人物吧,这是个导向问题,直接影响女儿的人生价值观。古训云:人之初,性本善,小女还在人之初阶段,我不能剥夺她对性本善的高尚情操的追求。

    小女一边思考如何处理这笔财富,一边由衷的感叹:“啊,一枚金币!”

    上个星期带孩子刚看过上海木偶剧团演出的买火柴的小女孩木偶剧,圣诞老人送给可怜的小女孩一枚金币,小女孩是多么欣喜啊!“金币”是小女的童话故事里古今中外流通的“硬通货”金币的故事总是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对只有不到三岁的灵长类动物来说,今天捡到的一毛钱的硬币等同于一枚金币。

    “给我,我拿着”语气里有一种不容搪塞的理直气壮,小女无师自通的知道这枚硬币不是来自我的工资,她和我拥有处理这枚“金币”的平等权。

    “我拿着吧”我底气不足的回答。

    “我拿着”女儿坚持,她大概能听出我想蒙混过关,每个儿童都具有神奇的先天悟感。

    掏出来给她,女儿紧紧抓在手里,像一个珍宝,另一只手里拿的石榴都没法吃了。还是我“老奸巨猾”在这节骨眼上貌似善良的要求还是我拿着吧,窃以为只要我能拿着就好办:说不定放学后她忘了这茬,假若她真的没忘,搪塞一个不到三岁的小孩完全可以在0。001秒内找到n个理由。

    “不”女儿直接拒绝。

    我没了办法,下面的事情更难办,女儿抓住不放了。哄着她放到衣兜里,女儿放进去拿出来,总之一个字:念念不忘。女儿从我这里得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案,开动脑筋,脑子灵光一闪,有了“交给警察叔叔”女儿高兴的叫起来,她为自己终于给“金币”找到归宿而高兴。也真是的,一个三岁灵长类动物的脑筋这么发达,真让人吃惊,我不过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挖空心思给她唱儿歌时,把自己小时候的儿歌搬出来给她唱过几次: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当时还曾经对这样的事件无限神往,脑海里刻画过无数次这样的场景:夕阳西下(放学路上,发生这样的事情,可以比较悠闲),带着红领巾的我光荣的把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天不作美,这种事情竟然一次都没发生过。可这首歌深深的刻在心版上,所以在不自觉的状态,还是会唱给女儿听,因为不属于这个时代,也不会唱给她几次的,没想到她的cpu具有优良品质,搜索功能也很强大,小人儿硬是想出了办法,而且绝对正统,我就是再不作为,也不能阻止这件事。

    女儿一路上都在念叨着警察叔叔,有点草木皆兵的味道,但凡穿着制服的公众人物,小人都要问一句:是警察叔叔吧?连交通路口着装不是很正式的交通协管,女儿都要问一问:是警察吗?看见人家单位门口的保安,高兴的告诉我:我看见警察叔叔了。我给她泼冷水:那你还不如交给孙雨(天天在我们门口站岗的保安,最爱逗弄小孩,而且是不惜一切手段把孩子惹哭为至的那种),女儿从小同孙雨打心眼里亲是亲,但同他拉开距离,这基本上也属于自学成才的之类。我以为女儿会反对,没想到女儿答应的挺痛快:好。也许女儿无可选择了吧。我才不愿走到马路对面把钱交给一个不相干的小保安,而且现在时间都有点赶不上幼儿园里的早饭了,老实告诉她:交给他们等于不交,他们和警察虽然属于同一范畴,但根本不是一回事。我一般坚持不欺骗女儿,哪怕她是一个小人儿,所以女儿对我看似深刻枯燥的大道理,只要我给她摆出讲道理的模样,一般都听,从她还不会说话就保持这一品行,至今。

    车等红灯,我发现路口有一威严的人民警察在指挥交通,一阵窃喜:难题终于可以解决了。可没敢指给女儿看,谁知道人家警察什么态度,人家那么忙,交给人家一毛钱让人家怎么处理?或许警察内部真有这样的制度,可近几年媒体上报道的也是关于巨额财产拾金不昧的利益分割上,一毛钱,找人家麻烦嘛,这年头连我这样的守法公民都有不法鲸吞不明财产的念头,可见这是一个社会事实,虽然不法,但已固化为社会的一种行为模式。

    下车后,还要倒回走一段才到女儿的幼儿园,也要经过刚才有警察叔叔的路口,一路上女儿还是念念不忘寻找人民警察,远远发现路口没了警察的身影,我急了,我必须在短短的几分钟的路上为女儿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否则等到放学后只我们母女俩人,没有第三个公众人物出场,这个问题更难解决,小女的耐心是有限的,她要见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不是扯上一个虚无飘渺的理由让她等待。一路上都在想着谁符合这种公众人物的标准,小商亭的售货员?她们一般是私营企业,缺乏公信度;迎面而来的送孩子的家长,我也是家长的一部分,还不如交给我,而小女在一开始断然拒绝的人就是我;一大早就工工整整坐在鞋摊旁等待顾客的修鞋师傅,蛮具有职业精神的,可他也是个体经营者,同样属于服务业范畴。快走到路口了,路口空荡荡的,那个警察忽然销声匿迹了,我只有提出:要不交给你老师吧。孩子是一张白纸,等着大人涂抹,小女无限探究的“啊”了一声,那意思等着我的合理解释,我只有随便嘟囔一句算是回答,女儿也不深究。其实这个方案在心里翻腾过好几次,故意按下去了,小女上的是幼儿园最小的小托班,小托班的孩子,好多属于生活不能自理者,凡家长送过去学生,都希望观摩一下孩子是不是适应集体生活,老师开门放孩子进去,接着就毫不留情的把眼巴巴瞅着孩子的家长硬生生关在外面,也许这是她们多年工作的成功经验,不这样就不可以甩掉众多家长,家长粘糊起来是没完的,吃了无数次类似的闭门羹后,形成一条件反射,看见孩子的老师,所有的愿望自动压缩到没有,只剩下一个信条:孩子交给你了,随便你修理。平时关于孩子衣食住行的话都不敢多说,现在忽然十二分庄重的把老师叫出来,仅仅为了上交从别处捡来的一毛钱,连自己都觉着矫情。可现在实在是没办法,这个问题若留到明天解决,也是今天这个流程,而且充满不确定性,何况女儿一般不会让这种“热点问题”过夜。

    转过街角,意外的发现刚才的警察正安安稳稳的坐在警车里,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看见救星还在,不免喜出望外,其实女儿根本没看见警察,路过警车时我颤声提醒女儿:警察叔叔。女儿停下来,她还没有过这样的直接经验,只一停顿,她就走到警察叔叔面前说:警察叔叔,给你。警察叔叔愣了一下,我快速向警察解释了一下,警察明白了,很有点踌躇说:我也没法给你处理啊!我赶快恳求说:你就收下吧,我也没法处理。警察马上领回了我的苦心,对女儿说:小朋友,谢谢你。

    女儿步伐轻快的向学校飞奔,还不忘表达她的心情,不到三岁的女儿话还说不好,但她总能找到表达自己的方式:

    “交给警察叔叔,我多高兴啊!”

    “不交给警察叔叔,我就不高兴。”

    “我高高兴兴的上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