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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南在晋阳城住了一年,对于这里的情况熟悉的很,带着姜云浅直接去找的人牙子,想让人牙子给找个合心意的婆子到家里做短工,做完了事该回家就回家。
在晋阳城里也有不少小户人家有活计不愿意或没时间自己做,就会去雇些做工的妇人回来,包括洗涮、打扫、做饭,白天来做工,做完工再回去,工钱虽然与大户人家的丫鬟婆子的月银相差不多,可一不用管住,二不用花买人的钱,倒也很合算。
人牙子手上还是知道不少人,出去不大工夫就找了十几个二十多岁到四十多岁的妇人回来,听说是要给卖胭脂的三儿家做事,这些婆子还是挺愿意的,看重的倒不是工钱,而是三儿家就是做胭脂的,若是做的好了,三儿娘俩个随便赏她们一两盒胭脂也不错,甚至还有人想着若是能偷学到做胭脂的一二分本事,将来可不是也不用再做侍候人的活了。
打着这个主意,过来的人都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王南一直不出声,反正对于用人他是没什么意见,当初在乡下时,他跟王北自己照顾自己不也过的很好?如今找人过来侍候也就是为了让姜云浅能更轻松一些。
而且,他又要装着有点傻,这种选人的事就由着姜云浅出面,姜云浅对于选人用人却是经验丰富,那些长得太过精明、眼珠子乱转的不要。太呆的、说了几遍都听不明白的也不要,最后挑出来的都是看着就本分老实也肯干,最重要的还是好奇心不太重。
当然,留哪个还要看最后她们的厨艺如何,姜云浅也不要求抵得上她的厨艺,但怎么也得比红姨和王南做的好吃才行。
选好了五个人带着回去,姜云浅一路上就观察这五个人,虽然她们的表现都没有太明显的差异,姜云浅却还是发现些微的不同,心里就琢磨开了。
回到家里,让她们五个分别用大白菜做了一道菜,最后试吃过后,姜云浅决定留下那个看着最是稳重,做菜却是最难吃的那个叫莫氏的年轻女人,总觉得这个女人是有故事的。
另外四个人不甘不愿带骂骂咧咧地离开了,红姨站在院子里盯着表面平静却内心忐忑的莫氏,越看越觉得不待见她,另外四个做的菜吧,虽说不如姜云浅做的好吃,但好歹还算能吃,就是不明白为何姜云浅却独独留下这个把菜做的跟猪食似的莫氏。
拉着姜云浅回屋,忍不住问道:“浅姐儿,你莫不是傻了?这莫氏做的菜能吃吗?我看比我做的还不如。”
姜云浅神秘一笑,“红姨,你注意莫氏的手没有?”
红姨撇嘴,“怎么没看?比做主子的还白嫩,哪像是做活的人?”
姜云浅点头,“正因如此才要留下她,红姨就没想想为何她的手会那般白嫩?脸上却与一般劳碌的妇人无异?”
红姨讶异道:“你的意思是说莫氏是谁派来的?有人已经对我们起疑了?”
姜云浅沉吟道:“我倒不敢确定她就是别人派来的,但别有用心却是一定,既然如此我们何苦不将计就计,看看她的真正目的,免得总是陷入被动。”
红姨打着哈欠,“说好雇人要选个没有目的的,你倒好,偏选了个问题最大的,我是不管你了,回头让她把活做好就成,我这手啊,虽然不及你的嫩吧,可好歹长这么大也没做过多少粗活,这一年在晋阳可是把我愁坏了,每日要忍着烟火气做饭不说,里里外外的活计还都要做,反正我是不管了,就算是别有用心,这人也得让她留下,只要不让我再做这些,怎样我都无所谓的。”
说着,红姨走到床边,这些日子心里一直有着事,她真是吃不好、睡不好,如今心头的一块病去了,她整个人都轻松了,困劲也就上来了,还真得好好补补眠。她可是明显地感觉到睡眠不好,皮肤也跟着变糟糕了。
姜云浅从红姨的屋子出来,又去了厨房,虽然她留下莫氏说的轻松,对她却也不能完全信任,还是放在眼皮子底下盯着放心一些。
眼看就是到了午饭的时候了,姜云浅让莫氏先把饭做了,衣服她都洗过了,也就不用莫氏再动手,但屋子里里外外却是要擦的,等莫氏做好了饭再做那些也不迟。
厨房的食材还很充足,莫氏站在厨房却开始犹豫,硕大的南瓜瞧着很美味,可那也要看是谁做的,她相信自己做饭的本事,再美味的南瓜她也能给做成一锅稀泥汤。
要不再炖一锅大白菜?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做过一次应该会做的更好才对。
之前看别人做出的白菜色香味俱全,她都绝望了,想也知道她做的味道肯定是及不上人家,却不想姜云浅在尝过之后,竟然舍弃那四个,而留下她,是觉得她还能有更大的进步?还是姜云浅的口味就是异于常人呢?
