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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血月再讲述那些往事的时候,血猎不再怒吼了。他只是默默地听着,一句话也不说,听完以后就起身朝山下走去。依然跟个雕像似的站在那片树林前想心事。
为了避免睹物伤情,在血月的劝说下,他们离开那座山,混进人类社会。那八个大角星人去超市当了保安,血月当起了收银员。大角星人还隐隐泛着蓝光的头发显得特别时髦,人家都以为是染的,于是,很多小青年开始效仿。曾经有一段时间,希腊的街头巷尾都是蓝发少年。
而血猎呢,经常在夜晚出动,他的目标是维尔。
就在洛克失踪一年后的一天晚上,血猎凭借手中的“夭”救了一个人。当时血猎并不知道,他救下的人就是e国南方省黑社会头子卡洛.丹。
卡洛.丹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在黑白两道上人尽皆知。什么样的女人他都敢上。无论是走在街上的少妇,在校的女学生,还是买菜的大姐,即便是刚走进教堂的新娘,只要被他看上,没有能逃出他手掌心的。那么这一次,卡洛.丹为什么会被追杀?因为他上了美国黑手党头子汤姆.希尔斯的情妇,世界名模,一个有着棕色卷发的混血美女。
老汤姆气得快发疯了。他接连派出几批杀手,满世界追杀卡洛.丹。
从此,卡洛.丹厄运连连。他住的酒店会突然起火,他坐的汽车会突然抛锚,他的寓所会突然爆炸……但是,那时候有潘娜雅在身边,并且还时不时地有潘瑞斯出现,有了那对姐弟,卡洛.丹每一次遭遇的劫难居然都化险为夷。
后来,潘娜雅爱上了卡洛.丹。这个女人可真麻烦,就像一朵带刺的玫瑰。不让自己上吧,还总腻在自己身边,凡是自己身边的女人都被她赶走了。她简直比母老虎的婆婆还凶。卡洛.丹受不了了,他找了个机会,甩掉潘娜雅只身跑到希腊。他连个保镖都没带,因为他总感觉潘娜雅把自己的保镖都收买了,要不为什么自己刚到一个地儿,屁股还没坐稳呢,她就追来了?这一次我谁都不告诉。
正因为卡洛.丹秘密“出逃”,谁都没告诉,结果,他又被老汤姆派出的杀手给盯上了。正在卡洛.丹当街鼠窜,接受枪弹洗礼,即将一命呜呼的时候,血猎出现了。
也是卡洛.丹命不该绝。在他入住的酒店旁边就是一家超市,由于那天是假日,超市的人特别多,都晚上十一时了血月还没有下班,血猎不放心,便出来接血月。当血猎穿过小巷,拐进街道的时候,看见十几个大汉在追杀一个男子。血猎抽出“夭”,平地跃起数丈,凌空扑下。血猎把剑刺进一个持枪大汉的身体里,大汉惨叫一声,立刻毙命,化成一阵烟雾消失了,就连尸体都没有留下。那帮杀手以为遇到了鬼怪,都吓跑了。
卡洛.丹感激涕零,一下子就塞给血猎一万欧元。卡洛.丹决定雇佣血猎做临时保镖。血猎同意了。自从雇佣了血猎之后,凡是企图袭击卡洛.丹的杀手都被血猎给打发了。没有杀手跟踪,也没有潘娜雅的骚扰,卡洛.丹很是潇洒,他过了一段相当逍遥的快活日子。只可惜好景不长,潘娜雅不知道从哪里获悉卡洛.丹在希腊会情妇的消息,就又追到了希腊。卡洛.丹本想雇佣血猎做他的终身保镖,但是,血猎拒绝了,因为他不放心血月,还有那八个大角星人。
无奈,卡洛.丹只得又逃回东南亚。于是,便有了卡洛.丹被迫写检讨的一段笑话。而血猎呢,他从这次的经历中受到了启发,他决定成立一个组织,类似于中国古时候的镖局吧。只不过,他保的是人,而不是镖银。
血猎把他的组织命名为“血狼社”,由血月当社长,那八个大角星人当社员。他们专门从事保护私企老板、世界富豪,以及国际要人的职业,并从中收取佣金。同时,他们也替黑社会头目暗杀仇家,谁给的钱多,他就为谁服务。
