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生死之间

古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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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方道:“我什么都没有考虑。”

    卫天鹏道:“你究竟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小方道:“不答应。”

    他的回答直接而简单,简单得要命。

    卫天鹏的脸色没有变,可是眼角的肌肉己抽紧,瞳孔已收缩。

    水银眼睛里露出种复杂而奇怪的表情,仿佛觉得很惊讶,又仿佛觉得很欣赏、很有趣。

    她间小方:“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不答应?”

    小方居然笑了:“因为我不高兴。”

    这理由非但不够好,根本就不能成为理由。真正的理由是什么?小方不想说出来,他做事一向有他的原则,别人一向很难了解,他也不想别人了解。

    无论做什么事,他觉得只要能让自己间心无愧就已足够。

    水银轻轻叹了口气道:“卫天鹏是不会杀你的,他从不勉强别人做任何事。”

    小方微笑道:“这是种好习惯,想不到他居然有这种好习惯。”

    水银道:“我也不会杀你,因为我已经答应过你,绝不再害你。”

    她也对小方笑笑:“守信也是种好习惯,你一定也想不到我会有种好习惯尸

    小方承认:“女人能有这种好习惯的确实不多。”

    水银道:“我们只不过想把你送回去,让你一个人安安静静躺在那里等死。”

    等死比死更痛苦,更难忍受。

    可是小方不在乎。

    “我本来就在等死,再去等等也没有什么关系。”

    “所以你还是不答应?”

    “是的。”

    他的回答还是如此简单,简单得要命。

    帐篷外又刮起风,吹起满天黄沙,白昼很快就将过去,黑暗很快就将带着死亡来临。

    在这片无情的大地上,生命的价值本就已变得十分卑贱渺小,能活下去固然要活下去,不能活下去,死又何妨?

    小方又躺了下去,好像已经准备让他们送回风沙中去等死。

    就在他刚想闭上眼睛时,他忽然听见一个人用奇特而生冷的声音在问他:“你真的不怕死?”

    他用不着张开眼睛看,就已知道这个人是谁了。

    这个人一直静静地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他。目光从未移动过片刻,眼睛却绝对没有任何表情。

    这个人在看着小方时,就好象一只猫在看着一只已经落入了蛛网的昆虫。

    它们本就不是同类的。

    生命本就如此卑贱,生死间的挣扎当然也变得十分愚蠢可笑。

    他当然不会动心。

    但是现在他却忽然问小方:“你真的不怕死?”这是不是因为他从未见过真不怕死的人。

    小方拒绝回答这问题。

    因为这问题的答案,他自己也不能确实。

    但是他已经这样做了,已经现出一种人类在面临生死抉择时的尊严与勇气。

    有些问题根本就用不着言语来回答,也不是言语所能回答的。

    这个人居然能了解。

    所以他没有再问,却慢慢地走了过来,他走路姿态也跟他站立之时同样奇特。

    别人根本没有看见他移动,可是他忽然已到了小方躺着的那张软榻前。

    小方的剑就摆在软榻旁那木几上,他忽然又问:“这是你的剑?”

    这问题不难回答,也不必拒绝回答。

    “是,是我的剑。”

    “你使剑?”

    “是。”

    忽然间,剑光一闪,如惊虹闪电。

    谁也没有看见这个人伸手去拿剑,拔剑,可是,木几上的剑忽然就已到了他手里。

    剑已出鞘。

    一柄出了鞘的剑到了他手里,他这个人立刻变了,变得似乎已跟他手里的剑一样,也发出了惊虹闪电般的夺目光芒。

    可是这种光芒转瞬就已消失,因为他掌中的剑忽然又已人鞘。

    他的人立刻又变得绝对静止,过了很久,才一个一个字说:“世人铸剑千万,能称为利器却只不过其中二三而已。”

    “宝剑名驹,本来就可遇不可求,万中能得其一,已经不能算少了。”

    “你的剑是利器。”

    小方微笑:“你的眼也很利。”

    这人又问:“你用它杀过人?”

    “偶一为之,只杀该杀的。”

    “善用利器者,才能杀人耐未被杀,你的剑法想必不差。”

    “还算过得去,”

    这人又沉默良久,忽然道:“那么你另外还有路可走。”

    小方也忍不住问道:“哪条路?怎么走广

    “用你的剑杀了我。”他声音里全无情感“你能杀我,你就可以不死。”

    “否则,我是不是就要死在你的剑下了?”

    “是的。”

    他慢慢地接着道:“有资格死在我剑下的人并不多,你能死在我剑下,已可算死而无憾。”

    这句话说得实在太狂,如果是别人说出的,小方很可能会笑出来。

    小方没有笑。

    这句话不能笑,因为他看得出这个人说的是真话,简简单单的一句真话,既没有炫耀,也不是恫吓。他说这句话时,只不过说出了一件简单的事实。

    不管怎样,能死在这人的剑下,总比躺在那里等死好。

    能与这样的高手决一生死胜负,岂非也正是学剑者的生平炔事?

