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卷阅读_10

大叔无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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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鲁知道孙志新在骂自己,但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孙志爽快的笑声他就是觉得很开心,便也咧着大嘴笑得没心没肺。就只有他那大儿子奥格,先是惊异孙志新的能力,随后又撇嘴,显然不像布库那样喜欢孙志新。

    接下来就是分配猎物,打猎归来的勇士趁这个时间休息会儿,由族里的老人、妇女熟练的将猎物去皮,男人们再将猎人分割来,堆到纳鲁面前安静的等他分配。

    孙志新搞不懂纳鲁是通过什么方法来计算猎物的总量,但他总是可以做到很平均的将猎物分配下去,每一户所得到的量并不是绝对相等,但大体上都差不多,就像心中有一个很准备的计量器。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是好看,孙志新看着用庄严态度分配猎物的纳鲁,心里不得不赞同这个观点。那男人将猎物快速的分配出去,眼神专注而神情认真,虽然满手都沾着肉块的血迹,可那认真的模样配合着他刀削斧躁一样的侧脸,孙志新就是没来由的觉得心里一颤,竟微微有些脸红。

    肉块被分配下去,内脏则被抛弃扔到河边等其它的食腐动物来取用。这个举动孙志新懂,就跟以前时空的原始部族一样,对获得食物的大自然感恩,自己无法取用的部份返还给大自然,心里留存一颗感恩的心,感谢它赐与了生存的食物。

    头颅这帮人同样也不懂食用,也被抛弃到略远一点的河滩上,等它们自然腐烂,所剩下头骨有完整而雄壮威武的就会被收捡回来,当作战利品或是装饰品,代表着某个勇士的光辉战绩。这其中又有一个原始的法则,只有自己亲手猎到的才有权利将它捡回来,别人没那个权利,很浅显的表明着这个部族朴素的荣耀观:别人获得的荣耀不相干的人无权拥有,光辉的战绩只有自己去亲手挣取。

    如此朴素的荣耀观让孙志新忍不住动容,在看多了前世出现无数人卑鄙的用一种理所当然的态度掠夺别人的成果这种卑鄙的事后,眼前这个部族表现出来的独特荣耀观无疑很打动孙志新。孙志新深深觉得这是一种非常宝贵的品质,禁不住再一次对这群野人刮目相看。

    结果最后分配的剩余表明,纳鲁心里那个计量器也不见得当真很准。他分到最后,余下的就是自己一家的,只是那份量只有别人的一半。

    分配不均啊……接下来怎么办?重新分配?孙志新微垂着头,斜着眼去看纳鲁,看他要怎么面对这个结果。结果的结果,就跟孙志新想像的一样,纳鲁只是笑笑,带走了那份部并不足够的余额。所有人的表情都很平静,连脾气不好的奥格,小家伙布库也很平静,甚至可以说是是一种习以为常的神色,如同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孙志新心里动了动,突然觉得纳鲁那张平静的英武脸庞又好看了几分。这大约就是身为族长的义务吧,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能叫族人吃亏。真是……挺可爱的人。

    孙志新心中动了动,转身回到分割场地,拾起一副鹿肠,飞快的跑到河边将它清洗好,又奔回来将还没凝固的血液往里装,再理所当然的支使纳鲁拾起一起同样也丢弃不用的内脏,剁碎了装向肠里。

    像这种处理法孙志新隐约知道大致如何做,并没有真正的干过,所以只是试着看能不能成功。

    纳鲁一家则不在明白孙志新的意图,纳鲁当然肯依着孙志新的吩咐做事,虽然他不懂,但如果这样可以取悦到孙志新的话,他倒是不介意做这个,反正又不累人。布库看着父亲忙碌本能的上来帮忙,而奥格只是用一种轻视的眼光撇了孙志新几眼,就把一双大脚伸进河水里泡着消除奔波了一天的疲劳。孙志新不经意看到光裸的脚上被磨出了血泡,有心想帮他处理一下,又见得奥格从头到尾都没正眼搭理过自己一下,心里恼怒就懒得他。他可不是什么圣母型的性格,拿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他没这个兴趣。

    灌制完简单的血肠,孙志新正在水里搓洗手掌,却被纳鲁捉住了手,浇着水给他清洗。孙志新的手掌修长而骨肉均匀,纳鲁的手掌则宽大而粗糙,指节分明,两双手合到一处时有种古怪的合谐感。整双手被他合握着仔细擦拭,给人带来的感觉非常奇怪,像被人怜惜着。身为男人被另一个男人怜惜?孙志新又被惹毛了,一手肘顶开纳鲁,脸色微红的自己搓洗。纳鲁吃了一手肘倒也不怒,自己去搓洗手掌上血迹,侧脸看着孙志新又露出那种阳刚爽迈的笑容。

    你姥姥的……孙志新暗自头疼,别他妈笑得像只大型犬一样好不好……他对这种生物没什么抵抗力。

    作者有话要说:第五章全改,天黑到天亮一笔带过~各位大大只有对不起了。

    11

    11、融入02...

