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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云说得慎重:“就叫阿鹤。”
絮絮私语了一通,阿鹤感到困倦,抓住闲云的手不肯放开。两人便上了榻,闲云将玉佩放在对方枕下,低语:“这是我以前最贵重之物,送你了。”
阿鹤眨眨眼:“以前?”
“如今最贵重的,自然是你。”
听了这话,阿鹤抿唇一笑,转过身,将头搁在他颈边。
耳鬓厮磨间,闲云叹了口气,终究是松开揽着细腰的手,低声道:“睡罢,夜深了。”怀中人仍是稚嫩懵懂,也不知是否明白情爱滋味,或许仅仅因着自幼亲近,如今也不退避。他年长许多,自然要考虑周全,不敢轻举妄动。
阿鹤却不肯放,突然一阵风起,烛火熄灭,窗外的柳枝轻轻摇晃,床帐也飘动起来。两人都顿住了,过了许久,才恍惚回神,身子却还纠缠着。“要,要阿云,一起。”阿鹤贴上去想亲闲云的耳垂,闲云则无声地避开了,神态中多了一丝懊悔,大概是由于方才险些控制不住自己。
“乖一些。”
听出对方语气里的冷静,阿鹤撇撇嘴,乖顺地躺倒木榻靠墙的一侧。待闲云睡下,他才试探地伸手去揽,见没再被推开,便喜滋滋地把整个人都挤到对方怀里。
闲云自然是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在心底苦笑,却不自觉收紧了双臂。
困意上涌,阿鹤小声嘀咕了一句,也就熟睡过去了。他所不知道的是,这夜闲云久久未眠,一直盯着他的发顶,像借着这无谓的举措来平复自己的情绪。面上波澜不惊,心底潮起潮落。
……
宅院中的仆人都知晓,那只被主家宠爱的白鹤飞走了,约莫是为了寻雌鹤,从此不见踪影。主家却不怎么悲伤,除了身侧多出一个伶俐的少年,日子依旧过得平淡。
唯一一个察觉到不妥的是萍婶,她照顾闲云多年,被他从老宅里带出来,最了解他的心思。那个突然出现的少年犹如白鹤般娇憨,喜欢吃鱼,被喂瓜菜的时候会不自觉皱起眉头。也爱耍性子,秋凉的时候要跑到竹林里那片池塘旁捞鱼,险些将胖胖的红鲤都祸害了。萍婶暗自有了猜测,只是不说破。毕竟,她活到如今这个岁数,也曾见过种种奇异的事情,早就不会惊讶了。
于是闲云尝到了很符合白鹤以往口味的菜肴,不由得有些走神,但最终也没说什么。
秋风萧瑟,落叶满地。陆医师又来了几回,看着一如既往与闲云亲近的阿鹤,眼神中满是促狭。而与他同来的阿进似乎也知道一些,表情镇定,只是攥紧了陆医师搭在椅上的手,结果被轻轻地反握住了。
“小白鹤,当初你是怎么被捡回来的?”
带着掌心的细汗,趁另外两人识趣地走开,陆医师急忙凑到阿鹤跟前,眨了眨眼。虽然觉得面前人的表情很古怪,但阿鹤还是很老实地回答了:“爹娘,不要了,扔在竹林。阿云捡回来,壳碎了,就,就有了我。”
陆医师猛地一拍手:“那就是他将你养大了?”
阿鹤点点头。
“如此说来,你该叫他一声爹爹才对。”陆医师骨子里的恶劣冒出来了,哄着阿鹤改口,“否则他怎会继续养着你?”
只听前半句时,阿鹤显得有些懵懂,但觉得似乎算是有道理,便没有反驳。可陆医师所说的后半句实在将他惹恼了:“阿云,就该养着,我的!”一边说着,他扯了扯腰间的玉佩,示意对方看过来,“这个,给我了,阿云说我是,是,最贵重的。”
陆医师默默翻了个白眼:“好了好了,你最重。如果日后他要娶妻,生了孩子,你也要留在这里吗?”
阿鹤越发不解:“为什么,不能?”
