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兄_分卷阅读_40

鬼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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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着马跟着的是花花公子利德尔厚颜无耻的纠缠着贵族少年兰斯,可怜的兰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这样示爱,还只能强作镇定,让自己把眼前这个男人当做疯子和神经病。

    利德尔锲而不舍的说着情话,看到兰斯没有反应之后,终于改换了战术,“嗨,亲爱的兰斯,刚才那个人真的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吗?”

    兰斯微微点头。

    利德尔有些迟疑,“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传说而已,你知道,他们最后在历史上出现是在三百年前,天啦,当年老师让我背下那段话的时候,我一直以为那只是阿尔特老头在喝醉了之后的呓语!”

    兰斯抬起头,看着利德尔,“他们从未灭绝,只是隐藏到了历史的背后而已。”

    “可是,这是为什么呢?”利德尔做出夸张的表情,“你知道,一般的平民和贵族看不到真正的罗斯帝国史书,但是我们从帝国图书馆中可以看到那些辉煌的历史,他们虽然一直人数稀少,但是每一佼佼者都是极厉害的人物,甚至可以建立或者颠覆一个小国家,就连我们罗斯帝国的建立,据说都曾经得到过他们暗中的支持,虽然我一直觉得这有些夸大其词,让我对史书的真实性充满了怀疑。这么厉害,为什么会集体消失呢?”

    兰斯不安的扭了扭身体,“我也不清楚,历史总是模糊而不可测的,如果所有真相都能被我们知道和发现,那大贤者都要向我们礼敬了。”

    利德尔点点头,突然他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似地,他严肃地看着兰斯,用悲伤的语气说,“哦,兰斯,你居然偷偷认识了这样的人,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我们亲密无间,无话不谈,无事不知,我把自己所有的事都告诉了你,甚至连自己今天几点起床,吃了什么东西,见到了什么人都一一禀报,而你呢?真是太伤我的心了。”

    我一边听着他们之间的谈话,一边深深同情着这个兰斯。

    兰斯满头黑线看着他夸张的表情,“是他主动找上我的,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据说是因为他发现我身上有轻微的魔法波动,不过这么多年了。”兰斯苦笑地看了看自己白皙的双手,“我连一个法术都学会。”

    他转过头,低声告诫利德尔,“这件事你不要再问了,你问我也不会告诉你,我如果说了——不,我已经答应了要永远保守一些秘密直到死亡那一刻。”

    利德尔举起手,“好吧好吧,我知道了。”

    他轻快地哼着歌,“秘密,秘密,谁都有秘密,亲爱的美人儿,你的秘密是什么,难道是你的芳心终于为我所动?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亲爱的,你不应该再折磨你可怜的仰慕者,你看他悲伤而深情的眼睛,他把一切都奉献给你,哦,秘密,秘密,到底是什么秘密,亲爱的美人儿,你的秘密是什么,如果你打算拒绝我,那请不要告诉我,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在这个难听的歌声陪伴下,我们出了圣洛克城,来到了郊区一所低调而奢华的别墅前。

    作者有话要说:有人问我这个文的CP,根据目前的行文进度和发展情况,本文的CP几率为:百分之五十会是1V1,百分之三十是N-P,百分之五是孤老草原(TAT,昨晚脑子里想了一下这个场景,觉得太虐了),百分之五是全灭(欢迎死命抽打让它死在种子状态中吧),剩下百分之十是各种不可测的神发展结局。

    ==!

    那什么,比如现在出现的这样一个有点神经病倾向的花花公子就是不可测的新角色,所以,我也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只能接受某一种情况,觉得不保险的同学,可以先存文,等完全确定了之后再来看。我的写作习惯给大家带来了困扰,万分抱歉。

    36

    36、豹耳美男...

    为了躲避城市生活的喧闹,有钱的罗斯人会买下郊区的一大块土地,在上面建起他们的隐居之所,这成为了贵族中的一种流行,之后为有钱的奴隶主、商人效仿。他们会对自己的别墅极尽雕琢之能事,附带有私人浴池和美丽花园的宽敞住宅以及挂满绘画作品的墙壁。

    通常情况下,别墅的房间很小,配置的家具也极其简单,比如主卧室,可能仅仅只有一张床以及一张脚踏,罗斯人把大笔的钱财花在了这些简单家具的材质上,竭力追求珍贵的木料、象牙和金质的家具,他们也会购买或者延请有名的艺术家在每一个房间装饰上壁画和镶嵌图案,有时候甚至过于绚丽和繁复。

