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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在庄家老宅吃饭,庄老爷子还说凌冬至脾气太急。冲动一上来就不管不顾的,跟谁都敢不计后果的胡说八道。凌冬至对老爷子的评语始终耿耿于怀。因此,一旦察觉了自己心里又开始拱火,便强迫自己做几个深呼吸。据说这一招可以平息怒火,让自己尽快的平静下来。敌人还没出招呢,猪一样的同伙还傻傻蒙在鼓里等着挨刀呢,自己可不能乱了方寸。
凌冬至缓缓吁了一口气,开始细细打量林冕。看外表,这人属于那种标准的书生类型,眉眼清秀,温文尔雅,看人的时候眼里总带着几分笑意,是一个很容易便让人产生亲近感的男人。这要是搁在《聊斋》里头,就是狐狸精和妖鬼们最喜欢勾搭的类型,结果换了个现代背景,书生也开始变身狐狸精了。
凌冬至给自己灌了一杯酒,心平气和的开始了套话的大计,“林先生自己开公司,真是有本事。你们公司是做什么的?”
林冕很谨慎的答道:“做一些游戏软件。应用方面的也有。”
“不容易吧?”凌冬至装模作样地说:“白手起家什么的。”
“是啊,”林冕脸上不自觉的流露出几分感慨的神气,“启动资金都是我们几个东拼西凑凑起来的。”
凌冬至跟着感慨两句,又说:“我听说这两年很多软件公司效益都非常好。”
林冕看看他,似乎有点儿拿不准他这么说到底是什么意思。然而凌冬至的表情太正经,又一脸和善,实在让人没法想歪了去。他只好含含糊糊地说:“还可以吧。”
“真羡慕你这样的科技精英啊,有学问有能力,还有财富。真是让人羡慕啊。”凌冬至满脸放光地看着他,心说老子都把你夸到这个份儿上了,你还好意思跟我家庄洲借钱么?而且看你这架势,只怕借了也是不打算还的。
林冕与他对视了一会儿,笑了笑没出声。
和宽看了半天热闹,这会儿唯恐天下不乱,笑呵呵地说:“那当然啦,林冕当年还在学校的时候就特能干,我们都跟家里伸手要钱呢,人家自己就参加那个什么软件大赛,挣奖金给自己当生活费。那老厉害了!”
和宽看到这会儿也明白了凌冬至的用意,凌冬至跟林冕相比,和宽自然是跟凌冬至更亲近一些。林冕跟庄老二同窗,跟自己只是认识,交情本来也谈不上有多深,更别提又是多年没见。何况他也不乐意看见一个莫名其妙的老同学冷不丁冒出来就是为了算计自己兄弟——虽然他还没看明白这哥儿们打算怎么算计庄老二。
凌冬至心领神会,立刻顺杆爬,将林冕夸成了一朵天上少有地上无双的仙葩。林冕估计被他夸恶心了,强打精神又喝了半杯酒,就借口去见朋友匆匆告辞了。
见林冕出了包厢,庄洲转过身一把扭住了凌冬至的耳朵,“你到底使什么坏呢?我就从来没见你这么夸过谁。说吧,你到底打着什么坏主意?不会是看林冕长得好,看上了吧?”
凌冬至一把拍掉他的爪子,哼了一声不理他。
和宽坐在一边嘿嘿的笑。
[和兄,帮小弟查查你那位林同学呗。]
[有啥好处?]
[……]
[没好处不给查。]
[要不……给你介绍个姑娘?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年轻貌美的未婚女教师。]
[身高体重三围?]
[……]
[不报数不给查。]
[和兄,和大爷!我又不是流氓,上哪儿知道人家三围去?]
[那先把照片发来我审审。]
[……明天一定给你挨个偷拍。]
[那好吧。]
[拜托了,真给查查。]
[咳,说正经的,你就那么不放心老二?]
[我不放心的是别人!我觉得你们那个同学不太对劲,怕老二那个傻子被人给诓了!]
[……好吧,我明白了。]
[偷偷查,别告诉老二。]
[明白。等我的信儿。]
凌冬至听见浴室的水声停了,连忙把刚才的几条短信都删掉,然后若无其事的把手机扔回床头柜上。其实他和庄洲之间从来没发生过互相翻手机的事儿,但凌冬至做贼心虚,免不了什么事儿都多想几道弯。还是删掉比较放心。
凌冬至手里捏着一本艺术概论心不在焉地翻着看,见庄洲从浴室出来,便扔下书拍了拍自己身边的被子,“过来,谈谈。”
庄洲有点儿好笑,“谈什么?”
“当然是谈林冕啊,”凌冬至瞪起眼睛,“要不还能谈谁?”
庄洲顿觉无力,“我说,你不会是玩着玩着入了戏,真的吃起醋来了吧?”
