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等等我_分卷阅读_2

容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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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寒朝大门的方向挥了挥手。

    我几乎是仓促地把勺子扔进碗里,噌的一下站起身来,“那个,我还有点事,先走一步!”

    跟沈姿她们擦肩而过时,我看见她们的表情都很奇特,沈姿自然是冷冰冰的带着敌意,朱琳则是有几分尴尬,只有思媛叫了我一声,朝我好脾气地笑了。

    我都不知道自己脸上是什么样的表情,只能胡乱地点点头,然后就走出了店门。

    隐约听见陈寒叫了我一声,语气如何我也无暇分辨。

    又一次,这条孤零零的鱼暴晒在太阳底下,我觉得我都快被晒死了,有气无力地拖着沉重的身躯往回走。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不是被人误会,也不是被人误会后在太阳下面暴晒二十分钟,而是被人误会、在太阳下暴晒了二十分钟之后,忽然发现呵呵呵,你没带寝室钥匙。

    我有气无力地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没办法,只能打了个电话给我那久违了的母亲大人,要她帮我送点钱来。

    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必要的话,我是绝对不会打电话麻烦她老人家的。

    我就这么在宿舍阴凉的走廊上席地而坐,玩了好一阵子的手机,途中挂了陈寒三个电话,收到连续五条“你在哪里”的短信,最后他的耐心也在我的“拒不回应”态度下消磨殆尽。

    李叔叔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总算松口气,跑下了楼。

    他是我妈的下属,每次我妈有什么东西要带给我,都是他来。

    我坐进车里,从他手上接过一张新办好的银行卡,礼貌地道了谢,请他顺路把我载去市立图书馆。

    我妈效率就是高,办张卡再送过来也只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

    我还在车上时,她给我打了个电话:“你要在外面住?”

    “嗯,和寝室里的人闹了一下,出去住两天。”

    “有房子不住,住什么酒店?”她的语气有点不好,我几乎可以想象出她皱眉的样子。

    我说:“就想败家,花你的钱,你准不准?”

    她一下子笑起来,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行,败吧败吧,准了!”

    她说的房子是为了方便我,专门在离学校只有二十分钟路程的地方买的一套房子。不过那套房子是她现在的老公为了讨好我亲自选的,所以我几乎不去。

    从学校到市中心的图书馆一共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闭眼靠在后座,脑子里全是那堆破事儿。

    我几乎可以清楚地想象出两天之后的周一,当我出现在班上,会看见怎样的鄙夷目光。

    祝嘉又用钱砸人了。

    祝嘉靠着关系打败了演讲队百战不殆的沈姿,获得了参加外研社杯的唯一名额。

    祝嘉仗着自己家里有钱,做了亏心事不敢见人,立马就撒腿走人,在校外住了两天。

    祝嘉……

    我正胡思乱想着,握在手里的手机又一次响起,我睁开眼睛,发现来电的人是陈寒。

    我接起来,没说话。

    陈寒的声音没了先前的温度,变得有些严厉,“你在哪儿?”

    “车上。”

    “打算去哪里?”

    “酒店。”

    面对陈寒,我一向是不会撒谎的。

    他顿了顿,才说:“祝嘉,做错事情了不去面对,打算逃避到多久?”

    我呼吸一滞,他也觉得我做错了?

    “我都听沈姿说了,你想参加决赛,所以找了杨书记帮忙,系主任直接决定让你去了。”

    “……”

    “你这么做对沈姿并不公平,你一向知道她有多努力。”

    “……”

    “沈姿很难过,都要哭了,你做事情之前是不是只考虑自己的感受,别人怎么想你压根不管?”他难得对我这么凶过。

    “……”

    “回来吧。”他像是有些疲于教育我,仿佛我就是个不听话的孩子,“有什么事情和沈姿当面说清楚,都是好朋友,没必要——”

    “谁和她是好朋友了?”我一字一句地打断陈寒。

    他一下子安静了。

    “你第一天知道我家里是什么来头吗?第一天知道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吗?我就是跟杨书记说了两句话,杨书记就是打定主意让我去了,你找我有什么用?有本事你让她也找杨书记去,告诉杨书记她要去啊!我——”

    “祝嘉!”他的声音骤然降至冰点,严厉又生硬,全然不带一点温度。

    我停了下来,听见他用一种陌生的语气说:“我以为你还有救的,没想到已经病入膏肓了。”

    我喉咙一堵,笑出了声,“公主病是吗?”

    他没回答我,只是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留给我一片冰冷的忙音。

    我转过头去看着窗外,眼泪都要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首章三角恋俗梗,烦请要掐撞梗借梗的,把第二章及以后看了再说话。

    另外别被第一章迷惑,这绝对是容哥的一贯风格,欢乐宠文。

    ☆、第02章

    相比起学校的图书馆,我一向更偏爱市立图书馆。

    市立图书馆共八层,八层楼都是落地窗,朝外看是一片偌大的湖,湖边林木茂盛,湖中小桥流水。

    在这种地方看书,很容易就萌生出一种我是风光霁月读书人的……错觉。

    我照例在六楼的窗边坐了下来,手里捧着一本莫泊桑的原著小说。

    我的基础法语老师从我们上大学的一天起,就不断把他心爱的莫泊桑拎出来做榜样,“作为法语专业的学生,此生不读莫泊桑,简直不要说你是学法语的!”

    到目前为止我觉得莫泊桑还不错,但似乎无论如何也难以达到基法老师那种基情四射的地步。

    我偷偷抬眼看了看邻桌的男人,哟,他也在啊?

    我严肃地捧起书,假装很认真地看着,然后不时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瞧他。

    今天的他穿了一件浅蓝色的T恤,颜色很称他,更显得整个人温和干净,像是刚从海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从大二开始我就常来这个图书馆,而这个男人也似乎是这里的常客,一年多了,我总能在周末碰见他。

    我还偷偷观察过他看的书,都是跟心理学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