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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槐案之后,暂时无事,本想找陆休带我转转大京,顺便看看能不能遇上什么有意思的事,结果陆休压根不搭理我,我只好自己四处闲逛。
这天,我正坐在北城墙上晒太阳,秋日午后的日头温度正好,照得人昏昏欲睡。这是我新发现的一个好去处,视野好,又清净。但想上来有两个前提:轻功好,以及不要被守城兵发现——不过,对从小顽劣到大的我来说,这简直是轻而易举。
正有些困倦的时候,城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只见那马凤臆龙鬐,黑得发亮,蹄子轻轻一点地面便跃出老远,跑得飞快却并未扬起太多尘土。
真是匹宝马!我不由得赞叹一声。
那马在城门前稳稳停住,马上的人掏出通关证,我这才把眼神从马转移到人身上。这人很年轻,凤目薄唇,虽然穿着普通的紧身便衣,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但举止间却自然而然流露出一种贵气。
不过也是,能骑这么好的马,肯定不是一般人物。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这么有眼头见识,这人顺利进城后,刚拍马向前,旁边就有一人突然冲到马前,黑马受惊高高跃起,躲开那人转向另一边落下,那人却立马躺在地上,抱着右腿呼天喊地叫个不停。
我在墙上看得分明,黑马根本连冲出者的一丝衣角都没有沾到,看来,这是要讹人啊。不知马主人能不能应付得来这种泼皮无赖,可既然被我遇上了,就肯定要管,能在我眼皮子底下耍小手段的人还没出生呢。
于是,我从高高的墙头上一跃而下,混入慢慢聚过来的人群中围到二人一马跟前。
马主人正俯身查看冲出者的情况,这个无赖还在抱着腿鬼哭狼嚎,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更是起劲,不停地斥责马主人横冲直撞不看路,马主人见他如此,似乎也明白了几分,直起身子,一双丹凤眼微微眯起:
“看来我真是离京太久,敲竹杠居然敲到我头上来了。”
无赖闻言,故作愤怒地挽起裤腿,指着膝盖大声说:“什么敲竹杠?看到没,骨头都歪了,这是敲竹杠吗?”
大家都探头望去,只见无赖的膝盖真的有些变形,当然,这肯定不是刚才撞的,但无赖之所以是无赖,就是根本不会讲道理。
“你这分明是旧伤,与我何干?”
“笑话!你哪只眼睛看见我以前受过伤?凭什么说我是旧伤?少废话,赶紧赔钱!”
马主人顿了顿,将手按上腰边的宝剑,冷声道:“你知不知道,像你这样的人,我一年要杀死多少个?”
无赖看看剑,咽了口唾沫,又大声喊道:“杀人啦!撞人不赔钱还要杀人灭口!有没有王法啦!”
马主人怒极反笑:“要王法是吧?走,刑仵司还是都令府?闹到皇上面前我也奉陪!”
我不由得微微摇头,这么点小事哪里用得着闹上公堂解决?眼看马主人就要来拉无赖,我赶紧上前拦住他:“少侠且慢!”
众人都望向我,马主人也暂时停住了动作,但手上还是紧紧拽着无赖。
我也不多说话,双手将躺在地上的无赖的两条腿提起,将鞋底亮了出来:
“你看看你的鞋底,左脚明显比右脚磨损严重,还不承认你是旧伤?”
众人仔细看看,确是如此,便开始交头接耳,纷纷指责无赖的作为。无赖张了张嘴,无话可说,这才灰溜溜地爬起来,想偷偷摸摸逃走。
我转头看看马主人,他正一脸欣赏地看着我,见无赖要走,便一挥手:“我今日心情好,不与鸟人一般见识,滚吧!”
无赖闻言,忙不迭挤出人群,一跛一跛跑远,围观的人也摇摇头都各自散去。我正要走,就听马主人喊道:“兄台留步!”
我站住脚,回头看他,他对我行了个礼:“多谢兄台解围,可否赏脸共饮一杯?”
反正也没事干,正好能去探探这马,哦不,这人的来历,我这么想着,便欣然应允。
本以为只是找个小酒摊子随便聊聊,谁知他竟带着我一路走到城中最气派的酒楼——泰安楼。我到京城虽已一月有余,却从未来过这里,毕竟这样的地方,一个人来的话吃不痛快,而陆休显然不是个能与我一同大吃大喝的人。
这人好像很了解这里,将黑马交给门口的伙计,选了个风景甚好的包间,也不看菜牌,熟练地点了好几个一听就很贵的菜,又要了两坛香满堂。
我有些发愣地看着他点菜:“这么多能吃得完吗?”
