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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看到一些网恋的男女喋喋不休的呓语着网恋带来的疼痛。初时还颇为同情,感慨他们之间相爱而不能相守的凄凉。可此类东西看得多了,便觉得有种虚假与厌倦感,其实说穿了网恋是什么东西,不过是对着冷冷屏幕那端的一个虚拟人物恋爱罢了。如果这个虚拟人物是活生生在你身边的,你每天可以看到他挖鼻屎、放屁、骂脏话什么的,你还能爱的死去活来吗?我想答案是否定的吧。
网恋,因为遥远,所以才产生美感。因为得不到,所以才让人怀念。这些我都能理解。可是,拜托那些痴男怨女,网恋中的各位,不要把你的网恋歌颂的那般美焕绝伦仿佛是倾城之恋好不好?你虚拟一个绝色人物爱上你我可以理解,但自我陶醉就ok了,别到处宣扬误导初上网络的小一辈好不好?
坦白说,我初上网络时也曾经恋过一阵子。那时心情也总是酸酸的,感觉怎么自己就这么不幸福,相知的人儿不能相爱相守。可是,待我冷静之后再去接触其它网络中人,才发觉,其实那种感觉可以跟很多人产生,这才吓我一跳,我可不认为自己是个见异思迁的人。如此一来,也就表示了人性的劣根存在,其实每个人都一样,没有你,他一样可以有许多“倾城之恋”的对象。
人是善变的动物,特别是在网络上。我想这些就不用我多说了,如果你的网络上的亲密朋友能够停留四、五年左右,那就表示你们已经历过尽沧海桑田了。我也就很诚恳恭喜你,给你们颁发网络最佳情人奖。
可是,你凭什么就以为在网上认识不过几个月或者几天的他就是你最爱的人?你不觉得自己很幼稚浮浅吗?
好了,现在我来说如其爱上一个虚拟人物,不如去写小说聊以自慰的n个理由。
1、网络上的人物是善变的,而且可以随时消失不见,让你肝肠寸断。但你写小说就不会了,你可以把他写得痴情万分,爱你到死去活来,永不离弃。
2、网络上的男人没见过还好,一见到可能吓你一跳,保不准就是街头上你看着就恶心的那个人。但写小说就不会了,你可以将他描写成周润发之类的超级帅哥,温柔、帅气、痴心又会调情。
3、网络上的人物见到其他的猎物可能随时随地变心,让你极没有安全感。但写小说就不会了,因为他是你笔下的人物,所以他永远都属于你,没有人能抢得去。
4、网恋没有结果,你不可能抛弃家人,投奔网络哥哥,即使你有这个胆量,那个网络哥哥肯不肯接受你还是个问题。但写小说就不会,你可以尽情跟你文中的他缠绵,而不会有罪恶感。另外最重要的是,保不准那天你的小说红了,那么你就什么都有了。哈!
5、
算了,就这么多吧。最后还想说一句,网恋情人,收起你的痴心吧,把你的痴心献给你身边的人,保证你的生活会永远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