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敌[强强]_分卷阅读_39

朱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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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骥轻轻摇晃着酒杯:“你来魔都多久了?”

    “八年。”顾颐迅速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听说大城市机会多,正好有老乡在这儿,我就投奔过来了。”

    “那老乡呢?”

    “前几年又去广东了。”顾颐淡淡地回答,“他在网上认识了个女朋友,就过去了。听说去年结了婚,现在应该过得挺不错吧。”

    “听说?”唐骥扬了扬眉毛,“你们现在没有联系了?”

    “离得太远,联系就少了。”

    “这么听起来,你好像朋友不多的样子?”唐骥一手撑着下巴,似笑非笑地问,“在魔都呆了八年,没交到几个朋友?”

    顾颐真想问他一句:你是怎么能得出这个结论的?就因为他跟一个老乡没有了联系?这中间的逻辑究竟在哪里?然而很不幸,虽然这个结论丝毫没有逻辑,却出奇地正确,他也只能默认了。

    然而唐骥并不打算就此打住话题,还要继续往下问:“为什么?”

    没交到朋友,还需要说出个一二三来吗?顾颐有些无奈:“是我有些孤僻吧……”

    “看着也不像啊。”唐骥依旧笑眯眯的,“我觉得你性格很好,人才又出众,应该会有很多人喜欢才对啊。”

    顾颐只觉得心口上猛然一阵痛楚。这句话听起来如此耳熟,似乎在很多年之前,也有人这么说过。不过他迅速把这点回忆狠狠压了下去:“唐总太过奖了,我不过是个普通人。”

    “普通人?”唐骥哈哈笑了起来,“那你也太过谦了。”他看起来兴致勃勃的,“说真的,就凭你的人才,怎么到现在都没有女朋友啊?”

    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顾颐刚刚把心口的痛楚按下去,就觉得膝盖上又中了一箭,虽然这一箭目标有点歪,但伤害力并不小:“唐总,真要是人才出众,也不会现在还住地下室了。只有一张脸长得好,算不了什么。”或许如果不是这张脸,他现在过的就是完全不同的生活。只可惜这张脸现在已经无法改变,除非他愿意去换一身诺菲勒的血脉。

    唐骥嘿嘿笑了两声,丝毫没有发觉自己说的是个很讨人嫌的话题:“也不能这么说嘛。长得好,这也是优势,还是天生的呢。”他说着,还摸了摸自己的脸,“有的时候,其实还是挺管用的。”

    这人得多自恋啊。顾颐面无表情,心里已经要忍不住骂娘了:“对唐总来说,这是锦上添花。”所以管用的根本不是你的脸,而是你的身家。

    唐骥冲他挤了挤眼:“你是说我要是没钱,也就没人会看我这张脸?我觉得不至于吧……”

    “是不至于——”顾颐实在是忍不住了,“我想,张少一定不会计较唐总有没有钱的。”

    “咳!”唐骥用力咳嗽了一声,掩饰地端起酒杯,挡住自己抽搐的嘴角,“不说这个了。你父母现在好吗?”

    顾颐中了今天的第三箭。他得停了一会儿,才能答出话来:“还不错。都在老家过日子。”

    “每年回去看他们一次?”唐骥说得漫不经心,“离得够远的,这来回一趟也挺辛苦吧?”

    他把酒杯举起在面前轻轻摇晃,似乎在端详杯子里的酒液,但是顾颐发现他摇晃的节奏很稳定,这让他突然想起了那次在风宇公司的谈话。到了嘴边的话突然咽了下去,顾颐硬生生地换了一句:“我已经很多年没回家了。”

    “哦?”唐骥眉毛一扬,“你不是一直惦记着家里,还时常往回寄钱吗?怎么——过年都不回家?”