    回到自己的帐蓬,布库开始忙碌,制做今天的晚饭。今天的晚饭份量不够,也只能将就着手头的东西吃。孙志新心里升起一个冲动,又不知道会不会被人接受,便谨慎的按捺不动。

    很快晚饭弄好,四个人便坐在地上分食。今天的量明显的不足,除了孙志新,其余三个人的食量都大得惊人,就算是布库都不例外。吃完了煮好的,纳鲁揉揉肚子,抱起布库打算进行每天的父子对话。他是成年人,会控制自己饥饿的欲望,布库却不行,被纳鲁抱着眼光时眼光一直盯着陶锅,仿佛那只是陶锅是个聚宝盒,可以再一次变出食物来。奥格也是怏怏的,明显还没吃到五分饱,不过他丝毫没有任何抱怨,继续磨自己的石枪,脸色露出坚定毅然的神色。

    孙志新看着这仨父子,没来由的就是心软成一片,决定试一试。他原来趁明天纳鲁出去打猎时再试,现在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没有吃饱,只能把计划提前。像纳鲁和奥格,明天还要消耗大量的体力去打猎,不吃饱怎么行?

    叹了口气,孙志新站起来,重新把陶锅拿到火上烧。

    纳鲁怔了怔,停下逗弄布库的动作。奥格停下磨枪,不明所以的看过来。

    “毕达拉察阿苏,你要做什么?”

    “做饭。”孙志新头也不回,往陶锅里倒上一点水,把黑泥一样的盐巴放进去。

    布库呆呆的问:“你会做饭吗?”

    我去!说得做饭好像是很高深的功夫,孙志新撇嘴。开玩笑,做为一个长年独立生活的新人类,又是一名户外运动的爱好者,不会做饭自己照顾自己那才是见鬼了。

    片刻,水开了,孙志新将盐水倒出来,去掉陶锅底部的黑色泥沙,重新将盐水倒回陶锅里。

    “可是,我们已经没有食物了啊。”布库又道。

    “有的。”孙志新道,将灌好的血肠放进锅里煮。血肠其实是一道挺有名的菜,将宰杀的动物血液,脏器剁碎一起肠衣后煮制,也可晒干后煮制,风味各自不相同。两种处理办法相比,现做的鲜香肉厚,风干的带着风干处理食物的醇香耐嚼,都是美味。煮制血肠时加葱、姜、蒜去腥,加入少量的八角、陈皮之类的香料,配以烧酒,实在是风味独特的美味。现在嘛,葱、姜、蒜,烧酒啥的没有,孙志新仅能做到的是将沙盐精制一下,去掉怪味。

    包括纳鲁,三人都在看孙志新在那里忙碌,奥格眼里露出奇怪的光芒,只觉得孙志新的动作熟练得很,一点都不像智者所说的天上下来的神,倒跟平常只一般。纳鲁则在孙志新开始动作时就一直盯着他的背影看,眼神一会专注,一会飘忽,像是透过孙志新的背影在看时么,脸上露出满足的浅浅笑容。

    布库从纳鲁膝上跳下来,紧紧的挨着孙志新。锅里的东西他从没有见过,好奇的道:“当真可以吃?就是你刚才让父亲做的那个?”

    孙志新听了个半懂,猜到了全部,伸手摸摸布库的小头颅,道:“能吃。”孙志新以前没有亲近过布库,可是小孩敏感,孙志新的手掌一摸上他的头,他就明白了孙志新的亲近意味,仰脸冲孙志新咧嘴笑笑,把小身体趴在孙志新腿上又拿馋嘴的眼光去看锅里。

    奥格已经不磨石枪了,倚在撑起帐蓬的木桩子上看孙志新忙活。纳鲁也没看,眼光一直追随着孙志新,眼神越来越炙热。他虽然不懂孙志新具体在做些什么,却知道他是在为他们父子三人做吃食。他的毕达拉察阿苏啊,终于肯为他动手了。

    煮了约十几分钟,血肠已熟,有带着腥骚的香味冒出来。

    孙志新闻了闻,下意识皱眉,他不太喜欢这个味道。布库却开始流口水,喜声道:“好像真的能吃,真香!”

