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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直都知道郑明修与陈子南必然伤害过某个少年,可是在案发现场的调查中,却从没确定过这个少年是谁。
而阿凌这个名字,反而在林翊嘴里听到得最多。也许笨拙的林翊在以自己的方式暗示给黎承睿听,他知道这两者之间的关联,可黎承睿办案向来看证据,他没有想过自己的小恋人能给他们提供任何帮助,或者说,他从没想过,林翊会知道系列谋杀案的任何内情。
这是他的疏忽,因为这样,他让林翊陷入险境,到现在都无法脱身。
黎承睿懊悔得简直想给自己俩耳光。
在接下来一天内,黎承睿带着弟兄们展开搜捕,把曾杰中常去的,现在可能会去的地方全查了一遍,却毫无他的踪影。曾杰中所在的诊所说他从前天起就已经休假,而出境记录中也没有曾杰中的记录,亲朋好友之间的寻访也未见踪迹,曾杰中就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
他不见了。
但一个人是不可能完全不见的,在这么一个大城市里,人就如蜘蛛,爬到哪,都有细微的蛛网可循。
到傍晚时分,周敏筠带来另外一个消息,她拿着曾杰中的照片往程秀珠案的线索调查时发现,有程秀珠的反应,确实见过曾杰中在程秀珠生前出入过她所在的住宅楼。
“程秀珠平时不与任何邻居街坊来往,她的朋友只知道她有了关系密切的男友,但大家都没见过这个人。而这个男人又生性谨慎狡猾,从不与程秀珠公开出现于任何场合,每次出入她的寓所都选尽量避开众人的时候。我们没办法知道这个男人高矮胖瘦,也无法画出他的肖像供人辨认。但这次我试着拿曾杰中的照片问人,却有两名同楼的师奶说,见过这个人,但他每次都穿得像个修水喉的工人,头上还会带太阳帽。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他出入大厦多次,却没人注意他。谁会去留意一个水喉佬?”
黎承睿点点头,问:“这两人为什么会注意到他?”
“据说是曾杰中帮她们按电梯。这两个师奶才发现,原来这个水喉佬很靓仔,跟着就多看了他两眼。”周敏筠摇头说,“你知道家庭妇女有时候无聊起来,对异性相貌是很留心的。”
黄品锡在一旁说:“这就是了,郑明修案时有证人见过一名饭店送餐员、吴博辉案时我们在监控录像上见到一名清洁工,程秀珠案有人见到一名水喉佬,陈子南案虽然没发现有目击证人,但如果追查,没准也会发现一名修冷气工人或别的职业,现在我们可以断定,这都是曾杰中了,申请逮捕吧。”
黎承睿勉强笑了下,对周敏筠说:“阿敏,麻烦你了。”
周敏筠立正道:“是。”
等她跑出去后,黄品锡安慰黎承睿说:“逮捕令下来,我们再抓不到他,就可以申请通缉,这样的话,哪怕他跑到国外也不怕。”
黎承睿摇头说:“可是他跑之前,翊仔就麻烦了。”
黄品锡沉默了一会问:“阿睿,你别介意啊,我现在怀疑的是曾杰中对林翊,是一种什么感情?你觉得他有同性恋或占有欲的成分在里面吗?”
黎承睿皱眉说:“我也不只一次这么想过,曾杰中对林翊应该是没有敌意,甚至算得上好,因为这样,曾杰中第一次见到我时便对我很排斥,虽然他竭力压抑,但我能感觉得到。我当时就想,也许他对林翊,跟我对林翊的感情是一样的。”
黄品锡撇撇嘴,低声说:“真是不明白你们的感情,好吧,我不明白不要紧,要紧的是,如果林翊在他手上,凭着这种好感,恐怕短时间内是没危险,但时间一长就难说。你也知道有些变态把人切割成几块也是为了爱……”
他注意到黎承睿脸色发青,忙住口说:“对不住,我乱讲的,林翊一定没事……”
黎承睿没有理会他,而是给自己倒了杯水,摸出止痛片吞下,随后站到他们分析案情的黑板前,盯着曾杰中的照片,低声说:“如果你是曾杰中,你会把人藏到哪?”
