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气_分卷阅读_26

小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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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方莹在太平洋上空腾云驾雾的时候儿,我在自己的公寓里把箱子翻了个底儿朝天,终于想起来我根本没桐子的联系电话。

    林老板家的号码儿我好像从来都没留过。而桐子的手机实在是太新鲜的事物,我来不及也根本没想过要留。

    干吗把我当传话筒?何况我还不够资格。

    翻东西容易让人心烦,心烦了就把东西翻得更乱。

    Andy在厨房里忙活,中途在门口儿露了两回脸儿,看屋里动静大,没敢进来。

    我把一堆乱七八糟的本子胡乱往回塞,箱子里立刻冒出一座小山儿,再也归不了原位。

    我喘了口气,突然想到还能用email。其实这样最好,有的事宁可不亲口说。

    可桐子的email哪儿有呢?肯定不在公司的信箱里——他压根儿就不知道我在哪家公司上班儿。好在以前S大的老信箱我做了备份,虽然不能再用,至少可以查查以往的email。

    我在老信箱里搜索了一下儿,还真搜出不少桐子的信,有新有旧,还有不少是来自Q大的老信箱。

    我随便点开一封,里面只有一句话:

    “马上给我打电话……”

    我心里一动,耳边又响起他的声音,透着抑制不住的兴奋:

    “你猜出什么事了……肯定让你高兴的事……你真下流……”

    这屋里有点儿闷。可窗户都开着呢。怎么一点儿风都没有?

    我飞速写完email,用不着读第二遍,立刻把它发了。

    我长出一口气,门口儿突然伸进一支挽着袖子的胳膊,手里握着锅铲儿。

    锅铲晃了晃,又跟进来一个脑袋,鼻子上架着油乎乎的眼镜儿,咧着嘴,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

    “心情不好?”

    他伸着脖子摇了摇脑袋,跟个不倒翁似的,眼角儿的皱纹儿都快到耳根子了。

    “老顽童!”我脱口而出。他提起眉毛表示没听懂。我笑笑说:“没什么,进来干吗?”

    他立刻立正,挺胸,抬头高声叫:“Dinnerisready!(晚饭好了!)”

    这姿势的确好笑,可同时也让我起了点儿鸡皮疙瘩。三十多岁的大医生,没点儿大人样儿。自从批准他无限期地跟这儿寄宿,他美得就跟个终于找到家的Homeless(流浪汉)一样。不过这样的流浪汉我也想当——一礼拜七套高级西装,还弄了辆凌志车当道具。我还真不大明白,二十块钱买来的旧沙发睡着就那么舒服?当然这问题我不能问,省得他得寸进尺——沙发不睡还想睡卧室里啊?

    连着好几天了,我晚上守着电脑不敢早睡,等他洗漱完毕跟我说了GoodNight(晚安),我才小心翼翼地关了房门往大床上躺,同时心里还总带着点儿犯罪感。可这本来就是我租的公寓,我买的大床,就算让我一人儿霸占着,又有什么可不安的?

    为了这间栖身之地,我每月花小一千大刀呢!

    不过还别说,Andy来寄宿,没带来多少行李,倒弄来不少家私——一张圆饭桌儿,四把椅子,一个茶几儿,一个电视柜——以前用来垫电视的复印教材倒真彻底没用了。

    另外还有一台镭射唱机,两个形状怪异的花瓶儿。统统全是现开封的新货,总价值超出这公寓里我所有家当好多倍。

    反正差不多每天下班儿,我都能在家里看见新鲜东西。起初我好言相劝,之后我勒令禁止,到现在我视而不见。反正他每次都说:“不是买给你的,我自己要用嘛。”

    他正正经经地说话挺好,可一使上小劲儿,就有那么一丁点儿像S大机械系的女秘书。这让我懒得理他,也怕理多了他再继续发展下去。

    然而那些陌生的新东西摆在眼前,总有点儿像皮鞋里的细沙子,让人觉得不大自在。

    所以最近我长了新本事——只要跟他出门儿,我掏钱包的速度比西部片儿里牛仔掏手枪都快。

    有一天我们一起下馆子,我眼疾手快先掏出信用卡,他连忙出手抓住我手腕子,没想到他的手劲儿还挺大,毕竟是吃牛肉长大的。我俩当场就较上劲儿了,waiter以为我们在肉搏,吓得站远远儿的,谁的信用卡都不敢接。

