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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也就是2025年,在末世来临的五年之前!想到这个,沈宝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疼得他“哎呦”了一声。但紧跟着他就笑了。到底是梦里他经历了未来的末世,还是这根本就是自己魂魄的梦中呢?
管他呢!还能见到爸妈就好,还能看到这么明媚的阳光和这么多活人就好!“我……嗝,我刚才做了个噩……嗝,噩梦。”
这句话可把沈军夫妻给气了个够呛。
就连一向把沈宝当祖宗似供着的章萍都忍不住训斥儿子:“你做个噩梦就哭这样了?你是觉得我们俩心脏好想早点儿让我们得心脏病是不是?!”
沈军长叹了口气:“行了。小宝,你告诉爸,你梦到啥了?”儿子就算再胆小,总不至于做个噩梦被吓哭成这样吧?好歹也是马上就十八岁的大小伙子了,之前还要跟同学一起去旅行,嚷嚷着要学自立呢。
沈宝又喝了几口水把这个嗝给压了回去,这才说。“我梦到五年之后,世界上突然遍布了丧尸。爸妈你们都被丧尸咬死了。我一个人在水库工作,那里离着人群远,所以跟着同事和附近的村民往雪蟒山逃命。一路上我们杀了很多丧尸,也有很多同伴被丧尸咬死或者被感染变成丧尸。等到我们进了雪蟒山的时候,就剩下八个人了。我们在山上生活了一个来月,天越来越冷,动物也野果野菜都没有了。最后还被一群野狼围攻。我跟一个同事逃出了狼群,进了一个地洞。结果我在那个地洞里被那个同事杀了。我还看到自己的尸体被他给吃成了骷髅。我梦到自己在地洞里看着那个同事和自己的尸骨很久很久,直到有一天外面下起了大雪,有雪花飘进地洞的洞口,那个同事出去地洞之后再也没有回来。我才醒过来。”
简单的讲述着自己记忆中深入骨髓的那一段记忆,沈宝此刻的神情是痛苦而又迷茫的。可是谁……又知道那是不是梦境呢?
沈宝的话刚说完,章萍就狠狠地在丈夫的后背上来了一拳头:“我说不让你看什么恐怖片你非要看!你明知道咱家小宝最怕鬼,你还偷偷看!这个破酒店也真是的,给的什么频道,那陈芝麻烂谷子的老片还在放!我告诉你沈军,以后你要是再敢看生化危机什么的,我就跟你没完!”说完紧紧地搂着儿子,心疼地不得了。“这都什么破梦啊!你小子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哪儿有什么丧尸啊,那都是艺术的加工!都是假的!”
沈军也很后悔,没想到自己偷偷看个恐怖片还被儿子听到了。唉,可是这怕鬼的毛病到底像谁啊?明明自己从小到大都喜欢看恐怖片看鬼故事,怎么养出一个这么胆小的儿子。难道是物极必反?“是是是。我向组织上承认错误。是我不好,以后我再也不看恐怖片了。我要向咱儿子学习。做一个怕鬼的好同志。”
沈宝被爸爸的话给逗乐了。这一乐,就好像把之前所有的痛苦都画上了句号。就如同那些记忆真的是梦境一般。反正他现在,并不打算立刻就去探究真相。是梦境,还是重生一定会有一个答案。
章萍也被丈夫的样子给气乐了:“滚一边儿去。看你就烦,儿子哭了半天得耗费多大体力啊。赶紧去点餐,让他们送上来。昨天不是说今天去潘家园吗?还不赶紧的!这一大早上被你俩爷儿俩给折腾的。”
潘家园,这个从来都很陌生的地方。
记忆里,当初自己跟爸妈来到这儿,是妈妈想给自己买一个玉佩当做升学的礼物,也可以给胆小的自己压惊。结果自己因为不能跟同学一起旅游,还要被爸妈带着,觉得太丢人会被同学嘲笑,完全没有仔细看过这个全国著名的古董市场。而这一次,自己绝对不会错过阳光下的任何一丝景色,也许在五年之后,一切将不复存在。
沈军和章萍以为儿子是经过一场噩梦彻底忘记了没能跟同学一起出游的不快。虽然早上把他们来吓得够呛,但现在却也有些庆幸。沈家和章家可就这么一个后代。这00后的娃儿可比他们这80后的爹妈金贵得多。从小给捧着养到了大,他们还真不希望儿子假期都不愉快。可谁让自家小宝从小就胆小呢?他们是真不放心一群屁大点儿的孩子一起去这么远的帝都来旅行。
