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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受翻天》作者:洛丽
文案:
本文讲述一直男——洛书,因为想给某强取豪夺之攻以痛苦自杀了,再有意识时发现自己重生了。
还没想好如何以25岁智商生活却又见到了缩小版的某攻。淡定之后,洛书无语地发现这世似乎是自己把他掰弯了,然后顺带着自个儿也弯了的故事。
算了,就这么过呗。洛书有寒号鸟的精神,得过且过,这世要玩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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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书意识到自己重生的时候愣了大概有10秒,然后马上接着咀嚼正放在嘴边的一根已经冷了的油条。不是说这厮适应能力有多强,实在是被自家空落落的四壁逼得回忆起了印象中老家的形状。可再怎么回想,也不觉得以前自家有这么磕碜,不能怪洛小朋友嫌弃自个家,88的孩子忆苦思甜那是□裸的妄想。所以,在另一个10秒之后,洛书摇了摇头,顺带叹了口气。
“书书,快点吃,妈妈要来不及了。”一个卷着90年代初期最流行的卷发的年轻老妈边穿高跟鞋边向里面探了个头喊道。
“哦。”咯噔一下,一口气喝完豆浆,记得自家老妈最痛恨不节约粮食了,为此洛书以前没少挨骂。抹了抹嘴,看着身边小布袋似的单肩包,军绿色的,品味不咋滴,来不及自怨自艾,抓起背包,洛书跳下了椅子。不得不说,这小胳膊小腿真不好使。
坐在妈妈自行车后面,看着一路上既熟悉又陌生的街景,洛书这才开始慢慢思考起来。
他应该算是死了才重生的吧,那一浴缸鲜红的血可是他精心的杰作呢。特意挑着林静明回来的时间,客厅里还放着他特意用来讽刺而准备的红酒蜡烛。
倒不是因为林静明有了外遇,又或者是要结婚了,只是洛书单纯地想要他尝尝看自己身边的人慢慢在自己面前死去的感觉,他既然不能幸福,那么林静明就别想幸福,现在想来自己做的还真挺变态的。
开始不过点头之交的人竟然逼着自己以恋人的身份和他生活在一起,这可是两大老爷们啊。不过真他妈狗血,洛书在自己手腕上划下去的时候这样想,洛书从不认为自己有被掰歪的可能,他还是直的,即便跟林静明生活了一起生活了两年他还是这么认为,可在死亡之际,他忽然可笑地发现自己竟然有那么点他娘的舍不得。
可是那辈子太复杂,林静明又做了那么多的事,他们回不去了,他伤害的那个人以及那些个屈辱的日夜不是一个爱字就能全部抹杀的。可是这辈子呢?
洛书抱着年轻妈妈的腰,没有中年妈妈总念叨着减不下来的肉,而现在的林静明应该跟自己一样还是个小萝卜头,也没有做那些让自己讨厌的事。可是,话又说回来,这辈子他还能碰到林静明吗?又或者说这辈子的林静明对自己还会有那样的占有欲吗?