最初的时候,血月和八个大角星人都不愿意当杀手。因为他们的本性太善良,不忍心伤人性命。于是,血猎就“循循善诱”地开导他们,说什么,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星球,你不杀人家,人家就会杀你;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了生存首先要学会自保等等。为了帮大角星人克服杀人时的恐惧心理,血猎还亲自示范,他当着大角星人的面把一个“小孩子”(其实是一只猴子)给杀死了。
久而久之,在血猎的调教下,大角星人善良的天性逐渐泯灭了,他们对于杀人害命的行为也已经习以为常。其实,他们杀人并不会见血,因为他们本身具备异能,掌心能发射光束,那种光束类似于强电流,人类身体若被击中就跟触电一样,会留下被烧灼过的痕迹,并且一瞬间就会死亡。为了不被人类识破,血猎给大角星人配备了枪支,并且规定,不到万不得已,不许使用异能。
当然了,杀人害命这种事情血猎是不会亲自出马的,他让血月领着她的族人去干,他坐在幕后当老板,只管收钱。因为血猎的目标还是维尔,他有一种感觉,维尔也应该在这个世界里。
两年后的今天,血猎再也不用为生计发愁了。因为“血狼社”已经相当有名气,他们每接一宗生意,就会有一笔可观的收入。虽然大家都是扛着棺材行走,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人失过手,因为大角星人拥有特异能力,即使受伤了,只要不伤到大脑,他们就能把自己医好。
第一百八十四章调酒
冬天的雅典城行人不算多,很多街道都略显冷清。此时,不少名胜古迹已经关门,但是,就算隔着栅栏看那阳光下低垂中的重重古迹残垣,一样会让人的心灵产生震撼。
望眼望去,到处都是石板路,清朗的日光投射在石板路上,反射令人心醉的美丽光芒。从街边院墙里伸出来的火红花枝,高耸入云的杉树,它们所呈现给人类的是一种孤高、清傲的美感。
“这里好熟悉,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冥王说道。
“是啊,这里很像十万年前的凡间。特别像尤卡坦。”洛克说道。他又想起了那条古旧的街道,那些从墙里探出的花枝,还有被风吹起来的冰蓝色的一角。洛克望向费尔.楠柯,费尔.楠柯也在看着洛克。
“那时候我就藏身在树林里,看着你们一路欢笑着走过石桥,那时候我好羡慕你们。其实,一个人并不孤单,想念一个人才孤单,所以……”费尔.楠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和洛克想到了一起。
或许这就是心有灵犀吧!虽然失落了爱情,但是,我却获取了友谊,看来,苍天对我已经是不薄了。洛克把目光投向远处,那里有一座残破的神庙,支撑着顽强生命的是那个不朽的身躯——一些相当高大和粗壮的柱子。
“一看那些神庙就知道了,这是一个饱经劫难的国家,即使是到了现代,它的身上还残存着战火的气息。它就像是一个饱经风霜和深受创伤的老人。”叶枫揽着绮儿的纤腰,指着远方的帕特农神庙说道。
唉,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有战争,即使是号称“和平之星”的哈比星球,也没有谁敢保证不会发生战争。费尔.楠柯在心里叹息一声,其实,内心里他还是很担心的。是他的冲动导致了“磁欧石”的遗失,这件事会不会给哈比星球,乃至整个宇宙带来厄运他也不知道,他的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是,他又不敢说出来,他怕绮儿担心。
费尔.楠柯把大家领进一家烤肉店。这家烤肉店虽然只有两层楼,但是,看起来很大,也很气派。费尔.楠柯点了一桌子希腊风味的特色菜。
“哇!这是些虾米东东?看上去似乎很好吃耶!”冥王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但是,大家都没有动手,他也不好意思先吃。
“大家吃吧,这是烤鸡肉,这是芝士肉酱烤土豆……”费尔.楠柯一边向大家介绍菜肴,一边率先动起手来。因为他是头儿,他不先动口谁敢吃啊。
“好吃好吃,真好吃!”
