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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洛克城逃亡并不是第一次了,所以我很有些驾轻就熟的感觉。
坎迪打探来的消息并不太妙,毫无疑问,城内卫队的士兵们有他们的目标,他们目的明确的一个个排查着进出的人群。
金毛说洛蒂亚公主并没有被抓住,已经逃亡,而兰斯则被家族囚禁了起来,因为他曾经企图帮助洛蒂亚公主,并且坚定地隐瞒她的行踪,目前,他被城内卫队暂时关押了起来,直到嫌疑的洗脱。
我得说,兰斯虽然有些软弱,但毫无疑问,是个具有绅士精神的男人。
当然,我并不担心他的安危,有利德尔和他的家族在,他也许会受到些折磨,但性命应该无碍。
我们窝在这个小小的院落,与各种圈在笼子里的动物为伍,作为同类,我站在院子里的时候,他们一般不会大吼大叫,而每当雷纳德他们进入院子里透气的时候,迎接他们的往往是一阵阵愤怒的嚣天的的兽吼。
这件事让他们百思不得其解,当然更让他们难以理解的是,每当金毛走入院子时,笼子里野兽们的骚动、戒惧。
第二天,两个穿着斗篷,遮着脸的人躲躲闪闪的找到了这里。
我走出去一看,居然是兰斯和他的一个侍从,他一进来就拉下兜帽,清秀的脸苍白,憔悴,看起来又瘦了许多,好像能被风吹倒似地削瘦,手指骨节突出,他手放在斗篷外,“我是来帮你们离开这里的,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也是洛蒂亚公主心愿。”
他与金毛、雷纳德开始商量起细节,而我在一边听着,越听越不对劲儿,不自觉的插了一句,“你不跟我们一起走?”
兰斯勉强笑了笑,“我的家族在这儿。”
我懂了,不管怎么说,他都走不了,兹梅里皇后以及塞因茨伯里家族不会放过他的家族,他必须留下来斡旋,作为一个根深叶茂的大家族,也许一些妥协和利益退让,能够让家族得到保存,何况,他与利德尔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纠葛,也让他的立场很微妙。
我们决定分成两路,他作为明路,吸引城内卫队的注意,而我们则趁着这个混乱的机会悄悄溜到出航的港口,其实如果我和老大变成兽形的话,离开圣洛克城不是问题,但是接下来要解释这些事情就麻烦了。
兰斯带着一群人遮遮掩掩的往港口走去,当然引起了城内卫队的注意,他们一个个检查着,在检查到兰斯前,兰斯从斗篷下抽出一把剑,刺向那个士兵,立刻有人把他认出来了,“是兰斯大人,快,拦住他!”
兰斯带着那群随从转身就往码头跑去,他们身型都差不多,又都穿着长长的斗篷,分散开来之后,就很难分辨清楚到底谁是谁,这也让守在这儿的城内有些焦头烂额,必须分出大量的人手去搜查兰斯的踪影,必然会造成其他方面的漏洞和疏忽,这边我们给金毛变换了一下外貌,给他戴上了假发、贴上了胡子。
金毛自然是不屑与这些花招的,作为自然界的最强者之一,他喜欢正面对抗,习惯用利爪去撕碎眼前的敌人,而不是这样躲躲闪闪,即使是逃跑,那也只能是“战略性撤退”,而不是“丧家之犬”。
但是在我的压制下,他只能任凭侍女们折腾,最后终于让她们满意了。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有着常见的黑发,黑须的高大男子,金毛摸了摸嘴上的胡子,“怎么样?”
