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劫_分卷阅读_2

尼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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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摩尼放了他的腿,果真是起身走去了写字台后。拉开抽屉向内一翻,他翻出了个细细长长的红木小扇匣。扇匣子里放着一把象牙骨子的折扇,大边全镂刻了玲珑剔透的花样。展开了再一瞧扇面,一面是山水,另一面是诗文:“不是众生不是相,春暖黄莺啼柳上。说尽山河海月情,依前不会还惆怅。休惆怅,万里无云天一样。”

    诗文落款印着个鲜红的小章,是个清清楚楚的“贞”。

    “哟!”白摩尼真是受宠若惊了,抬眼对着霍相贞笑:“真的假的?专给我的?”

    霍相贞的字是北京城里的一绝,或许其实没那么绝,但他不是卖文卖字的人,他是个子承父业的武将。年纪轻轻的武将,而能泼墨,而能写出一笔好字,这不能不说是个出奇的事情。来霍府求墨宝的体面人物向来不少,可求到的人也向来不多。霍相贞有点倔性子,有本事不往外露,宁愿关了门自娱自乐。他看不上眼的人,要也不给;他想给了,不要也不行。

    手扶膝盖站起了身,霍相贞晃着大个子在书房里来回的走。觉是睡不成了,他活动着他那个不可收拾的脑袋,漫无目的的停到了白摩尼身边:“骨子好,所以想给它再配个好扇面。仔细收着,听见没有?”

    白摩尼珍而重之的把扇子合拢了放回扇匣子。真不想让霍相贞带兵上战场,但是又不能劝,劝了也白劝,而且还会惹出一肚子气。

    “那个……”他又开了口:“你是不是得带上清丸一起走啊?”

    霍相贞一摇头:“不,不带他。我去到就回,给外界做个样子而已,带那么多副官干什么?”

    白摩尼偷眼看他:“那你要是半路上火了怎么办?莫非你要移情别恋了?”

    霍相贞猛然转身向前走了两步,随即双手插兜做了个向后转,拧着眉毛怒道:“你少他妈的和我扯淡!愿意呆你呆,不愿意呆你给我滚!天天为了个下人和我嚼舌头,你从哪儿学来的这一身小家子气?”

    白摩尼神色不变,慢条斯理的摆弄着小扇匣子:“我才不滚呢!外面有人跟我要债,我还不起。”

    霍相贞依旧盯着他:“多少?”

    白摩尼答道:“两万。”

    霍相贞不再多说。快步走到写字台后坐下了,他从下方的小抽屉里找出了支票本子和印章。开了一张两万五千元的支票放到写字台上,他一边收拾纸笔,一边骂道:“丢人现眼的东西,欠债不还和耍无赖有什么区别?去把你的亏空堵上,等我回来过年!我告诉你,今年这就是最后一笔。要是年前你再给我添新麻烦,当心我打断你的狗腿!”

    白摩尼对着他一抬腿:“你打,你打!”

    霍相贞没想到他会来这一手。沿着他的腿一路往上看,最后霍相贞忍不住笑了:“小崽子,贱!”

    白摩尼嬉皮笑脸的放下了腿:“不闹了,说句认真的话。等你带兵出发了,我也去学门正经的手艺。是什么手艺你别问,反正是为了你学的,等你回来就知道了。”

    霍相贞从来不把白摩尼的话当话听,随着他说,说过就算。等到白摩尼玩够了,告辞了。他连拍桌角电铃,把楼下的马从戎叫了上来。

    马从戎本来是霍家老管家的儿子,所以依着老习惯,称他一声少爷。霍老帅没了之后,少爷变成了大爷,他也跟着上了大爷的床。大爷是个干净的人,他看在眼里,心中有数。大爷显然对他没有多深的感情,白摩尼暗地里骂他是上清丸,骂得有理。可话说回来了,上清丸虽然不值钱,但毕竟是大爷服过的第一副药。大爷活了二十多岁,除了他这一剂之外,别的药还真是没沾过!

    伺候着霍相贞穿了军装马靴,马从戎一抖黑大氅,从后往前的往他肩上披:“大爷预备什么时候离京?”

    霍相贞自己戴上了皮手套:“我去找老家伙们再商量商量。一旦定了,说走就走。”

    他这话不虚。晚上召集部下元老开了个会之后,第二天早上他就带着侍卫队出了城。出城那天下了今冬的第一场雪,大雪铺天盖地飘飘洒洒,盖得城外没了道路。

    白摩尼眼巴巴的数着日子等霍相贞回来,及至等过半个月后,他在心慌意乱之中得了噩耗——霍相贞所在的指挥部,在个挺偏僻的山窝里遭了炮击。如今大雪封山,山外的进不去,山里的出不来,北京城里一时间竟是不知霍相贞的死活了!

    2、顾承喜...

