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气_分卷阅读_21

小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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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我可是有原因的。我和妹妹回纽约去看望父母了,所以没有机会checkemail(查信),我上周才回来,看到你的信就立刻回复了。”

    “好,那就下周吧。下个周末,可以吧?”

    “下周末?是不是下个要到的周末?”

    我又觉得好笑。这人还真有意思。我说:

    “下周末。就是下礼拜的周末,不是这礼拜的周末。”

    我挂了电话,心情有点儿复杂。我盯着镜子,心说你这白痴。没听见吗,他自己都说,照片是不真实的!

    我睡意全无,又跑上网,找出yahoo上的那张照片。越看越觉得眼熟。可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也许是屏幕太亮,也许是没开灯的缘故,渐渐的,银光屏上的那张脸却变成了另外一张。

    我的心脏猛地抽搐了一下。

    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他到底怎么想的?在那所大房子里过那种日子?

    他干吗不打个电话给我?他会不会在等我去找他?

    难道,是我错过了他?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好像有只猫爪子在挠。

    这辈子唯一的哥们。。。。。。我又想起他曾说过的话。

    我笑了,带着点儿自嘲的意思。把他当哥们?那是什么意思呢?

    也许,就像他曾经说过的,就算谁都看不起他,他也不能让我看不起他。

    也许,我们注定就是两条平行线,永无交点。

    “四年的感情算个屁啊!”

    方莹的话又在我耳边回荡,像把小锥子,戳得我难受。

    2

    第二天我没吃午饭,利用午休时间去超市买了个秤。我算了算,还有十一天。听说有人三个月减掉60斤,平均一周也能减掉5斤——我捏捏肚子上的肥肉——十一天七八斤,估计差不多也能把这些干掉。

    我回想一下儿高中的生理卫生学,真难得居然还记着。一克脂肪的热量是九大卡,一斤肥肉就是四千五。一个成年人每天的基础代谢是一千四百大卡,如果能运动到三千大卡,而且尽量少吃少喝,那么十天也有六斤。

    虽达不到目标,可差距不大。

    美国真是什么都有。减肥也不是难事。饮料可以是没卡的,牛奶可以是无脂的,汉堡肉饼也可以是大豆冒充的,就连食用油竟然也有无卡的!油是啥啊?不就是脂肪吗?也能弄出无卡的来!其实就是高压塑料罐子里装一点点,用的时候像喷雾剂一样往外一喷。呲呲两下儿,总共没喷出一点点,不沾锅的锅底可就铺满了,煎个鸡蛋也能熟。对了,蛋黄千万别吃,实在想吃吃一半儿,那玩意儿也肥。

    计划是计划,实施起来可真不易。一天只吃五百卡,基本上就是清水煮白菜,放点儿粉丝还担心太多,稀稀拉拉的倒好像海鲜馆儿的鱼翅羹。打俩鸡蛋,蛋黄儿统统扔掉,每天用这种东西灌一水饱儿,肚子里咕噜咕噜的好像开锅的汽车水箱。饿极了再吃点儿水果,香蕉可不成,橙子苹果也得限量。可乐果汁绝不能入口。中国店里有来历不明的陈年普洱茶,味道像荞麦皮,可据说能刮掉肠子里的油。不过晚上不能喝,因为喝了更会睡不着觉。本来运动过度就容易失眠。

    这段日子我可真没少运动,下班先围着住处跑两公里,然后开车去S大,到体操馆里踩自行车儿和登山机。

    时隔三个月再回到校园,一切都还和以前一模一样,我每次都把车直接停在体育馆的门口儿,因为不想在校园里走太久的路。但无可避免的,我还是一下子就闻到空气里那初夏的芬芳。

    我心里很平静,平静得好像是遮住舞台的幕布,但偶尔也会小小地起伏,令人怀疑幕布后面也许正进行着翻天覆地的动作。

    可我到健身房不是来看戏的。我于是拼命地蹬,使劲儿地蹬,把健身自行车当成八辈子的仇人,直到汗流浃背,心跳加速,眼前发白,跑到饮水器边儿上像牲口一样灌饱了水,用最后一口气儿爬出体育馆,回家洗个澡,然后盼着能倒在床上不省人事。

    可真倒在床上,腰疼腿疼屁股也疼,脑子却清醒了。原来运动过度也会失眠。失眠也懒得爬起来上网。自从那天晚上见到方莹,我桌子上那台电脑算是成了摆设了。

    有时候真觉得,下礼拜的约会到底有啥意义呢?眼看一天天近了,仔细想想却觉得无聊,好像不见也罢。

    可那还减哪门子肥呢?我也不知道。大概因为还是得赴约。另外还因为吃了好几天苦却居然没成效。这还真让我较上劲儿了,我不相信我的计算有差错。越是干不成的事,我还就越是愿意试试。