我点点头,“不错。”
他终于不再纠结于他一直认为很难看的胡须,在这一点上来说,金毛还是没有脱离狮子的习性,雄狮子对于自己那身毛极其爱护,一般来说,浓密而茂盛的鬃毛意味着这头狮子年轻,活力,强壮,往往更容易得到母狮的青睐。
而想要吸引异性,保持吸引异性的魅力,是雄性的本能。
其实即使是失去了太阳般耀眼的金发,金毛依然是个惹人注意的人,他不自觉散发出来的气势足以使他从周遭的人群中脱颖而出,成为焦点。
我也戴上了一个黑色的假发,扮成一个奴隶混杂在队伍中,奴隶数目庞大,比较不引人注意。
突然,我看到眼前一个熟悉的身影,城内卫队的首领利德尔亲自来到了港口。
他今天没有穿往常那种花哨而又华丽的服装,而是一身简洁而高贵的骑士装扮,胸口带着几个金色的胸章,一个士兵正在向他报告着什么,他满脸严肃地听着,我看到他的目光一直盯着不远处那片混乱,那是兰斯所在的方向。
看惯了他夸张的装扮和言行,陡然间看到这么正常的利德尔,还真有些不习惯。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他。
塞因茨伯里家族果然个个不容小觑,兰斯不是他的对手,他会被利德尔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下的。
在海港的那一面,一个信号灯在半空中闪烁,兰斯终于被发现了,利德尔脸色一沉,立刻骑上马往那边跑去,而在这边的我们,也通过了松散的检查,顺利的上了船。
因为要装载大量的货物、奴隶、牲畜和野兽,所以总共有三艘船只停靠在岸边等待着雷纳德一行人。
提尔是已知世界最大的商业都市,除了万都之都的圣洛克城。
而我们的目的地就是那儿,一切的起点,也许也是终点。
因为我和老大是装扮成奴隶,所以并没有和雷纳德在一艘船上,而是上了最后那艘最小最旧的船只,灯塔上传来了信号,水手们的呼喊声此起彼伏,下面的船舱中,划桨的奴隶们正在努力地让这艘船动起来,一切都很顺利。
我站在船头,看向港口,一群人围着兰斯,他穿着的那件斗篷已经被扯了下来,蜜色的长发乱蓬蓬的盖着脸,他的双手被扭在身后,利德尔骑着马一直跑到他跟前才停下。
不用再看下去了。
金毛握住我的肩膀,强迫着把我拉回了房间。
“别多想了,这是他自己的选择。”金毛沉声说。
“我知道。”我低声说,即使知道,但是依然不得不为那个在斗兽场上脸色苍白,满脸惊惧看着我们的少年而伤感。
海面水天一色清爽明朗,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海豚在海面上自由而快速地跳跃,它们忽而沉入海面,忽而飞身跃出,在半空中甩着尾巴,连溅出来的水珠都优雅得惊人。
无事可做的水手们正在钓鱼,金毛被他们围在中心,正与他们讨论和学习着一些海钓的秘诀。
他才到船上两天,就已经和水手们打成了一片,成为了他们的“铁哥们儿”,能够让他们把一些在海上讨生活的“诀窍”倾囊相授。
他们决定要逮住一条大鱼,把一条粗绳从船上扔下海,末端挂着一个大钩子,钩子上穿着半只羊。
新鲜肉类的血腥味很快就吸引了鲨鱼们的注意,它们迅速地围了上来,逼近了船只。
我可以清晰的看到它流线型的身体在暗色的海水中一闪而过,尾巴露出水面,那是让人呼吸都要屏住的死神的象征。
当然在这个时候,它的出现只会让水手们欢呼,毕竟这才是他们的目标。
他们兴奋的议论着,一会儿,它就找到了那个鱼钩,并且丝毫没有考虑的就张开大嘴把作为鱼饵的那半只羊吞了下去。
它上钩了。
水手们七手八脚的把粗绳拉出睡眠,那条鲨鱼出了水之后,挣扎得更加厉害,但是有经验的水手自然有办法制服它,他们用另外一根绳子,在末端打了个活结,套住它的尾巴。
现在它成了瓮中之鳖,丝毫动弹不得了。
不一会儿,它就被拉到了船上,成为了俘虏。
两个水手拿着斧头,把它的头尾砍下来,血流满了整个甲板,让船长大呼小叫着吼骂了一通。
这个小小的插曲让金毛深感兴趣,他和水手们商量,下回再海钓的时候,一定要让他亲自试试,水手们答应了他这个请求。
但是随后的下午起风了,波涛让整艘船摇摇晃晃,前面的那两艘大船已经不见踪影。
它们的航速比这艘旧船快,看来是已经驶出了很远了。
临近黄昏,海面上被夕阳照得一片金色,波光粼粼,厨子们已经准备好了大餐,就是今天上午钓上来那条鲨鱼。
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