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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叶清岚问道。
季春山将木牌放到炕桌上,微笑道:“帮我写几个字。”说完,又打开柜子取出了笔墨纸砚。
叶清岚微微蹙眉,有些疑惑,“你不是会写字吗”
“呃,”季春山顿了顿,才道:“我写的不是没有你写的好吗,就辛苦你一下了。”原身的确会写字,而且在季春山这个现代人看来,写的也的确不错,但现在的季春山却没能继承原身这唯一的一个优点。
“……好吧,那要我写什么”叶清岚只得道。
季春山往砚台里倒了一点温白水,边磨墨边道:“我买的那十个坛子都长的一模一样,不容易分清,所以我想给每个都挂着名牌,省得万一开错了,浪费了一坛子的东西。”
叶清岚点点头,执起毛笔,拿过一块木牌平放到身前桌上,而后蘸了蘸墨水,看向了季春山。
季春山便道:“写咸蛋二字。”
叶清岚目光沉静专注,手腕轻动,行云流水一般在木牌上写下了两个隽秀小字。
季春山看不懂是什么字体,也说不出什么有文采的赞美之词,只觉得写的极好,且字如其人,一样的温润清俊,内蕴柔韧连绵之意。
这样好的字,理应在最上等的宣纸丝帛上,写几阙词做几首诗,方才匹配,如今却在一块粗糙的木牌上,书写乡土俗物,倒是有些浪费了。
叶清岚写完了又拿了一块木牌,却未听季春山告诉他再写什么,抬头一看,就见季春山盯着自己写完的那一块出神,不由问道:“怎么了”
季春山笑着摇了摇头,道:“没什么,这块写松花蛋三字,松树的松,花朵的花。”
叶清岚却没有立刻下笔,而是问道:“松花蛋是什么”
季春山一愣,难不成这里也没有松花蛋他一下子做了五十个是准备年下做年礼的,要是这里的人都没吃过,他一送,估计人家都会以为自己送的是坏鸭蛋了。
季春山觉得自己似乎有些想当然了,虽然他知道前世的历史上并没有出现过盛朝这个朝代,但还是不自觉的把这个世界和前世的古代重合。
原身没读过史书,他自然也就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历史发展,但既然以后要在这个世界度过余生了,他觉得他还是要找机会多了解了解,除了历史还有律法,律法甚至比历史还要重要。
历史可以让自己了解这个世界,而律法却是他这个身处封建社会底层的平民百姓保护自己的唯一武器了,虽然大多数时候它未必有金钱、权势更好用。
见季春山被自己一句又问得出了神,叶清岚颇感无奈的摇了摇头,提笔在木牌上写下了松花蛋三字。
好在季春山很快就从自己的思绪中抽离,抱歉地笑笑,道:“松花蛋是用鸭蛋做的一种吃食,味道有些怪,一般做粥或凉拌,喜欢的会老想吃,不喜欢的却一口也吃不了。不过因为制作方法,偶尔吃些无妨,却不能总吃,容易累积一些对身体不好的东西。”
季春山说完,叶清岚点点头,没有再多问什么。对于季春山从哪里得知了这么多新鲜吃食的方子,他不是不疑惑,可他却有种直觉,就算他问出来了,季春山也不会和他说实话,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多此一举。
一个不问,一个不说,一时间二人之间倒是保持了一种难得的默契。
之后叶清岚又依次在剩下的几个木牌上写下了‘大酱’、‘甜酱’、‘腐乳’、‘葡萄酒’、‘辣白菜’、‘腌菜’、‘泡菜’、“八宝”,写完了,他也就知道了季春山买那些坛子都是做什么的了,虽然有几个他依旧不知道是什么,但这次他没有再问出来。
写好了木牌,季春山却没有离开,而是坐了下来,想为一件事和叶清岚商量商量,询问一下他的意见。
“山里那片野柿子林能产不下万斤柿子,我每天进山两趟,最多也就能收三百斤左右,就算每天都去,也要花上一个月的功夫,到那时,那些柿子早就软乎不能做柿饼了。所以我想从村里雇个人来帮忙摘柿子,村里我多年不来往了,也不太熟悉,所以想问问你的意见,看看找哪家人合适。”季春山道。
叶青岚沉思了一下,却道:“制柿饼的方法很简单,若雇人收柿子,必定要常出入家里,到时说不定就会被人学了去,又知道柿子林的所在,只怕会……”
