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我们结婚吧

令狐沅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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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无比认真的对他说“皓臣,我们结婚吧。我这有一笔嫁妆,我妈老早就给我存着了。大概一百万左右,你娶我,嫁妆都给你,咱们可以开间工作室。

    你想设计什么就设计什么,客户什么的就交给我好了,我相信以你的才华,一定可以闯出自己的一片天的!”

    他眼珠动了动,似乎在思考,随后低语道“一百万,也不能算是个小数目。加上我这些年的积蓄,免强可以考虑。”

    听到这句话,我仿佛看到了无限的希望,以为跟他结婚就能修成正果了。

    “那,那那那那你一定要好好考虑!”

    他冷着脸,置身事外的看着我的惊喜与期待,给我适时的泼了盆冷水。

    “可我,凭什么非娶你不可?这个世界上,比你有钱有貌有脑子的女人海了去了,凭什么是你?”

    我被他打击得想哭,红着眼哽咽着“因为只有我不会背叛你,离开你,丢下你只有我,只有我是拿命爱着你。”

    他向来对我不温柔,没有为我擦眼泪,只是默默的转过了身去不再看我。

    良久,他说“没有婚礼。”

    好半晌我才反应了过来,连连应道“不要婚礼没关系!”

    然后,他又说“没有订婚戒指。”

    我说“我也不需要戒指。”

    他无奈的叹了口气“你何必这么委屈自己?”

    委屈吗?只有我自己心里明白,或许全天下的人会为我感到委屈,感到不值。可是,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我拼命的从身后抱着他,一丝一毫也不敢松手“能陪在你的身边,就是我最大的快乐。只要我活着,能天天看到你,再大的委屈都不算委屈。”

    明显感到他的双肩竟在微微颤抖,我小心翼翼凑上前,贴在他耳边问他“皓臣,你哭了?”

    “你想太多了!”他深吸了口气,不肯再与我说话。那个晚上,我们第一次相拥而眠,是我拥着他,贴着他,不肯放手。而他,也是第一次没有将我推开。

    十二月份的时候,他随我离开了西部,回到了那座繁华的都市。

    我的闺蜜们一个个恨不得揪着我抽两嘴巴子,好把我抽醒。

    “结婚?你跟那个凤凰男什么都不办就结婚?!”

    我撇嘴瞪了简琦一眼“怎么说话呢?什么叫凤凰男?!我会帮他创业的。”

    “什么?!”曾依农朝我吼了过来“你特么还想倒贴?你有钱不拿出来给姐妹们花,给这个凤凰男?凌络欣,你没救了。”

    “他是我的老公!你们闭嘴,来,喝酒。今晚我请!”

    卓雅摇了摇头,文邹邹的说了句话“你来人间一趟,要看看太阳,和心爱的人走在街上你们也别劝她了哈,你们不懂爱。”

    “就是!你们懂什么是爱吗?”总算听到了句‘人话’。

    卓雅随后又补了一刀“爱,就是痛快淋漓的贱!贱过之后,浴火重生,方才知曾经坠入爱河的自己,就是个大写的智障加傻逼!”

    结婚的前一天,我给家里打电话,扯了堆有的没的,就在我妈快要挂电话之际,我深吸了口气说了句“妈,我明天结婚!”

    电话那端静默了很久,空气似乎都开始凝结。

    “和谁结婚?”我妈的声音都在发抖。

    “和,和一男的”

    “老娘知道是一男的!叫什么?家境呢?干什么的?他图你什么你想气死我!”

    之后,理所当然的谈崩了,我想,天下没有哪个亲妈能接受自己闺女,就这样把自个儿‘贱’嫁了。

    我妈那么理智又大体的女人,最后逼得说了句“你选吧,要你妈还是要那个野男人!”

    “妈,我我没了他会死,你没了我还有爸和大哥。”

    “你个没出息的!我养你这么大就是给别人倒贴的?没出息啊你!”我妈气疯了,最后吼了句“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没到山穷水尽过,等到领悟到那一天,你就能明白,谁没了谁过不下去?爱情能拿来当饭吃,当衣穿,能过一辈子?!

    你结,你去结!结了这个婚,你就别再回来了!”

    自此,我和家里人断了两年的联系,我妈一直不原谅我,她说,那句没了我还有爸和大哥的话,真的伤透了她的心。

    那段时间我过得很憋屈,很不理解我追求自己的爱情有什么错?犯了别人什么事儿?为什么全天下的人都跟我有深仇大恨般,要狠狠讨伐我一番才舒服。

    现在想想,也的确会觉得自己当时很可笑,但并不后悔。这一生能这样奋不顾身的爱过一次,错过一次,不能谈之为遗憾。

    领着红本本从民政局出来的时候,我像个傻子站在那里放声大哭。

    心中是委屈的,可却是自找的。不能跟家里人说,不能跟朋友去说,选择这个男人时,就注定会失去一些东西。

    朋友和亲人可以骂我,甚至打我,因为我知道这些行为是在关心我。

    真正让我觉得委屈的,是这个男人的冷漠。

    我为你放弃了一切,为什么你不多爱我一点点?

    原皓臣冷漠得近乎无情,他告诉我“得不到不可怕,受不住才是个笑话。”

    从那之后,我很少在原皓臣面前显露自己脆弱的一面,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更别想用眼泪来博得他那一丝怜悯与安慰。

    我很不能理解,为什么原皓臣可以对任何人笑得那么温柔,甚至街边的一只流浪狗都能让他多看一眼,唯独我,如同他眼中的一根刺,看着都觉得碍事。

    之后,我们的生活开始忙了起来,虽说是从工作室做起,看着小工程,忙起来简直要命。

    我拿出的一百万,并非是什么嫁妆,那是我从小到大的压岁钱,还有大学时打工的钱存起来的。

    老爸生意合作伙伴的叔伯们,每逢过年过节,红包拿得阔绰。我小时候家里不算宽裕,没学得大手笔花钱,比起奢侈品的追求,我更喜欢与几个闺密去跳骚市场血拼个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