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偷得浮生半闲大结局

张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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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7章  偷得浮生半日闲(大结局!)

    从天而降的气球和女婿。铺天盖地的玫瑰花瓣加上雷动的呼喊之声,让吴老头已经完全不知所措。看着面前的那张满带笑意的脸,吴老头突然有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他之前从来都没有过,这一次却无比强烈地涌上了心头。这种感觉,就是衰老。

    是呀,比起这些人来,自己真的老了。

    吴老头从来就不服输,尤其是在后辈面前,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并不是垂垂老矣,有的时候甚至觉得自己活力迸发,甚至觉得和几十年前没有什么不一样。

    但是现在,看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吴老头彻彻底底承认了这个事实。

    年轻的时候,自己也曾经是风华绝代,也曾经是这苏州城头面风光的人物,也曾经顽皮不已,但是和这个小子比起来,自己当年的那些做法,是那么的幼稚。

    或许。这就是一代人比一代人进步吧。长江后浪推前浪,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我能怎没答复这个年轻人呢?是呀,我很满意,在这么多人面前,在全苏州人面前,我是这么风光,风光得连我之前中举的时候都没有现在这么风光。

    但是我为什么有些难过呢?有可能是因为碧儿吧,这个我一生呵护的女儿,这个我掌中的明珠,不久之后就会成为这个小子的妻子了?

    吴老头看着陆良的那张脸,一时之间思绪万千。

    “哈哈,我看你这个丈人是当定了。”旁边的贺霖开起了吴老头的玩笑。

    “爹,这是君则给我的戒指,你看看,好看不?好看不?里面是红宝石呢!”碧儿兴高采烈地跑过来,让吴老头看着她手指上的那枚戒指。

    阳光之下,红宝石发出耀眼的光芒,让吴老头的目光更加迷离起来。

    “好看。好看。”吴老头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是呀,只要我女儿高兴,其他的,管得了那么多嘛。

    “君则呀,我老了,真的老了。我就这么一个闺女,她娘死得早,这孩子命苦,以后。我就交给你了。”吴老头看了看这个表情建议的年轻人,虽然他身上流里流气,虽然他在这苏州之前恶名卓著,但是起码这段时间以来,几乎所有苏州人对他的态度都来了个彻底的转变,之前他们骂他是害虫,现在,他却成为了大家的英雄。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个年轻人,或许真的不简单吧。

    “老师,你,你答应了!?”老头的声音虽然很轻,但是陆良听得是嘴歪眼斜!

    这句话,对于他来说,绝对是听过的最为让他动心的话了!

    “君则,你个混小子,以前那么聪明怎么这个时候变糊涂了!吴老头都这么说了,你说还能是什么意思!”旁边的沈周沈老实走过来,拍了拍陆良的肩膀。

    “贤弟呀,我可是十分羡慕你。可惜我没有女儿,如果我要是有女儿。这小子早就成为我的女婿了!此乃人中之龙!他日必成就一番大事,有了这样的贤婿,你就等着吃香的喝辣的的吧!”沈周开着老朋友的玩笑快乐无比。

    周围的人,更是一个个欢声笑语,为此等好事纷纷喝彩。

    “让开!让开!让开!”

    就在全城人欢天喜地的时候,一匹快马急速而来。

    马是好马,一看就知道是上等的西域马,这样的马,一看就知道绝非一般人能够骑乘的。

    那马飞奔如电,奔着人群就冲了过来,原本拥挤的人群,如同开锅一般纷纷后退,哭爹喊娘之声叠起,一片慌乱,都怕被那马踩中,这要是被踩了一下,绝对没有活命的道理。

    马上一人,一身的皂衣,风尘仆仆,手里面的马鞭高高举起,全身打扮干净利索,肯定是官府里面的人。

    “***,竟然如此放肆,石头,拿我的火枪给我射下来!”陆良一看这场面,立刻就火冒三丈起来。

    ***,怎么着这也是我的提亲大礼,这么喜庆的场合,这***横冲直撞。岂不是分明要坏我的好事吗!

    陆良这脾气燥得很,本来眼睛里面就不容沙子,拿起手中的火枪就交给了石头。

    石头接过陆良的火枪,嘴里面乐了起来。平日里面就馋这火枪,陆良都不怎么给他玩弄一番,今日倒好,可以过过瘾了。

    “***,让你猖狂,今日让你知道我们少爷的厉害!”石头嘴里面一阵坏笑,举起了火枪。

    这架势,倒是把旁边的郑轼吓倒了。

    陆良这把火枪的威力,他是知道的,这要是射中了,那人必死无疑。

    而郑轼担心的倒不是这些,深为官员,他自然能够从那来人的打扮知道他的身份,如果陆良把这个人搞死了,那就出打乱子了!

