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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大人,你忘了昨天的场景了吗?那般凶险,你难道还想再来一次?”
曹泰的脸上闪过一丝惊惧,显然是回想起了什么可怕的场景,他闭上眼睛,苍白的脸色涌上一阵潮红。
半晌,曹泰睁开眼睛,往四下望了望,往前两步,凑到韩青的身边,叹了口气,道。
“韩指挥,想必你想这件事情,并非一日了吧?”
“事已至此,曹大人你何必纠结……啊!”
韩青话说到一半,陡然脸色一变。
他下意识的伸出双手,捂着自己的腰腹,然而汩汩流出的温热鲜血,却怎么也止不住。
曹泰后退一步。
右手上一柄锋利小巧的短匕,带着粘稠的鲜血,一滴一滴的落在地上。
此刻的曹泰,脸上没有一丝方才的犹疑挣扎,而是冷漠无比,开口道。
“这柄匕首,本是为曹某自己准备,不想今日,竟先用在了韩指挥身上。”
韩青死死的瞪着曹泰,有心想要扑上去。
但是刚刚经过一场大战,他身上早已经力竭。
难以置信的抬头,韩青喘着粗气,声音愤怒而微弱。
“曹泰,你这个忘恩负义的混蛋,老子昨天才救了你的命!”
曹泰依旧面无表情,后退两步,站定道。
“救命之恩,曹某断不敢忘,韩指挥放心,此战之后,无论成败,曹某皆当以命相报。”
话至此处,曹泰神色陡然坚毅起来,一字一句道。
“然,投敌叛国者,当杀!”
眼看着韩青渐渐没了气息,曹泰上前确认之后,方转过身,对着一旁吓得说不出话来的偏将,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职衔为何?”
曹泰依旧拿着那柄短短的匕首,身上沾着血迹,将他浅绯色的衣袍,染成了深红。
那名高大的偏将吞了吞口水,大着胆子,道。
“俺……俺叫孙大勇,是怀来卫的千户。”
曹泰开口继续问:“你会投敌吗?”
孙大勇摇了摇头,瞥了一眼一旁的韩青,说道。
“不……不会,俺爹教过俺,当兵就是要打仗,打仗就是会死人。”
“俺怕死,可俺更怕被父老乡亲戳脊梁骨。”
“俺要是投了敌,不仅俺要被戳脊梁骨,俺娘,俺妹子,都在镇子里抬不起头了。”
曹泰脸上浮起一丝笑容,抬手拍了拍孙大勇的肩膀,道。
“你说得对!”
“兵者,凶器也,卫社稷,保家国,是为将者职责所在,既为忠君,亦为大义。”
“奋不顾身,战死沙场,此为满门之荣耀。”
“可惜,有些人想不明白这些道理。”
孙大勇挠了挠头,他觉得这位曹大人说的话,和他应该意思差不多,但是听起来就莫名其妙的觉得,好厉害的样子。
读书人就是会说话!
还没反应过来,孙大勇的手里就多了一道令符和一支短匕。
他抬起头,看到这位曹大人已经转过身,迈步离去,只留下一句话。
“城中还有三千兵马,从现在起,归你调遣,记着,死守三日后,方可退至居庸关内!”
孙大勇下意识的抬手叫道:“曹大人……”
曹泰停了停脚步,转过身,脸上露出一丝和煦的笑容,道。
“你放心,我会和你一同死守到底,若战死也就罢了,若未死,就请你用手里那柄匕首,杀了我,我自己,怕是下不了手。”
“杀……啥?”
孙大勇的脑子有点转不过弯,咋还有人自己寻死呢?
曹泰笑了笑,道。
“曹某未负国家社稷培养之恩,未负于公信重提拔之恩,如今大义已全,自然当报一己之私恩,韩指挥救我一命,我以此匕首杀他,自当以此匕首,自我了结。”
“自然,这是在三日之后!”