    那次我还真有点儿想干脆跟他翻脸算了。

    回家路上我绷着脸不说话,只一个劲儿盯着窗外看。毕竟是夏天,快八点了竟然也不黑天。等红绿灯的时候我从旁边儿一辆车的车玻璃里看见自己堆满官司的脸,也发现他正偷偷地扭着头看我,银色的领带在他喉咙底下闪闪发光。

    他从玻璃窗中捕捉住我的眼睛,傻呵呵地咧嘴一笑,腮帮子皱得好像烤白薯。

    我一下子像个泄了气的皮球。真没法子,我就是吃软不吃硬的人,尤其受不了他这一脸的笑纹儿。

    到了家门口儿,他用钥匙开门换鞋挂衣服,一整套动作简直比我还熟练——没法儿不熟练,壁柜里的衣服撑子也都是他买回来的——我冷不丁地问了一句:“你到底有地方住没地方住啊?”

    他手举着西服,回头冲我一笑:“有啊,就这里啊。”

    我说你少贫,我问你本来有没有地方住。

    他嘿嘿笑着不回答。我严肃道:“没跟你开玩笑。”

    “要赶我走了?”

    他立马儿一脸的可怜相,而且那股子女秘书的架势又来了,这可跟有棱有角的瘦脸和笔挺的衬衫领带都不大配套。

    我正琢磨是不是狠心点点头,手机却狂叫起来——算算这手机也贴身跟了我快两年了,怎么一到了关键时刻,它净给我捣乱给他解围?

    手机上显示的是旧金山城里的号码儿。我突然有点儿紧张,一头钻进卧室。还好Andy没跟进来。

    电话果然是桐子打来的。

    我说:“你收到email了吧?方莹跟我说你爸病了,别的什么也没说。要不你打电话回家问问?”

    桐子半天不说话。我猜他重庆的家根本没电话,就算有,他可能也不想跟他妈妈讲话。我说:“好歹你也得跟家里联系上吧?”

    “你能替我打么?我……给你号码。”他终于说,“顺便帮我把我的新号码也告诉他们。”

    2

    我把手机扔在床上,两手空空地走出卧室,脑子里桐子的影子挥之不去。好像石台上烫出来的白印子,用湿布一擦就不见,可台面儿一干就又渐渐地显出来。

    Andy笑嘻嘻地递上一块儿热毛巾,他手里还有杯热茶,滚滚地冒着热气儿。

    热毛巾擦脸真舒服。茶太烫,一口喝不下。Andy一脸殷切地看着我,令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我说:“干吗?给我下药啦?”

    他又挑起眉毛,额头的皱纹儿都变成了问号儿。跟他说话还真累,开玩笑也得找个翻译。

    “没什么。”我摆摆手,低头仔细喝茶。

    “你是不是不太开心?出什么事情了?”

    他收起笑容,关怀而惶恐地问。

    我又说了一遍没什么。茶杯热烘烘烤着手心儿。可他看上去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孩子。于是我说:“这两天公司里不大顺。”

    这倒真的不是瞎说。公司这两天有点儿人心惶惶,据说继续炒人是肯定的,只不过不知道又要轮到谁。我看我真要未雨绸缪,所以给几个已经工作的同学打电话,打听他们公司有没有机会,结果其中两位告诉我公司早就不再雇人;另外两位告诉我公司也在裁员他们自身难保;还有一位更绝,一拿起电话就问我:真他妈倒霉刚给老板炒了!你们公司有Opening(空缺)吗?

    我跟Andy随便聊了点儿公司的事,然后装着一脸无所谓地调侃:“眼看就卷铺盖回老家了!”

    Andy在沙发上坐定了,用手托着下巴拧着眉毛沉思。他这架势,跟刚才那个大孩子模样天差地别——一点儿嬉皮笑脸都没了,十足一手术室里的医生,眼前就是开膛破肚的病人。

    看他这么认真,我突然有点儿感动。我正想劝他别替我着急,他却突然抬起头,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

    “Igotit!(有主意了!),我妹妹Karen今年二十七岁,我父母都很希望她结婚,但她自己不愿意,你知道,我父母是很传统的,不如,你来帮她一个忙?”

    他一脸期待地看着我。可我不大确定我是否听明白他的意思了。我说:“你是说,让我和你妹妹……结婚?”

    他使劲儿点点头。

    “别逗了!”

    我连连摇头。

    “我可没开玩笑,我很认真的!”他继续摆着那张严肃的医生脸。

    “这……”

    我心里有点儿犯嘀咕。我知道他是想帮我,可这对他妹妹公平么?我就不信,她妹妹真能像他说得那么需要结婚。难道美国的家庭还能包办婚姻不成?如果对他妹妹没什么大的帮助的话,那我欠了他多大的人情呢?