这人毫不在意道:“吃不完怕什么!我点的这几个菜都是泰安楼的招牌,离京三年,可把我馋坏了,当然都要尝尝!”
虽说我家不穷,从小过得也算舒适,但这么浪费是会被娘亲训斥的,这人也不知什么出身,吃个饭居然如此排场。
伙计很快把香满堂抱了过来,给我俩满满倒上,我俩先互敬了一杯。其实我平日几乎不饮酒,但这酒异香扑鼻,一入口绵柔悠长,回味无穷,不愧号称天下第一香,我忍不住把满满一杯都干了。
他见我一口喝完,很高兴,边给我倒酒边说:“好喝吧?我这个人对酒很挑剔,只喝三种酒,香满堂是其中一种,而全大京只有这里的香满堂才是正宗的!”
说话间,菜也开始上席,他边招呼我动筷,边向我介绍每道菜的稀有之处,说得头头是道。看这样子,他应该是名门大户的少爷。
他每样都吃了一点,满足地叹口气,这才对我说:“刚才要不是你拦着,我就把那个泼皮无赖杀了,我这个人很讨厌别人拦我,但却听你的话停了手,你可知道是为什么?”
这人说话够直白的,我顺着他问:“为什么?”
“因为你喊我‘少侠’,我觉得你这个人眼光很好,所以才愿意停手,听听看你要说什么。”
我只觉得哭笑不得,原来这是个被惯坏了的纨绔子弟,生活太一帆风顺,就开始向往江湖刺激,所以才爱把杀人挂在嘴边,爱听别人叫他“少侠”。
他看看我的神情,道:“怎么?你是不是以为我不敢杀他?”
我赶紧摇摇头:“不不不,我当然相信你敢,而且我也相信,你确实杀过人。”
他高兴地点点头:“我就说你眼光不错吧!不瞒你说,这三年我闯荡江湖,一直做的都是惩恶扬善的侠义之事,手刃了不少恶贼,也算小有名气。”
我敷衍道:“佩服佩服。”
“所以啊,那个无赖应该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我忍了一下,实在没忍住,便问道:“你知不知道,大京是天子脚下,不能像你在江湖中一样随意杀人?”
“我知道啊,但杀了他相当于为民除害,并不是随意杀人。”他理所当然道。
我忽然有些明白陆休跟我对话的时候是什么心情了。
“首先,那人罪不至死;其次,大京有都令府,真的不需要用杀人来解决问题。”我只能耐心解释。
“对啊,所以我也说了,不管是去都令府,刑仵司,还是去找皇上,我都奉陪。”
“……这点小事报都令府惩处即可,就没必要麻烦皇上了。”
“我的事还是可以麻烦皇上的。”
“为什么?”
“我叫卫子然。”
我有些莫名其妙,怎么突然开始自报家门?是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吗?那就由他吧。于是,我也说道:“我叫陈觜。”
他忽然爆发出一阵大笑,笑完后对我抱拳:“幸会幸会,不知陈兄在哪里高就?”
“高就谈不上,钦臬司里一个小小的特使而已。”我故作谦虚。
他先是惊讶,然后立刻喜形于色:“太好了!我早就想和钦臬司的特使聊聊了!快给我讲讲,你们每天都做些什么?”
我没好意思说自己才进钦臬司一个多月,只把刚办完的劳槐案添油加醋地给他讲了一下,他听得津津有味,随后,他又给我讲了这三年浪迹江湖的种种经历,言谈之中我发现,尽管有着少年人的心性与脾气,但他确实是一个胸怀正气、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和我很是相似。
我们二人越聊越投机,一直聊到深夜,他忽然回过神来,看看窗外,赶紧站起来说:“哎呀,我得走了,再不回去母亲要担心了。”
虽然绝大部分酒都是他解决的,但我还是喝成了半醉,闻言也忙摇摇晃晃站起来:“高堂在候,自然不应耽搁,子然快去吧。”
“今日不够尽兴,改天请你到我家做客!”
“如此甚好!”
我们在泰安楼门口道了别,我目送他骑马消失在夜色中,这才想起忘了问他这匹宝马的来历,不由得对下次畅谈有了几分期待。
我晕晕乎乎回到钦臬司,歪倒在床上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一觉睡醒,已是次日晌午,爬起来,只觉得头痛欲裂,口干舌燥,想找点水喝,却脚步漂浮差点摔倒,我暗骂自己,酒量那么差还跟别人喝什么酒,瞎逞强。
正后悔着,门被人推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