黄品锡一愣,黎承睿继续低哑着声音自言自语说:“如果我是曾杰中呢?我受过良好的医疗训练,我坚信我自己的善恶准则,我还崇信宗教,我知道我每做一件事,神都在看着,我努力符合神的标准,我知道我杀了人,可是我没做错,神说,审判在我……”
他盯着曾杰中的照片,那上面,曾杰中带着惯有的微笑,他似乎从来如此,每次见到人都是这种微笑,看起来很和煦很善意,但离近了,直直看进他的眼睛才会发现,那里面深藏着疏离和漠然。曾杰中就像一个旁观世间的,超乎人类生存的某种存在,他观察每个人,判断每个人的善恶,然后再施加惩戒,匡扶规范。
黎承睿沙哑着声音喃喃自语:“我放狗咬死陈子南,因为他罪无可赦,我用他最恐惧的生物慢慢撕裂他的肉体,把他的灵魂拖入地狱;我杀死吴博辉,因为他助纣为虐,他的灵魂同样堕落;我绞死郑明修,因为那样的罪人,不能给予他忏悔的机会;我还溺死了程秀珠,因为她贪吃贪婪,耽于肉欲,她的身上,集中了生而为人的数种大罪。”
“阿睿,你没事吧?”黄品锡有些焦急地问。
黎承睿用食指按住嘴唇,做了噤声的手势,继续说:“可我这次把一个无辜的男孩抓走,我心里很清楚,他没有罪,他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纯洁灵魂,我为什么要抓走他,把他藏起来?”
黄品锡此时明白了他的意图,皱眉想了一下说:“因为不看住他,他的灵魂也会被玷污。”
黎承睿眼睛一亮,点头说:“没错,他的灵魂已经被玷污了,男孩有了不该有的欲念,他已经开始滑向贪婪的边缘,这么下去,他一定会堕落,他会无可救药地成为一名罪人,我不能看着他不管。”
黄品锡深吸了一口气,说:“所以把他关起来,用什么东西洗涤他的灵魂?”
“什么东西呢?”黎承睿按着太阳穴说,“你让我想想,什么东西能洗涤灵魂……”
他们同时对视一眼,异口同声说:“圣水。”
黎承睿跳了起来,说:“马上查一下曾杰中平时做礼拜的教堂在哪,快,我们赶过去,把那包围起来!”
70、第70章
圣彼得青山堂在全港大大小小的教堂中绝对不起眼,因为它坐落偏远,教堂建筑也矮小简陋,完全不能与香港岛融合哥特与后现代建筑风格的浸信会天主堂相提并论。但这间教堂却是本港历史最久的教堂之一,在十九世纪初期就由英国传教士募捐兴建。由于当时资金有限,教堂建得分外朴素,既没有尖尖的塔尖,也没有高耸的穹顶,内部装饰中,除了圣坛圣像是彩塑之外,连块彩色玻璃都找不到,更遑论精美的壁画或雕花装饰物了。
内战后,有很长一段时间,圣彼得堂是许多从大陆涌入香港的难民心目中的圣地。因为那是天主教会分发救济品的一个点,在那个时候,每天都有人排着长队等着领回让家人存活多一天的口粮、奶粉,也许运气好的时候还能分到肉。做礼拜时,会有几百个信众一起唱赞美诗,牧师布道时,四里八乡的人会蜂拥而至,在那样艰难的岁月里,人们需要相信神真的会拯救世人,这样才能有活到明天的期盼。
进入七十年代后,这里就逐渐门庭冷落,周围高楼大厦建起了,原本隐藏在村舍绿树间的教堂骤然暴露在繁华的都市眼皮底下,它成为山坡上一处突兀的建筑,无论从外形还是功能,都显得与周围格格不入。但出于历史纪念意义,这里却一直被保留下来,神父也没撤走,附近信众做礼拜也还是会来此处,只是荒凉却无可避免,爬山虎布满整个外墙,庭院里一角的落叶积成了堆,却也仿佛被人遗忘了一般。
黎承睿在新界做了好几年督察,可他也是第一次来到此处。但在此之前,他们已经搜查了曾杰中服务的教会教堂,他的父母在港时习惯去祷告的教堂,他参加信义会时有来往的教堂,却都一无所获。重案组一众同事皆有些疲惫,就连他本人,心急之余也不禁冒出,难道我推测错了的念头。
他知道自己关心则乱,可怎么也按捺不住焦急的心态,他的林翊还没有找到,多耽误一分,没准就多一分危险。
找到这座圣彼得青山堂时,他已经抱着宁可杀错不能放过的心理了。圣彼得青山堂跟曾杰中唯一的联系就是这是他受洗的地方,但自从曾杰中长大成人后,就再也没有资料显示他曾经回来过。下了车后,黎承睿望着山坡上这个孤零零的建筑物,深吸了一口气,他从来不信任何宗教,但在此时此刻,他却由衷地在心底祷告。
神啊,让我找到他,快点找到他。
他还记得林翊最后一次来医院看他时的情景,男孩期期艾艾地蹭过来,提着一个保温桶递给他,却突然羞涩起来,垂着头就是不肯自己动手打开。
黎承睿把他圈在怀里,动手拧开了盖子,发现里面居然是燕窝粥。黎承睿惊奇地问:“翊仔,这是你做的吗?你哪来的燕窝?”
林翊小小声地说:“家里有,妈咪把它藏在厨房上面的橱柜里。”
黎承睿故意问他:“你没跟你妈咪说吧?你偷出来给我炖的?”