“到时候,妻儿在他身旁,你只是个外人,怎么能……”说到这,陆医师打住了,因为阿鹤的神情太过可怜,让他不忍心继续用言语刺激。
红了眼眶的人不肯说话,突然起身,小跑着出去了。
另一边厢,闲云与阿进闲谈,听他说起以前捕猎时遇上一只大红狐狸,后来往县城里送药,在新来的医者身上闻到了那股熟悉的花香。结果阿鹤闯了进来,噙着泪扑倒闲云怀里:“阿云,阿云……”两人也就沉默了,阿进转头看向施施然走进厅中的陆医师,以疑惑的眼神询问他发生了什么。
陆医师觉得有些愧疚,先前的话应是说得太直白了,让不懂世事的阿鹤伤了心。见闲云投来警告的目光,他急忙解释道:“只是逗了逗小白鹤而已。”
阿鹤埋头在闲云胸前,不肯开口。
阿进叹了口气,早就知道自家的狐狸性子狡诈,又爱玩闹,平日里与他相处已是调笑居多,对上懵懂的阿鹤,自然更是得寸进尺。他对闲云表露了歉意,便强行带走了想要看热闹的陆医师。
至于闲云也没真的生气,低声哄了一阵,才教阿鹤说清楚先前的事:“狐狸说,说,阿云要娶妻,生孩子,我就不能,留在这里了。”阿鹤将眼泪蹭到闲云的衣襟上,声音里带着哭腔,“我,我不会生蛋,阿云不要,赶我走。”
这才明白怀里的人为何突然哭了,闲云只觉心底又软又热,说不清什么滋味。他低下头,吻了吻阿鹤的额头,轻笑道:“不娶妻,也不要孩子。”
“那,那要不要,我?”阿鹤怯怯地问。
“当然要。”
闲云说得果断,也许从捡回那枚不算好看的蛋起,便注定了他要一辈子照顾着这只傻乎乎的白鹤。不管什么年幼懵懂,怀里的人一心向他,他自然撒不开手。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第11章11烤肉
今秋的收成很好,佃户们喜气洋洋。临近秋末,天逐渐冷了,佃户纷纷穿上了棉衣,最晚的山茶也凋败了。
阿进带着陆医师进山,不知捉到多少兔子,特意挑出皮子完好、没有杂色的十来只,送到闲云府上。变成了之后的白鹤有些畏寒,闲云便上了心,让人帮忙寻合适的皮毛。正巧,这十来只兔子生得雪白,颜色与白鹤往日的皮毛相像,挑挑拣拣,刚好制成一条围脖。阿鹤很喜欢被绒毛簇拥的感觉,很暖,尽管不够与闲云紧紧相贴时那般舒适,但也算不错了。
更何况,这都是闲云特意找来的,更让他欣喜。
自从那日被陆医师吓了一吓,又听了闲云的话,阿鹤恢复成先前机灵爱闹的性子,只是更缠着闲云,连对方整理账本的时候,他也要凑过去。
闲云只觉愉快得难受,怀里人总是不安分,一时端起砚台,一时抓住毛笔,还在他翻动书页之际蹭来蹭去,简直要将心头火都蹭出来。阿鹤向来敏锐,察觉到了拥住自己的手臂加大了力度,以为闲云不舒服,急忙转头:“阿云?”
“无妨。”强忍着自下腹涌上的燥热,闲云弯弯嘴角,笑容中竟有了几分勾人的味道。
阿鹤看得痴了,忍不住扬起脖子,在他唇边亲了亲,以示安慰:“好。”
于是,被撩拨到的人将他按在怀里,狠狠地亲了一顿,连本来齐整的衣襟都揉乱了。
两人都是头一回这般放肆,阿鹤尚且懵懂,不太明白那种无来由的激动是为了什么,很快睫毛上挂了一层泪珠,显得可怜兮兮。至于闲云喘着粗气,在对方白嫩的脖颈上啃了几口,才肯松开:“疼吗?”
“不,不疼。”
“那就是喜欢?”
阿鹤脸颊泛红,却还是诚实地应了:“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