    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Youwon’.Andthat’swhyKarenandIbothescapedtothewestcoast.(你根本无法想象我父母有多么传统。所有老一辈的华人都这样。这就是为什么我和Karen都逃到西岸来了。)”

    “Didyoucomeouttoyoursister?(你向你妹妹出柜了?)”我就势用英语问。有些话用中文还说不出。

    “Notyet.(还没呢)”他顿了顿,继而用更坚定的语气说:“ButI’vebeenthinkingaboutthat,andthisisagoodchance.(但是我一直考虑呢,这是个好机会。)”

    他闭紧嘴,用热乎乎的目光直视我双目。

    “可那不是欺骗你父母?”我问。

    “放心。Karen永远也不会为了他们牺牲自己的幸福。如果你们结婚,至少能让他们高兴一段时间。”

    我还真有点儿拿不定主意。难道这真是个一举多得的好办法?一举几得?可半个小时之前,我不是还想着跟他翻脸呢?

    “Itsawin-winsituation.(这可是一举两得。)”他冲我挤挤眼,那股子调皮劲儿又出来了。

    3

    没过几天,Andy安排了一个饭局,带着我和他妹妹在旧金山的一家西餐馆儿共进晚餐。

    “Youknowwhat,whenhetoldmethat?OhmyGod,Ialmostpassedout!Haha!Hehasalwaysbeenthekindofbrother,youknow,niceandnerdy?Icouldneverneverimaginehecanbesoooooocooooool!(你知道吗?他告诉我的那一刻,上帝啊,我差点儿晕过去!哈哈!他向来是那种哥哥,你知道吗,就那种很好很书呆子的,我可从来从来没想到他也能这么这么酷啊!”

    Karen拼命挥舞着双臂,眼睛睁得大大的,满脸的兴奋劲儿,就好像突然见到了仰慕已久的摇滚歌星。

    这兄妹俩虽然只差三岁,可看上去简直太不一样了。妹妹染了一头金发,耳垂儿上吊着大耳环,表情和动作简直比老美还老美。

    “Ohmine!Youtwolooksoperfect!I’msoooooohappyforyouguys!Hei,comeon,don’tbeshy!Lookwhatyougot!Youtwoaresocoooool,oh,Ijustcan’tbelieveit!(老天,你们俩简直太完美了。我可真为你们高兴!嘿!别害臊啊,看看你找到谁了,你们简直太酷了,真让人难以置信啊!)”

    Karen连珠炮似的,对着他哥哥轰完了对着我轰。

    Andy乖乖地坐在一边儿不吭声儿,脸红得像熟透的西红柿,嘴角上挂着笑,时不时地偷偷瞥了我一眼。Karen说的没错儿,跟她比起来,他简直就是个十足的书呆子。

    我猜他还是花了不少勇气才得以跟妹妹自首的,当然他妹妹其实早揣着一兜子的大赦令,正愁没处儿发呢。

    怎么说呢,Andy这人还是挺老实的,老实得有点儿招人喜欢。

    Andy绝不是第一眼就让人触电的那种人——至少现在不是,兴许早几年,照那张照片儿的时候是——可跟他相处久了,渐渐地就发现,他有点儿像食品店里卖的全麦面包,第一口真没什么味儿,要嚼久了,才慢慢儿地觉出甜味儿来。

    可他再招人喜欢,也只是招人喜欢。未必招人爱。朋友跟情人,有时候儿就像大连和烟台,没多远儿,可中间儿隔着一条海峡,走旱路有好几千公里,可望而不可及,逾越不了。

    “Hei,waitaminute,?Fei?Lookhowattractiveheis,’tyouregretbythen!(嘿,等等等等,飞和我结婚后,可要住在一起,看看他多迷人,说不定我们就共坠爱河了,到时候你可别后悔!)”

    走出饭馆儿大门来,Karen挽住我的胳膊,继续跟他哥哥跳着脚儿地贫嘴。

    “Noway,Iwilltryeverytingtowinhimback.(没门儿,我一定会用任何手段把他抢回来的!)”这次Andy终于反击。大概是室外的冷空气让他又活泛起来,边说边盯着我看,笑意仿佛从嘴角渗透进身体,然后再扩散到眼睛里。

    我突然有点儿心虚,觉得自己像个小偷儿。旧金山夜晚空气里那些冰冷的小雾珠也没能让我自在起来。

    我坐着Andy开的凌志车回家。

    好像三个人一晚上的话都让Karen一个人说光了。所以在车上,我们俩都沉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