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敬余生_分卷阅读_108

北途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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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能量消耗完了!”

    姜博言:“……”

    ☆、第59章

    反正余笙在他公司里已经毫无形象可言了,大家都知道他们老板的太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毛丫头,时常炸毛,一天二十四小时脱线,正经不过三秒钟,惯会打嘴仗,外人面前还是个乖巧的孩子,到姜博言面前就是个无法无天的混世魔头。

    嗯,这么严重失实的评价自然不是她说的,罗阳那厮转述给她的,那脑子一根筋的男人,自从和女神刀刀姐关系突飞猛进之后,似乎脑子都好使了。他绘声绘色地描绘一通,余笙自然是不会承认,坚定地认为他是在抹黑她光辉的形象。

    “你也就仗着六哥不嫌弃你!”罗阳跟余笙已经很熟了,说话都开始不客气起来,一脸嫌弃地看着她。

    余笙作为一个学中文的,低调地向他科普了一个词,“恃宠而骄你不知道吗?”

    “你就嘚瑟吧!”

    “主要是我有的嘚瑟。”

    “……”

    “服气不服气?”

    罗阳一脸服气地看着她,“看,至少惯会打嘴仗这条没有辱没你。”

    过了会儿,罗阳叹了一口气,“唉,其实挺好的,起初我们兄弟几个还打过赌,说六哥跟你能在一起多久。我说了你可别打我,我赌不超过一周……哎哎,说了别动手啊!”话说到一半余笙就开始揍他,“我有那么差劲吗?”

    “你先听我说完嘛!”罗阳连连求饶,“也不是差劲,就是差距吧!六哥这人向来不在乎什么虚头巴脑的东西,钱啊权啊有没有都无所谓,但是你就不一定了,女孩子心都细,六哥不在乎你也会在乎啊,毕竟你的身价和六哥的身价,中间差着一个马里亚纳海沟呢!”

    余笙切了声,“他的都是我的,我自己的东西我有什么可心虚的?”

    她这股不要脸的架势还是颇有姜博言的风范的。

    姜博言从小就有这种老子天下第一不服统统闭嘴的自信,嗯,有时候也自负。

    余笙越活越像他了,对别人的目光有着天然免疫力。

    万事不求其他,只求问心无愧。

    这会儿余笙拿了他的手机就进了休息室,也不管别人心里她是如何的幼稚,反正她也没什么形象可言了,干脆放飞自我了。

    这时候她就差高歌一曲,“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焰火~”了。

    晚上的时候,订了城西一家会所的包厢,二十几个人往里一坐,热闹的不行,平时余笙总是嫌协会的人少,要办事的时候,一个个的嗯呀恨不得掰成两半使,就这会儿才觉得这人真是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余笙的缘故,平时这些人是断不会在姜博言面前刷存在感的,今天却大着胆子开始试图聊天了。

    余笙也知道怎么回事,一来姜博言本身不说话的时候就透着冷漠感,看起来十分的不好相处,二来姜博言总是给人一种距离感,他这种精英型人才,跟他们这些六十分万岁,偶尔拿个奖学金都觉得自个儿牛逼到不行的人不是一个次元的,准确来说不是一个圈子,无论在哪儿,圈子都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而余笙这个人不一样,余笙接地气多了,虽然她拿过国际摄影比赛的奖,虽然她是校园之星,虽然她在一个销量一直排在前列的杂志上开设了专栏,她依旧和普通人有着太多的相似点,她专业课优秀,但是英语是个老大难,大一两个学期都没能把四级给过了,成绩下来的时候,生无可恋地吐槽这变态的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偶尔开玩笑的时候还说,那个国际大赛的获奖证书发给她的时候,她只看得懂她的名字。直到大二的时候余笙才咬咬牙擦线把四级给过了。

    她会吐槽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太难吃又贵,事情太多的时候,也会暴跳如雷,大方起来的时候会请整个协会的人去吃饭,抠起来的时候,吃泡面把汤都喝的干干净净。

    她十数年如一日地早晨六点钟起床,有人夸她有毅力,她会冷笑着回答:“你要是从小到大被老妈掀被子叫起床,你也会有心理阴影的。”

    余笙就是这么个人,嘴上不饶人,性格也实在是不算好。虽然够漂亮,奈何她穿运动装总比裙子多,整天背着一个大包,摄影器材随身带,拍出一张满意的照片会高兴地跳起来,会为了拍照,上天入地地找角度。

    这样一个人,背地里会有人说,“她蛮厉害的。”

    也仅仅是蛮厉害而已。

    不像姜博言,姜博言不住凡间,他坐在云端睥睨众生,在所有人祈祷期末不挂科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创办公司,在陌生的领域开疆扩土了,他一路高歌猛进,行进间颇有王者风范。

    余笙和姜博言,根本就是两类人,这两类人凑在一起,竟然意外的毫无违和感。

    这让人不得不感叹世事难料。

    不过也或许是她们会长太自信,毕竟要是个寻常人,就连站在姜博言身边都会觉得自卑。

    他太优秀了,伟光正的典范,记得有次学院演讲的时候,他的发言主题就是青年企业家要有家国情怀,别人说这个难免会有装逼的嫌疑,但是他不一样,他这样说,也这样做。

    他就是这么牛逼,然而这么牛逼的人,被他们会长给拿下了,也把他从神坛上拽了下来。

    好在姜博言今天也给面子,一直保持着温和大哥哥的派头,微笑着和大家讲话,如沐春风的小萝卜头们很快就有点儿得意忘形了,酒足饭饱开始八卦姜博言的感情史。

    “在会长之前,师兄有没有过女朋友啊?”

    姜博言摇头,“没有。”

    “那会长就是初恋啦?”

    “也不算!”

    这下余笙不干了,歪着头看他,莫非他之前还有过她不知道的交往对象?

    “说出你的故事,大师兄!”余笙阴测测地看着他,姜博言却笑了,“我的初恋是只狗,我曾经跟我爸妈说过,这辈子我跟路易斯过,不结婚。”

    余笙:“……”论情敌是条狗的体验,注意这不是骂人哦!

    几个人哈哈大笑,“打脸开心吗师兄?”

    姜博言摇摇头,叹了口气,似乎颇无奈,“没办法!”

    “那为什么不想结婚啊!师兄,说出你的故事。”几个人学着余笙的语气问。

    “没,就是气话。”姜博言笑了笑,“爸妈乱点鸳鸯谱,气得没理智了。”从小他就被暗示,刀刀和他青梅竹马,他们互相喜欢,会一起长大,会从校服到婚纱,当然,这都是母亲和干妈一厢情愿的意淫和充满浪漫主义情怀的想象,而对他来说,刀刀就是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硬扯上这些只会让两个人越来越疏远。

    母亲一再质问他,“刀刀那么优秀,你到底看不上她哪?”

    可是爱情又何曾是用优秀做标准来衡量的,她是很好的,可却不是他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