“什么叫入戏啊,”凌冬至不乐意了,“我不是想打听你的风流史。我就想问问,林冕当年跟你是什么关系?同学?普通朋友?暗恋对象?床伴?情侣?”
庄洲沉默了一霎,缓缓说道:“他当我是普通朋友,我当他是暗恋对象。”
“没出息的玩意儿!”凌冬至恨铁不成钢地瞪着他,“他有什么好?!”
“这还真说不好。”庄洲想了想,“我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这么成熟,刚进入大学的时候对那个陌生的环境还是觉得挺紧张的。林冕刚巧跟我同寝室,他又是我高中的同桌,所以一开始我就看他比别人都亲近。而且客观的说,他这人还是有很多优点的,聪明好学、有礼貌、乐于助人。”
“你那点儿小心思他知道吗?”凌冬至觉得自己能理解那种朦胧的情愫,把一个人的存在当成了一种类似于希望或者温暖的象征什么的。
庄洲摇摇头,“或许不知道,或许知道了但是假装不知道。无论是哪一种,对我来说都没有区别。”
凌冬至听他说的可怜,忍不住伸手过去在他脸上拧了一把,嫌弃地骂道:“丢人死了!”
庄洲哎呦哎呦叫了起来,顺势扑过去将凌冬至抱住死命蹭了蹭,“这都什么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了,你还在这儿给我掉脸子。至于么,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这么小心眼呢。”
凌冬至把他的脸掰一边去,气哼哼地说:“那他为什么大老远跑来勾搭你?你别告诉我你没看出来。”
庄洲不吭声了。别人都看出来了,他自然也看得出林冕的态度有些不同寻常。但要说勾搭,庄洲自问还没那么大魅力。
“当年他都没看上我,绝对不会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乍一见面又想起我的好来了。”庄洲轻轻拍了拍凌冬至的脸,安慰他说:“不会发生这种事的。再说我已经有你了,还能看得上谁啊。”
凌冬至其实满肚子不放心,但是转念想想,他只是一个生活在自己小圈子里的普通老师,庄洲却是一个见惯了风雨的商人。在人情世故方面,他远比自己更老练。
凌冬至挺不情愿地嘱咐他,“心里要有数。别被当年心尖上的那朵白玫瑰迷晕了头,掉进坑里去了。”
庄洲笑着吻了吻他的脸,“不会的,放心吧。”
庄洲不是心里没谱的人。他对自己一直有一种十分清醒的认识。这也是当年他为什么没有找林冕当面表白过的原因。他太知道自己,也太了解林冕。几年近距离的相处,足够让庄洲把这个男人看的很清楚。
林冕是一个很讲究的人。这种讲究表现在他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他的课业始终是全优,在生活的细节方面,他也近乎病态的追求一种令人咋舌的完美状态。在寝室里,他的床铺和书桌永远都收拾的干净而整齐,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杂乱。为了这个,林冕没少跟同寝室的室友闹矛盾。一群半大孩子,在家的时候大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谁会像林冕那样衬衣上连道褶子都没有?互相看不惯是必然的。要不是庄洲的回护,还不知会闹成什么样儿。
庄洲觉得林冕大概就是在一次又一次替他出头的时候猜到自己对他的心意的。
庄洲清楚的知道这样的一个男人不会看上自己。刚满二十岁的庄洲并没有特别突出的成绩,也没有显露出令人赞叹的能力,又因为某些必要的原因刻意隐瞒了自己的家世——至于林冕后来是通过什么渠道知道了他的底细,庄洲自己也不清楚。他只知道那个时候的他看起来是非常普通的。
即便他的外表确实非常的帅。
然而外表这种东西,在林冕的选择条件里是排在一个并不重要的位置上的。他不看重那个,或者他也看重,但是还有他更加看重的东西,这些东西远比一个小伙儿是不是长得漂亮更加重要。林冕一向自视甚高,因此他迫切的需要一个同样超凡脱俗的伴侣。出众的能力、显赫的门第、金钱与地位等等等等缺一不可。
庄洲没有告诉凌冬至的是,他当初没有去告白,并不仅仅是因为自己不够自信,而是那时的他已经懵懵懂懂的察觉了林冕在面对一个追求者的时候,最看重的并不是这个人本身如何,而是他的发顶之上有没有光彩夺目的冠冕。
这个认知曾经让年轻的庄洲非常失望。
于是,他的初恋被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消磨殆尽,不尴不尬的无疾而终。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小鱼,小鱼(四)
村子里并没有太多武器,能够对敌的最大依仗就是村外的几个陷阱。这原本是村民们挖出来防备山里的猛兽用的。毕竟是深山老林,天冷之后经常会有豺狼虎豹夜里出来觅食,万一窜到村子里的话,也是很危险的事情——并不是所有的猛兽都会对他们表露出友好的态度。特别是当它们受了伤,很难捕捉到猎物果腹的时候,村子里的人和他们饲养的家禽对它们来说就变成了无法抵御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