    小方生命中的潜力被激发——也许这已是最后一次,已是他最后,分潜力。

    他忽然一跃而起,抓住了他的剑。

    “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你说。”

    “就在此地,就是此刻。”

    “不行?”

    “我的人在此,剑也在此,为什么不行。”

    “因为你的人剑虽在,精气却已不在。”这人的声音还是全无情感“我若在此时此地杀了你,我就对不起我的剑。”

    他淡淡地接着道:“现在你根本不配让我出手。”

    小方看着他,心里忽然对他有了种从心底生出的尊敬。

    因为他尊敬自己。

    这种尊敬已经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

    小方忽然说出件别人一定会认为很荒谬的要求,他说:“你给我“一袋水、一袋酒、一袋肉、一袋饼、一套布衣、一张毛毡,三天后我再来。”

    这人居然立刻答应:“可以。”

    卫天鹏没有反应,就好像根本没有听见这句话。

    水银却好像要跳了起来说:“你说什么?”

    他转过身,静静地看着她,全身上下都没有任何动作和表情,只是很平静地问:“我说的话你没有听清楚?”

    “我听清楚了。”水银不但立刻安静下来,而且垂下了头道:“我听得很清楚。”

    “你没有意见?”

    “我没有。”

    水、酒、肉、饼、衣服、毛毡,对一个被困在沙漠上的人来说,已不仅是一笔财富,它的意义已绝非任何言语文字所能形容。

    小方已带着这些东西离开他们的帐篷很久,情绪仍未平静,太长久的饥渴已经使他变得远比以前软弱,软弱的人情绪总是容易被激动。

    他没有向水银要回他的“赤犬”因为他并不想走得太远,免得迷失方向,找不到这帐篷。

    他也不想让别人认为他要走远,因为他决心要回来。

    但是他绝不能留在那里等到体力复原。只要他看见那个人,他就会受到一种无法抗拒的威胁,永远都无法放松自己。

    他一定要在这三天内使自己的精气体力全都恢复到巅峰状态,才有希望跟那个人决一胜负,如果他无法放松自己就必败。

    在一个无情剑客的无情剑下,败就是死。

    冷风,黄沙,寒夜。

    他总算在一片风化了的岩石间找到个避风处,喝了几口水、几口酒,吃了一块麦饼、一片肉脯,用毛毡卷住了自己。

    他立刻睡着了。

    等他醒来时,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卜鹰。

    寒夜又已过去,卜鹰的白衣在晓色中看来就像是幽灵的长袍,已经过魔咒的法炼,永远都能保持雪白、干净、笔挺。

    小方并不惊,只对他笑笑:“想不到你又来了。”

    其实他并不是真的想不到,这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出现,他部不会觉得意外。

    卜鹰忽然问了句很奇怪的话。

    “我看起来跟你第一次看见我时有什么不同?”他问。

    “没有。”

    “可是你却变得不同了。”

    “有什么不同?”

    卜鹰的声音中带着讥悄:“你看起来就像是个暴发户。”

    小方笑了,他身旁的羊皮袋,卜鹰的锐眼当然不会错过。

    在这块无情的大地上,如果有人肯给你这些东西,当然会要你先付出代价,现在他唯一能付出的就是他的良知和良心。

    卜鹰是不是已经在怀疑他?

    小方没有解释。

    在卜鹰这种人面前,任何事都不必解释。

    卜鹰忽然对他笑了笑可是你这个暴发户好像并没做过什么见不得人之事。”

    有时不解释就是种最好的解释。

    “我只不过遇见了一个人而已。”小方说“他暂时还不想让我被渴死。”

    “这个人是谁?”

    “是个准备在三天后再亲手杀死我的人。”

    “他准备用什么杀你?”

    “用他的剑。”

    卜鹰的目光扫过小方的剑。“你也有剑,被杀的很可能不是你,是他。”

    “有可能,却不太可能。”

    “你有把好剑,你的剑法很不差,出手也不慢,能胜过你的人并不多。”

    “你怎么知道我剑法如何?”小方问:“你几时见过我出手?”

    “我没有见过,我听过。”

    “你听过?”

    小方不懂,剑法的强弱怎能听得出。

    “昨天晚上,我听见你那一剑出手时的风声,就知道来刺杀你的那个人必将伤在你的剑下。”卜鹰淡淡他说“能避开你那一剑的人也不多。”

    “所以你就走了。”

    “你既然暂时还不会死,我只有走。”卜鹰的声音冷如刀削“自己等死和等别人死都同样不是令人愉快的事。”

    他的心是不是也和他声音同样冷酷?他走了,是不是因为他知道小方已脱离险境?