……
大家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其实,这些菜肴很一般,就拿芝士肉酱烤土豆来说吧,吃上第一口很香,吃多就很腻。烤鸡肉更是一般般。大家都说好吃,一方面是因为太饿了,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吃过这种风味的食品。
不久,服务员拿了啤酒上来。
“这是本地啤酒,尝尝看,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费尔.楠柯点了十几瓶啤酒。
蝎子站起身来,用手掌一拍瓶子底儿,“叭”的一声脆响,瓶盖儿飞起来,然后落到了桌面上。蝎子挨个儿给大家倒酒。当一瓶酒倒完之后,在开第二瓶的时候,那个飞起来的瓶盖又不偏不倚地落到了第一个瓶盖上。
“哇,技术真高超!”洛克忍不住赞道。
冥王撇了撇嘴,嘀咕道:“如果本人没有失去神力,本人会让倒出来的酒再流回瓶子里。”
“嘘!”洛克瞄了一眼周围的食客,然后把嘴巴附在冥王的耳朵上说道,“这里是凡间,不要提你的神力,会暴露你自己的,到那时我可救不了你。”
“噢,本……人记住了。”冥王偷眼看向费尔.楠柯,费尔.楠柯好像没有听到。冥王舒了一口气,他是怕极了费尔.楠柯。
每个人的杯子里都盛满了黄色的液体,上面还浮着泡沫,一股怪异的气味钻进了鼻孔。
冥王皱了皱眉,他没饮过啤酒,这种味道他很不喜欢。
“这也是酒?”绮儿疑惑地问道。绮儿也没喝过。
“对,这种酒叫啤酒。尝尝看,我是很喜欢饮的。从前,安琦也喜欢饮啤酒的。”叶枫说道。
绮儿浅啜了一小口,然后秀眉皱得跟疙瘩似的。这种味道她很不喜欢。
叶枫看出来了,于是说道:“如果安琦不喜欢饮啤酒,就饮咖啡或者牛奶吧。”
费尔.楠柯笑道:“绮儿最擅长的是调酒,如果你把啤酒也能调成果味酒,说不定会有一种新型酒诞生呢。”
黑葡萄般的大眼睛骤然一亮,绮儿取过菜谱扫视一眼,然后对服务员说道:“来半杯牛奶,10粒咖啡豆,一块冰,50克冰糖。”
女服务员用狐疑的目光扫视一眼这桌子怪异的家伙,然后说道:“您稍等。”
不久,服务员把绮儿要的东西都端来了。
绮儿把咖啡豆放进费尔.楠柯的掌心,调皮地一笑,说道:“这些交给哥哥。”
费尔.楠柯一握拳,再张开手掌时,掌心里没有了咖啡豆,它们都变成了粉末。
绮儿把咖啡粉,以及冰块和冰糖什么的都放进了牛奶里。她把杯子摇了几摇,待那些粉末融合后,又把这杯东西倒进装有半杯啤酒的杯子里。
“啊?”洛克和叶枫对视一眼,两个皆是一脸的诧异惊容。他们看着那杯土黄色的,杂七杂八的东西,几乎异口同声地说道:“这也叫酒?”
“没错!”绮儿不无得意地说道,“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咖啤。”
“咦?这名字也太怪了。”
“不知道会是什么味道哦?”
……
大家嘁嘁咕咕地议论开了。
“谁想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细长致密得犹如齿梳般的睫毛颤动着,绮儿一边微笑着,一边用黑色的大眼睛扫视着一桌子的男人。洛克看到绮儿的眼睛里闪过一抹狡黠的神色。洛克只是微笑着,并不言语。
“本人先尝一尝,绮儿妹妹调的酒一定比冥酒还好喝。”说着,冥王把杯子抢过去,“咕嘟”就是一大口。
“怎么样啊?是不是很好喝?”
“味道一定很独特吧?”
……
十几道贼亮的目光射向冥王。
一股怪异的气味从喉咙里涌了上来,然后又从鼻孔里钻出去。“呃”,冥王打了一个嗝,跟着嘴巴咧得跟苦瓜似的。
“好喝,绮儿妹妹调的酒当然好喝了,堪比琼浆玉液。”冥王忙不迭地说,其实他都想吐了。
“哈哈哈……”大家暴笑起来。
“你……你这人怎么这么虚啊?不好喝就是不好喝嘛,为什么要勉强自己,欺骗大家呢。”费尔.楠柯笑得肚子都痛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从冥王的表情里早就看出来了。俊脸羞得通红,冥王尴尬不已。
大家的笑声引来了许多目光。一个正坐在窗前看报纸的年轻人把头扭转过来,看向发出笑声的这一桌子人。年轻人穿着一套黑色西装,打着一条银灰色的领带。他有着略弯如鹰勾一样性感十足的鼻子,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他还有一头棕黄色的短发。这人是一个英国人。
