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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主人,”菜饭有些犹豫道,“迷踪在洞里发现了很多奇怪的石头,你说不会不会有用?”
“奇怪的石头,怎么奇怪了?”黑夜疑惑道。
“分量很重,还有奇怪的味道。”菜饭应答。
“哦,我知道了。你叫霍克跟过去,看看能不能派上用场。”黑夜吩咐,“早点回来啊,明天我们就出发。”
菜饭听了吩咐,腾空飞起,去找霍克了。黑夜马上要离去,山寨里的事情必须交代一下。所以他立刻将手下一众人召集,除了清月、霍克和出去办事的李应,所有人都到场了。
眼下已到傍晚,所以大家就一边喝肉汤啃馒头,一边议事。
“我明日将出一趟远门,”黑夜一开场就道明了意图,“来回需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我不在的时间里,军队由赵一彪负责,谋略由范青萍掌握,俞霖负责与萧云山联络交易。若有事情不能决断,可找清月。”
众人纷纷允诺,黑夜又道:“两件事情最重要,一是提防公子瑜,二是训练新兵。我回来后,便要立刻启程,你们都作好准备。”
“师弟,你一个人去么?”捷天有些按捺不住。这家伙喜欢四处溜达,又好新鲜玩意,心中倒是想跟黑夜同行。
“还要带一个人,”黑夜应道,他有些难以决断。捷天侦查能力不错,但是武力稍弱。如果带上小昕,自身的超感知还未完全恢复,侦查又成了问题。如果都带上,也不行。因为菜饭个头还不够大,最多只能负载两人,负载三人的话,一个月的时间来回,根本不够。
第九十二章捷天竞技明日之星
黑夜准备返回魔神山脉,考虑了一番,他便说道:“这次出门,非常危险。如果武力不足,性命堪忧。捷天,你与小昕较量一下。若是你能破了小昕的防御,我便带你同行。”
“好,”捷天一口应下。
众人纷纷起身,走到空旷处,看二人较技。
黑夜凑到小昕跟前,低声吩咐道:“小昕,你那本命法器功能我已知晓,不要暴露。”
“嗯,”小昕应了,便起身走开,与捷天拉开二十多米距离。
小昕冰甲太硬,弓箭难以射穿。捷天抽出匕首,准备肉搏。只见他右脚重重一踩,身形便如同离弦之箭,直扑而出。小昕见捷天来势凶猛,口中急速吟唱。
捷天武力达到绿一星后,速度有了极大提升。原先只能拖出一两个虚影,如今一晃便是一大片。三两个呼吸间,便奔出数十米,手中匕首带着一抹寒光,顺势撩出。
捷天速度太快,出乎意料。小昕只来得及支出冰盾,已同捷天相遇。匕首刮过坚冰,发出刺耳的响声。
捷天身形不停,迅速转向,眨眼间便绕道小昕身后。
小昕不用回头,大半人高的冰盾,急速旋转,将自己护得密不透风。
捷天脚尖法力,身形拔地而起。
只见一抹亮光,从上而下,划向小昕头顶。
小昕身形一矮,冰盾到位,捷天无功而返。
捷天无奈,身形落地后,竟朝后倒翻而出。一道透明的虚影,竟从脸上堪堪掠过。
小昕战斗技巧几番磨练,有了极大的提升,这一招竟学自清月的木刺。
捷天一见此景,暗道要遭。莫说破防,能躲开就不错了。
只见他身形一顿,侧向移开。手中匕首撩起,将那背后绕圈归来的冰刺切成两截。
刚要有所行动,又一道冰刺袭来。
捷天暗恨,早知就应该贴身缠斗,如今拉开距离,相当吃亏。
顾不得格挡,他连忙加速,一个之字形加速转向,躲掉冰刺。
小昕手中不停,只见他右手高过头顶,五指虚托,指尖上五个闪光的锯齿轮盘迅速成型。这一招,是黑夜帮他创造,称之为【混乱切割】。
小昕手一挥,五个细微的轮盘高速旋转,在空中划过不规则路线,直奔捷天。
捷天大惊,顾不得保留,双眼瞬间泛红,速度暴增一倍多。这是技能【嗜血】,在攀崖的时候领悟。