林翊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过了一会,却轻轻地“嗯”了一声。
黎承睿还记得自己心里的感动和心疼,他知道林翊有多听林太太的话,也知道林翊家的情况,像林太太这样一个仙恨不得掰成两瓣来过日子的女人,燕窝这种东西一定妥善藏好,轻易不舍得用。
他可以想象林翊怀着怎样忐忑的心偷出燕窝来,再跟做贼似的,将之炖好拿过来,说不定中间还手忙脚乱打翻什么东西,为了防止炖燕窝的过程中母亲突然回来,也许他还草木皆兵过。他的男孩就如他所想象的那样,单纯而清澈,他对谁好,就是绝对的好,他用他笨拙的方式表达感情,直白到令人心疼,不懂得欲擒故纵,不懂得遮遮掩掩。
黎承睿的眼眶瞬间就酸涩了,他郑重将林翊抱在怀里,他想说我很感动,我知道了,我会对你好,不,会比你对我的好更好,可是千言万语,他只憋出了一句,他带着鼻音说:“很好吃,宝贝真能干。”
“可你还没吃呀。”林翊认真地指出他的错误之处。
“我是说看着就好吃,”黎承睿笑着说,“反正我就是知道,你做的,一定很好吃。”
现在那个给他做燕窝的傻孩子不见了,那个他爱若性命的恋人不见了,黎承睿冷静地摸出枪,上膛,虚虚瞄准,他想,大不了除下这身警察皮,不是只有变态杀人狂才知道怎么置人于死地。
“阿睿。”黄品锡在他身边悄悄地叫他。
黎承睿回过神,朝手下做了左右两个手势,示意他们分左右路包抄过去,大家迅速分成两组,持枪无声地逼近教堂。黎承睿端起红外线望远镜,透过窗户看过去,发现里面一片空寂,暂时看不到一个人。
黎承睿拿起枪,带着阿Sam弯腰跑进教堂后门。篱笆墙外一条小径,有一株枝干遒劲的三角梅正在怒放。黎承睿看着紧闭的后门皱了皱眉,阿Sam立即上前,拿枪对准锁正要开,黎承睿伸手止住。他从怀里掏出消声器装在手枪上,对着锁开了一枪,再一推,门悄然被打开。
黎承睿冲阿Sam使了个眼色,示意露出惊奇样的阿Sam跟上。阿Sam凑上来,小小声问:“头,你怎么会有这个……”
“私货。”黎承睿淡淡地回了一句,“闭嘴啊,你懂的。”
阿Sam立即点头。黎承睿带着他猫着腰贴近墙根,教堂后是神职人员的住所,可这时却一点声响没有。黎承睿心里越发狐疑,他收到的资料显示,圣保罗青山堂虽然已有些荒废,但这里却仍然驻有神父,也有信众,不可能空无一人。他正思索着,突然阿Sam用力撞了他一下,黎承睿愕然回头,却见阿Sam面目凝重,手指了指屋内。
黎承睿凑过去,发现屋里墙角露出一双穿着黑色皮鞋的脚。黎承睿心里有些明白了,他拿稳枪,对阿Sam示意,闪身冲入屋内,但这里还是没有人,或者说没有活人,阿Sam收起枪将长长的窗帘撩起,后面躺着一具穿着黑袍的男人尸体,后脑遭受重创,地上有干涸的血迹,摸了摸,尸体已经僵硬,死亡时间超过六小时了。
阿Sam小声地用耳机冲同伴通告情况,回头对黎承睿说:“前厅祭坛那边,伙计们也没发现有人。”黎承睿心急如焚,简要说:“让大家包围后院!”他说完,便自己打开屋里的另一扇门,门外是一条走廊,按照一般教堂格局,这应该是通往祷告室。越接近那里,黎承睿的心跳就越快,他不知道推开门会发现什么,按照凶手的凶残状况,完全有可能会看到林翊血淋淋的尸体。
如果真是那样,他该怎么办?
黎承睿没法往下想,他脚步急促,再也管不住别打草惊蛇的念头,一脚踹开了祷告室的门。砰的一声响后,重案组同僚以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也不再悄然行动,急促脚步声从前厅后院朝这边涌过来。
“黎sir……”阿Sam冲了进来,只喊了一句就闭了嘴。黎承睿回头,目光凄厉,手微微发抖,他张开手掌,掌心有一个小铁盒,那是便利店随处可见的青草膏,可黎承睿却知道,这是他给林翊买的,那孩子的体质很招蚊虫叮咬,却又偏偏不喜欢涂东西,就这盒青草膏,还是他们认识之初,黎承睿好说好歹,才哄着他随身携带的。林翊很听话,每次都揣在兜里,但他不喜欢这个味道,所以每次都是黎承睿从他口袋里掏出药膏帮他涂。
这原本是俩人之间甜美的回忆,但现在却如一记重锤打得黎承睿有些呆滞,他定了定神,才对阿Sam说:“是这里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