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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算这样,也不是不能做,关键是值不值得。
封河搁下烟杆,掏出手机给人拨电话,他脑子好用,一瞬间就有了办法。这事也不用他自己出面,找个人把人给赎了就行,他认识不少小佣兵团的团长,请人帮个忙也就是一句话。
“别打了。”李慎突然开口道。
封河最后一个数字没按下去,抬头与李慎对视。
“也不是刚到长安的愣头青了,他既然敢上这个台,就知道后果。”李慎剥开一颗花生,丢进嘴里,“我对杨火星那套大道理不感兴趣,大浪淘沙出真金,年轻人不玩命去拼,在温室里养着,能成什么材?”他咯噔咯噔的嚼着花生米,表情很是冷漠,“虽然我对这个鬼地方也没好感,但能从这里面走出来的,的的确确都是人才……是死是活,让他自己拼拼看吧。”
封河皱着眉,没说话,半晌,放下了电话。
眼看押注的时间快要到底,李慎站起身走到落地窗前,把窗户打起来,探出头敲了敲左边的包厢墙壁。
很快,从那边也探出个头来。
面容妖美的血屠七十三与李慎大眼瞪小眼,片刻,撇撇嘴就要把脑袋撤回去。
李慎笑嘻嘻叫了声大舅哥。
“你叫我什么?”血屠七十三的脑袋瞬间又冒出来,两只眼睛恶狠狠盯着李慎,似乎想把他脸上盯出个洞来,“我警告你!不许再这么叫!也别再去骚扰我妹妹!”
“好久没见了,别这么冷漠嘛。”李慎一副无赖腔调,趁上血屠七十三那张难辨雌雄的脸蛋,活似在调戏良家,“我说,有没有兴趣赌上一把?要是我赢了,你就让我去看看宝宝。”
“你做梦。”血屠七十三毫不犹豫道,然而随即又马上问,“要是你输了呢?”
“我管你叫爸爸。”李慎道。
血屠七十三一张俊脸顿时激动的通红。
“我跟你赌了!”他瞪着眼睛吼,“赌什么?”
“还能赌什么?”李慎指一指下面擂台上的人,“我们各自选一个押注,最少一千万起,谁的人先死谁输。”
这规则完全没问题,血屠七十三爽快的答应,他在上面早看好了,手一指下面人群里唯一的女性,干脆道:“我选她。”
李慎瞅瞅那女孩,表情有点小诧异,问:“你该不是看脸选的吧,嗯,长得是挺不错的。”
血屠七十三一翻白眼,没好气道:“你懂什么?没眼光,你选谁啊,快点说,别磨蹭。”
李慎将手一指王真。
“就他吧。”
各自押注完毕,李慎含笑挥别血屠七十三,走回封河身边坐下。他一坐下,脸上的笑容就没了,瞬间恢复成一片冷淡。
封河从头旁听到尾,笑道:“他眼光不错,你恐怕真得管他叫爸爸了。”
李慎黑着一张脸,没吭声。
他们能从无数人中坐到今天这个位子,靠的不是家世背景,是一拳一脚踩着尸骸玩命搏来。下面那些年轻人,是什么样的底一眼就能看出个八九不离十。死擂的参加范围只限于二十岁以下的天门,没入天门的,连参加的资格也没有。天门这一个大境界中又分一到六品,在没有战甲增幅的前提下,一品赢六品也不是什么不可能。这一阶段的搏斗正好能看出个人的战斗素养和技巧,还有面对死亡的心性,以及拼死一搏的潜力。
被血屠七十三选中的那唯一一个女孩,是天门六品。而李慎选的王真,是天门四品。虽说越级挑战不是不可能,但差着两个小境界,难度摆在那里。死擂一开始必然是混战,下面这群年轻人里最高级别的天门六品共有三人,正常人多半不会选择先对他们下手,而是去寻找比自己弱的,先把竞争的人数尽可能减少。王真在这一波混战里会受到的压力,势必要比那女孩大得多,即便不死,也势必会消耗更多的体力,受更多的伤。