    “不可!不可!不”郑轼还没来得及阻止,轰的一声巨响就差点震破他的耳膜!

    石头的手指扣动扳机,那火枪真的发了出去!

    完了完了!郑轼痛苦的闭上了眼睛,这小子,这下子绝对闯下大祸了!

    “君则,你糊涂呀!你糊涂呀!那可是朝廷的信差!朝廷的信差呀!”郑轼喃喃自语。心里为陆良悲哀无比。

    打死了朝廷的信差,而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你这一次怕是不但连婚都结不成,恐怕有牢狱之灾呀!

    “我知道这小子不是一般人。”旁边却传来了陆良的一声朗笑。

    睁开眼睛,郑轼才发现,石头这一枪,根本就没有射中那来人。石头这家伙,原本就是聪明伶俐的主,陆良把火枪交给他的时候,他就明白了陆良的心思了。

    如果陆良真的要杀死这个人,根本轮不到他动手。陆良的枪法比石头那是强多了。而之所以让给石头,显然是让石头给这个横冲直撞的家伙来个下马威,仅此而已。

    所以,石头根本就没有要取拿人的性命,而是空放了一枪。

    不过即便是空放了一枪,眼前的情景也让郑轼担心不已。那火枪的剧烈之响,把那匹马震惊了,即便是天马,也惊得嘶叫一声,将那信差甩于马下,栽了个鼻青脸肿!

    “哼哼,让你给我飞扬跋扈。”陆良对于石头这招,十分的满意。

    “差人!”

    下面早有兵丁前去营救取了。

    七手八脚之下,那个倒霉的家伙被搀扶了上来,摔得真是不轻。

    “上差,不知道有何要事?”郑轼急忙道。

    那家伙并不知道自己中招了,只道是自己马失前蹄,自认倒霉,抹了抹脸,从身后拿出了一个锦筒。

    “八百里加急!哪一个是陆良陆军则!”差人看了看人群之中。

    “小人就是!”陆良笑道。

    “你就是!”差人打量了陆良一下,似乎有些不相信。

    “不错,这位就是。”郑轼赶紧证明。

    “既然如此,那就跪下来接旨吧。”差人笑了笑。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吴人陆良,侠义肝胆,为民除害,忠勇可嘉,功在社稷,故授国子监贡生,另赏白银万两,入朝觐见。钦此。”

    这道旨一读完,陆良就彻底呆了。

    不光光他呆了,周围的人都呆了。

    白银万两倒是其次,国子监,那可是读书人梦寐以求的功成名就之地,陆良这小子,绝对是飞到枝头变凤凰了!绝对的平步青云。有了这样的身份,以后绝对是大有可为!

    “陆公子,怎么,不接旨?”那差人笑道。

    “谢主隆恩!”陆良像模像样地行了个礼,然后从地上爬起来,对那差人笑道:“上差辛苦,还请下去休息,石头,赶紧带上差休息去,给我伺候好了!”

    “放心吧少爷,交给我了。”石头笑着走了上来。

    “陆公子,我只是来传旨的,几日之后,会有大人前来亲自禀明圣意。恭喜了。”那差人倒是不错,跟着石头下去休息去了。

    “君则,恭喜呀!”

    “恭喜呀大哥!”

    “大哥,这下子你可要发达了,要去京师了!”

    “是呀大哥,你去了,可不能忘记我们了!”

    “大哥去,我们自然也要去!”

    陆良顿时被身边的一帮人围了起来。

    七日后。苏州城南城。

    一个巨大的宅子里面,人声鼎沸。这宅子算得上是苏州城最为风光的大宅了,原先是苏州首富的家宅,现在门楣之上,换上了巨大的匾额,上书斗大的两个金字:“陆府”!