众人见到场中龙争虎斗,无不捏了一把汗。赵一彪先前还有些自满,为自己绿武二星的实力沾沾自喜。如今一见两人技能爆发,不禁眼角狂跳。
不要说小昕,只要捷天爆发技能,自己也必败无疑。
晶力不是全部,技能,经验,属性,特长都很关键,捷天以绿一星的实力,爆发的速度绝对超过蓝一星的程度,技能的优势,竟然如此强大,能达到十倍晶力所达到的效果。
小昕不曾防备,手中飞轮切空,心中顿时慌乱不已。心念一起,全身冰封。
捷天已至身前,匕首稳稳地抵住脖颈。
坚冰形成,匕首被卡住。
但这一场比试,却是小昕输了。输在轻敌大意,经验不足。如果他不是错估了捷天速度,早早冰封,捷天想要打破乌龟壳,不使出其它技能,几乎是不可能。
“捷天胜出,这一趟,捷天你随我远行。”黑夜有了决断,捷天的技能不止【嗜血】,尚未使用,便已获胜。看来这家伙晶力虽低,但爆发力强大,与小昕各有千秋。
小昕被黑夜限制了本命法器使用,所以才输得那么快。若是动了法器,即便捷天有新技能,恐怕也无法获胜。现在自己一伙人,捷天和霍克的装备有些落伍了,必须想个办法弥补。
黑夜心思转动颇快,见到众人意犹未尽。便出言道:“大家手痒的,可上场竞技,一人守擂,众人打擂。能连胜三场者,奖励【升气丸】一枚。”
黑夜手下的高级武职,都有暗中贴补,不会太在意奖励。但是那些伍长什长,还有一众兵士,都顿时来了劲。赵一彪命人在地上划了十个圈,同时进行。
黑夜一见兵士积极,又下了猛料:“同级竞技,兵士对兵士,武职对武职。有兵士连胜五场者,提拔为伍长,胜十场,提拔为什长。武职连胜十场,提拔为百夫长。”
天色渐暗,众人兴致高涨。场地中燃起篝火,大家纷纷上场比试。黑夜掏出一瓶【升气丸】,约莫有三四百粒,直接丢给赵一彪。这番比试的奖励,由他发放。
“一彪,这方法不错。我走之后,你继续鼓励兵士争斗。以后规划得更详细些,比如同晶力之间比拼。比如,技巧比拼,等等。尽管尝试,药丸充分供应,只要他们有能力获取。多留意杰出的兵士,纳入精英小队,作为特殊培养。”黑夜对赵一彪吩咐了一大通。
赵一彪连连点头,他正为筛选兵士的事情烦恼。没想到黑夜随手拈来的办法,竟然一下子解决了他的困境。
11月的夜间,已是非常寒冷。但山寨里热闹非凡,人声鼎沸。在这个普通民众缺乏娱乐的世界里,这种竞技活动,吸引了所有人。
“青萍”,黑夜呼叫。
“欸,主公,我来了。”范青萍看场中比斗,正津津有味,听到主公呼叫,连忙赶了过来。
黑夜也丢给他一瓶【大力丸】,一瓶【升气丸】,吩咐他将这种竞技手段,贯彻到整个山寨当中。那些后勤,女人,甚至孩子,都可以参与,各种技能都可以比拼,给弱者一个提升的机会。
黑夜从未料到,今日无意间的一个决定。却在日后凸显出巨大的作用来,甚至从一些不起眼的人物当中,挖掘出几个绝顶天才。而这些人,感恩于黑夜,无不誓死追随,鞠躬尽瘁。
此后,这种竞技便成了一种风潮。十天一小比,一月一大比,年度竟然有了竞技大会。因为初期获取的奖励为【升气丸】,普通人服用后可以提高一个星级,所以获胜者便称为星种。旬赛逐出【日星】,月赛逐出【月星】,年度大比,汇集日月,称为【明星】。
今天获胜,明日便可以晋升星级。明星这个词,口口相传,成为大家竞相争夺的目标。后来这一赛事,便被冠名为【明日之星】。据说黑夜得知这一名称后,竟然仰天长啸三声。
第九十三章辞别山寨玩跳楼机
秋去冬来早,黑夜披上萧云山赠送的毛皮大衣,站在土丘顶部,观东方鱼肚白。只听他吟唱道:
“望处雨收云断,凭阑悄悄,目送秋光。
晚景萧疏,堪动宋玉悲凉。
水风轻、苹花渐老,月露冷、梧叶飘黄。
遣情伤,故人何在,烟水茫茫。
难忘,文期酒会,几孤风月,屡变星霜。
海阔山遥,未知何处是潇湘!