    原本我以为这栋被树林遮了个严严实实的别墅也是这种类型,但是进了大门才知道,这里与普通的罗斯别墅有天壤之别。

    没有所谓的花园,一条石道穿过天然生长,未经任何修整的树林,转了几个弯之后,可以看到一栋别墅。

    经过简单加工的木质和石质材料在工匠巧夺天工的技术下,天衣无缝的盖成了一座简单大方的建筑,里面的墙壁和石头地板,只是稍微打磨了一下,尽量保留了建筑材料的本来面目,懂得欣赏的人会觉得具有一种质朴原始的美感,不懂得欣赏的会觉得这屋子是个粗劣的半成品。

    整栋建筑就好像故意与传统流行相背离一样。

    我们被安排在了中庭旁边的一间空屋子里。

    利德尔在纠缠了一阵子之后,终于恋恋不舍的离开了这里——圣洛克城的烂摊子还等着他去收拾。

    我们三个在经过了几个月的流离之后,再一次聚在了一起,至少现在,我们还有叙旧的时间。

    金毛狮子懒洋洋地走到宽大的窗边,明媚的阳光洒在了它的金毛上,熠熠生辉,闲适而自在的样子,好像正身在自己的王国。

    而老大则完全相反,它躺在房间的另一头,银灰色的皮毛在阳光映衬下有些黯沉的房间里流动着温暖的色泽,头搁在前爪上,闭着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只是隔一会儿会睁开眼,看看我,好像在确定我的存在。

    而我,则在与它们呈三角的地方休息。

    这是个相当无奈的选择。

    金毛狮子厚颜无耻的接近,总是让老大暴躁不已,经过了斗兽场洗礼之后的老大,身上的血腥味和杀戮气更重,也越发的不冷静,两个人凑一起,简直就是个悲剧的序幕。

    为了防止悲剧真的发生,我只能强迫它们隔离,也禁止它们靠近我一米内。虽然对不起老大,但是无奈之举,也只能暂时从权了。

    房间内静谧而安静,窗外就是野生的树林,空气中传来难以言述的美妙的气息,熟悉而令人感动。

    突然,金毛狮子一跃而起,从窗户里跳了出去,我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就看到它得意的看着我,一只脚踩住了一个白乎乎的东西——那是只兔子。

    它轻轻把那只兔子咬在嘴里,又跳回房间,然后兴冲冲的把那只兔子放到我脚边。

    我囧着脸看着金毛狮子献宝一样的神情,难道它要把这个东西送给我当礼物?虽然以前也吃过它捕杀的猎物,但是活的猎物却是第一次收到。

    这让我想起了曾经看到过的雄性动物向雌性求偶的时候,必然要耍的各种花招,曾经看到过雄性燕鸥在找到自己喜欢的伴侣时,会尝试喂食对方小鱼,如果母鸟接受,那么就代表着求偶成功。

    这只可怜的兔子还活着,瑟瑟发抖的趴在三个猛兽中间,两腿一伸,就一动不动好像死了一样。

    我知道它在装死,这是很多小动物的求生本能。

    老大也慢悠悠的走过来,看了看那只兔子,趁着金毛狮子还在向我得瑟的时候,以闪电般的速度把那只装死的兔子一口咬死,然后“啪”的一声,甩到了窗外,一股血线在空中划过。

    一片沉默。

    就在我全神戒备,等着劝架的时候,金毛狮子突然转过头,又施施然的趴到窗边,继续晒太阳去了。

    至于老大,也在它离开之后,回到了自己原来待的地方。

    我看着这一幕,觉得原本美妙而宁静的气氛变得那么诡异,老大的醋劲真不是一般的大,而金毛狮子居然也忍了?

    宁静的下午时光不知不觉中流逝了。

    这栋别墅的住客肯定很少,以狼敏锐的嗅觉和听觉,我猜测,这整栋别墅顶多只有三个人类存在,其中还包括那个贵族少年兰斯。

    我等待着把我们弄到这里来的正主儿的再次出现。

    他并没有让我们等很久。

    夜色刚刚降临,朦朦胧胧的天空挣扎着发散着最后一点光线。被黑斗篷裹得严严实实的黑衣人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他双手拢在袖中,帽子终于微微掀起,露出一张苍老而干枯的脸,岁月无情的在他脸上划满了道道沟壑——他已经快要离开人间,进入神的领域。

    他身后的那个人年纪比他稍小,但还是同一个时代的人,态度恭谨,微微弯着腰,看起来应该是他的奴隶或者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