    一帮子野人吃得粗糙,腥膻味是习惯了的,孙志新却不行。他站起来,从帐蓬上取上窜草茎,那上面挂着他下午采来的蘑菇。当时带着布库在河边的树林独逛了一圈,虽然布库因不安全阻止孙志新深入,可仅在边缘地带,孙志新就发生树林里的蘑菇资源很丰富。这可是好东西,户外运动爱好者都喜欢在野营是拿它做汤,同时也能正确的辨识哪些有毒,哪些无毒。像孙志新采摘的,全是肥美的白蘑菇,就是那种学名叫做双孢蘑菇的东西。

    当时布库只当孙志新采着好玩,也笑嘻嘻的跟在他后头采。只不过这小孩专指着那种颜色鲜艳美丽的摘,绝大部份都被孙志新辨认以后扔掉,只余下可食用的扯了草茎来穿上带回来。

    现在,孙志新就在撕开蘑菇,把它们放进锅里。

    “有毒。”纳鲁道,阻止孙志新的动作。

    这个词孙志新头一次听,隐约猜到了纳鲁的意思。看来部族里有人因误食毒蘑菇而中毒,因此认为这个东西不能吃。

    想了想,孙志新拿起一个因为特别好看而留下的毒蘑菇,道:“这个,有毒。”又举举手中的双孢蘑菇:“这个,没……没有……毒。吃……可以吃。”

    奥格看了一眼孙志新,伸鼻在空中嗅了嗅,重新把眼光放进锅里,当真很香啊,要不要相信他?纳鲁也是半信半疑,突然又想起眼前这人是天下掉来的人,是毕达拉察阿苏,随即释然。只有布库心思简单,孙志新说能吃,他就完全相信。

    又过得一阵,蘑菇的香味被煮出来,帐蓬里顿时异香扑鼻。布库口水流得更加厉害,直是叫:“真香,真香,我想吃!”

    孙志新笑笑:“再等等。”

    一边往手指上吹着气,一边将煮熟变硬的血肠捞出来。再摸出一块石头,呃,就是昨晚用来割伤纳鲁的那片,将血肠切割开成块,重新放回陶锅里煮进盐味。这是最后的一步,要让蘑菇的香味充分的和血肠融合到一起。

    纳鲁看着孙志新有条不紊,隐约又带一种熟练的美感的动作,心里又信了几分。如果不是因为了解和经常这样做,他不可能散发出这样的胸有成竹气息,做出这样的动作。看样子那闻起来十分美味的东西当真可以吃。

    再煮得一阵,蘑菇已经炖得微烂,鲜香和肉味组合到一起,织成一股纳鲁父子三人从来都没闻到过的奇香。父子三人肚皮开始同时叽噜作响,奥格早已经放下了矜持,移步过来坐在陶锅边等待。

    最后煮好,孙志新用可怕的石碗盛上血肠蘑菇杂烩,习惯性的中文说:“尝尝。”又马上切换成部落语言道:“吃。”

    纳鲁打开布库急不可待的手,再一次问:“没毒?”

    孙志新笑笑,知道让他们接受不了解的新事物不能着急,自己便首先吃了几口,不说话,只是点头。老实说,天天吃那粗制滥煮的东西,可把他折磨坏了,这会儿吃到自己煮出来的东西,味道虽然很不理想,但已经可以接受。他仨不吃,自己吃!虐待自己可不是孙志新的生活原则。

    见孙志新已经开吃,布库抢了一碗,只吃了一口就欢声叫道:“啊!真香!”

    纳鲁和奥格对视了一眼,也各自拿了一碗来吃。

    只吃得一口,父子两人便禁不住眼睛一亮,立即连烫也顾不得般的大口吃喝。

    孙志新的手艺确实不是盖的,虽然缺少佐料不能完全压制住腥膻味道,可蘑菇不仅是食物,同时也是一种非常优秀的调味品,再加上将盐精制过一次,有效的去除了一大部份因其它杂质的怪味,煮出来的蘑菇血肠杂烩味道自然是大大的和两人以前吃过的食物不同。试想,两人何时吃过用现代精煮工艺做出来的食物?只觉得东西吃在嘴里,血肠肉厚带着鲜香,蘑菇融烂而出奇的美味,半点也没有原来的盐水煮肉那种苦涩酸麻怪味道,竟是美品之极!

    本就没吃饱,又吃上了这种从没尝运的鲜香味道,当然是吃得畅快无比。

    父子三人吃东西的动作都极为粗鲁,孙志新见得三人埋头苦吃,一片稀哩哗啦的奇怪声响,心里却温暖起来。他们的举动就是对他手艺的肯定与赞扬。谁不喜欢自己的劳动得到别人的肯定与赞美?心里当然是很高兴的。而且孙志新一个人自立自独的生活了很长时间,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清冷的吃着饭。此时有那粗鲁的父子三人在旁边大嚼,带给他的感觉是久违的又热闹又新奇,突然又觉得有人陪自己吃饭的感觉真不错。唔,头一次感觉,貌似穿到这里也不坏,有点突然多出三个家人的味道。

    心里一开心,也学那三人一般粗鲁的大吃。四人很快便将一整锅血肠蘑菇杂烩风卷残云般扫了个干净,就连锅底残余的汤汁也被奥格和布库分着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