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浮笙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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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会?事实是这样的吗?为什么这个说法这么奇怪?君臣两个连凝固的气氛都绷不住了,齐刷刷皱着眉头看着天幕。

    然后下一秒,后世人又是个大喘气。

    【说实话,我觉得马迁这段胡诌得真好,真符合秦亡后始皇帝和李丞相应该有的风评。】

    司马迁:……

    目移.jpg

    都说了汉朝也有自己的政治正确的啊!

    【首先,韩非得不到嬴政的信任和重用,在当时的环境下是完全合理的。

    韩非入秦发生在公元前233年左右,当时始皇二十六七岁,刚刚从吕不韦的手上夺取回亲政大权,正处于自己人生最年轻力壮,意气风发的年纪。

    秦国经过多年的积累,且不论生产关系的优劣,光是生产力的方面,就已经毫不夸张地可以说,足够吊打东方六国。

    其兼并天下,一统海内之势,当年初出茅庐的李斯面对着秦国两连国君短命,新王年岁尚幼的局面,都敢肯定这是自己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唯一去处,更遑论天下其他明眼人。

    可以说,在当时聪明人看来,秦和东方六国之间,必然会接连爆发多起只能有一方存活的战争。

    既然如此,论忠诚,韩非作为韩国王族,还是一个众所皆知对韩国有着深厚感情,就连出使都是被逼而来的韩国公子,其势必要背负上会偏向韩国的嫌疑。

    论才干,嬴政已经有了李斯辅佐。甚至比起性格执拗,更有个人主见的韩非,和他经过多年磨合,已经形成了默契,做事谨慎规矩的李斯毫无疑问才是他更顺心的助手。

    那么他为什么一定要重用韩非呢?】

    李斯在暗地里使劲给后世人这番话点头:他承认在某些方面他确实不如韩非出色,最起码他肯定不能像对方那样著书立说,听起来还流传后世享誉千古,被誉为法家集大成者的样子。

    但是、在如何辅佐嬴政,如何当好大秦丞相,为大秦利益深思熟虑这点上,李斯自信韩非绝对不可能战胜自己。

    说白了,他是真的一点都不在乎楚国:妈的当年在它那当小吏,现在在大秦当丞相,这选谁还需要别的什么理由吗?

    ——韩非可以做到,完全不在乎韩国吗?

    恐怕不行吧。

    李斯面上一派风轻云淡。

    【嬴政之所以伐韩也要把韩非请过来:一方面是圆满自己曾经看书时候产生的感叹——书写得那么好,大粉想线下面基作家不行吗?

    始皇作为中文互联网上惯被调侃为的“手办狂魔”,稍微有点收集癖又怎么了呢?

    另一方面,其实主要是为了规避韩非被韩王所用的风险:改革是要有足够的时间,哪怕韩王任用韩非,也不可能说足以和秦相抗衡。但是给秦一统的路途带去麻烦,到底是足够了。

    所谓,我得不到的人才也不能让别人得到。大概就是这么个损人从而便己的思路。】

    嬴政:?

    不是,手办狂魔是个什么奇怪的称呼?并且这句话怎么和后面收集癖组合在一起的?后世人你的语言组织能力是不是多少有点离谱啊??

    关注点,错误。

    【其次,韩非劝谏嬴政先赵后韩,然后因此被李斯姚贾两人污蔑诋毁最后进了局子。

    姚贾那还有韩非劝嬴政不要高升他这个私人恩怨哽着我们先不提,李斯因为韩非这句劝谏说韩非作为韩公子还向着韩国,终究不能为秦所用,与其放了还不如杀了……

    额,有毛病吗?这也叫诋毁吗?这不是大实话吗?】

    李斯:对啊!

    这话他说的真的是真情实感不带分毫虚假。他和韩非到底师兄弟一场,对方才干之出众他看得明白,对方对韩国念念不忘不肯事秦他也看在眼里,所以他才会对嬴政说出那样的话。

    别的都不用多说,韩国和赵国,虽然从事后看来,都是被秦很快击破的菜鸡,但是从纸片实力来看:

    赵国曾经有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一度成为东方六国之首与秦争霸,直到长平之战才被白起杀到缓不过来,但好歹曾经是个大国,底子与倔强还在。

    肥义、楼缓、蔺相如、虞卿、赵胜、赵奢、廉颇、田单、乐毅……一堆响当当的名将名相辈出,直到当时还有被后世人称为战国四名将之一,赵国自己的武安君李牧统帅着赵国的军队,最后需要利用反间计除去。

    ——而韩国呢?

    如果后世人在此,它恐怕要不乏讽刺地说上一句:这个国家在战国七雄当中实在是没有什么高光时刻。因为它的领土之憋屈,绝对担当得起四战之地这个称呼,换言之,就是被人四面暴打。

    难得能为人称道的,恐怕也就只有申不害变法,以及韩非和张良这两个没被韩国任用过的名人了。

    在这两个国家当中要挑一个软柿子先开头,并且韩国的战略位置,对于想要兼并天下的秦国来说,又恰恰好是便利他往到处去的——以韩非的眼光,竟然劝谏先赵后韩,无疑是自己私心作祟。

    所以——李斯心平气和地想着:这能叫诋毁吗?

    如果他不这么对陛下说的话,那才叫不尽忠于陛下。

    【最后那什么李斯送毒药命自杀,韩非陈请无门悲愤而死,嬴政事后追悔莫及……

    额,马迁,我只能说,你还挺有写狗血火葬场的天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