当然他们两口子都忘记了,他们高中毕业那会儿,可是两个人单独去了一趟西藏。回家之后没被爹妈给揍死就已经是幸运之中的幸运了。
沈宝拿着相机,拼命地照着路遇的一切。不管是高楼大厦还是路边的小门市,不管是美女帅哥还是大爷大妈。他就好像要用一台相机记录下这个世界的一切。哪怕永远都只能是一张静态的回忆。但是,现在没有人会懂他的心情。
一心以为儿子是第一次进京,所以兴奋地想要多拍照留念,沈家夫妻也没有多想什么,倒是配合着沈宝一会儿举手摆个V,一会儿朝镜头呲个牙的当模特。总之一家三人谁也没有顾及到司机师傅的痛苦心态,当然那和他们关系不大。
在潘家园下了车。沈军和章萍挽着手走在前面,丝毫不介意秀他们的恩爱。而沈宝则跟在妈妈身后,仍旧没忘记不停地拍照。32个G的内存,他觉得自己这么拍的话,用一天还是不成问题的。管他哪些记忆哪些是梦,他现在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但至少自己可以在活着的时候更恣意一些,对爸妈再孝顺一些。等到弄清楚真相之后,或许自己的未来会更忙碌。
三口人先在街上逛起了店门超外开的几家店面。虽然店铺是通向里面的,但是他们也没有借路而过。既然主要目的是买一块玉佩,这些店面刚好符合他们的要求。至于古董玉什么的,并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沈家是有钱,但还远不到挥霍无度也无所谓的地步。
玉器店里不光是有成品的玉雕和首饰,还有一些打磨好了的玉球供人们挑选。是串成项链还是耳坠还是做成手机链和手链都任君自便。
沈宝看中了一条紫水晶的球料。觉得自家娘亲带上紫色的水晶项链肯定更衬肤色。所以决定买一条当做礼物,也是想为早上自己那一场惊吓给母亲压压惊。
他在临出酒店之前背着父母查看了一下那些明明是自己的,却已经不再熟悉的东西。发现自己的钱包里有一千块,背包的暗格里有两千五。看到这些钱他愣了一下,回忆了一会儿就记起来,这一千是他爸给的这几天在帝都游玩的零花钱。那两千五是他背着父母从自己的存折里取出来的,本来他是想来买一个汽车模型回去跟同学们炫耀一下。现在完全没那个必要了。
一条紫水晶的球料并不贵,但也要价四百块。其实大多数碎料都是边角余料,也不可能是多么高档的货色,不然这一串一百五十粒五毫米的紫水晶珠子,也不可能只要四百块。换做以前,沈宝从来都不会为看中的东西讲价,但是这一次他的心已经不再是那个不懂疾苦的少年了。
讲价,虽然生疏,但却并不太难。最后他以两百六的价格拿下了这串珠子,并让店家给串了一条项链。至于是不是仍旧很贵,他不在意。很多时候,人讲价的目的并不是省钱,而是一种心理平衡感。
章萍没想到儿子会送自己一条项链,更没有想到儿子居然这么会讨价还价。所以在讲价的时候她异常地兴奋着。想自己养了儿子十七年,从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到伺候到他高中毕业高考结束。哪怕沈宝从小到大每年过节和生日都会送自己卡片,后来上了初中开始用零花钱给自己买蛋糕。但是这样的礼物还是第一次。自己可以带在身上,走到哪里都可以跟人显摆一下这是儿子的孝心。光这一点,就不是项链本身价值可以比拟的了!
沈军看到老婆开心成那样,心里既为儿子的懂事而开心,也小小地失落了一把。不过当沈宝给他挑了一个玛瑙的领带夹之后,立刻沈爸也乐呵上了。还是儿子懂自己,这玩意儿既低调又可以在上班的时候带着。关键是比老婆的项链贵了一百块。这让他内心小小地暗爽了一把。虽然此心绝不可对外人道,他沈老板也实在是不缺这一百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