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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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一年没碰过英文,最近又开始翻了。外面招聘栏上个个要求“听说读写流利”实在郁闷得紧。经常去的论坛也已经开辟英语专栏,我当然举双手赞成。太阳出来了,大家热火朝天忙不迭互找虫子,倒也热闹。我本身属于昆虫类,这种工作我当然插不上手啦(嘿嘿),只能在一旁摇旗呐喊。我是真为大家高兴。只是,太阳普照大地,为什么只在别处捉虫呢?

    我坚决同意,这世上绝对有“职业病”这种病症。在故纸堆中睡了太久,爬出来以后苦不堪言。在信息漫天飞舞的时代,错别字如同苍蝇一样四处乱窜。从考试用书到散文小说,从网络文学到大学教材,大概除了辞典之类工具书籍,几乎无一幸免——没有一本书从头至尾看不到错别字。固然动辄十几二十万字,校对起来难免有所疏漏,可怕的,是大家已经习以为常,或者,大家已经认为这才是正常的。鲁迅先生关于路的精论在此就不赘叙,想来大家是知道的。大家都错在一个地方,好办,改辞典;大家各错各的,改什么好呢?我们每写一个错别字,就好象往树的身上钉一个钉子,即使是参天巨木,也经不住绵绵密密的伤痕。

    ——打住!换个话题。

    我其实一直也不清楚,为什么要这样抓紧学习英文。从小到大,一本英文书,看了十几年,还是一知半解。不是我学不进去,只是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学?说的没有错,语言是交流的工具,为了跟上时代,为了与世界接轨,更确切点说,为了一个更高薪的工作,为了一个更顺畅的前程,我们就这样乐不颠颠地在自己的国家拼命学习别人的语言。

    许是我早已落后,只是我一直想不明白,作为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土,为什么应该为说得一口流利的外语而洋洋得意?三句中文夹杂十几个英文单词,表示投入;电梯里中国人与中国人之间的对话也用english来完成,这叫潮流。

    我却为此感到悲哀和惶惑。

    无可否认,掌握一门甚至几门外语可以拓展我们本身的视野,让我们获得更多的知识,具备更强的实力,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在大步流星的时候停留片刻注视一下我们自己,看看我们是否了解和掌握了我们自己的语言?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在学习别人的语言的同时不要忘记我们自己的语言?

    我们所使用的母语,是沉淀了几千年文化的精髓所在,每一种语法,每一个词汇,甚至每一个字都凝聚了无数智慧。在漫长的岁月中,她不断去芜存精,流转无数故事,传递千万心血,炼成最美丽的姿态,闪耀最润泽的光芒。现代的社会是不是速度太快了,我们的脚步是不是太匆忙了,这样美丽的语言,我们甚至不愿意更仔细地来把她多看一眼。

    我们的说话越来越短,出的书籍越来越多,故事越来越苍白,道理越来越浅显。如果说,错别字是钉在树木身上的钉子,那么遗忘无疑是烂在树心里的虫洞。我们不仅仅遗忘着自己的语言,更多地遗忘着对她的热爱和骄傲。我们蚕食和损害着我们的文化,还要怪它巨大的身躯拖累了我们。

    假如有一天,这参天大树果然经不起我们的内外夹攻轰然倒下,我们是错愕、悔恨还是麻木?我们又是否会有这样的勇气,在废墟上寻找到那一棵细小的根茎,来加倍浇灌呵护和培养长大呢?

    唉,如此大树,再培养起来想必不易,所以,还是不要让它溃倒的好。大环境我们改不了,可以改改自己的习惯;别人的看法我们变不了,可以变变自己的观点。太阳普照大地,我们不要只看别处,也来捉捉自己的虫子。

    我没有资格指责什么,因为我本身就是昆虫类,并且,开始看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