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乐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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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宜之坐正身子,才又发觉自己身上还多了件厚披风,她又对谢雍笑了笑,道:“谢谢夫君。”

    谢雍在她对面坐下,不动声色地‘嗯’了声,说:“趁热吃吧。”

    鸭血粉丝汤是金陵名产小吃,制作却相当简单,将粉丝盛在小竹篓里,放到烧得滚沸的老鸭汤里烫熟后,将粉丝倒入碗中,放入鸭血、鸭肠、鸭肝、葱花、香菜和其它调味料,然后再浇上老鸭汤,小小一碗汤,就将鸭的美味全部包含其中了。

    劳累了一天,又熬夜了半宿,在这深秋之夜,能够得到一碗清淡又开胃的夜宵,对于原宜之来说真是莫大的享受。

    虽然饿极,原宜之吃得依然优雅秀气,吃到一半还对谢雍笑道:“比我平时吃的口味还好呢,明天我要赏赐厨娘。”

    原宜之和其它闱阁女子不同,她不爱吃甜点,偏爱略带咸味的点心和小吃,最爱吃的就是这金陵鸭血粉丝汤,原府特意为她从外面聘请了一个擅长做这道汤的厨娘,原宜之出嫁的时候甚至想把那厨娘带来做陪嫁呢。

    她以为原府的这道汤已经堪称一绝,却万万没想到谢家居然能品尝到比原府更美味的汤。

    谢雍抬头看她,见她吃得小脸红扑扑的,嘴唇红艳艳的,眼睛更是波光涟漪,谢雍眼神暗了一暗,喉头发紧,他低头再看看前面的汤碗,觉得其实远不如自己的新娘子美味诱人。

    所以他只是低低地‘嗯’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原宜之发现她的这位夫君总是沉默寡言,不爱说话。不过这也没什么,不爱花言巧语,只要懂得体贴照顾妻子,那更好。

    原宜之偷偷地仔细瞧了谢雍一眼,意外发现他有着一双格外动人的凤眼,长眉凤目,高鼻薄唇,本是如水墨写意一般悠远秀美容貌,因这男人略带疏离的姿态和骨子里渗透出来的漫不经心的清傲,就让他天生多了几分不容侵犯的贵气凛然。

    原宜之忍不住暗想,这大概是连中三元的才子独有的骄傲吧?看起来她以后要小心和他相处,千万不能再言语和行为中触犯了大才子呢。

    小夫妻俩在寂静的深夜吃着美味的夜宵,偶尔抬头互望,眼波流转间暧昧暗生,原本被破坏殆尽的洞房之夜竟然也有了别样的旖旖滋味。

    只有躺在一边装病人的谢母几乎恨的咬碎银牙,手指死死扭着被单,心里充满各种阴暗情绪。

    前些日子儿子四处寻访厨娘,她也没当一回事,却原来都是为了讨好新媳妇才特意准备的!

    瞧瞧!这大半夜的还特意为原宜之做什么鸭血粉丝汤,不嫌麻烦吗?

    以往儿子熬夜处理公事,也不过是喝杯热茶,吃几块点心而已,从来不特意麻烦厨娘再去点火烧锅兴师动众。

    谢母恨恨地闭上眼睛,又有点莫名的意兴阑珊,她千辛万苦地养儿子图个什么啊?

    儿大不由娘,娶了媳妇忘了娘,没有一个好东西喔!

    因着昨夜的好心情,原宜之第二日的精神看起来还不太差。

    在谢母起床前,她和谢雍回他们的院子简单迅速地梳洗了一番,换了正式的大衣裳,准备新婚次日的叩拜之礼。

    知柔取来热呼呼的烧卖、银丝卷和燕窝粥,伺候两位主子垫了垫肚子。今日的行程还很多,总不能饿着肚子去伺候老夫人。

    正在这时,小丫鬟进来禀报:“老爷,夫人,少爷来请安了。”

    原宜之正准备夹小菜的筷子停顿了一下,随后又若无其事地继续进餐。

    谢雍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皱。

    按照续弦的习俗来说,应该是新娶进门的继室先跟随丈夫拜见公婆,然后再进庵堂祭拜祖先,这一套礼仪完成,新妇才算真正成为谢家人。之后,谢雍原来的妾室子女等,才能拜见新进门的主母,向她行礼问安,表示以后都要归新主母管理了。

    这个顺序,是不应该也不能出错的。

    现在少爷却贸贸然地过来了,这是怎么回事?

