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我是野怪_分卷阅读_113

败家小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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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这时,有别的玩家出现了。

    “我拿到了我拿到了!我拿到珊瑚海的头发了!”

    大大大大大老板一愣,停顿下来,似乎也想看看第三个任务奖励是什么?

    玛德,还真头疼。

    我接过他递来的头发,这是一根卷曲的毛发,又黑又粗,又短,根本不像是头发,倒像是…….

    额,想到这里,我一阵呕吐,疑惑的望着他:“你确定这是,咳咳,宜春院花魁的头发吗?”

    那玩家无比兴奋的道:“是的!”

    玛德,以为我年纪大得了老花眼了是不?

    我将那根,额,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搞来的毛发扔到地上,假装很恼怒的望着他:“你欺骗了我,年轻人,你的幸运值下降到了0,上天不会保佑虚伪的人!”

    果然,被我这么一说,那玩家立刻露出了一副苦逼模样:“爷爷,不好意思,我错了,别降低我的幸运值啊!”

    “起来起来!”跟着,那玩家就被大大大大大老板带来的两个npc给拉远了。

    大大大大大老板冲我谄媚一笑,给了我五百金币,完成了第二个任务,我赐福他的幸运值后,发布了第三个任务。

    他又掏出了五千金币,来完成第三个任务。

    我已经想好了第三个任务的奖励,接到他的金币,放回自己的口袋。

    无比虔诚的望着他:“年轻人,你很努力,你获得了我的祝福!”

    大大大大大老板一愣:“你的祝福有什么用?”

    我“慈祥”一笑:“通常受到我祝福的人,死亡的话,有一定几率不掉级和经验!”

    翁的一声,四周立刻炸开了锅。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啊!玩个游戏,谁还没挂过!但是挂了,不掉经验不掉等级,想起来就爽啊!

    大大大大大老板一阵激动:“太好了,这样我就不用担心我从等级排行榜掉下来了,真是谢谢你了老爷爷!”

    我捋捋胡子,很和蔼的道:“不用这么见外,小伙子,如果不介意的话,你就叫我爷爷吧!”

    “谢谢,爷爷!”大大大大大老板或许是没反应过来,又或者他智商太低,认为这样叫没什么不妥,我话音刚落,他就顺藤摸瓜,跟着叫了起来。

    005兄弟见面

    我差点没忍住夸赞他孙子当的像,终于,送走了大大大大大老板,我的任务奖励也显现出来。

    无数的玩家们疯狂的朝我这边涌来。为了所谓的幸运和祝福,拼的你死我活的。

    很快,我就赚够了十万金币,我无比感慨,玩家们真是给力啊!

    按照这个速度,不出十天,我就可以成为百万富翁了啊!

    这钱赚的,比特么当鸭子还快啊!

    今天的人渐渐的散开了,主要是因为金银花市场已经饱和了。我靠在一堵墙上坐了下来,翘起了二郎腿。

    如果有玩家过来,看到一个老爷爷居然矫健到这个地步,不知道会想什么?是不是会暗骂系统太过烧饼呢?

    靠在墙边,天空一抹红色,晚霞正美,火烧云连着火烧云,照耀着城镇安详的建筑。

    可惜可惜,如此良辰美景,再抽一根烟,岂不快活!我怀念的吧唧吧唧嘴,时光不在啊!

    看来没有玩家来了,站了几个小时,和无数的人说话,我不单单是口干舌燥,肚子也饿的咕咕叫了。

    取来包袱里面的竹筒,喝光了里面的清水,擦拭了一下自己的嘴巴,又靠在墙壁上休息了一会儿。

    看来没人来了,是真的没有金银花了。

    我正要扶着墙壁站起来的时候,突然一个蒙面的玩家朝我这边走了过来。

    那玩家不单单是隐藏了自己的面貌,同样隐藏了自己的姓名,但是那妙曼的身姿却暴露了她的身份。

    正是那个偷了我全部家当的极品女盗贼,也就是情歌天后楚亚琳。

    这个死三八,还没被玩家们拔成尼姑啊?

    虽然蒙着面,但是她目露凶光,看来是来者不善了。

    也难怪,有很多穷苦大众,舍不得花费五千金币,就去宜春院找我们的花魁小姐拔头发去了。

    她离我越来越近,我的心突然一跳,不行,万一这臭丫头,又是偷盗技能,老子蹲点半天,全给她做了嫁衣。

    算了,别让我在野外看见你,否则,我和乐意将你从现实世界带入游戏世界的!

    看到她越来越近,我赶紧使出了隐身术,因为使用技能,变身术也自动施行完毕,变回了本身。

    四处张望了一眼,骂了一句:“哪有什么npc?害的老娘跑了这么远的路!”

    躲在暗处的我嘿嘿一笑,小妞,快出城啊,出城之后,看我整死你!

    楚亚琳四处搜寻了一下,又骂了一句,这才离开。

    他沿原路返回,看来不打算出城。

    也是,0级的玩家,在野外单独行走,不是很安全啊!