封河有些好笑,李慎去押注自然是为了保王真,死擂看似公平,其实里头的鬼祟也多得很。斗场说到底是为了赚钱,刚才那只是第一波押注,等会混战完会有个中场休息,开第二波押注。李慎和血屠七十三分别在王真与女孩身上下了重注,斗场方就会在最开始的混战中把两人出场的位置调到最远,避免一开始就撞上。一般来说哪怕不押注,斗场也会自行将最强的几个出场位置调开,女孩本来就该在列,王真却是被李慎硬生生塞进这个特别对待的行列里。
嘴巴上说着让人自己去拼,结果还巴巴的给人制造有利条件……看在兄弟一场的份上,他就不明着笑出来了,自个偷着乐吧。省的人恼羞成怒,又要扒他裤子。
七点半,死擂终于正式开始。选手们退场后从环绕整个擂台的各个小门内重新走出,站在被栏杆围住的门边警惕打量左右的对手。王真的出场位置果然与那三名天门六品远远隔开,他神色依旧平静,身上穿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蓝色练功服,腰上挎着一对子母双剑。李慎看着那对剑,目光不自觉黯了黯——百兵阁的龙雀双刃是每个新佣兵都不会错过的一段记忆,就如同年少时吃过的冰糖葫芦。增幅系数三,丁级质地,长可攻短可守,造型简洁酷帅,百兵阁出品,一套只卖两万五千九百九十九……最重要的是,坏了还可以修,保修两年简直不要太厚道。
李慎在长安城收到的第一件礼物,就是这么一对龙雀双刃。
十七岁,在长安城渡过的第一个生日,他谁也没告诉,一个人买了两瓶劣白酒,跑去城郊的小山丘上喝了个烂醉。
第二天回到出租屋,李慎在门口看见等了他一整夜的杨火星,后者闻到他身上的酒臭味,什么也没说,留下一个长条盒子就走了。
盒子里放着一对长短双剑,正是大名鼎鼎的百兵阁龙雀双刃。
当时的李慎感激之余,更是茫然,甚至隐约有一些猜疑。他已经过了天真的相信他人无由来好意的年纪,在心中猜测杨火星是想要利用他做什么。
后来相交久了,他才明白杨火星就是那样的人,既是个傻逼,也是个好人。
那一对龙雀双刃后来在战场上毁了,坏的太厉害,勉强去修还不如重新买一套。李慎将它埋在了曾经烂醉过的小山丘上,那一场孤独的酒醉之后,他在这座城里,不再孤单。
第10章斗场(下)
擂台上混战正酣。
李慎低头剥花生,果皮盆里摞了高高一堆花生壳。封河坐在一边,膝上横着柄长枪,被拆散开仔细拿起来擦拭。
两人都没往台上看。
因为的确没什么好看。
开天门,登仙路,入神坛。开了天门,才只是踏进强者的门槛,放在李慎和封河面前,恐怕连蝼蚁都算不上。看一群蝼蚁打生打死,有什么意思?又不是看见血就会兴奋的变态。
……隔壁血屠七十三那个变态叫嚷的正欢。
“能不能让你那大舅哥消停会?”封河抬头问李慎,指指耳朵,“听着心烦。”
李慎往嘴里塞了颗花生,含混不清道:“别瞎说,我跟那神经病不熟。”
好像刚才管人叫大舅哥的不是你一样……封河默默吐了个槽,拿起枪管举到眼前,从管口窥向下方擂台。只见一片血淋淋,残肢尸骸倒伏,有人手起刀落,又收获一条性命。
“好刀。”他脱口道。
李慎闻声向台上望去,少年蓝色的练功服已被染成血色,长短双刃在身周划出一道圆弧,带起一颗死不瞑目的脑袋。他面颊上溅了血,眼神仍旧平静如湖,无波亦无澜。
李慎不禁想起杨火星曾经说过的话:假以时日,定非池中物。