    对于这种事,刚进门的原宜之不好贸然开口,尤其牵涉到原配留下的嫡子谢昭,她就更不能乱开口了,所以只是静侯谢雍的处理。

    “让他进来吧。”谢雍淡淡地吩咐道。

    一个苍白瘦弱的小男孩战战兢兢地走进来,因天气已转寒凉,他穿了薄棉袄裤,外面罩了大红金钱蟒缎的大褂子,脖子上还挂了个硕大的沉甸甸的长命金锁,越发显得他像个小棉球,锁比脸大。

    原宜之忍不住微笑,她虽然无法发自内心地去喜爱一个别的女人为丈夫生的儿子,但不妨碍她喜爱一个漂亮的小娃娃——谢昭确实很漂亮,面庞三分像谢雍,更精致柔美的部分大概遗传自他的生母,有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

    苞在谢昭身后的是一个娇小玲珑的柔美少女,大约十五、六岁的年纪,小小的瓜子脸,与谢昭如出一澈的水汪汪的桃花眼,看人的时候怯生生的,我见犹怜。

    原宜之见她梳着闺阁小姐的发型,身上的衣服也是淡雅但精致的绫罗,并非仆佣所穿的布麻织物,可是她又紧跟着谢昭,一副伺候谢昭的佣人模样,这让原宜之狐疑地再三打量了她几眼,然后回头看了看谢雍,目光中满是疑问。

    不是谢雍的妾室,谢家又没有未出嫁的小姐,那这个小美人是谁?

    谢雍看到少女,眼底闪过一丝不快的光,但他向来不形于色,只是冷冷扫了少女一眼,对原宜之道:“这位是谢昭的小姨,丁家的六小姐,前些日子忙乱,她过来帮忙照看谢昭的。”

    丁六小姐,闺名丁锦芸,芳龄十五,是丁家的庶女。和谢昭的母亲丁锦绣同父异母。

    按理说,她一位未出阁的姑娘,是不应该客居姐夫家的,但是在各方人士的推波助澜之下,才出现了现在微妙的局面。

    丁锦绣去世之后,丁家自然不放心外孙谢昭,更不舍得放弃谢雍这么一个好女婿,丁士章早已退休,他的儿子又没有出息,丁家已经有了衰落之相,死死巴结住谢雍。或许好歹能沾点光,所以,丁家想再嫁一个女儿给谢雍,人选就是丁六小姐丁锦芸。

    当时也有这样的传统,姐死妹继,这样不仅能继续维系原来结亲两家的两姓之好,还能最大程度上保证原配所生的子女不受后母的欺凌虐待,毕竟亲姨母就算以后有了自己的亲生子女,念在血缘的关系上,一般对前妻留下的子女也不会太过分。

    特别是穷苦人家,这样的亲事还能节省聘礼嫁妆,两家都省心省事,这种续弦的方式也就更常见。

    谢母原本是很讨厌丁锦绣的,可是庶女丁锦芸与嫡出的丁锦绣不同,向来乖巧柔顺,在谢家居住时很得谢母的欢心,后来谢雍打定主意要娶扫把星原宜之,让谢母大为恼火,与不讨喜的原宜之相比,丁锦芸就更显得难能可贵。

    因为与丁锦绣的婚姻生活并不怎么和谐,谢雍已对丁家人敬谢不敏,对再娶丁家女更是完全无意,大婚前他已命人将丁锦芸送回丁爱,却没想到谢母背着他又偷偷将丁锦芸接了回来,在谢母眼中,凡是能对抗扫把星的女子都是好的。

    所以今天谢雍见到丁锦芸也很意外,但这些事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所以他也不打算对原宜之多说。

    反正原宜之已经进了谢家门,成为他的妻,他就不急了,后半辈子还很长,让原宜之慢慢认识他、认清他、了解他、深爱他,是他以后持之以恒的任务。

    丁锦芸屈膝向谢雍与原宜之行礼“姐夫早安,原姐姐早安。”