    可减到了第五天,竟然还是一斤没少。我开始怀疑秤出了毛病,所以又跑到超市去,换别的秤一秤——更糟糕!不轻反重了。我灰溜溜地回家,肚子里突然不是一般的饿。我决定大吃一场,反正这辈子不是头一回打退堂鼓了。可冰箱里是空的,我又累得实在不想出门了。索性睡上一觉,第二天先奔麦当劳,然后再去超市,买一堆垃圾食品把冰箱塞满。

    抱着如此幸福的愿望,自减肥以来我头一回睡了个实在觉,梦见馒头大饼和烧鸡酱豆腐。

    第二天早晨竟然没听见闹钟响,起床的时候眼看要迟到。我用一分钟刷牙洗脸梳头刮胡子,一切完毕了却突然瞥见浴缸旁边儿的秤。我还是不死心,再跳上去一秤——老天!居然轻了两磅!

    一夜之间,老天开眼。这让我信心百倍。没想到体重也符合牛顿运动定理——保持惯性,变化要有个加速过程。前五天一斤不少,可后五天平均每天一磅。到礼拜六正好减掉五磅,圆满完成任务,可见有志者事竟成,没什么做不到的。

    真的没什么做不到?

    3

    礼拜六晚上星光灿烂。

    我们约在我家附近的一家书店见面。书店有两层,书主要陈列在第一层,第二层有个小咖啡吧和一些零散的位子。我挑了个角落的位子,坐在那儿看报纸。有一眼没一眼的,顺便看着对面儿的楼梯口儿。

    时间真慢,我好像坐了很久。我们约的晚八点。他没迟到,是我到得太早。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我耐心等待八点的到来。除了楼梯口儿,我也朝玻璃窗看了好几次。窗外早黑透了,窗户玻璃能当镜子用。而且比镜子还好——比镜子朦胧,脸上都打着柔光。

    八点整,我把目光从手表上转移到窗玻璃上,然后再转移到楼梯口——当然是用我的报纸打着掩护——我不错眼珠地看着那家伙一截子一截子地升高,直到看见他脚上亮闪闪的黑皮鞋。

    他三十多岁的样子,高个子,穿牛仔裤和白衬衫,扮相和模样都再普通不过。他鼻子上架着金丝框的眼镜儿。因为眼镜片儿在反光,所以我看不清他的眼睛,虽然看不清眼睛,可我却越来越觉得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他。

    不是因为看过那张照片儿所以觉得眼熟。那张照片儿的确是他的,可他比照片儿老得多。

    他四处搜索了一圈儿,把目光锁定在我脸上,当然我也很配合地稍稍把报纸降低了一点儿。他突然咧嘴笑,笑得挺实诚,跟电话里的感觉一样。他快步向我走过来,步伐很坚定,好像我是他找了很久的人。

    我也忍不住笑了。因为我终于想起他是谁了。

    “我……我想问你能不能把电话留给我”——我还记得那句港式英语。不对,应该是新加坡口音。

    哪儿能记不住呢,毕竟是那么特别的一个晚上,更深露重的,KissFire门外整个一条街上就剩下我们俩人。

    不管那会儿我多拽地扭头走掉,现在确实有点儿脸红了。再拽有啥用?绕了一大圈儿,还不是又巴巴地跑来跟人家约会了?

    不过这不能全赖我。他的照片儿也太离谱。没想到照片儿也像剩饭,过期了会让人吃不消。

    我趁他低头看自己皮鞋尖儿的功夫,又扭头瞥了一眼玻璃窗,我本来要照照自己,却在窗户玻璃上看见他,他背后是黯淡的夜空,星星比刚才多了不少,却因为屋里的灯光而显得不真实,仿佛它们才是反射在窗户上的影子。

    4

    Andy虽然在网上用了年轻十岁的照片儿,并且虚报了年龄,可他的确能算是个老实人。见面的第二句话,他就向我坦白加道歉,说他早知道要见的人是我。不过他的第一句话更中听——他说你瘦了?几乎叫我认不出了

    我说是吗?我和照片上不一样吧?他先摇头后点头,支吾着说你真人比照片上漂亮。

    我说你是不是在恭维我?其实是觉得照片的确不可靠了吧?