“城门一日未破,曹某便一日死守于此,若有幸能撑过三日,还请孙千户,不吝全曹某心愿。”
说罢,也不管孙大勇迷惑不解的神色,转身踉踉跄跄的,便下了城楼。
孙大勇看了看手里的令符,又摸了摸锋利的匕首,刀刃上血还温热着,一滴一滴的滴在地上。
但是韩青的人,已经死透了。
他望着曹泰消失的身影,不知道为什么,眼睛莫名其妙有些湿润。
刚刚曹泰离开的时候,他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当初镇子上的教书先生,闲着没事的时候跟他讲过。
这种感觉叫做……悲壮。
像秋风一样萧瑟,像猛士一样悲壮!
第143章也先的野望
夜幕悄然降临,倒马关数里外的瓦剌大营中。
也先最近的心情很糟,今天的心情尤其糟。
他已经被这座该死的倒马关,足足拦住了四天。
这四天当中,他损失了近两千人,但是还是没能攻下。
除此之外,更让他不高兴的是。
自从越过边境以来,他们变成了被劫掠的一方。
那些躲在偏远隘口的一支支官军,像可恶的老鼠一样,两三百人一队,专门袭击自己的后勤部队。
他们什么都不求,就只放火,放完就跑。
虽然每次带给他的损失都很小,三车五车的粮食,有时候甚至是一车两车。
瓦剌的勇士一旦前去追击,他们就会立刻骑马逃跑。
这让也先感到很烦躁!
土木一役,对于大明朝廷来说,是一场惨败,但是对于也先来说,却是一场辉煌的胜利。
从这场大胜当中,他看到了光复大元的曙光。
也先觉得很不公平!
草原上向来是强者为尊,谁的兵马更多,谁的勇士更强,谁就是草原上的王者。
他从心底里敬佩一手缔造了大元帝国的成吉思汗,但是这不代表他甘居人下。
孛儿只斤的姓氏固然高贵,但是黄金家族已经腐朽的只剩下一个名字了。
他的父亲,雄才伟略,将混乱的瓦剌诸部统一,征服了一个个桀骜不驯的部落。
然而却因为黄金家族四个字,不得不居于脱脱不花那个废物之下。
这不公平!
也先从成为瓦剌太师的那一刻起,他就很看不顺眼那个所谓黄金家族的后裔。
那个位子,孛儿只斤氏已经坐得太久了。
草原的共主,应该是统领着最强大的瓦剌部落的自己才对!
然而也先也明白,黄金家族这四个字,代表着整个蒙古部族的最高荣耀。
孛儿只斤氏已经腐朽,但是伟大的成吉思汗留下的遗泽,依旧让草原上的每一个牧人,都崇敬着黄金家族。
现在,机会来了!
强大的大明,也已经腐朽了。
二十万的大军,抵挡不了勇士们的冲锋,土木一役,大明失去了最强大的京军。
也先心里清楚,这是最好的机会。
大明的京师,也就是大元的大都,这座大元曾经的都城,在蒙古部族的心中,其重要性丝毫不亚于黄金家族的荣耀。
只要他能够夺回大都,他在草原部族中的威望将无可比拟。
到时候,他就是草原上新的王!
所以哪怕也先清楚,关内对于骑兵来说,有无数的劣势,哪怕他清楚,寒冷的冬季即将到来,他还是选择要出兵。
这将是他此生,唯一能够夺回大都的机会,他必须牢牢把握。
怀着这样坚定的心思,也先做出了周密的部署。
他从自己的六万大军中,分兵两万。
其中一万由他的弟弟伯都王统领,守住大同。
他不是傻子,所谓为虑胜先虑败,大明正在向大同增兵。
所以他必须要防止郭登出兵攻占阳和,截断自己的补给线,为了安全起见,他还特意攻下了白羊口,作为自己的退路。
同时,他也没有忘了自己的那个老对手,脱脱不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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