    一个猎魔人,通常都需要有极好的记性。顾颐漠然地想着,上次他也只是说过一句海天的薪水还需要往家里寄,所以只能住地下室,显然唐骥记住了,而且,还在这儿等着他呢。

    真正的顾义家乡远在千里之外,只是个偏僻的小县城,唐骥没法去那儿查他每年有没有回家,但是如果他想查,却能查得出来,顾颐每年有没有离开过魔都。

    果然,唐骥从来不会做毫无意义的事儿。顾颐觉得自己应该庆幸,海天那地方没有留身份证复印件的习惯,否则只要唐骥去查一下他从前用的身份证……

    “嗯?”唐骥还在等着他的回答。他眼睛里带着点笑意,酒杯映在瞳孔里,仿佛把瞳孔也染成了血红色。

    顾颐忽然觉得这点笑意十分的刺眼:“我跟家里的关系——不太好。”

    “啊?为什么?”唐骥再度抬起眉毛,“血浓于水,一家人哪有隔夜仇,你这还不停往家里寄钱,怎么却好几年不回去呢?”

    他一句连着一句,仿佛猎手一步步在逼近猎物。顾颐看了他一会儿,垂下眼睛:“是我家里人不想看见我。”

    “是吗?”唐骥眉毛抬得更高,“这么好的儿子,怎么会不想看见呢?是闹什么别扭了?”

    这样的谈话很有趣?顾颐忽然觉得一阵厌烦。总是这么没完没了的试探,每句话里都藏着深意。当年他是太天真了听不出来,但是现在——即使再想做一个普通人,他也不想再忍耐了,或许这正是个机会,就算不能消除唐骥的疑心,至少也能恶心恶心他。

    “我怕唐总知道了,我的工作就保不住了。”

    “你跟家里的关系,怎么会妨碍到工作?”唐骥一脸好奇。

    “其实我家里讨厌我,是因为——”顾颐停顿了一下,抬起眼睛直直地看着唐骥,“因为我喜欢男人。”

    第34章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世界终于安静了。顾颐在床上躺下的时候,满意地轻轻舒了口气。

    黑暗中,唐骥躺在床的另一边,好像一条笔直的咸鱼。

    让你问,现在问出结果来了,你打算怎么办呢?顾颐微微翘起嘴角,不无恶意地想。

    早从唐骥对张政的反应他就看出来了,唐骥对男人其实没什么兴趣,不过是以此为掩饰,便于行动罢了。

    现在好了,他拉来演GAY的同伴自己就是个真GAY,从此之后,他还能那么自然地上下其手,演技收放自如吗?

    顾颐忽然发现,自己其实还挺期待的呢。

    当然,要是唐骥实在觉得尴尬,授意张副总找个借口把他辞退,那就最好了。反正现在三个月的试用期还没过,到时候说一声“对不起,还是觉得你不太合适这个位置”,大家都心领神会,一拍两散,合理合法。

    而如果唐骥对他疑心未解,仍旧还想留着他,甚至还要在李天翌面前秀恩爱——顾颐的嘴角又往上翘了一点儿,那总该轮到他憋得内伤了吧?

    这么一想,顾颐突然觉得前途好像突然明亮了起来。哎呀呀,唐骥会怎么做,还真是让人好奇呢。

    这么满怀恶意地自我宣泄了一会儿,顾颐开始思索今天晚上自己的行为,为什么唐骥忽然间对他又怀疑起来了呢?

    如果他的感觉是正确的,那么唐骥应该是在走开去接了一个电话之后改变了态度,虽然这很微妙,或许只是多看你一眼或少看你一眼的区别,但顾颐敢肯定那个电话一定有问题。这也是他为什么之后果断用一个触发式魔法球惊动唐骥的原因——弃卒保车——好吧,弗林应该不会觉得自己是个卒。

    是的。弗林·诺菲勒,也就是今天晚上在酒吧里盯上他的那个血族。

    在避世的诺菲勒一族里,弗林比较另类,他喜欢到处游荡。当然,必须用幻术掩盖自己的真实面貌才行,否则就凭那张脸,他的旅行也不会很愉快的。

    这个习惯挺奇怪的,以至于有时候顾颐怀疑他说不定身上还有点雷伏诺族的血统什么的,那一族才净出流浪者和强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