念双燕、难凭远信,指暮天、空识归航。
黯相望,断鸿声里,立尽斜阳。”
在这个世界匆忙而又紧张的生存中,他已经慢慢忘却自己原本的身份。只是离去在即,忽然又多愁善感起来。记忆中的悲秋词曲,渐渐涌上心头,化作一股忧绪,散落在秋风里。
“小师弟,一路保重。”清月将几瓶药丸,递到黑夜手中,勉强挤出一丝笑意。此番回程,不是衣锦返乡,而是为前途打拼蓄力。危险重重,怎叫人不担心。
黑夜解下大衣,顺手丢给小昕。转身看了看一众手下,颇有些感慨。他是众人的主心骨,一旦离去。似乎抽离了某种气氛,众人面上不显,但心中多少有些不定。
“一彪,弓兵的训练便由你接手,直至李应遣返。军中训练抓紧,若有意外战事,以保存实力为主。”黑夜倚重这手下头号大将。赵一彪虽然武力和智力并非首选,但其忠心无二,深得黑夜信赖。
“主公请放心,一彪必完成嘱托。”赵一彪右手握拳,在左胸前狠狠一击。这是黑夜指定的军中礼仪,只在昨夜商议妥当。
黑夜握拳,击打左胸,发出“嘭”地一声。众人有样学样,统统回应军礼。
“保重!”
“一路平安。”
“早去早回。”
山后腾起金龙,半空一个加速,落向黑夜。翅膀闪动,扬起阵阵风沙。兵士们以手掩面,防备沙子蹦入眼中。瞧那神情,说不清是敬畏还是羡慕。
黑夜从地面窜起,一个鹞鸽翻身,稳稳地落在菜饭的背上。捷天却是腾起身形,一个倒翻,也落在黑夜身后。菜饭挥动翅膀,缓缓离开地面。只听一声龙吟,金色的身影便向南加速,直奔云霄。
身后的山寨里,众人逐渐散去,返回各自的岗位。整齐划一的脚步声骤然响起,半空飘荡起响亮的军号。
“小师弟,啊呼……”捷天半蹲在菜饭背上,刚开口说话,便灌进一阵冷风。他连忙趴了下来,安稳坐好,将整个身子贴到金龙的背脊上。这私人“飞机”,拉风是拉风,但乘坐的滋味确实不咋地。
高空寒流,吹在脸上,像小刀子切割。捷天连忙朝手上哈了口气,搓了两下,又抱紧了胸口:“小师弟,我们要返回十里滩吗?”捷天终于把问话完整地说了出来。
黑夜站在捷天前面,任凭寒流扑面。却没顾得上回答,他走神了。
黑夜有些害怕这种寒冷的感觉,那是一种熟悉的滋味。恍若穿越无数星球,又仿佛时光倒流。记忆中,他断然不曾想过。有朝一日,会站在金龙的背上,俯瞰大地。
那是一年冬天,一个小男孩穿着改小的棉衣,在草屋前奔跑。脸上冻得红扑扑的,手指已经僵麻。仔细看去,密密的都是冻疮。
他印象中的童年,那个冬日里留着鼻涕男孩,奔跑在那个破败的村落。孩子走到村头的小桥边,小桥是两尺宽的青石板,四五丈长。桥下的水流已经冻结,阳光照耀下,冰层晃出一片金光。
男孩不敢走过桥,他准备爬过去。胆怯地趴下来,像是返祖,变成四肢触地的动物。他不敢朝前看,也不朝下看,那会带来莫大的恐惧。他半闭着眼睛,将屁股对准了河对面,倒着爬行。
但恐惧这种东西,就像是一粒种子。在心头种下,便会生根发芽。男孩爬到桥的中央,还是睁开了眼。但那种悬空的感觉,带来了莫大的恐惧。男孩一动不动,僵住了。
许久,黑夜才从这种奇异的感觉中挣脱出来。耳中尽是气流呼啸,只觉耳膜嗡嗡作响。
那种感觉,好比此刻,站在菜饭的背上。
谁能料到,黑夜拉风造型的背后,却有一颗脆弱的心。他第一次乘坐菜饭,那姿势和捷天一模一样。快速升空,便又赶紧落下。那时他曾安慰自己,生怕坐坏了菜饭。其实,却是回避内心的恐惧。
在别人面前,他是个头领,是个坚毅果敢的人。但有谁知道,他竟然患有轻微的“恐高症”。在魔神山脉中营救霍克那次,他用匕首吊在悬崖上,整个人都僵住了。否则凭借体力,向上攀爬个三五十米,绝对不成问题。
幸亏清月下来及时,将他拉了上去。要是再迟些时候,肌肉完全僵硬,恐怕就要摔下悬崖了。从那以后,他就一直想摆脱这种悬空的恐惧感,但内心却是一直排斥。
这是他致命的缺点,幸亏无人知晓。一旦被人利用,必定死无葬身之地。那日在山寨上防守,萧云山来袭。他从土丘顶部跃下,就想把这种恐惧的感觉驱除。但显然,效果并不理想。若是当日萧云山硬要接战,倒霉的一定是黑夜。带萧云山返回山寨的过程中,黑夜双腿发软,竟是不敢再乘坐菜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