    县外的炮战持续了整整一夜,到底也不知道是谁打谁。保安团是最通晓利害的,把县城的城门连着关了一天一夜。今天团丁可能是打探到了确实的消息,大着胆子开了城门,城里城外的人随之流动活络了。上了铺板的商铺重新开了张,小买卖人挑着担子重新上了街,顾承喜袖着双手,吊儿郎当的也出门见了天日。

    顾承喜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生得高高大大体体面面,然而不学好,终日游手好闲东游西荡,把爹娘留给他的一份小小家业败了个精光,只余一所小破房子,让他还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处所安身。可要说他完全是个败家子,也不准确,因为他穷归穷,但始终是没很挨饿,无多有少的,总能弄到几个钱来糊口,虽然来钱的路子全不体面,和坑蒙拐骗脱不离关系。

    进入茶馆找了个靠窗的位置,他泡了一壶香片,似睡非睡的晒太阳。冬天要到了,日子也要难熬了,他时常的感觉自己像野狗,勉强维持着不冻死不饿死。通过雾蒙蒙的玻璃窗子往外望,他忽然来了精神,推开窗扇伸出了脑袋:“小林!”

    此言一出,街边立时停了个过路的小理发匠。小理发匠把自己的挑子放落了地,扭头对着顾承喜发笑。顾承喜一推茶杯起了身,出门一路跑到了他的面前:“怎么着?你跟我完啦?”

    小林从头到脚没好衣裳,然而收拾得很利落,绽了线的袖口挽着,雪白洁净。仰着脸对顾承喜一笑,他反问道:“谁跟谁完了?我怎么不知道啊!”

    顾承喜当街伸了手,轻轻一拧小林的脸蛋:“既然没完,那你怎么总不来找我了?”

    小林对他一挑眉毛:“你请我了吗?”

    顾承喜在寒风中收了手,翘着嘴角不是好笑:“小兔崽子,你什么时候涨了身价,还得让我三催四请了?”

    小林一弯腰挑起了担子:“我没那么厚的脸皮,你不请我,我还自动送上门去。妈的上次到了你家,饿着进去饿着出来!哼,你还真是对得起我!”

    顾承喜其实看小林是可有可无,有是更好,没有也行,所以小林耍了脾气,他也不往心里去:“今晚来吧,行不行?别的不敢说,肯定让你吃饱了!”

    小林向他伸出了一只白生生的手掌:“凭什么呀!我陪谁不是陪?谁不能给我个仨瓜俩枣的?我怎么就少不得你那一顿粗茶淡饭了?想我了也行,你拿钱!我告诉你,往后我不吃你那一套了。哄我当傻子?你当我是真傻啊!”

    顾承喜点了点头:“好,小林,前两个月我有钱的时候,也没少给你花,没听你跟我道过一声谢。这一阵子我手头紧了,你倒是和我翻起旧账了。行,知道你屁股金贵,我姓顾的以后不敢高攀了。咱们再会,你挣你的仨瓜俩枣去吧!”

    话音落下,他扭头就走,心里当真是带了气。而小林没想到他是属驴的,说翻脸就翻脸,不禁站在街边一愣,有心拔脚去追他,偏偏肩膀上还压着一副担子,走不快跑不起。对着他的背影一招手,小林有心唤他一声,可是没等张嘴,他已经在街角拐弯了。

    小林原地不动,有点傻眼。他和顾承喜不一样,顾承喜是个六亲不认的,说跟谁完,就真能完。

    小林不想和他“完”,虽然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穷鬼,跟着他混只赔不赚。

    顾承喜没有小林那么多的小心思,气哼哼的一路走回了家,他只在茶馆灌了一肚子热茶,所以胸中的怒气加上腹中的饥火,熬得他咬牙切齿坐立不安。连个卖屁股的兔崽子都敢当面奚落他了,他承认自己是白活了二十多年。不能在这么耗下去了,再耗下去将来只有饿死一途。可是干什么呢?小事情他看不上,大事情也轮不到他干。要不然,当兵去?老话说得好,好男不当兵。看着自己这座家徒四壁的小房,他还有点儿舍不得扔了就走。再说当兵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不清楚。大兵全有烧杀抢掠的机会,是个发财的路子;可同时也有吃枪子见阎王的机会,找死更容易。

    顾承喜从大兵想到了城外的炮战,从炮战又想到了死人。一双眼珠子忽然放了贼光,他的脑子里起了邪主意。

    死人啊,漫山遍野的死人啊!大兵总不会是光着屁股来打仗的,自己哪怕去扒两件好衣裳回来,不是也能卖几个钱?家里的米缸已经见了底,凭着这个穷法,就算过几天小林主动送上门,他也饿得干不动了。

    思及至此,顾承喜关门饿了一天。傍晚时分他出门买了八个热烧饼,一口气全噎进了肚子里。他性子独,而且扒死人衣裳终究不是件露脸的事情,所以没和任何人打招呼,他悄悄的锁了院门,戴着一顶破棉帽子偷偷的溜。趁着暮色出了城门,他在大雪地里走得深一脚浅一脚,越走越偏越走越荒,末了翻过了一座小山包,他在背风的坡上停了脚步。

    天黑透了,半空中悬了一轮皎洁的大白月亮。凄凄清清的月光洒满了小山坳。小山坳里明明暗暗起起伏伏,满坑满谷的全是人,冻硬了的人。一群乌鸦栖息在周遭的枯树上,一动不动,也像是随着人一起硬了。

    顾承喜不知道这东倒西歪的都是谁家人马。近几年城里城外没少开仗,把老百姓都打糊涂了。

    寒风吹透了顾承喜的薄棉袄。望着前方无边无际的一大片尸首,他忽然一咬牙,告诉自己道:“来都来了,干吧!”

