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活着》

菠萝蜜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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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前读余华的活着,有一股莫名的恐惧,小说总围绕着一个字叙述——死,一个又一个,死得自然自足,死得不情不愿,死得无辜无奈,死得悲壮悲凉,死得无牵无挂。以笑的方式哭,以哭的方式笑,在苦难的压制下、死亡的伴随中活着。

    一口气读下来,已是黄昏。而后,拍拍屁股,慢慢走回宿舍。夕阳收了最后一抹余辉,看着跑去上晚自修的同学,才想起自己为了活着,已逃了一天的课。

    从那时开始,我就想着该为读过的书写些什么,却始终没有动笔。人活着,有时就这么贱,该做的事不做,默然回首,方觉光阴虚度,黯然生悔。

    重新拿起书本,思索着几年前尚未完成的一切。明末画家八大山人于循入空门之时曰:“凡夫只知死之易,而未知生之难也。”一部在讲述生命——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如何死去的小说,却起名为“活着”是作者的良苦用心,还是生与死的原本关系?活着还是死去,在王子哈姆雷特的眼中是一个哲学命题,一种人生态度,而在平凡者眼中,又会有什么样的阐释?

    生与死,犹如地平线。有时我们会以为生与死是很遥远的两码事,就像天与地的距离。可往天边一看,天空俯下身来亲吻大地,形成了优美的地平线。天与地,便如此紧紧相依,生与死,是那么眷眷厮守。百年身世浮沤里,天地山河旷劫中,在这段生与死的可短可长的距离中,我们在活着,小说的人物在活着,感受尘世授予的物欲与情感,承受命运赋予的责任与无常,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与苦难,接受生活赐予的无聊与平庸。

    小说的开头,有一股原始的诙谐与野性。“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份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头戴宽边草帽,身后挂一条狗尾巴似的毛巾,穿一对拖鞋,如同一直乱飞的麻雀,吧嗒吧嗒地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农村。听农民讲荤故事唱酸歌曲,看到一些男女搞偷鸡摸狗的勾当。一个夏天刚刚到来的季节“我”遇到了主人公福贵,好奇于他古怪的言行(跟老牛说话)而与之攀谈,听他讲述自己充满苦难与动荡的一生。

    我曾以为,这个开头除了在情节上顺利引出主人公福贵并让其叙述故事之外,更多的是为了达到一种“搞笑”的效果,吸引更多的读者更好地看下去。

    后来,我看到了作者在回答意大利读者“幸存与生活的区别”时提到,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中的福贵虽经历苦难,但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自己的感受。如果有了别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的眼中就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

    依着这种角度解读全文,我看到了作者的精心策划,为了达到“幸存与生活”这种效果,小说采用了聆听的方式进行叙述,用一个“十年前的我”去聆听一位老人苦难而动荡的一生。这样的好处是,在叙述故事时可以插进一些现实的描写,让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空形成对比,展示主人公对生活的感受,同时,也让读者深深的感到苦难幸存者的悲惨与坚强。

    以作者的功力,用第三人称或者直述方式来展开,当然也可以完成一部不错的小说,但绝不可能达到上述效果。

    福贵生于地主家庭,从小就是个当二流子的料,长大了爱往城里跑,吃喝嫖赌无所不及。娶了家珍——“陈记米行”的千金“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更加放肆。

    红楼梦写到一个智通寺,门口有一副破旧对联曰:“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这是每个人活着都无法摆脱的性格矛盾。活着便在这方面下笔,情节也设置得很好。

    家珍都是个好女人,无论是外貌还是人格。用原文来说,就是前世做狗吠叫一辈子换来的。而矛盾就在于,福贵是自小惯了的,沉沦放纵,花天酒地“凭什么让我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去想光耀祖宗这些累人事”看到长得不一样的女人,心里想的就是不一样,实在是没办法的事。家珍的善良贤惠不但不能唤回他的良知,相反,只能纵容他的罪恶。

    每次回家,福贵都让那个肥胖的妓女背着走。经过丈人门口,便抓住妓女的头发,脱帽向老丈人请安。日本投降,国军进城收复失地,丈人是商会长,组织欢迎仪式。妓女背着福贵回家,正好撞到这隆重场面,还没忘记给老丈人请安,真把丈人的脸丢尽了。

    福贵沉醉于赌博,长年累月地赌,赌得地暗天昏。后来,遇上了高手龙二,赌场无真正的高手,也无真正的赢家,有便是骗子,福贵终于把家产给败了。败家前一晚,怀着孩子的家珍跪在丈夫旁边,求他回去,被福贵拳打脚踢,还叫人拖出去。彻底的输光了,福贵才想到回头,对不起老爹老娘,更对不起昨晚跪在他身旁的家珍。

    家珍的出现以及后来的言行,福贵的举止与省察,形成极大的反差。这是小说人物的命运转折点,是福是祸,是命运对这个家庭的特意捉弄,还是老天对福贵的独怜独爱,越读下去越是扑朔迷离。

    还了赌债,搬了家,老爹死了,死在他每次都要在上面看着自己的土地嗷嗷直叫的粪缸边。老爹一死,怀着孩子的家珍也被老丈人领走了。瞬间人亡家散,福贵不得不懂事,放下少爷架子,向把自己弄成败家子的龙二租了五亩田,养活母亲和女儿。

    家珍要不要回来呢?要,一定要自愿回来。这样才能显示出女主人公的不凡,才有一家子为了“活着”而更加荡气回肠的故事。不然,小说不是模糊了主题那么简单,而是根本就没有写下去的必要。

    家珍回来了,这个家庭也算是美满团聚。过不久,老娘生了病,年纪来了,时常有个病痛也很正常。可那是兵荒马乱的年月,作者确实会“借题发挥”好端端的一个家,这么一病就病出事来了。