    他立刻脸红,忙说没有没有我的照片才不真实……那是我刚上大学时照的,总有快十年了。

    我其实从小就没觉得撒谎是原则问题。他这会儿的表情倒让我觉得自己太刻薄了。于是我冲他尽量热情地笑了笑,并且起身帮他拉椅子。他有点儿手足无措,屁股沾了沾椅子又忽地站起来,我正想我还没往椅子上撒图钉呢,他已傻笑着转身去买咖啡了。

    我们面对面喝了些咖啡。他起初有点儿害羞,后来渐渐变得亢奋,就好像交响乐从抒情走向激昂。然后他开始不停地说话,而且说得并不高明,一听就知道是没话找话,好像他背后正有一条无形的鞭子正高举着,他一旦把嘴闭久了,鞭子就会落到他身上似的。

    他说了很多少年时有关中国的回忆,甚至提到了他家的安徽保姆,宁波司机,还有解放前在公馆里当过差的邻居。他渐渐开始用目光捕捉我的眼睛。我自以为坦然地迎上去,同时努力保持着脸上的微笑。这种姿势也挺耗费精力,以至于使我记不住他说了些什么。

    我们面对面坐了很久,至少我感觉如此。然后我们一起走出书店来。室外的空气清新了许多,天上的星星也一下子真切起来。我本想在书店门口和他告别。他却坚持把我送回家。我说家在附近蹓跶几步就到。他于是坚持要陪我走一走。那段路走一走总要十几分钟,所以我说那你还是开车送我吧。

    我们在我公寓门口握了握手。他有点儿欲言又止的架势,不知是不是想跟我拥抱告别。不知为什么每次网友见面都好像要以拥抱作别,仿佛是这一类见面的特殊礼仪。可我并不想和他拥抱,所以我只当没看见。我微笑着向他摆摆手,然后不紧不慢地转身上楼。

    楼道里灯火通明,可平时那些虚掩着并传出墨西哥民歌的房门此刻都悄无声息地关着。这还真让我有点儿不适应,心里也跟这楼道里一样,空荡荡的。

    几秒钟之后,我发现我正站在阳台的拉门儿前面。透过棕榈树树冠的缝隙,我看见他的凌志车正在街角儿拐弯儿,橙黄色的尾灯慢条斯理儿地闪着,透着对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关照。

    可大晚上的,路上哪儿有行人和车辆?

    我走到凉台上。天上的星星似乎一下子近了许多。

    如果说我对今晚的见面一点儿不失望,那肯定是瞎话。不过见了这么多,我早就习惯了。Andy其实并不算太差,除了年纪大,身体并未走形。而且他毕竟有所不同。

    有什么不同呢?大概就是和他的第一次见面吧,我说的可不是今儿晚上,我说的是那次在酒吧。那实在是太难忘的一个夜晚。可到底有什么难忘的呢?

    我脑子里渐渐地又浮现出那夜晚之后的黎明,和沉浸在黎明白光里的那张脸。英俊而苍白。

    我手机突然响了。我把它从口袋里掏出来,眼睛却不自觉地盯着街角,那辆Lexus刚刚消失的地方好像有什么随时会在那里出现似的。

    “你跟方莹见过面了?”

    桐子劈头盖脸的就是一句。我有点儿发懵。他终于给我打电话了!这就是我的第一反应,我努力控制住自己,然后哈哈一笑:

    “是你啊,你丫还活着?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你们是不是见过面了?”

    可他显然并非找我求援的,好像也没打算叙旧,他话里带着一股子火药味儿。这让我本来兴奋的心情突然不痛快起来。

    “是你老婆主动找我的,怎么了?”

    “她不是我老婆!”他突然喊,接着沉默了片刻,才又稍稍平静了些,“你到底跟方莹说了什么?”

    “亏了你还认识我这么多年了!你爱觉得我说了什么我就说了什么。成吗?”我恍然大悟。我胸中有股子火在往上顶,难道在他眼里,我是这样的人吗?

    “你!……我想跟你谈谈!”

    “没什么可谈的。”

    “不成!我非跟你说清楚了!”他又喊。

    他还来劲了!他是真不了解我还是假不了解我?我能跟方莹说什么?我能做既对不起他又恶心我自己的事儿么?

    我努力控制住自己:“对不起,我现在不方便!”

    “那好!什么时候方便?”

    “明天!”

    “明天下午,在学校书店对面的咖啡厅!”

    “下午不行,晚上!7点!”我已经不是自由自在的博士生了。我得上班。

    “好!就7点!”

    “一言为定!”

    我们像叫卖的小贩在讨价还价。

    隔壁房东家的灯突然亮了,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正站在阳台上。

    我连忙扭头进屋,关了门。把初夏的夜色,大棕榈树和空旷的街道都关在了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