    但是就这么放了她,我又觉得不甘心。

    潜行到了他的身边,我掏出匕首,再攻击她的时候,没忘记在她小屁屁上摸了一把,才送她回了城!

    跟着,我就后悔了,玛德,复活点距离宜春院很近啊,我这样岂不是帮了她大忙了!

    我苦笑一声,打算买些酒菜回清风寨的时候,看到了迎面走来的几个人。

    他们似乎也是在寻找传说中的老爷爷。

    “表哥,都怪你,要不是为了等你采集够金银花的话,我们也不会和幸运值失之交臂了!”

    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

    啊!我心里一阵激动,那不是古人那个猥琐的家伙嘛!

    “古人,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们答应过大哥,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这么埋怨表哥,是不对的!”后面那个人是牛逼轰轰的冥王。

    哈哈,我的好兄弟们,终于出现了啊!

    我迅速的跳到了他们中间:“哈哈,兄弟们,我来了!”

    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都一脸警惕的望着我。

    我嘴角抽动了一下:“行了,你们这群混蛋,连大哥我也不认识了!”

    见几人仍然无动于衷,我拿出了我的黄金匕首和暗金大剑。

    “真的,真的是大哥啊!”

    鑫碎无痕三人都兴奋不已围住了我:“大哥,上次一别,我还以为......”

    “呸呸呸,我有那么不堪吗?”

    鑫碎无痕嘿嘿一笑:“大哥,我表妹见不到你,还以为你发生了不幸的事情,天天以泪洗面呢!”

    鑫碎无痕是玫瑰可可的表哥,故此大家才开玩笑的给他起了个表哥的外号。听到他提及玫瑰可可为我哭泣,我心里感动,拍了拍表哥的肩膀:“可可现在在哪呢?我......我也在找她啊!”

    “可可一直留在镜湖城,在一处酒家打工呢!她是个月光族,我将我所有的金币都给了她了!”鑫碎无痕很委屈的道:“大哥,你不会不替她还钱哦?”

    额,这混小子一看见我就敲竹杠,但是,久违的敲竹杠,和古人的马屁,让我心里舒爽了不少,每个人送了一千金币。

    “谢谢大哥啊!大哥不愧是大哥,出手就是阔绰!”

    我汗颜,要不是今天发了一笔,我哪有金币给你们啊!

    一行人加足马力去镜湖城。

    说起来,最近我四处打探的都是客栈,完全没想过玫瑰可可会打工。

    她所受的苦难都是因为我啊,想到这里,我心里鄙视了自己一番,没找到玫瑰可可,就想着去看什么狗屁楚亚琳,十个楚亚琳,都比不上我的可可。

    越想越觉得愧对可可,路上古人屁听着也没什么感觉了。

    走到镜湖城境内的时候,突然一个矫健的身影朝我们这边冲了过来。

    玫瑰可可。鑫碎无痕见到我同时,就已经语音了玫瑰可可!

    多日未见,她模样消瘦了不少。我看的心疼,苦笑一声:“可可,对不起,我让你受苦了!”

    玫瑰可可摇摇头:“我一点都不苦,大叔,你还活着,太好了,我以后再也不找你要钱了!”

    我心里一酸,伸手拉起玫瑰可可的小手。

    几个小弟起哄:“亲一个,亲一个!”

    却见玫瑰可可,当初我给她定制的时装,应该是因为到期了,如今身穿一身很普通的装备。

    有飞鸟从天空经过,夕阳下,玫瑰可可的脸颊,如同盛开在四月的鲜花一般,绚烂而美丽。

    好个小妮子,多时不见,长成熟了。

    我坏笑一声,玫瑰可可先是推了我一把,最后红着脸闭上了眼睛。

    我在她嘴唇上啵了一个,感慨道:“可可,我再不会让你受苦了!”

    玫瑰可可无比委屈的道:“大叔,你这么久不上线,我还以为....我还以为!如果你不在了,我自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又有什么用呢!”

    她近乎表白的情话,让我的心彻底融化了。

    她的大眼睛眨了眨,泪水划过了她的脸颊,流到了我的胳膊上,我伸手捧起她的脸。

    她的脸真的消瘦多了,骨头都摸到了,难道吃的太清淡吗?

    我心痛不已:“可可,你瘦了!”

    玫瑰伸手贴住了我放在她脸颊上的双手,摇头:“哪有啊!我....我是减肥呢!”

    “好了,今天高兴,我带大家去吃点好的去!”

    就近原则,几个人来到了镜湖镇,一家酒楼里,点了些大鱼大肉。正当我们要吃饭的时候,许久未见的肥球球也出现了。

    肥球球和我的不愉快已经是过去式了,他是玫瑰可可的亲哥,我当然把他当成了我的准大舅子。

    “来,因为我们的重逢,先干了这一杯!”我端起酒杯,几个人碰杯,我一口干了。

    这肥球球一来,玫瑰可可和我疏远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