    半蹲了身子溜下山坡,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进了战场。士兵们的棉袄看着挺厚,然而一捏就没了东西,不知道里面填的都是什么。骤然惊呼了一声,顾承喜笑逐颜开的直起了身,手里多了一枚金戒指。

    金戒指上还带着血,但是不耽误他把它送到嘴边亲一口。把这个小玩意儿塞进口袋里,他猫着腰继续一边搜索一边前进。枪他不敢要,刀也不敢要,棉袄里面没棉花,也不值钱。眼前忽然光芒一闪,他抬了头,看到死人堆里伸出的一只手。手上又有土又有血,看着是挺吓人的,可在袖口边缘,竟是赫然露出了一只手表!

    连滚带爬的跑过去,他知道这东西肯定比兜里的小金戒指更值钱。稳稳当当的跪在了那只手前,他像撸镯子似的开始撸手表。手大,表带却不够松,屡次卡在了大拇指处。顾承喜急了眼,抓了那手又挤又捏,恨不能把它揉圆搓扁的变个型。夜风低低的掠过他的后脖颈,冻得他一个寒战接一个寒战。不能总跪在这里和一只手较劲了,他开始环顾四周,想要找把刺刀。一手攥着那手,他向左探了身子,伸长手臂够到了一把短短的佩剑。佩剑还挺好看,严丝合缝的套着剑鞘。把剑鞘夹到双腿之间,他握了剑柄向上一拔。只听“嚓”的一声轻响,他的手中甩出了一道冷森森的寒光。

    这把剑可真是太中顾承喜的意了。紧握短剑低下了头,他打算直接切了那手的拇指。然而刀锋都贴到手背皮肤上了,他忽然一哆嗦,嗓子里“咕”的挤出了声。

    不知何时,那只手竟和他交握住了!

    瞪着眼珠子愣了足有一分多钟,他一点一点的回了神,这才意识到手是软的——妈的满山坳的人都硬了,这只手却是软的!他方才都差点把这只手弄得骨断筋折了,竟然就没想过它是软的!

    顺着这只手往下瞧,他看到了一条长长的胳膊,胳膊上的衣袖是黄色的厚呢子,袖口还镶着金道子。试探着把手往外抽了抽,兴许是没敢用力的缘故,那只手居然随着他一起动了。

    顾承喜一手攥着短剑,一手哆哆嗦嗦的任人握着。颤巍巍的出了声,他鬼哭似的问道:“你……还活着吗?”

    回应他的,只有风声夹着乌鸦叫。

    顾承喜先是财迷了心,后是吓破了胆。膝盖蹭着地往后慢慢的退了,他想要逃。可是人是动了,手却动不得。那只脏兮兮的手对他越握越紧,明显是在加力气。

    这是一条人命啊!

    顾承喜从来不认为人命可贵,但是被这么一只脏手死皮赖脸的抓住了,他不由得生出了一点不忍和不舍的心思。无可奈何的吐出一口热气,他向前又爬回了原位。扔了短剑腾出手,他扯住面前一具尸首的衣领,拼了全力往旁边拽。大月亮底下和死人面对面,那滋味真是不好受,尤其死人的死相还是龇牙咧嘴,死不瞑目的像是要咬他一口。

    拽开一个,还有一个。两具尸首穿得都挺好,比一般大兵利索得多。终于能沿着胳膊看到身体了,顾承喜三脚着地的往前行进了一尺。气喘吁吁的垂下头,他猝不及防的看到了一张脸。

    很英俊的一张脸,浓眉大眼高鼻梁,嘴唇有棱有角的。手脏得像爪子一样,脸却干净。顾承喜没文化,不会夸人,笼统的只能说他好,处处都好,是典型的男子汉式的好。大睁着眼睛望着天,他微微张了嘴,喉咙里梗着一丝两气的呻吟。忽然轻轻的抽搐了一下,他的嘴角溢出了白沫子,抓着顾承喜的手则是越发紧了。

    顾承喜是来发财的,不是来行善的。半死的张了嘴,他这个活的也张了嘴。一脸傻相的盯着对方,他连气都忘了喘。

    照理说是不该救的,凭着他的本事,哪还有余力去救人?连把他运回城里都费劲,再说也没钱给他请大夫抓药。万一他死在他家了,他可是买不起棺材给他收尸。

    顾承喜想得明明白白的,提醒着自己得走,赶紧走。可那只手可怜兮兮的拉着他扯着他,他看着这家伙吐着白沫望着天,不知怎的,感觉自己的心肺都被对方一把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