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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噜……”炎奴对他们的想法一无所觉,他看了一会,忽然低下头注意到一桌子好菜。
鸡鸭鱼肉,很多都是他没吃过的,色香味俱全。
他食指大动,当即就着这股麻劲儿,吃起饭菜!
对他来说,请客吃饭,那就是吃饭。
“嘶!”旁人一阵骚动。
常鼎文一见,都有些吃惊,他知道炎奴厉害,但到底多厉害,心里是没谱的。
只是没想到,炎奴可以在叔父的枪意冲击下,淡定吃饭。
而且饭量奇大,什么东西塞进嘴里,咀嚼两口咕噜就给咽了,一只鸡吃下去连骨头都不吐!
“好!”许多武将看得佩服,当场赞叹出声。
越厉害的武者,饭量越大,吃东西越狼吞虎咽。
毫无疑问,炎奴此刻展现出了盖世猛将的英姿。
“好吃!”他啃着猪蹄,见别人叫好,左右看去,所有人都在看着他吃东西,当即也赞同地点头,一脸满足。
而与此同时,源源不断地枪意在他心神中积蓄,越聚越多。
第103章至强凡人
炎奴大快朵颐时,也发现了心中有一股凌厉的意境。
乃是一把笔直的长枪,寒气森森。
这种感觉很奇妙,因为已经存在于内心想象的空间里,而不是所谓识海。
识海是泥丸宫秘境,是一个真实的空间。内心深处不是,它是任何人闭上眼去回忆思考时的‘空冥处’。
而人心里要观想一物,往往要很刻意地去想,并且很难想得具体。
乃至心稍微一乱,就杂念百生,想象的事物不可能稳定不变。
但此刻心里的这股枪意,却是非常清晰、凝实。
枪头的锋锐,红缨的飘动,长杆的纹路……皆纤毫毕现。
无论是睁着眼,还是闭着眼,都能感觉到这杆枪。
炎奴尝试意念触动,心里这杆枪就如臂使指,摆弄成各种样子,挥洒出各种招式,只要他能想得到。
更甚至从里面,散发出一股能量,使其气焰磅礴,寒光四射。
“好玩。”炎奴本觉得有意思。
可当他尝试把这东西往外发时,立刻从枪意中,接收到种种强烈的情感与心绪。
那是冲锋陷阵,是奋不顾身,是舍生忘死的一股意念。
“不要命的来挡我!”
本来只想吃饭的炎奴,这一刻,情绪瞬间到位!
他霍然而起,恐怖的枪意反冲而出。
本来,常子云见炎奴在自己枪意下,面不改色,心中很是佩服,想想也就试探到这里吧。
可刚把枪意往回收,却发现炎奴绽放出了枪意反击。
并且是锋芒毕露,一往无前。
“咦?要直接与我意境拼杀吗?”
“好!如你愿!”
常子云瞬间气势一变,也不舞枪了,直接叉腰立在场中,长枪往身旁一顿!
三十年战场生涯所磨炼出的枪意,全力以赴。
意境是一种精神能量,也分为不同的频率,频率不同效果也不同。
之前他一直只是冲击,而非磨灭。
就好像用枪压着别人,而不是直接戳死别人。
此刻他以枪意攻杀,类似于张素问用剑意斩杀。
“吟!”
霎时间两股一往无前的枪意,冲杀在一起,针锋相对!
逸散出的精神能量,让周围人头皮发麻,汗毛竖起。
恍惚间,大家都能听到长枪划破空气的尖锐呼啸声,有一种要被一枪贯穿的恐惧。
没有意境的人,是看不到意境的,但是大脑会受到影响,调动人的心绪。
“好强!”
“而且这意境,一往无前……”
“哈哈,好像,此子与我好像!”
常子云感受到极大的压力,逐渐有些后继乏力,但他心里却开心得很!
这是一种棋逢对手,弦遇知音的感觉。
他是个纯粹的武将,冲锋陷阵养就一身勇往直前的气魄,塑造了他的枪意。
而炎奴的枪意竟然也是如此,说明也有一颗豪勇之心。
意境是最反应一个人的性情的,像张素问那样的慵懒意境,常子云最是不屑。
而炎奴的枪意,可太对胃口了!
不过喜欢归喜欢,常子云很快发现,自己就要耗不赢炎奴了。
“原来意境,是将强烈的情绪凝结成了实体吗?”
炎奴绽放一往无前的气势之余,意识依旧保持着清醒。
毕竟他并没有真的在冲锋陷阵,舍生忘死,只是他融合进了这种意境中。
这种意境能收放自如,让人随时进入情绪高涨的状态。
就好像一个包含自己心意的包裹,需要时打开它,瞬间就能气质一变,心意拔升到过去所储存的情绪顶点。
炎奴感觉这股枪意非常适合他,继而也慢慢摸索到一些东西。
那就是灵力,可以补充意境的消耗。
这股力量和‘法术雷电’、‘电解神通之雷’不同,虽然都是储存了别人发给他的力量,但后两者没有除刷新以外的补充方式。
毕竟一个是法术生成,一个是神通创造。
可是意境不同,炎奴把念头融合进去,直接消耗灵魂就能转化。
这种恢复方式,对于寻常武者来说,是自残式的,损伤的灵魂很难养好,唯有决死爆发才会这么干。
但是炎奴不怕,而且他的灵力很多,堪比劫运期。
“噗嗤!”常子云猛然吐出一口血。
他的枪意终于耗尽,精神萎靡至极,气血沸腾,头晕脑胀。
应激之下真气外放,挥枪格挡剩余的意境,整个人轰得一下倒飞而出。
“将军!”
文臣武将脸色大变,焦急起身。
“大胆!”一名锦衣青年怒视炎奴,拔出剑来。
霎时间众多侍卫上前,兵器直指炎奴。
乃至更远处,士兵见到将军被打飞,自发集结列阵,很快就有了上千人。
“大哥,先看看叔父如何!”常鼎文也是脸色一变,立刻站在炎奴身前。
那名青年见常鼎文这么说,当即把要下的命令咽了回去,回头与终将一起搀扶常子云。
“叔父,你怎么样?”
“哈哈哈!”常子云站起来,推开众人,浑然不在意自己的伤势。
他从牙缝里嘬出两口血沫,随口吐了,扛着枪走到炎奴与常鼎文的身前。
“我五岁习武,十岁练枪,十三岁参军,二十岁气血冲关,三十岁意贯天灵,名震青州。”
“戎马半生,大小二十余战,枪意昂扬……没想到今日败给你一个未及弱冠的少年。”
“真是人外有人,后生可畏……”
常子云不仅不觉得难堪,反而欣喜若狂。
“姜炎奴!”他双手按在炎奴肩膀上:“当今天下大乱,正是我辈武者挺身而出之时,可愿随我建功立业?”
怎料炎奴摇头:“我不是来建功立业的。”
众人一惊,常子云错愕。
不过炎奴紧接着又说:“我是来打秃发氏的。”
常子云愣了一下,随后哈哈大笑:“正是如此!秃发氏暴虐横行,我等自当为国而战,杀胡破虏。”
“我兄长战亡于济水前,将高密城重托于我。我曾折剑发誓,必守住高密,扫清胡蛮。”
“如今我广聚四方有志之士,欲与秃发氏决一死战。”
“有你这般大才加入,真是如虎添翼,收复失土指日可待。”
说着,拽起一坛酒递给炎奴。
“来!干了这坛酒!从此以后,你便是我常子云的弟兄。”
常鼎文嘴角一抽,心说这不差辈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