    家珍拿出仅有的两块银元,让福贵到城里请个医生,很不幸,医生没请着,反被国军拉了当壮丁,老兵老全说,老老实实跟着打仗就是了,别想着逃跑,逃也逃不了。老娘等着救治,老婆孩子等着自己去养活去疼爱,经过这么多事,他也离不开这个家,可“乱离人,不及太平犬”命运无常得就像断线的风筝。

    仗还没打就给共产党包围了,粮食缺乏,子弹乱飞,战士之间打招呼竟然说:“你还没死啊”有个场面特别凄惨,几千伤兵被国军当垃圾一样抛到雪地里,嗷嗷乱叫,哭天喊地的一长串一长串响过来。读来令人毛骨悚然。

    军队被俘,福贵大难不死,在别人的死亡惨剧中,见证了生命的孱弱与坚韧,见证了活着的艰难与意义。“又是哭又是笑,疯疯癫癫的跑回家”

    女儿凤霞在一次发烧后就不会说话了,娘也死了,死前一遍一遍对家珍说:“福贵不会是去赌钱的。”这句话令人心酸,儿子有“前科”拿着钱就不见了,去干什么呢?一个老女人,至死都在用残薄的力量支撑一个即将崩溃的信念。生亦何哀,死又何求?佛祖,您也未免天真了。

    时代的风云变幻,对于很多小说而言,是一种推动情节的因素,也就是所谓的社会矛盾。而且,活着横跨了中国当代所有的运动。中国当代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群体性制造,群体性承受,因而伤害性就比较大,生活于其中的人,几乎没有可以完全幸免的。

    福贵及其周围人也一样。土改,骗福贵家产的龙二被判成地主,枪毙了。大跃进,砸锅炼刚,三年困难时期,人只剩下骨架,能活下来的,都在鬼门关游荡过。活着,到了人与命运较量的地步,残酷而又悲壮。家珍对福贵说的:“我也不求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

    为了供儿子有庆上学,福贵和家珍商量把女儿送给人家。一切完成之后,家珍和我都不好过,儿子想着姐姐也不想读书了。但为了活着,为了活得更好的希望,就必须承受。不久后某个夜晚,女儿回来了。福贵送女儿回主人家,却看到了她的眼睛,他摸了女儿一下,女儿也摸了他一下。人,是很脆弱的动物,活着,需要情感依托。福贵说,就是全家饿死,也不送女儿回主人家了。

    老天开起玩笑来谁都怕,县长的女人生孩子,出血过多。儿子有庆应召献血,那些乌龟王八医生无视这个孩子的生命,县长夫人活了,一个活泼勤快的少年就这样死了。这位少年的死,蕴涵着太多的悲剧因素了,这种因素至今不绝。

    福贵冲到医院,看着死去的儿子,泣不成声。狂打了医生,还想跟县长拼命。没想到县长竟然是自己被拉壮丁后出生入死的兄弟——“福贵,我是春生。”

    这个情节设置得真是太独特了,单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这些话根本不足以说明。我们的生活中会有这样的事,命运成全了某两个人的友情或者爱情,但因某些事情,让他们互相感激对方,又互相仇恨对方,谁都无法抛弃对方,谁也没理由抱怨对方。

    福贵跟春生的情况更为复杂,程度更加深层,那段岁月让两方紧紧相依,现实让一方仇恨一方愧疚。于是福贵说:“春生,你欠了我一条命,你下辈子再还给我吧。”而春生连自己的命都没保稳“文革”中因忍不住非人的折磨自杀死了。死前一个月,连一向不让他进家门的家珍都抛下了仇怨说:“春生,你要活着。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

    凤霞长大了,又聋又哑,做父母的总担心她的归宿。好不容易托队长找了一个叫二喜的搬运工,很实在的男人,很会想事,美中不足的是个偏头,不过,对于凤霞而言,已经很难得了。凤霞很聪慧,二喜很能干,生活很美满。历尽苦难,这个家总算有点希望。

    然而,凤霞难产死了,这个过程起伏不定,乱人心弦。福贵的自述:“我的一双儿女都是在生孩子上死的,有庆死是别人生孩子,凤霞死在自己生孩子。这家医院和我们前世有仇,有庆死在这里,凤霞也死在这里。”两个孩子都这么年轻的走了,身体本来就不好的家珍也崩溃了,给刚出生的外孙取了名字(苦根)就去了。二喜含辛茹苦的抚养苦根,孩子长到四岁,二喜干活时被水泥板压死了,危难中大喊了一声“苦根”偏着的脑袋突然伸直了。只剩下一老一小相依为生了。苦根长到七岁,生病时吃多了豆子,被撑死了。

    年轻的一代就这么全去了,全都是福贵安葬的。回望前文,一切都很偶然,又发生得那么真实,设计得天衣无缝。一切都似乎很滑稽,但悲剧中的滑稽,比悲剧本身更为残酷。

    福贵买了一条老牛,会看牛的告诉他这牛活不长,他认为自己也活不长,也就无所谓了。“谁知道我们都活到了今天,村里人又惊又奇,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说句不好听的,福贵内心的意思是,该死的不死,不该死的倒死了。任凭记忆的泉,涌出痛苦的水,结成热泪的晶,多么伤心,多么无奈!

    小说的结束,老福贵唱了一段:“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岁月所创造的一切,被岁月本身所吞噬,留下的是累累的伤痕。

    莫泊桑说,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幻无穷,一件小小的事,可以成全你,也可以败坏你。掩卷沉思,活着并没有让我明白“活着”究竟蕴涵着什么,但给了我对“活着”更深层意义的探索,在今后的岁月中。

    2005。5。6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