    丁锦芸称呼谢雍姐夫没措,但是称呼原宜之‘姐姐’就颇为奇怪了。

    原宜之似笑非笑地瞥了谢雍一眼,回头看着丁锦芸道:“丁小姐是昭儿的小姨,是贵客,我当不得你叫一声姐姐,如果不嫌弃,就叫声谢夫人吧。”

    原宜之性子好,在原府未出嫁前一向都是笑脸迎人,但不代表她是傻大姐,自己该维护的主权就一定要维护,现在她才是名正言顺的‘谢雍夫人’,可不会随随便便就允许觊觎自家新婚夫君的前任小姨子做‘妹妹’。

    丁锦芸的小脸一白,咬了咬水润的樱唇,又屈膝蹲了蹲,才略带委屈地轻声回道:“是锦芸造次了,还请夫人见谅。”

    原宜之无奈在心底叹口气,这小姑娘看起来相当坚持呢。

    ‘夫人’与‘谢夫人’虽然只一字之差,却代表了内外之别,谢家人才称呼当家主母为‘夫人’,而外来客人自然要冠以夫姓称呼‘谢夫人’。

    丁锦芸轻轻巧巧地省略了原宜之的夫姓,显然也以谢家人自居,就像谢雍的两个妾玲珑和青黛,就要称呼原宜之‘夫人’,只是不知道丁锦芸这样称呼,她是把自己放在什么位置上了?

    一直被冷落在旁边的谢昭,在丁锦芸的暗示下跪下磕头,道:“儿子给父亲请安,给母亲请安。”

    刚刚五岁的小家伙,说话倒是挺俐落,只是声音很小,似乎有点胆怯,给原宜之磕头的时候,还偷偷抬起头看了看原宜之。

    谢雍道:“起来吧,今日大人们还要忙,你好好待在自己院子里,晚上我再去问问你的功课。”

    谢昭眼睛一亮,高兴地望着谢雍,似乎想走到他面前,但是看了看坐在谢雍身边的原宜之,又怯怯地停住,只是欢喜地对谢雍道:

    “爹爹晚上会来看昭昭?”谢雍点点头。

    谢昭高兴地扭了扭头,又拽住丁锦芸的手,仰起小脸看自家小姨,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

    原宜之看着谢昭的样子,更是心软,小家伙显然很想亲近自己的父亲,谢雍稍微一点亲善的表示,都让他很是快乐。

    说起来没了亲娘的孩子总是难免可怜,原宜之对谢昭那存有的一点点忌讳也都烟消云散了。

    她既然已经成为这孩子的继母,就算无法像亲娘一样疼爱他,但是把他照顾得吃饱穿暖,妥妥帖帖,应该还是可以的吧?

    原宜之示意和烟取来早就为谢昭准备好的见面礼,除了她亲手缝制的衣服鞋袜,还有一件和滇白玉镶嵌足金纹饰的平安长命锁,比谢昭脖子上戴的纯金锁要小巧,但显然要贵重许多。

    人们对于继母的最大担忧,恐怕就是她会不会虐待前妻留下的孩子,原宜之希望用这个长命锁表达出自己足够的善意——她希望这个孩子平安健康长命百岁。

    谢雍似乎对这个白玉锁也很感兴趣,特意拿起来在掌心玩弄了一番,才把谢昭叫到跟前,亲自取下他脖子上的黄金锁,为他换上白玉锁。

    白玉锁比黄金锁要轻许多,谢昭觉得脖子上轻便了,也很高兴,对着原宜之怯怯地道:“谢谢母亲,昭昭很喜欢。”

    原宜之微笑“乖,喜欢就好。”

    站立在一旁的丁锦芸,看着他们母慈子孝父端肃的一家三口,紧紧咬着的樱唇都有些泛白,越发显得楚楚可怜。

    丁锦芸听丁锦绣提过,谢昭脖子上的黄金锁笨拙粗重,虽然足金,但花样纹饰都明显已经陈旧过时,丁锦绣本不喜欢,却因为是谢雍给谢昭准备的礼物,为了讨好丈夫,就一直为谢昭戴着,一直戴到今天,没想到原宜之刚进门,姐夫就轻易把这‘旧物’给替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