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丢失的吉娃娃

无事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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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来到小徐家时她正在屋里抹眼泪呢,你说她男朋友死的时候都没在我们面前掉过眼泪,现在丢了一条狗她竟然当着我们抹眼泪,真是搞不懂女人,该哭的时候不哭,不该哭的时候瞎哭,饭岛爱死在家里,多么令人伤心的消息,可这些女人没一个哭的,而一看韩剧却都哭得稀里哗啦。

    “小徐,生什么事了?”董经理关切地问道。

    “大个儿丢了。”小徐抹着眼泪说道。

    董经理听后长松了一口气,在她看来不过是丢了一条狗而已,可我知道这条狗在小徐心中的位置,恩,至少把左心室和右心房给占据了。

    “你们不知道大个儿它多听话。”小徐抽泣着说道“每天我下班回来它都会给我叼过拖鞋来。”

    这该死的任毓,在我家的时候从来都不给我叼拖鞋,不叼也就罢了,还每天咬着我的裤腿把我拉进卫生间让我先洗脚,我的脚有那么臭吗?

    “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它总会在我面前转着圈的咬自己尾巴逗我开心。”

    恩?这招我可没教过他啊,莫非他很不适应自己屁股后面多出的那一部分想咬掉?

    “也许你们不信,它能听懂我说话,我想看书时对它喊一声‘帮我把那本知音拿来。’它就会把客厅的知音给我叼过来,从来没有错过。”

    这点我相信,有次我在家写广告策划时,由于用的拼音输入法,我把一丝不苟的设计理念给写成了一丝不挂的设计理念时,它朝我一个劲地叫,直到我现打错了字。

    “每次上街,它总会走在我的左边,过去任毓也是这样,他说这样可以保护我,以免被车撞到。”

    没看出来,任毓这么大的个儿心还挺细,我曾在一篇文章里看到,说是逛街的时候男孩走在女孩的左边容易引起女孩的好感,看来的确如此,有一次别人给我介绍了个女孩,我陪她逛街,当时我也是走在她的左边,我左边的车一辆接一辆地呼啸而过,吓得我一个劲地往右挤,最后终于把那女孩挤得没地儿走了,她恶狠狠地对我说:“你是不是要把我挤到绿化带里才罢休!”

    “和它在一起我有一种安全感。”小徐说道。

    这点我信,吉娃娃的身手一般的狗根本不是对手,在我家住的时候他就脚踢一楼松狮,口咬六楼京巴,就连哈士奇见了它都浑身抖,我真想让他跟藏獒pk一下,看看他到底有多厉害,犹豫再三没敢,倒不是怕吉娃娃受伤,我是怕万一把人家的藏獒给咬死了可怎么办?听说一条好藏獒的身价达到一百万,万一真给咬死了我就是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啊。

    “小徐,别介绍你那大个儿了,你说说他是怎么从家里跑出去的?”我打断了小徐对吉娃娃的详细介绍。

    “应该就从那扇窗户跑的。”小徐一指客厅里打开的那扇窗,我走过去看了看,窗户不高,以吉娃娃的身手应该可以跳上去。

    “平时它就喜欢趴在窗户上往外看,每次它看到我下班回来都会朝我叫几声,然后从窗户上跳下来跑到门口迎接我。”小徐继续说道。

    我透过窗户向外望着,小徐家住一楼,对面是一条小区的主道,通过这扇窗户能看到任何进出小区的人,莫非他是现了什么才擅自跑出去?他又会现什么呢?

    “平时这扇窗户你一直开着吗?”我问道。

    “不,我一直关着,今天早晨上班的时候我记得也是关上了的,可不知道为什么我下班回来后窗户就打开了,大个儿也不见了,无事忙,你说会不会是我家进贼了?”

    别逗了,家里要是真进贼了能只偷走一条狗?而且还是只不值钱的狗,更何况这条狗还是刑警附体,要是真进贼的话小徐回家应该看到这样一幅景象:一小偷双手抱头蹲在角落里,他的腰带被吉娃娃叼在嘴里,搞不好那小偷一见到小徐回来还会不停地哀求:“大姐,赶紧把我送到派出所吧,我坦白,我交代,我自,你们家的狗太厉害了。”

    “你说它会不会被那些专业偷狗的贼给抓走啊?听说现在有好多坏人专门偷狗,然后卖给狗肉店。”说到这里,小徐哀号了一声“我可怜的大个儿啊,它不会被人家做成狗肉火锅了吧。”

    真受不了她,小徐猪脑子吃多了吧,你想啊,吉娃娃多大点个儿?够做一锅吗?要做狗肉火锅也得做藏獒那么大个儿的,恩,传说中的天价火锅不会就是用藏獒做的吧?要不咋会那么贵?

    “小徐,你不要胡思乱想,搞不好大个儿只是在家待得太闷了,出去走走,一会儿自己就回来了。”董经理劝道,小徐听后一边抽泣着一边点了点头。

    这点不可能,我深知道,因为吉娃娃在我家住的时候他会打开电视看体育节目,尤其是足球,他好像还是皇马的铁杆球迷,每当有皇马的比赛,他能熬到很晚,看到精彩处还狂叫不止,让身在阎罗殿的我都能听到他的叫声,恨得我第二天就把有线给拔了,谁曾想他自己竟然用嘴巴又给接了起来。

    我实在想不通吉娃娃会跑到哪里去,你说他会不会是烟瘾犯了偷跑出去买烟抽?还是又现了某个网上在逃犯而冲出去恩,难道他又现了威猛兄弟?想到这里我不由地打了个冷颤,他不会是真的又现了威猛兄弟吧,不过再一想这不太可能,因为小徐所居住的小区算是本市最便宜的楼盘,被成为贫民窟,住在这里的几乎全是普通的上班族,威猛兄弟这种级别的杀手不应该来这里,他俩一出手的劳务费那都是以百万计算的,就这破小区,整个单元楼也不过价值一两百万。

    “董姐,我有时候真的觉着任毓投胎转世变成了大个儿。”小徐对董经理说道,一旁的我听后愣了一下。

    “小徐,你别乱想,任毓他是个好人,活着的时候没做过坏事,怎么可能遭报应变成条狗呢?”董经理劝道。

    这都哪跟哪啊,前世做过坏事今生就变成狗?这完全没有科学依据嘛,更何况现在的狗那都过的什么样的日子?吃好的,用好的,过去我养的那条京巴就如此,吃鸡蛋只吃黄,火腿肠低于五块钱一根的它连碰都不碰,给它洗澡必须用飘柔,换个别的牌子的它死活不干,出去走不到半小时就得让你抱着,到了情期在街上看到顺眼的小母狗就趴人家背上,普通人能享受它这种待遇吗?反正我没看到过哪个到了青春期的小伙子敢在街上看到心仪的美女就追上去讨欢我觉着只有三世为善,一生吃斋念佛的大好人才能转世为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