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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走着神儿,一旁原本静静放着的手机突然亮起了森蓝的光,屏上“老爸”二字乍现,我忙避到一个没人的楼梯口,按下了接听键。
“莞莞,到一中了吗?”老爸的声音在按下接听键的一瞬间涌入耳中。
我答道:“没呢,想着先看会儿书,就来图书馆了。”
“随你,明朗那孩子和你一块儿呢吧,”我刚想回答,他又说,“家里也装修得差不多了,但还得晾晾,味儿太大,你待会儿别着急回去,从学校回来再跟着明朗来你李叔家吧。”
我没说话,他语气陡然一沉,接着说:“你二叔来电话了……你奶奶……也就这几天的事了,等开了学,过几天咱们就回去,你奶奶她最喜欢你,这几天一直念叨着想你了……你回去……好好陪她说说话。”
我点点头,忽然想起来他看不见,于是应了声“好”,然后按下通话结束。
挂了电话,我走回自己的座位。
夏末秋初的八月,天愈发地高了。
阳光一尘不染地从窗外投进来,铺了一桌的温暖,天光大亮。
桌上放着的是萧红所著的《呼兰河传》,书敞开着,窗外不时吹进来的风把书页吹得呼啦啦响,恰好翻开了生病的小团圆媳妇被听信了跳大神的人话的老胡家用滚烫的开水洗澡的那部分。这本书我已经看了很久,正为着她敏感而细致的文字着迷,从字里行间,我似乎能浅浅了解萧红的苦难人生。
图书馆里此刻甚是安静,我在这儿待了许久,偶尔会见有走错区的形貌拙拙的孩子——大概本想期待在睡前故事格林童话里徜徉一下,却在这漫天遍地的莫言杨绛张爱玲之间不知所措,最后只好红着眼圈儿被大人领走。除了窗外飘进来的灰尘会在我眼前动一动,观书的一排排座位上只有寥寥几人,衬得图书馆里的空气都那么寂寥。
从早饭结束至此,我在图书馆里已经待了将近六个小时,眼睛渐渐有些酸涩了。我转身看了看窗外,渐亮的日光把碧落之下的万物洗刷得熠熠生辉。楼下不时传来的几句交谈声和断断续续的汽车鸣笛声,让我有一瞬间的失神,仿佛心跟着这些细碎而杂乱的声音飘到了五里雾中,迷失了方向。
这个八月的我有点儿忙,中考结束后,跟着班儿里的学生老师一起吃了一次饭,爬了一次山,于我,这就权当旅过了游。感情也交流了散伙饭也吃了,大伙也都开始各忙起了各的。我这个假期倒没啥大事儿,除了略略熟悉一下新高一的功课——也就是美其名曰“预习”之外,最重要的事儿,就是进行了我如火如荼的搬家大工程,等搬完,暑假的进度条就推进了一大半,这不,这几天才安定下来,等新房子散散味儿,我们便能住进去了。
说到搬家。
其实对我来说还真不算事儿,我情不自禁地掰着指头数了数,然后忍不住感叹——
又搬家。
既然说“又”,当然就意味着这绝不可能是第一次了,搬家这件事于我而言,不仅不是第一次,而且还是很多很多次,我掰手指数都能数得脑子浆糊成一锅粥。
从有记忆来,我和我爸就跟年年南迁的一老一少两只候鸟似的,几经人散居无定所,并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地图的上北方向直线迁徙。搬家的理由呢,也可谓千变万化,不胜枚举,常见的有,我爸经商,注重分公司的发展要迁、我年年升学,往别的学校考要迁;不常见的有,空气测评,污染程度偏大要迁、别地方有风水更好位置更佳的房子也要迁(啧啧,迷信!)……拿这次来说,就只是因为这个小区离我考上的高中更近一些。
说起来,我当初报考这家高中同样是听取了我爸的建议,虽然他几乎不对我的学习多加过问,但他却喜欢拐着弯儿地想要决定我的方向。比如在中考前填报志愿的时候,他总是向我夸奖一中有多好,环境多优美啦,师资力量多强啦,附近的学区房有多方便啦等等等等。
但我想,这次搬家,是最后一次了。
至于原因嘛。
其实吧,虽然一直搬家,但每一次搬家前都有征兆——那就是奶奶打来的电话,老爸会在电话里告诉奶奶搬家的理由,然后说服奶奶征求同意。但是似乎他们之间这方面的交流每次都不尽如人意,争辩更是家常便饭。
老爸一直敬重奶奶,但在搬家这件事上,他总会固执己见,对她三番五次的责问含糊其辞,小的时候不明白为什么,但现在我知道了。
因为这些所谓的理由都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方向。
是一路的北上。
我妈就住在北方,准确的说,她就住在这次我们所搬到的小区。
每当他对我喋喋不休说一中有多好的时候,我心里总在想,可不是嘛,我妈也住这小区,我哥考上的大学离这学区房也近。这么多年越陌度阡,不就是在一步一步地靠近我妈吗。
而现在,我爸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其实很多次我做梦,梦里都是幸福的四口之家。我总是对小时候的事情念念不忘,脑海里常常回想着母亲小时候讲的睡前故事什么的。以前,对于他们的离婚,我始终相信并非是因为琴瑟失调——比如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仍会称呼对方的爱称。
对大多数经历过父母离异的孩子来说,起初都会对他们的复合抱有希望,他们相互之间的一个眼神,一次关怀,甚至是不经意间的一次提及,都会让我们欣喜若狂。
哪怕每每我因为各种原因爬到橱顶上去,都会不可避免地看见那一小本薄薄的红色证书,以及上面清晰的“离婚证”三个字,我也始终相信,他们的分离是暂时的。
但现在不会了,小时候总会因为这些事和同学争辩,关系好的关系不好的,委婉的直白的,善意提醒的冷嘲热讽的,总之人人表达的都是一个意思,那就是“不可能”。
离婚了就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说三人成虎也好,众口铄金也罢。总之说的人多了,某件事儿就会成真理。
说我从众就从众吧。
反正我信了。
我爸曾跟我说,你别恨你妈,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我在想,是不是所有家长解释不清一件事儿的时候,就会用“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这句话,来把我们刚刚萌芽的好奇心扼杀在摇篮里。
说不恨。是不可能的。
想想,他们离婚已有整整十年了。
十多年。我没有见过我妈一面。我有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错觉,我应该是孙悟空转世,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小时候听别人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时,人家脑子里闪过的是妈妈温柔似水的脸,而我在想:妈,妈是谁,有那么厉害吗?能把一坨烂草变成宝?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爸绝口不提再婚的事,虽然像他这种看上去有车有房有阅历的男人看上去的确优质得很,也注定好桃花烂桃花都或多或少有一点儿,但他从没说过“莞莞啊,我带你去见个阿姨吧”、“某某阿姨挺好的”之类的话。
加之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北上的速度,让我一直坚信——
他还一直坚定不移地,爱着我妈!
虽然我已经忘了她的样子,但我潜意识里觉得她是有愧于我爸的,至少,我爸肯为了她坚持单身,但她,却连她的亲生女儿都不愿多看一眼多说一句。
我也常想没什么大不了,我这根草飘飘摇摇地,虽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却到底是好好儿地活了十六年。
想着想着,李明朗回来了。他那双白色跑鞋因交替及地传来的规律而有活力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我还没抬头,就听见了他的声音——作为一个青春期男生所特有的那种朝气蓬勃的声线:
“莞莞?”
我稍稍一怔,低下头看着手中的书,心中思绪万千五味陈杂,没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