季春山明白叶清岚是怕别人知道了会抢了自己的赚钱法子,他原来也这么想过,可后来他想通了。且不说山中的那片野柿子林本就是无主之物,而非自己私有,又已生长了百年之久,他觉得村里不会没有人知道,不过是因为山路难行,且离着村子有些距离,而柿子又是这里很普通常见的水果,既常见那便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他就曾在集市上看到有人卖,一文钱便可买上四五斤,待再过些时日,柿子熟透了,到时一文十斤都买得到。若非发现了那片柿子林,他原本就是打算花钱收柿子的,不然也不会那么着急的请村长帮忙卖地。
再说制柿饼,光前期晾晒就得花上大半个月的功夫,等到第一批柿饼入缸出霜的时候,山里的柿子估计已经都收完了,若是雇上两三个人,到时会收的更快,顶多知道制柿饼要削皮晾晒,别的关键的步骤却是不会明白的。
季春山便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叶清岚,叶清岚听后也觉得很有道理,想了想,便给季春山推荐了村里的一户人家。
“村南头的赵家,你还记得吗”叶清岚道。
季春山翻了翻原身的记忆,发现还真有点印象,不过都是五年多前,季宁煦刚出生的时候了。
因为双儿不产奶,所以平民百姓家双儿生的孩子一般都是吃乳粉,而季宁煦早产体弱,肠胃又不好,竟是吃不进乳粉,正好当时村里赵家的长媳文氏产下了一对龙凤胎,还在哺乳期,季父季母为了孙儿,便提着厚礼上门请求文氏每日帮忙喂养季宁煦一顿。
文氏刚做母亲,最是母爱泛滥的时候,见刚出生的季宁煦瘦瘦小小像个猫崽儿似的,心疼的不行,立刻就应下了。
文氏的丈夫赵大也是个厚道的,没什么不乐意,只有文氏的婆婆,担心自己的孙子孙女奶吃不够,有些不满,但吃了季父季母时常送来的鸡蛋、猪肉还有鲜鱼等好东西,也就不好意思说什么了。
季宁煦吃文氏的奶吃了八个月,期间因为季家的好东西都送到了赵家,季春山还对此颇为不满,他甚至还生出过要偷着闷死季宁煦的想法,他也那么做了,只是最后被季母发现制止,没有得逞罢了。
“当然记得,说起来赵大嫂子还得算是煦儿的半个娘呢。”季春山笑道。
叶清岚点点头,又道:“其实当年赵大哥家家境不错,肉蛋什么的也不缺,真真是心眼好,心疼可怜煦儿,才一口答应了婆婆的请求,我心里一直都很感激。你久不在村中行走,却不知如今赵家已大不如前,这几年接连几番变故,将家底耗了个七七八八。赵二兄弟又腿脚不好,至今尚未婚配,如今正是用钱的时候。”
“我想着,赵大哥是干活的好手,进山担几担柿子应该不成问题,且心性朴实本分,也不会生出些不好的心思来,如此帮他们赚些家用,也能回报一些早年的恩情。”
季春山记忆中,赵大的确如叶清岚所说是个忠厚老实的人,且又有季宁煦的事在前,他没有拒绝的理由,便立刻应道:“成,就按你说的办。到时赵大哥随我进山收柿子,赵二兄弟腿脚不好,就请他在家里帮忙削柿子皮,你说工钱我给多少合适”
叶清岚便道:“村里请人帮忙秋收时,一般是一人一天十文,管一顿饭,赵大哥是村里的,怕是不会在咱家吃饭,便再加上几文就是了。”
“那便每日二十文吧,山路难行,不比在田里干活好走些。对了,明日你还得随我去一趟赵家,说一说,若我自己去,人家怕是不会信。”想到往日村民们见到自己爱答不理的样子,季春山便觉得这件事还是叶清岚来说比较好。
“好。”叶清岚微笑应道。
第26章赵家
次日早饭后,叶清岚牵着季宁煦,等季春山拿好东西关好门后,便三人一起,往村南头的赵家而去。路过一个下坡时,季春山下意识的伸手扶了叶清岚一下。
叶清岚只感觉季春山突然靠近自己,紧接着便是手肘处一紧,耳边传来一道低沉关切的声音,“小心”。
看了眼季春山扶着自己手臂的双手,叶清岚呼吸微窒,压抑着身体内涌出的不适,低声道:“多谢。”
季春山微微一笑,没有说话,又走了几步便已是平地,他便放开了叶清岚,还往旁边挪了半步,和叶清岚之间拉开了些距离。
叶清岚轻轻舒了口气,放松了不自觉绷紧的心神。
三人一路穿村而过,路上遇到不少同村之人,叶清岚见到熟识的便笑着打招呼,有些是长辈的,季春山便也跟着叫一声,倒惹得别人意外不已,颇有些受宠若惊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