“大家似乎都不太喜欢饮啤酒,其实我也不喜欢。如果不喜欢饮,就不要勉强自己。叶枫和洛克似乎喜欢,那你们两个饮一些吧。等有机会我们再去尝一尝希腊的特产茴香酒,还有希腊人在作坊里自酿的葡萄酒。希腊酿葡萄酒的历史非常悠久,实际上葡萄酒就是起源于希腊。但是希腊并没有什么有名的葡萄酒品牌。”一说起酒,费尔.楠柯就侃侃而谈。大家都投去了钦佩的目光。
叶枫和洛克碰了两杯便不再饮了。其实,洛克也不喜欢饮啤酒,他勉强饮了两杯是为了陪叶枫。而叶枫本来就不喜欢饮酒,即便是啤酒他连一瓶都饮不完。蝎子自小跟着费尔.楠柯,包括蜈蚣在内,两兄弟陪费尔.楠柯走南闯北,费尔.楠柯喝什么,他们几乎就喝什么,因此,蝎子也不习惯饮啤酒。于是,那十几瓶啤酒全浪费了。费尔.楠柯又点了几瓶牛奶和果味饮品。
大家吃饱喝足,休息够了之后,费尔.楠柯说道:“我们去monastraraki(蒙纳斯提拉)广场,逛一下旧货市场吧,那里有来自世界各地民间的古董以及艺术品。在那里或许就有我们要找的东西。”
蝎子留在后面结帐,他丢给柜台一大叠美元。大家簇拥着绮儿和叶枫向蒙纳斯提拉广场走去。他们出去不久,靠窗坐着的英国人站起身走向柜台,也付了账,然后走出门口。
英国人刚走出门口。楼上走下来一个身材窈窕的女子。她披着黑色的狐裘披肩,头上戴着黑色的女士帽,从帽子上垂下的面纱遮住了她的脸庞。女子戴着一副黑色蕾丝花边手套,手上提着精致的女士手袋。女子来到柜台前结帐,跟在英国人的身后向门外走去。
在英国人和黑衣女子迈出门槛不久,又有八个年轻人向门口走去。他们都戴着墨镜,并且穿着青一色的黑色皮质短装。
“给,付账。”领头的年轻人丢给柜台一大叠欧元之后向门口走去。
“先生,你们的菜……”柜台后的收银小姐很是不解,她摇了摇头,自言自语地说道,“真是奇怪,现在是冬天,又是旅游淡季,为什么客人都戴墨镜?难道是来看时装展销的?竟然还有买了单不吃饭的,真是太奇怪了!”
收银小姐开始数柜台上的那一堆钞票。
“哇,这么多!天哪,今天怎么回事?”收银小姐急忙起身追了出去,“先生……您给多了!”服务员一边追,一边喊。当服务员步下台阶的时候,驶过来一辆汽车,那辆汽车挡住了她的视线。
“唉,先收着吧,或许想起来他们会回来要的。”服务员叹了一口气,她回转到店里,把多余的美钞和欧元抽取出来,放在柜台的另一个抽屉里。然后,她写了一张字条:在本店付多一万美钞和八千欧元的客人请到柜台前领取您的现金。服务员把字条贴在柜台的醒目处。
脚踏实地,本分做人,这就是希腊人,他们纯真善良而又朴实无华,就像屹立在山巅的古老建筑一样,即使历经摧残,也始终岿然不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精神,希腊人的民族精神。
第一百八十五章阳光下的古市场
从syntagma(锡塔玛)的方向过来,顺着metropolitanstreet(大都会街)一直走,经过一间大教堂,来到一个铺着抛光大理石的广场。这里是monastraraki(蒙纳斯提拉)旧货市场的开头。
费尔.楠柯在前,蝎子在后,大家簇拥着绮儿、叶枫,还有洛克和冥王向市场里走去。
蒙纳斯提拉是雅典最热闹的一个市场。今天又刚好是休息日,幸好大家来得早,如果再迟来几个小时,那时候人更多,估计走路都困难。因为小巷很窄,街道也不宽。但是,它们都铺着青石板,干净而整洁。
你不要小看这些七折八弯的小巷,似乎世间所有的东西都集中到了这里。从古董到旧报纸,从纳粹制服到米老鼠钟表,甚至是老式的罗马头盔也能在这里看到。
这里的东西物美价廉,大家惊叹不已。特别是冥王,他从来都不知道人类世界会有这么丰富的东西,他的眼睛早已经看不过来了。洛克不得不紧紧拉着冥王的手,时不时地提醒他:“走啦走啦,再不走你会迷路的。”
一路走下去,大家看到许多奇巧怪异的东西。他们甚至看到有的卖主直接用面包车箱当货摊。很多东西疑是古董,说疑,是因为分不清是老物件还是新仿制的。
“大家喜欢什么尽管要,只要你拿得动,我可不会帮你们拿东西。蝎子,记得付账。”费尔.楠柯也被那些不知真假的古董还有极具特色的小玩意给吸引了。
让你难以抗拒,忍不住想要购买,这正是蒙纳斯提拉最大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