洛书耷拉着脑袋为此想了很多天,后来想着反正要到初中才见,就自己这个上小学一年级还早着呢,况且就自己这头脑,搁现在这小屁孩身上就是个神童,再使使劲可能还能考上个清华北大,那样和林静明见面的可能性就更低了。只不过现在洛书还在考虑要不要展示自己25岁的智商,他不敢往深了想,因为他觉得自己似乎是害怕和那个人错过……
纠结来纠结去,洛书突然释然,顺其自然呗。可就在想通没多久,在一个月后的十一长假第一天,他就见到了小林静明,还是在男厕所。
洛书老爸是个小科员,每月顶着不到一千块的工资,再加上妈妈也在百货公司做销售,虽然称不上有钱,但也算温饱有余。说实话,那时的公务员真不算什么。倒是部里这次为了庆祝国庆办了个大型晚会,必须参加。而外婆家一号这天正是准备2号为办小儿子女儿的百岁宴忙碌,洛妈妈何淑芳不得不回去帮忙,想着带着洛书也麻烦便让他第二天和洛勇才过去。
就这样洛书就被拖来了。看到一半那些千篇一律唱着红歌,朗声洪诗的表演,洛书喝完了洛爸爸买来的橘子水,终于憋不住了。
洛书来之前刚上过厕所,所以对路并不陌生,洛爸爸正和身边的人聊得起劲,他也不麻烦,径直走了出去,然后就这样和林静明在厕所有了第一次的“光荣会晤”。
林静明先看到的他,倒是一下子红了脸,洛书还没从惊讶中缓过来,就听见林静明略显稚嫩的声音传来,“那个——女厕所在对面。”
靠!洛书心里暗骂。爷可是正经男人。身为男人的自尊心一下子上来,瞥也不瞥林静明一眼,走到一边拉开裤链掏出自己的家伙哼着小调解决内急起来。一边哼一边想,小时的林静明长得还挺无害,唇红齿白的,左眉下面的那颗痣生的恰到好处,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以前总会不自觉地看那颗痣,有时还会情不自禁地摸上去,弄得林静明一下子沸腾起来把他折腾得半死。
林静明小时跟以后还是有差别的,洛书能一下子认出来那是因为以前两人在一起时林静明最爱抱着他给他翻小时候拍的照片,一张一张讲着小时候的事情,有一次甚至还问洛书有没有印象。有你妹印象,洛书那时喝醉了,比平时听他讲更觉得烦,一把扔了相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大名鼎鼎的林少在炫耀自己幸福的童年呢!但熟悉林静明的人都知道他除了有权有钱,家庭并不美满——由爷爷带大,一辈子没怎么跟那对貌合神离却又身居要位的父母呆上一整天。
洛书有时候想是不是因为这样才造成了林静明有时像小孩一样的心境,自己要的一定要得到,可明明人前还是一副温柔儒雅的样子,大概也只有他才知道他执拗的那部分吧。
了结了三急之一,他刚刚转身却看到林静明还站在那边,脸红得更上了一个档次。忽然一个晴空霹雳在脑中闪过,他想起似乎是有那么一个男孩把自己当成女孩,对自己说女厕所在对面……
——原来他们这么早就遇见了。
“那个,对,对不起。”林静明甚至还有点结巴,“我不是故意的——”他还没有说完,就被洛书一下子抓住了肩膀,洛书比林静明小了两岁,踮起脚才抓住他的肩膀,眼睛很亮,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情绪在不断酝酿。
“你喜欢拍照?”明明是皱眉质问的话从一个更加奶气的嘴巴里传出来,更像是一个问你有糖吗的感觉。
林静明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在意洛书还没洗手,微微张了张嘴巴,说道:“不喜欢。”其实应该说是讨厌,因为不管怎样,照片里除了爷爷和自己以外就是桂姨了。
“可是我喜欢。”洛书喃喃,他刚刚交上去的作文题目是入学必修课——《我的梦想》,他写的是当摄影师,因为可以记录下所有瞬间,以后可以和最爱的人分享。跟以前一样,虽然尽量用小学生的笔触去写了,还是因为文笔好被放上了学校通告栏,还附上了一张小一寸照。记得那时也是这样,因为这一次表扬,开启了洛书写东西的兴趣。
“其实,拍照也挺好的。”见洛书一直低着头,林静明有点局促,他觉得自己似乎被讨厌了,不觉语气中带了点讨好。
“你在哪里读书?”洛书没听见他说什么,自顾自地又问道。
“XX子弟学校。”林静明立刻回答,他挺喜欢眼前这个长得跟娃娃似的小弟弟,不希望他讨厌自己。不过他手劲可真大,抓得自己的手臂有点疼,不过没事,小孩都是要宠的,爷爷也很宠自己的。(作者跳出来:小静静啊,你也太自说自话了,不带这样的哈。洛书抽搐:谁是你小孩,咱才两年代沟!)
果然,跟自己一个学校。洛书放开了手,很多记忆突然蜂拥而来,他甚至还想起了初中第一次见面林静明自言自语的那一句“原来你不记得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