不管怎样,她总算是被留下了,达到目的比什么都好,只是为了达到能够一直留下来的目的,她还真得努力做的更好。
睡了一觉,红姨神轻气爽地坐在院子里,因心情好了人也精神不少,看莫氏洗菜做饭忙的不亦乐乎,倒真有了几分当家主母的感觉,不时再找别的事情让莫氏来做。
当然,若莫氏不常常手忙脚乱地打翻东西就更好了,瞧着被几盆水打湿的院子,还有自己脚边鞋子上溅到的水渍,红姨不由得摇头,也就是他们家里有一口水井,若是换了别的家中缺水的西秦人家,这样的下人真不敢用,就莫氏这一口气打翻的水都够平常人家几天的用量了。
莫氏被红姨盯的心里发毛,虽然姜云浅留下她,可以说是姜云浅口味异于常人,但这家里也有好几个主子,难保别人的舌头也跟姜云浅一样是吧?她最怕的就是这个总是拿着审视的眼光看她的红姨了,那张脸还真是毁的够让人害怕的。
而且做为婆婆的红姨,说句话可是比没过门的儿媳妇管用得多。若红姨一定要赶她走,小媳妇还能说得上话吗?
听说这位还是差一点就要嫁进慕容府,就是因为脸被毁了才跟慕容五退了婚,所以说这男人还真就是注重皮相。
不过话说回来,能够不嫁进慕容府那种根子都烂掉的人家,对她来说也是福气吧!
红姨最后还是被莫氏的笨手笨脚给弄的头疼,她又是什么都要做到最好的性子,看不下去干脆就去姜云浅的屋子看她制药了,莫氏松了口气,她本来就不会做事,如今被盯着看她更是手忙脚乱,果然,等红姨离开后,莫氏觉得做什么都顺手了很多。
午饭是一大锅炖白菜,清汤清水的白菜汤底下铺着一层白菜,莫氏将菜端上来后就忐忑地立在一旁,生怕惹来几位新主子的不满,好在红姨吃了一口夹生的米饭就下了桌,并没有对白菜汤表示嫌弃,只是一口没碰罢了。
王南吃了一口米饭皱了皱眉,看莫氏直摇头,往后可不能让她再做米饭了,真是糟蹋了东西,可西秦人不擅做米饭,有些人家一辈子都未必能吃得上一顿米饭,做的不好也不能全怪莫氏。
拿了个馒头咬了一大口,对姜云浅道:“媳妇儿,她这馒头蒸的不错。”
莫氏咧着嘴貌似憨厚地笑了,三儿果然有眼光,不是她吹嘘,她的馒头蒸的确实不错,而且她蒸的包子也好吃。甚至说烤羊腿啊,烤牛肉啊都好吃,当年她跟着她男人满天下地跑的时候做的最多的就是烧烤,可在家里也不能总吃这个不是?下顿她还是包些包子来吃吧,那东西还是怪顶饿的,面和馅又都在一块儿,她每天走时在怀里揣几个回去也不显眼。
姜云浅吃了一口馒头,确实比白菜汤好吃,而且,白菜汤虽然不好喝,倒也没有多难喝,就着馒头倒也吃得下。
吃的最没脾气的就是来哥儿了,当初跟王先生讨饭过来时比这还差的都吃过,有白菜汤和馒头吃已经很不错了,只是白菜汤和馒头……看来只能给阿爹多拿几个馒头了,天儿冷了,馒头也不怕馊,最多就是凉着吃。
一顿饭将就着吃完,莫氏收拾完碗筷就拿了块抹布站在院子里等着吩咐,姜云浅便让她挨个屋子去擦灰。
莫氏手脚倒是麻利,一个屋子一个屋子很快就擦完了,回厨房的大缸换水时,就见来哥儿站在灶边皱眉,见莫氏进来,本来是想说让她帮着再炒个菜,可想到莫氏炖的那锅白菜汤,估摸着她也不会做什么了,干脆也就没张那个嘴,只是将冷馒头揣了两个在怀里。
红姨刚刚没吃什么,又觉得莫氏那厨艺还不如自己,干脆也不喊莫氏了,自己到厨房来想要炒两个菜,正看着来哥儿要往怀里揣馒头,张了张嘴倒没说什么,只是把因夹生而没人吃的米饭也端到来哥儿面前。
来哥儿嘴角不自然地抖了两下,心说:难道红姨的意思是把这米饭给阿爹吃?就阿爹那胃口能吃得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