    小方先喝了口酒,含在嘴里,再喝一口水把酒送下去。

    他很想让卜鹰也这么样喝一口,这么样喝法不但风味极佳,而且对精神身体都很有益。

    他没有让卜鹰喝,就正如他不会向一个清廉的官吏施贿赂。

    一个人的慷慨施予,对另一个人来说,有时反而是侮辱。

    卜鹰无疑也看出了这一点,兀鹰般的冷眼中居然露出温暖之意。

    他忽然问:“你没有见过那个人?”

    小方摇头。

    “没有。”他沉思着道:“当今天下的剑法名家,我差不多全都知道,却始终想不出有他这么样一个人。”

    “你当然想不出。”卜鹰眼中露出深思的表情,一种已接近“禅”的深思。

    过了很久,他才慢慢地接着说:“因为真正的剑客都是无名的。”

    这句话也同样已接近“禅”的意境,小方还年青,还不能完全领悟。

    所以他忍不住要问:“为什么?”

    卜鹰也要思索很久才能解释:“因为真正的剑客,所求的只是剑法中的精义,所想到达的只是剑境中至高至深、从来没有人能达到的境界。他的心已痴于剑,他的人已与他的剑联为一体,他所找的对手,一定是能帮助他达到这种境界的人。”

    他自觉他的解释还不能令人满意,所以又补充:“这种人不仅不会到江湖中去求名,甚至会将自己的名字都浑然忘记。”

    小方替他补充:“最主要的是,他们根本不希望别人知道他们的名字,因为一个人如果大有名,就不能专心做他自己喜欢做的事了。”

    卜鹰忽然长长叹息:“你实在是个聪明人,绝顶聪明,只可惜

    小方替他说了下去:“只可惜聪明人通常都短命。”

    卜鹰的声音又变得冷如刀削:“所以三天后我一定会去替你收尸。”

    这一天已经是九月十八。

    九月二十日,晴。

    这两天白昼依然酷热,夜晚依然寒冷,小方的体力虽然已渐恢复,情绪却反而变得更紧张、更急躁。

    这并不是因为他对这次生死决战的忧郁和恐惧,而是因为他太寂寞。

    他实在很想找个人聊聊,卜鹰却已走了,千里之内不见人迹。

    紧张、酷热、供应无缺的肉与酒,使得他的情欲忽然变得极亢奋。

    他已有很久很久未曾接近女人。

    他时常忍不住会想到那只手,那只纤秀柔美、将他全身每一寸地方都抚摸擦洗过的手。

    他觉得自己仿佛已将爆裂。

    所以九月十九的深夜,他就以星辰辨别方向,开始往那帐篷所在地走回去一

    现在已是九月二十的凌晨,他已看到了那帐篷。

    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绝对不适于跟那样的对手交锋。

    可是,他绝不肯逃避,也不会退缩。

    有很多人都相信命运,都认为命运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一生。

    却不知道决定一个人一生命运的,往往就是他自己的性格。

    小方就是这么样一个人,所以才会走上这条路。

    他大步走向那帐篷。

    巨大而坚固的牛皮帐篷,支立在一道风石断崖下。

    小方三天前离开这里的时候,帐篷外不但有人,还有驼马,现在却己全都看不见了。

    那些人到哪里去了?

    那些为人们背负食物和水,维持人的生命,却终日要忍受人们无情鞭策的驼马到哪里去了?

    这帐篷里是不是已经只剩下那无情又无名的剑客一个人在等着他?

    等着要他的命!

    烈日已升起。

    小方任凭汗珠流下,流到嘴角。又咸又苦的汗珠,用舌头舔起来,就像是血。

    他很快就会尝到真正血的滋味了。

    他自己的血。

    他抛下了他的毛毡、皮袋、那些很可能会影响他动作速度的东西,紧握住他的剑,走入了帐篷,准备面对他这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

    想不到这帐篷里竟连一个人都没有。

    剑客无名,拔剑无情,一出手就要置人于死地,这一剑不但是他剑法中的精华,也是他的秘密,他出手时当然不愿有别人在旁边看着。

    能看到他这一剑的人就必将死在他的剑下。

    所以小方曾经想到卫天鹏和水银都已被迫离开这里。

    但是他从未想到那无名的剑客也会走,更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走。

    他们是同一类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会临阵脱逃的。

    这里是不是发生过什么惊人的变化?发生过什么让他非走不可的事?