    府邸之中,来往穿梭的都是人,吹拉弹唱,披红挂彩,一场盛大的婚礼就在这里举行。

    这一日,苏州城彻底成为了狂欢之地。

    陆良和碧儿、赵灵、沐小妖、唐小月的婚礼,成为了苏州城这么多年来少有的盛事,一时之间,名人会聚热闹得很。

    婚礼之上,金陵来的钦差亲到,代表朝廷正式宣布了对于陆良的奖赏,让陆良一个月后动身入京。

    婚礼一直持续到半夜,待人散之后,陆良在院子之中重新摆了一桌酒席,入席的人,除了四位佳人之外,都是自己的好友。

    郑光、张灵、袁方、唐伯虎、祝枝山、文征明

    群雄会聚。

    “今天是大喜之日,这第一杯酒,我敬铁牛!”已经醉了的陆良端起酒,对着高空施了一礼。

    王开乃是陆良的心腹,为了自己,搭上了一条性命,让陆良一辈子铭记于心,让众人唏嘘不已。

    “大哥,你今后有什么打算?”郑光问道。

    “各位,我等都是七尺男儿,岂能虚度此生。这苏州城虽好,也不能一辈子都窝在这里面。你们当中,有比我文采好的,有比我有本事的,也应该出去闯一闯了。此番入京师,我就想干出点大事来。”陆良笑道。

    “大哥,说得好!罢了罢了!我跟你去!”郑光大笑。

    “就是,大哥,我们兄弟不管在什么地方,都在一起!”张灵、袁方等人皆大笑。

    “君则,我这个人喜欢热闹,京师那地方,想必比苏州有趣多了!我也去!”阿胡子祝枝山挤吧了一下眼睛。

    “我和伯虎兄还想考个功名呢,同去同去!”文征明和唐伯虎更是早有此意思。

    “这么说起来,大家算是想到一块去了。好。同去京师,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痛快呀!”陆良大笑。

    “不过大哥,即便是到了京师,我等也要过这神仙般的日子,多好。”郑光坏笑道。

    “那是自然,咱们吴郡四恶可不是吹牛的,别的不敢说,即便是到了京城,咱们也能够把那京城搅和得天翻地覆。不就是个比苏州大一点的地方吗。”袁善咧了咧嘴。

    “大哥,我虽然没去过京城,但是听说那里要女人有女人,要银子有银子,要乐子有乐子,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在那里生活,绝对长见识,这生活,算是有滋有味了。”张灵啧啧而叹。

    对于京城,众人虽然没有什么切身的体会,但是憧憬万分。

    京师重地,虽然不同于苏州,但是想必更加精彩吧。

    此去京师,断然会有个不一样的人声,断然有一个不一样的精彩享受。

    “其实,我这个人,和你们不同。我没有你们那么大的雄心壮志,我喜欢享受生活。其实我不要求别的,我的要求很简单。”陆良看了看坐在身边的几个佳人儿,乐得嘴都歪了。

    “怎么简单了?”阿胡子祝枝山问道。

    “我就希望能够睡觉睡到自然醒,有一套大房,手底下有几个伺候的人,有几百亩地,有些产业,不要大富大贵,自给自足怡然自得就好。不为柴米油盐烦恼,不问世途险恶,守着老婆,抱着孩子,yinyin湿,看看书,和朋友插科打诨,调戏小姑娘,吃饭不给钱,打架斗叶子,掘绝户坟,半夜敲寡妇门,逍遥人生多好!”“妙!大哥说得妙!”

    “好!”

    “各位,有两句诗,你们一定听过。”陆良抬头看着天空笑道。

    “哪两句?”

    “因过竹院逢僧话,偷得浮生半日闲。”陆良笑道。

    “偷得浮生半日闲,大哥好!”“好!”

    “兄弟们,为了这半日闲,干了!”陆良端起酒杯。

    “干了!”

    “干了!”

    哈哈哈哈哈哈。

    朗月之下,笑声潺潺。

    清风徐来,带这笑声直上云霄!

    这,或许就是真正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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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了,呵呵,大大们敬请期待小张的新书,依然是写电影,保证让你好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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