    小方看不出。

    帐篷里所有的一切,都跟他三天前离开时完全一样,金盆仍在木几上,那块豹皮也仍在

    小方全身的肌肉忽然抽紧,忽然一个箭步窜到软榻前。

    他看见豹皮在动。

    他一只手握剑,另一只手慢慢地伸出,很慢很慢,然后忽然用最快的速度将豹皮掀起。

    豹皮下果然有个人。

    这个人不是水银,不是卫天鹏,更不是那无名的剑客。

    这个人是个女人,一个完全赤裸的女人。

    小方一眼就可以确定他以前从未见过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和他以前所见过的任何女人都不同。

    有什么不同?

    小方虽然说不出,却已感觉到,一种极深入、极强的感觉,几乎已深入到他的小腹。

    他是个浪子。

    他见过无数女人,也见过无数女人在他面前将自己赤裸。

    她们的胭体都远比这个女人更结实、更诱惑。

    她看来不但苍白而瘦弱,而且发育得并不好,但是她给人的感觉,却可以深入到人类最原始的情欲。

    因为她是完全无助的,完全没有抵抗力,甚至连抵抗的意识都没有。

    因为她太软弱,无论别人要怎么对付她,她都只有承受。

    ——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对她做任何事。

    一个女人如果给了男人这种感觉,无论对她自己,抑或对别人都是件很不幸的事。

    因为这种感觉本身就是种引人犯罪的诱惑。

    小方冲了出去,冲出了帐篷,帐篷外烈日如火。

    他站在烈日下,心里也仿佛有火焰在燃烧。

    他已将情感克制得太久。

    他不想犯罪。

    汗珠又开始往下流,克制情欲有时比克制任何一种冲动都困难得多。

    他没有走远,因为有些事一定要弄清楚。

    ——这个女人是怎么来的?卫天鹏他们到哪里去了?

    他再次走人帐篷时,她已经坐起来了,用豹皮裹住了自己,用一,双充满惊惧的眼睛看着他。

    小方尽量避免去看她。

    他不能忘记刚才那种感觉,也不能忘记她在豹皮下还是赤裸的。

    可是有些话他一定要问,首先他一定要弄清楚她究竟是什么人。

    他问一句,她就回答一句。

    她从不反抗,因为她既没有反抗的力量,也没有反抗的意志。

    “你是谁?”

    “我叫波娃。”

    她的声音柔怯,说的虽然是中原常用的语言,却带着种很奇怪的腔调。

    她看来虽然是汉人,却无疑是在大漠中生长的,她的名字也是藏语。

    “你是卫天鹏的人?”

    “我不是。”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我来等一个人。”

    “等谁?”

    “他姓方,是个男人,是个很好的男人。”

    小方并不大惊异,所以立刻接着问:“你认得他?”

    “不认得。”

    “是谁叫你来等他的?”

    “是我的主人。”

    “你的主人是谁?”

    “他也是个男人。”提到她的主人,她眼睛里立刻露出种几乎已接近几人对神一样的崇拜和尊敬:“可是他比世上所有的男人都威武强壮,只要他想做的事,没有做不到的,只要他愿意,他就会飞上青天,飞上圣母峰,就像是一只鹰。”

    “一只鹰?”小方终于明白:“他的名字是不是叫卜鹰?”

    她来这里,是卜鹰叫她来的。

    卫天鹏他们不在这里,当然也是被卜鹰逼走的。

    他替小方逼走了卫天鹏和水银,替小方击败了那可怕的的无名剑客。

    只要他愿意,什么事都能做得到。

    小方忽然觉得很愤怒。

    他本来应该感激才对,但是他的愤怒却远比感激更强烈。

    那个杀人的剑客是他的对手,他们间的生死决战跟别人全无关系,就算他战败、战死,也是他的事。

    他几乎忍不住要冲出去,去找卜鹰,去告诉这个自命不凡的人,有些事暴一定要自己做的——自己的战斗要自己去打,自己的尊严要自己来维护,自己的命也一样。

    他还有汗可流,还有血可流,那个自大的人凭什么要来管他的闲事!

    她一直在看着他,眼中已不再有畏惧,忽然轻轻他说:“我知道你一定就是我在等的人。”

    “你知道?”

    “我看得出你是个好人。”她垂下头:“因为你没有欺负我。”

    人类平等,每个人都有“不受欺侮”的权利,可是对她来说,能够不受欺侮,已经是很难得的幸运。

    她曾经忍受过多少人的欺压凌侮?在她说的这句话中,隐藏着多少辛酸不幸?

    小方的愤怒忽消失,变为怜悯同情。

    她又抬起头,直视着他:“我也看得出你需要什么,你要的,我都给你。”

    小方的心跳加快时,她又站起来,赤裸裸地站起来。

    他想逃避时,她已在他的怀里。

    她笑得真是愉快极了,远比一个钓鱼的人将亲手钓来的鱼放下油锅更愉快。

    鱼是什么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